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易心得7:論「晉獻公嫁伯姬於秦穆公」占例

Lanceral 發表於

曾讀過一篇文章,作者寫了一段話,引起我的共鳴,她寫道:「人們喜歡預言未來,卻遺忘了我們最真實且真正強大的力量,其實是模擬未來。」

我相信《易》最重要的目的是教導我們「知天道」、「知地道」,最終能夠「行人道」。《易》占必也是:「藉占習《易》,藉《易》修行。」《易》是待人處世的極深的、美好的智慧,它是一本百科全書;而《易》占則是告訴我們目前可以使用這本百科全書的哪一部份。

《左傳》所記載的占筮,不只幫助我們學習太卜之遺法,事實上,更讓我們能夠學習富含道德理念的《易》獨特的政治和哲學思想。以下分享「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穆公」的古占例。

此占例記載在《左傳》僖公十五年。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于高粱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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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妹  之  睽

歸妹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睽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史蘇開宗明義先從爻辭判斷吉凶,今日《易經》文本,《歸妹》上六爻辭為:「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這和史蘇引述的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有一些出入,但以辭義來看,皆為不吉之爻辭。

這時,史蘇運用太卜之遺法的取象來解占,他說:「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史蘇以本卦上卦《震》為東方為晉國,之卦上卦《離》為秦國,他判斷兩國不久之後將會有一場戰爭,晉國﹙震﹚的車箱震脫它的車軸,秦國﹙離﹚的火會燒毀晉國的軍旗,此乃不利於晉國行師作戰之象,晉國將於宗丘這個地方被打敗。

此處的解占給予我們一個範例:後世(如《高島斷易》)一般取貞悔,多數是本卦下卦為貞,上卦為悔;或是本卦為貞,之卦為悔,而這裡卻是以爻變之前的本卦上卦為貞,代表晉國;爻變之後的之卦上卦為悔,代表秦國。

另外有一種版本的解釋是本卦和之卦的上卦皆為秦國,以這個解釋來看,原文可以看成:「﹙秦國﹚為雷為火,為嬴敗姬。」秦國是雷是火,於是秦國﹙姓嬴﹚可以打敗晉國﹙姓姬﹚。而「震之離,亦離之震」可能是指無論如何,晉國都無法改變其無助狀況;至於「車說其輹」則表示在交戰中,秦穆公一度險被晉軍抓到。但是第二種版本沒有取貞悔,並且第一種版本,按照《說卦傳》中所述:「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也應了晉國在秦國東方的位置。

依我淺見,兩種版本皆有其道理,我們不妨兩者都參考。

然後,「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于高粱之虛。」則是在說晉惠公的太子圉,因晉惠公被打敗,被迫到秦國做人質,他的姑姑,也就是秦穆公的夫人,即此次占筮的女主角伯姬,將會照顧他﹙伯姬是晉惠公的姐姐,故「侄從其姑」﹚。圉在秦國待六年以後,將會拋棄他在秦國的妻兒,逃回晉國,但隔年卻會死在晉國高粱這個地方。

這裡似乎用到了《睽卦》上六爻辭,今日《易經》文本,上六爻辭為:「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而史蘇所引述的爻辭為:「睽孤,寇張之弧。」應僅為簡述。

此處可以看出史蘇的解占功力深厚,根據文本和靈感,他看出晉、秦兩國一戰後,將會累及後人,以致晉惠公的兒子被迫作質於秦,受其姑姑的維護,但最終仍不得善果。其中的「六年其逋,逃歸其國」,或許是源於此占之上爻動,即第六爻變而來。

這裡要先暫停一下,解釋史蘇於此占中的兩個解卦技巧:第一,以爻變之前的本卦上卦﹙震﹚為貞,代表晉國;爻變之後的之卦上卦﹙離﹚為悔,代表秦國,這是特殊用法,並非後世常用的貞悔取法,前文已有解釋。第二,使用之卦爻辭,一般來說,太卜之遺法即使用到之卦,也僅止於卦辭或八卦取象,不會使用到之卦爻辭。但我先前的「習易筆記第十篇」中曾分享高島斷普法戰爭的占例,高島先取綜卦,再取綜卦爻辭解,事後應證,十分準確。因此,史蘇此占取之卦爻辭解釋後來的情勢發展,應是基於他解占當下的靈感,故使用之卦爻辭來豐富其斷占。

故事到了這裡,來到了晉惠公與韓簡的對話,再單獨重文於下: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此段我認為很重要,也是我這篇「習易筆記第十四篇」所最看重的重點:人之敗德,不能怪占筮,甚至也無法僅憑占筮預知就能趨吉避凶!這個觀念或許不同於一些習易之人根深蒂固的想法。

即使晉獻公透過占筮,知道嫁伯姬於秦穆公不吉,秦國日後會對自己的晉國造成傷害,但他若不改變自己敗德的行為,也無法因「不嫁伯姬給秦穆公而改變晉國將來的戰敗」,以及「他後代子孫悽慘的命運」。也就是說一個人若不改變自己,即使他占筮精準,知道事情的後果,他也無法僅憑「技術性的操作」來改變未來,因為最重要的根本-自己的敗德行為並未改變。所以回到此占例,晉獻公不可能僅因「不嫁伯姬」就避免惡果,因為那惡果的真正原因是「敗德」,而非「嫁伯姬」。

《了凡四訓》中的第二訓,其開宗明義說道:「春秋諸大夫,見人言動,億而談其禍福,靡不驗者,《左》、《國》諸記可觀也。大都吉凶之兆,萌乎心而動乎四體。」

這段話的意思大致是說:春秋時代,無論卜官或是史官,都是大有學問和閱歷之人,因此他們只要觀察一個人的言行,就能夠判斷出此人之後的吉凶禍福,而且十分準確,《左傳》和《國語》當中有許多紀載,皆可應證。這可能是因為一個人的吉凶禍福,往往是萌生於心中而散發至行為上,因此只要觀察這個人的言行,即可判斷此人的心志!

讀《了凡四訓》的這段話,再回頭看史蘇斷晉獻公這占。晉獻公是一位貪色昏庸、碌碌無能的君主,我相信史蘇心裡十分清楚,所以此占明的是斷「嫁伯姬之吉凶」;暗的是斷「晉獻公這昏君必會讓晉國和他的子孫走一段霉運」。

走筆至此,相信版上的易友、老師們一定看出我要傳達的核心命題,雖然前文已點出來,但容我再強調一遍:

敗德之人,即使藉占筮預先知道事情吉凶,但若不改變敗德之行為,是無法只依靠「技術性的操作」來改變自身命運最終的吉凶禍福。

舉一個實際例子,北宋的范仲淹年輕時家貧,他曾經一天煮一碗粥,分四塊,一餐吃一塊。等到他做了宰相,收入豐富,他仍不改節儉性格,而他將省下來的俸祿全部救濟族人,據記載,他一共接濟了三百戶貧困的族人,維持他們的基本生活所需。不只如此,他還辦義莊、義田,竭力幫助家鄉百姓……

傳說范仲淹偶然得到一塊風水寶地,算命師告訴他死後若葬身此地,可保後代長盛不衰。范仲淹一聽,認為若在此地蓋學校,作育人才,豈不更好!於是那塊風水寶地不是成了他的墓地,而是成了義學。

范仲淹死後八百多年,直到清朝末年,家族仍舊興旺,子孫克己復禮,光宗耀祖,這究竟是因為他得了那塊風水寶地?還是因為他的德行?

習《易》至今,蒙受極大好處,尤其是在進德修業這一塊,越來越能體會「天道無吉凶」這句話。十分喜愛張載的那句話:「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敗德之人,即使藉占筮預先知道事情吉凶,但若不改變敗德之行為,是無法只依靠『技術性的操作』來改變自身命運最終的吉凶禍福。」

謹以此想法和各位易友、老師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