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未濟(坎下離上)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待校對

 

  閱讀古書, 2, 3, 4, 5, 6, 7


64. 未濟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濟,必有未濟,以物本不可窮盡故也,既有未濟,必當既濟,以先之既濟,原從未濟而濟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濟而欲求濟,須老成,須決斷,須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濟而濡其尾,則无所利矣。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謂老成決斷,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險中,此時正賴老成決斷之才識,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續終如小狐乎,然雖不當位,而剛柔相應,則是未濟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濟水,潤下而又居于下,將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濟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滅火,火能濟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養人,亦皆能殺人,以例一切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詳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陰柔居下,无濟世才,將終于不濟而可羞矣,豈知時勢已極,固易為力者哉。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剛而不過,以此曳輪而行,得濟時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見中與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陰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時則將出險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則險可濟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剛而不過,如日方升,得濟時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賞于大國矣,濟時本隱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柔中離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虛己以孚九二,而其暉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濟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飲酒,乃與民同樂,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苟一任享太平樂,而无競業惕厲之心,如飲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樂,以彼不知節故,節者,如天地之四時必不可過,亦謂之極,初六柔疑太過,故云亦不知極,上九剛信太過,故云亦不知節,知極知節,則未濟者得濟,已濟者可長保矣。

周易禪解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