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尊地卑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閱讀古書,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周易繫辭上

第一章 天尊地卑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注云:乾坤其易之門戶,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體。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注云:天尊地卑之義既列,則涉乎萬物,貴賤之位明矣。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注云:剛動而柔止也。動止得其常體,則剛柔之分著矣。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注云: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也。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凶,故吉凶生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注云: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懸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

是故剛柔相摩,

注云:相切摩也,言陰陽之交感也。

八卦相盪。

注云:相推盪也,言運化之推移。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注云: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

注云:順萬物之情,故曰有親。通天下之志,故曰有功。

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

注云:有易簡之德,則能成可久可大之功。

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注云:天地易簡,萬物各載其形。聖人不為,群方各遂其業。德業既成,則入於形器,故以賢人目其德業。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注云:天下之理,莫不由於易簡而各得順其分位也。

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注云:成位,況立象也。極易簡則能通天下之理,通天下之理,故能成象,並乎天地言其中,則並明天地也。

 正義曰:此第一章,明天尊地卑,及貴賤之位,剛柔動靜寒暑往來,廣明乾坤簡易之德。聖人法之,能見天下之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者,天以剛陽而尊,地以柔陰而卑,則乾坤之體安定矣。乾健與天陽同,坤順與地陰同,故得乾坤定矣。若天不剛陽,地不柔陰,是乾坤之體不得定也。此經明天地之德也。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者,卑謂地體卑下,高謂天體高上。卑高既以陳列,則物之貴賤得其位矣。若卑不處卑,謂地在上,高不處高,謂天在下。上下既亂,則萬物貴賤則不得其位矣。此經明天地之體,此雖明天地之體,亦涉乎萬物之形。此貴賤總兼萬物,不唯天地而已,先云卑者,便文爾。案前經云「天尊地卑」,天地別陳。此「卑高以陳」,不更別陳。總云「卑高」者,上文詳,於此略也。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者,天陽為動,地陰為靜,各有常度,則剛柔斷定矣。動而有常則成剛,靜而有常則成柔,所以剛柔可斷定矣。若動而无常,則剛道不成;靜而无常,則柔道不立。是剛柔雜亂,動靜无常,則剛柔不可斷定也。此經論天地之性也。此雖天地動靜,亦總兼萬物也。萬物稟於陽氣多而為動也,稟於陰氣多而為靜也。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者,方謂法術性行,以類共聚,同方者則同聚也。物,謂物色群黨,共在一處,而與他物相分別。若順其所同則吉也,若乖其所趣則凶也,故曰「吉凶生矣」。此經雖因天地之性,亦廣包萬物之情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者,象謂懸象,日月星辰也。形謂山川草木也。懸象運轉而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也。

「是故剛柔相摩」者,以變化形見,即陽極變為陰,陰極變為陽,陽剛而陰柔,故剛柔共相切摩,更遞變化也。

○「八卦相盪」者,剛則陽爻也。柔則陰爻也。剛柔兩體,是陰陽二爻,相雜而成八卦,遞相推盪。若十一月一陽生而推去一陰,五月一陰生而推去一陽。雖諸卦遞相推移,本從八卦而來,故云「八卦相盪也」。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者,重明上經「變化見矣」及「剛柔相摩,八卦相盪」之事。八卦既相推盪,各有功之所用也。又鼓動之以震雷離電,滋潤之以巽風坎雨,或離日坎月,運動而行,一節為寒,一節為暑,直云震、巽、離、坎,不云乾、坤、艮、兌者,乾、坤上下備言,艮、兌非鼓動運行之物,故不言之,其實亦兼焉。雷電風雨,亦出山澤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者,道謂自然而生,故乾得自然而為男,坤得自然而成女。必云成者有故,以乾因陰而得成男,坤因陽而得成女,故云成也。

「乾知太始」者,以乾是天陽之氣,萬物皆始在於氣,故云知其大始也。

「坤作成物」者,坤是地陰之形,坤能造作以成物也。初始无形,未有營作,故但云知也。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云作也。

「乾以易知」者,易謂易略,无所造為,以此為知,故曰「乾以易知」也。

「坤以簡能」者,簡謂簡省凝靜,不須繁勞,以此為能,故曰「坤以簡能」也。若於物艱難,則不可以知,故以易而得知也。若於事繁勞,則不可能也。必簡省而後可能也。

「易則易知」者,此覆說上「乾以易知」也。乾德既能說易,若求而行之,則易可知也。

「簡則易從」者,覆說上「坤以簡能」也。於事簡省,若求而行之,則易可從也。上「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論乾坤之體性也。「易則易知,簡則易從」者,此論乾坤既有此性,人則易可倣效也。

「易知則有親」者,性意易知,心无險難,則相和親,故云「易知則有親」也。「易從則有功」者,於事易從,不有繁勞,其功易就,故曰「易從則有功」。此二句,論聖人法此乾坤易簡,則有所益也。

○「有親則可久」者,物既和親,无相殘害,故可久也。

「有功則可大」者,事業有功,則積漸可大。此二句論人法乾坤,久而益大。

「可久則賢人之德」者,使物長久,是賢人之德,能養萬物,故云「可久則賢人之德」也。

「可大則賢人之業」者,功勞既大,則是賢人事業。行天地之道,總天地之功,唯聖人能。然今云賢人者,聖人則隱迹藏用,事在无境。今云可久可大,則是離无入有,賢人則事在有境。故可久可大,以賢人目之也。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者,此則贊明聖人能行天地易簡之化,則天下萬事之理並得其宜矣。

○「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者,成位況立象,言聖人極易簡之善,則能通天下之理,故能成立卦象於天地之中,言並天地也。

 ○注「乾坤其易」至「之體」。 ○正義曰:云:「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體」者,易含萬象,天地最大。若天尊地卑,各得其所,則乾坤之義得定矣。若天之不尊,降在滯溺;地之不卑,進在剛盛,則乾坤之體,何由定矣?案乾坤是天地之用,非天地之體,今云乾坤之體者,是所用之體,乾以健為體,坤以順為體,故云「乾坤之體」。

○注「天尊地卑」至「明矣」。 ○正義曰:「天尊地卑之義既列」,解經「卑高以陳」也。云「則涉乎萬物貴賤之位明矣」,解經「貴賤位矣」。上經既云「天尊地卑」,此經又云「貴賤」者,則貴非唯天地,是兼萬物之貴賤。

○注「方有類」至「生矣」。 ○正義曰:云「方有類」者,方,謂法術情性趣舍,故《春秋》云「教子以義方」,注云:「方,道也。」是方謂性行法術也。言方雖以類而聚,亦有非類而聚者。若陰之所求者陽,陽之所求者陰,是非類聚也。若以人比禽獸,即是非類,雖男女不同,俱是人例,亦是以類聚也。故云「順所同則吉,乖所趣則凶」。

○注「天地之道」至「易簡」。 ○正義曰:云:「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者,釋經之「乾以易知」。「不勞而善成」者,釋經「坤以簡能」也。案經乾易坤簡,各自別言,而注合云天地者,若以坤對乾,乾為易也,坤為簡也。經之所云者是也。若據乾坤相合皆无為,自然養物之始也,是自然成物之終也。是乾亦有簡,坤亦有易,故注合而言之也。用使聖人俱行易簡,法无為之化。

 ○注「天地易簡」至「其德業」。 ○正義曰:云:「聖人不為,群方各遂其業」者,聖人顯仁藏用,唯見生養之功,不見其何以生養,猶若日月見其照臨之力,不知何以照臨,是聖人用无為以及天下,是聖人不為也。云「德業既成,則入於形器」者,初行德業未成之時,不見其所為,是在於虛无。若德業既成,覆被於物,在於有境,是入於形器也。賢人之分,則見其所為,見其成功始末,皆有德之與業,是所有形器,故以賢人目其德業。然則本其虛无玄象謂之聖,據其成功事業謂之賢也。

○注「天下之理」至「分位正位」。 ○正義曰:云天下之理莫不由於易簡而各得順其分位者,若能行說易簡靜,任物自生,則物得其性矣。故《列子》云:「不生而物自生,不化而物自化。」若不行易簡,法令茲章,則物失其性也。《老子》云:「水至清則无魚,人至察則无徒」。又《莊子》云:「馬翦剔羈絆,所傷多矣。」是天下之理未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