【折中象傳】31. 咸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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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傳

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本義】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程傳】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於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者无我也,中無私主,則无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集說】

○ 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咸之象也。

○ 呂氏大臨曰:澤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雲而致雨者,山內虛而澤氣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虛受也。

○ 郭氏雍曰:惟虛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虛故也。

○ 胡氏炳文曰:以虛受人,無心之感也。

○ 陳氏琛曰:山上有澤,澤以潤而感乎山,山以虛而受其感,咸之象也。君子體之,則虛其心以受人之感焉。蓋心無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毫私意自蔽,則先人者為主,而感應之機窒矣,雖有所受,未必其所當受,而所當受者,反以為不合而不之受矣。

○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思何可廢,而至於朋從則非虛;志何可無而末而外而隨人,則非虛。極而言之,天地以虛而感物,聖人以虛而感人心,三才之道,盡於是矣。

○ 吳氏曰慎曰:虛者咸之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者,虛而已。君子之學,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所謂以虛受人也。

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傳】初志之動,感於四也,故曰在外。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集說】

○ 虞氏翻曰:志在外,謂四也。

○ 孔氏穎達曰:與四相應,所感在外。

○ 俞氏琰曰:初與四感應以相與,則志之所之,在於外矣。

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程傳】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凶,居以自守則吉。《象》復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集說】

○ 顧氏象德曰:雖凶而居則吉者,蓋能順理以為感,不為躁動害也。居非專靜,特不妄動而已。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本義】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程傳】云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雖凶居吉順不害也,咸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不處也。不處,謂動也,有剛陽之質,而不能自主,志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本義】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程傳】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係私應則害於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

【集說】

○ 陸氏九淵曰:咸九四一爻,聖人以其當心之位,其言感通為尤至,曰貞吉悔亡,而《象》以為「未感害也」,蓋未為私感所害,則心之本然,無適而不正,無感而不通。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象》以為未光大也。蓋憧憧往來之私心,其所感必狹,從其思者,獨其私朋而已,聖人之洗心,其諸以滌去憧憧往來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與,此所以退藏於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墮於膠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咸其脢,志末也。

【本義】志末謂不能感物。

【程傳】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為其存心淺末,係二而說上,感於私欲也。

【集說】

○ 李氏鼎祚曰:末,猶上也,五比於上,故「咸其脢,志未」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 朱氏震曰:卦以初為本,上為末。

○ 王氏宗傳曰:謂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於一卦之末,故欲咸其脢以背去之也。

○ 何氏楷曰:謂五志在與上相感也。《繫辭》曰:「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大過《彖傳》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本義】滕騰通用。

【程傳】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言說,豈能感於人乎。

【集說】

○ 王氏弼曰:咸道轉末,故在口舌言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