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咸(艮下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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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咸  艮下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艮得乾之上爻而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兌得坤之上爻而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為能所,互為感應,故名為咸,約世道,則上下之相交,約佛法,則眾生諸佛之相叩,約觀心,則境智之相發,夫有感應,必有所通,但感之與應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禮,則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咸何以為感哉,下卦坤體之柔,上于六而成兌,上卦乾體之剛,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氣感應以相與也,又艮止而兌說,以男而下女,此感應之正,所以吉也,約佛法者,艮為生,兌為佛,眾生感佛既專,則佛說法應之,約觀心者,艮為觀,兌為境,觀智研境既專,則境諦開發而得悅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澤,豈非以其虛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雖感而遂通,須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又須善識時位之宜,儻因感而搖其主宰,則反失能應之本矣,大槩感應之道,互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體,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應于他,上三爻既居悅體,且在上位,故皆宜善應于物,今初六以陰居下,而為九四所感,未免腳指先動,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得其當則吉,不得其當則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謂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顧身家,則吉,若志在利名,不顧心性,則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陰柔中正,而為九五所感,儻躁妄欲進則凶,惟安居自守則吉,蓋安居自守,乃順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以剛正居止極,而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為務,不知欲利他者,先須自利成就,若一被順境所牽,則頓失生平所養,亦可羞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剛而不過,定慧齊平,得感應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見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攝,有憧憧往來之象,既以心為感應之本,則凡有血氣莫不尊親,有朋從爾思之象,惟其得感應之正,雖終日感而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來,雖知本自何思何慮,而還須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窮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現前所證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陽剛中正而居悅體,如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過失可悔,而善始善終,證于究竟,名為志末,末,猶終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

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柔而得正為兌之主,內依止德,外宣四辯,為咸其輔頰舌之象,說法无盡,誨人不倦,故曰滕口說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說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轍非一途故也,觀于彖辭亨及利貞之誡,則思過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