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兌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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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兌下兌上

兌亨,利貞。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剛中正而外柔順,於萬物皆說其澤。聖人以說先人,而民忘其勞,以說犯難,民則忘死。非大人不能說於民,而民咸說而得其正也。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兩說而合者莫過於朋友講習也。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以剛正之說,首出門而和人也。守正和人也。守正和人,何往不吉。行豈疑哉。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失位與三,豈無悔也。志在和人,欲其說,信中不失正,故吉也。夫何悔焉。

六三,來兌,凶。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兌者,陽說隂也。過說於上,柔以來人,使人從欲者也。何以終哉,凶其宜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幹居臣位,商量宜制,祗上使下,不敢自安,皆獲所說,必得其慶也。故大速有喜也。

九五,孚于剥,有厲。

象曰:孚于剥,位正當也。

隂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處尊而孚於上,隂信於小人,消君子之道也。得位正當為人之刑,則下化矣。下之消則上危也。可不慎乎。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為五牽說,信而尚之,柔而匪正也。雖說來矣,豈足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