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象數易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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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八宮所屬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土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雞,戌土犬,亥水豬。

八卦象例

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占法

易中秘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泄未然。

中有神明司禍福,從來切莫教輕傳。

玩法

一物從來有一身,一身還有一乾坤。

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

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卦數起例

卦以八除。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八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退除,以零數作卦。如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除盡八數,以零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餘數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此數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除以零數作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陽爻則變陰爻,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年月日時起例

以年月日為上卦,年月日加時為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一一數,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以上年月日共計幾數,以八除之,以零數作上卦。時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餘數作下卦。就以除六(餘)數作動爻。

物數占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聲音占

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乁、此為右者。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象。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餘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用。

尺寸占

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分數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其語音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占法同。

占動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以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或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植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物,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餘則無故不占。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見有問而占。枯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物卦起例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位卦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並為上卦)

  • :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木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冰寒。
  • :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輿輦、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穀。
  • :雷、長男、足、髮、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的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 :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 :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 :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冑、戈兵、文書、槁木、爐、竈、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文人、乾燥物。
  • :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
  • :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八卦方位圖

    南方    
   
東方 西方
   
    北方    

右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占例

【觀梅占】

年月日時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餘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遂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零一數為乾,為上卦。加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得零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零五為動爻,變鼎卦,互見重乾。遂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齧,群至花間馳驟,花盡為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剋之,互卦又見重乾,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鄰夜扣門借物占】

[聲音占例]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試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十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除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問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今日動靜如何】

[聲音占例]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遂將此六字占之。以平分「今日動」三字為上卦。「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為上卦。以「靜如何」三字為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為下卦。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零得一數,為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遂謂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雞而已。」至晚果然。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土獨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雞者,坤為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西林寺牌額占】

[字畫占例]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鈎,因占之,以西字七畫為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為坤,作下卦。以上七下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零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果然,遂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鈎,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鈎,寺果無事。

右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陰剝陽之義,故有陰人之禍。若添林字兩鈎,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卦,合上艮,是為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始,用互俱生體,為吉卦。可以得安矣。

右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

【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曰:「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大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又凡占卜,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遂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於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為七,總十七數,除二六十二,零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

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零三爻動,得地水師之六三。易辭曰:「師或輿屍,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剋之,並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有人買此牛,殺以犒眾,人皆異之。

【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以血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枯枝墜地占】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零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中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廨,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右以上諸占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風覺鳥占

風覺鳥占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占也。然非風鳥而占,而謂風覺鳥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占。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風起而欲占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斷其吉凶。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之類。

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刀兵,黑者凶,赤色者災,紅紫者吉。

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哄。如烈焰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隻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凶。見鳥而占,數其隻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憂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聽聲音占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鍾馨鉦鐸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聞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歎等聲,不吉也。

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離,有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占

凡占色之青者屬震,紅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八卦類象

: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刃、冠、象、馬、天鵝、剛物。

: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具、水中之物、鹽、酒、黑色。

: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竹木、青碧綠色、龍、蛇、萑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之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火、文書、干戈、雉、龜、蟹、槁木、甲冑、螺、蚌、鱉、物赤色。

:土、方物、五穀、柔物、絲綿、百禽、牛、布帛、輿、金、瓦器、黃色。

: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

一 金

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遯,天地否,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天時:天、冰、雹、霰。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官宦、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武勇、果決、多動少靜、高上屈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時、五金年月日時。

動物:馬、天鵝、獅、象。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木果、剛物、冠、鏡。

屋舍:公廨、樓臺、高堂、大廈、驛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興隆、夏占有禍、冬占冷落、春占吉利。

婚姻:貴官之眷、有聲名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乾肉、木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生產:易生,秋占生貴子,夏占有損,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天使、驛官,宜西北方之任。

謀旺: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占不成,冬占多謀少遂。

交易:宜金玉珍寶珠貴貨,易成,夏占不利。

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占大利,夏占損財,冬占無財。

出行:利於出行,宜入京師,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病。夏占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占得勝,夏占失理。

墳墓: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占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傍者、商音、行位一四九。

數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坤卦】

八 土

坤為地,地雷復,地澤臨,地天泰,雷天大壯,澤天夬,水天需,水地比。

天時:雲陰、霧氣。

地理:田野、鄉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后母、農夫、鄉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穀、輿釜、瓦器。

動物:牛、百獸、牝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階、倉庫。

家宅:安穩、多陰氣、春占宅舍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腹臟之物。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占不利。

生產:易產,春占難產、有損,或不利於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賤貨、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鄉里求謀。靜中求謀,春占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里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疾。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震卦】

四木

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恒,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天時:雷。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噪、多動少靜。

身體:足、肝、髮、聲音。

時序:春二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菓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有茶竹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坐宜東向。秋占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謀旺:可旺、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占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勘反覆。

謁見:可見,宜見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行:宜行,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墳墓:利於東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帶木姓氏,行位四八三。

數目:四、八、三。

方道:東。

五味:甘、酸味。

五色:黑青、綠碧

【巽卦】

五木

巽為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天雷无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天時:風。

地理:東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

身體:肱股、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時月日,辰巳年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動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蠱。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臺、山林之居。

家宅:安穩利市,春占吉,秋占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占不利。

生產:易生,頭胎產女,秋占損胎,宜向東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入風憲,宜茶果竹木稅貨之職,宜東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利,竹茶木貨之利。

交易:可成,進退不一。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類。

謀旺:可謀旺,有財,可成,秋占多謀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東南行,秋占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墳墓:宜東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占不利。

數目:五、三、八。

方道:東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坎卦】

六水

坎為水,水澤節,水雷屯,水火既濟,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天時:雨、月、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濕之地(溝瀆、池沼、凡有水處)。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盜賊。

人事:險陷卑下,外示以柔,內序以利。漂泊不成,隨波逐流。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動物:豕,魚,水中之物。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江樓、茶酒肆、宅中濕地之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羹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掩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暗昧、防盜。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婚、辰戌丑未月婚不可。

生產: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艱難,恐有災險,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失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遺失、防盜。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邊交易,宜魚鹽酒貨之交易,或點水人之交易。

謀旺:不宜謀旺,不能成就,秋冬占可謀旺。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阻陷溺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痛、心疾、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病。

官訟:不利,有陰險,有失,因訟失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水傍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鹹、酸。

五色:黑。

【離卦】

三火

離為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末濟,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乾亢之地、窖竈、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介冑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冑、干戈、槁衣、乾燥之物、赤色之物。

動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乾脯之體,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占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占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謀旺:可以謀旺,宜文書之事。

出行:可行,宜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墳墓:南向之墓、無樹木之所、陽穴。夏占出文人,冬占不利。

姓字:徵音,立人旁姓氏,行位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艮卦】

七土

艮為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天時:雲、霧、山嵐。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

人物:少男、閒人、山中人。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數月日,土年月日時。

靜物:土石、瓜果、黃物、土中之物。

動物:虎、狗、鼠、百獸、黔啄之物。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對鄉里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東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占不利,有損失。

生產:難生,有險阻之厄。宜向東北,春占有損。

交易:難成,有山林田土之交易,春占有失。

謀旺: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行: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謁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訟:貴人阻滯,官訟未解,牽連不決。

墳墓:東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不利,近路邊有石。

姓字:宮音,帶土字傍之姓氏,行位五七十。

數目:五、七、十。

方道:東北方。

五色:黃。

五味:甘。

【兌卦】

二金

兌為澤,澤水困,澤地萃,澤山咸,水山蹇,地山謙,雷山小過,雷澤歸妹。

天時:雨澤、新月、星。

地理: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破裂之地,其地為剛鹵。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

人事:喜悅、口舌、讒毀、謗說、飲食。

身體:舌、口、肺、痰、涎。

時序:秋八月,酉年月日時,金年月日,二四九月日。

靜物:金刃、金類、樂器、廢物、缺器。

動物:羊、澤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澤之居、敗牆壁宅、戶有損。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喜悅,夏占家宅有禍。

飲食:羊肉、澤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有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生產:不利、恐有損胎,或則生女。夏占不利,宜坐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官。

求利:無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占有財喜,夏占破財。

出行: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占有利,宜行。

交易:難有利,防口舌,有爭競。夏占不利,秋占有交易之財喜。

謀旺:難成,謀中有損。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謁見:利行西方,見有咒詛。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氣逆喘疾,飲食不飧。

墳墓:宜西向,防穴中有水、近澤之墓。夏占不宜,或葬廢穴。

官訟:爭訟不已,曲直未決,因訟有損,防刑。秋占為體,得理勝訟。

姓字:商音,帶口帶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四、二、九。

方道:西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萬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於此。占者宜各以其類而推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