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彖者言乎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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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者言乎象者也,

注云:彖總一卦之義也。

爻者言乎變者也,

注云:爻各言其變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補過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

注云:爻之所處曰位,六位有貴賤也。

齊小大者存乎卦,

注云:卦有小大也,齊猶言辯也,即彖者言乎象也。

辯吉凶者存乎辭,

注云:辭,爻辭也,即「爻者言乎變」也。言象所以明小大,言變所以明吉凶。故小大之義存乎卦,吉凶之狀見乎爻。至於悔吝无咎,其例一也。吉凶悔吝,小疵无咎,皆主乎變,事有小大,故下歷言五者之差也。

憂悔吝者存乎介,

注云:介,纖介也。王弼曰: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

震无咎者存乎悔。

注云:无咎者,善補過也。震,動也。故動而无咎,存乎无悔過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

注云:其道光明曰大,君子道消曰小;之泰則其辭易,之否則其辭險。

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易與天地準,

注云:作《易》以準天地。

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注云:幽明者,有形无形之象。死生者,終始之數也。

 正義曰:此第三章也。上章明吉凶悔吝繫辭之義,而細意未盡,故此章更委曲說卦爻吉凶之事。是以義理深奧,能彌綸天地之道,仰觀俯察,知死生之說。

「彖者言乎象者也」,彖謂卦下之辭,言說乎一卦之象也。

○「爻者言乎變者也」者,謂爻下之辭,言說此爻之象改變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者,謂爻卦下辭也。著其吉凶者,言論其卦爻失之與得之義也。前章言據其卦爻之象,故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此章據其卦爻之辭,故云「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

「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者,辭著悔吝者,言說此卦爻有小疵病也。有小疵病必預有憂虞,故前章云:「悔吝者憂虞之象。」但前章據其象,此章論其辭也。

「无咎者,善補過也」者,辭稱无咎者,即此卦爻能補其過。若不能補過,則有咎也。案《略例》:无咎有二,一者善能補過,故无咎。二者其禍自已招,无所怨咎,故節之六三:「不節之嗟,又誰咎也?」但如此者少,此據多者言之,故云「善補過也」。前章舉其大略,故不細言无咎之事,此章備論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者,以爻者言乎變,以此之故,陳列物之貴賤者在存乎六爻之位,皆上貴而下賤也。

○「齊小大者存乎卦」者,以彖者言乎象,象有小大,故齊辯物之小大者存乎卦也。猶若泰則「小往大來,吉亨」,否則「大往小來」之類是也。

○「辯吉凶者存乎辭」者,謂辯明卦之與爻之吉凶,存乎卦爻下之言辭是也。

○「憂悔吝者存乎介」者,介謂纖介,謂小小疵病。能預憂虞悔吝者存於細小之疵病也。

○「震无咎者存乎悔」者,震,動也。動而无咎者,存乎能自悔過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者,其道光明謂之大,其道銷散謂之小。若之適通泰,其辭則說易,若之適否塞,其辭則難險也。

「辭也者,各指其所之」者,謂爻卦之辭,各斥其爻卦之之適也。若之適於善,則其辭善。若之適於惡,則其辭惡也。

「易與天地準」者,自此已上,論卦爻辭理之義;自此已下,廣明易道之美。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準。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故能彌綸天地之道」者,以易與天地相準,為此之故,聖人用易能彌綸天地之道。彌謂彌縫補合,綸謂經綸牽引,能補合牽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也。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者,天有懸象而成文章,故稱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是故知幽明之故」者,故謂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觀俯察,知无形之幽,有形之明,義理事故也。

「原始反終,故知生死之說」者,言用易理,原窮事物之初始,反復事物之終末,始終吉凶,皆悉包羅,以此之故,知死生之數也。正謂用易道參其逆順,則禍福可知;用蓍策求其吉凶,則死生可識也。

○注「辭爻」至「之差」。 ○正義曰:云:「辭,爻辭也」者,其實卦之與爻,皆有其辭。知是爻辭者,但卦辭變化少,爻辭變化多,此經「辯吉凶者存乎辭」,與「齊小大者存乎卦」,二文相對,上既云卦,故此辭為爻辭也。云「言象所以明小大」者,即「齊小大者存乎卦」是也。云「言變化所以明吉凶」者,則「辯吉凶者存乎辭」是也。云「故小大之義存乎卦」者,覆說「言象所以明小大」也。云「吉凶之狀見乎爻」者,覆說「言變所以明吉凶」也。云「悔吝无咎,其例一也」者,謂悔吝无咎,體例與吉凶一也,皆是存乎辭。云「悔吝小疵无咎,皆生乎變」者,謂皆生於爻也。言乎變者,謂皆從爻變而來。云「事有小大」者,大則為吉凶,小則為悔吝无咎也。云「故下歷言五者之差」者,謂於吉凶下歷次言五者之差別,數五者,謂吉一,凶二,悔三,吝四,无咎五。「然諸儒以為五者,皆數列貴賤者存乎位,」是其一也。「齊小大者存乎卦」,是其二也。「辯吉凶者存乎辭」,是其三也。「憂悔吝者存乎介」,是其四也。「震无咎者存乎无悔」,是其五也。於經數之為便,但於注理則乖,今並存焉,任後賢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