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卦第二十一

Jack 發表於

 上離下震(噬嗑卦第二十一)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噬者,食也。嗑者,合也。食物口合之義。卦體上下二陽象唇,三陰象齒,中一陽象口中有物。又卦德上離明、下震動,動而必明,明而後動,有不空於動之義,故謂噬嗑。此格物致知窮理之學,承上臨卦而來。臨者,二陽而臨四陰,所以進陽採藥也。但藥物有老嫩,火候有時刻,毫髮之差,千里之失,此窮理功夫不可缺也。 

蓋了性了命之學,全在窮理上定優劣,明得一分,行得一分,明得十分,行得十分,或知性而不知命,或知命而不知性,或知有爲而不知無爲,或知無爲而不知有爲,或知藥物而不知火候,或知下手而不知結果,凡此皆是窮理不徹,而行持必不通,惟欲動之,須先明之,先明後動,動而無不如意,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動,有亨道也。明中之動,動必本明,其亨其利,有象治獄。天下難治之事,莫如獄,獄之真情不明,是者爲非,非者爲是,冒然用刑,殃及無辜,誤傷性命。 

修道如治獄也。辨別真假是非,如治獄之審斷善惡,去假存真,而保性命,如治獄之賞善、罰惡,而伸冤屈。人能以治獄之道窮究其實理,則明於心而見於行,盡性至命,未有不亨不利者也。 

初九,剛而不明,冒然前進,進必至咎,是以屢校滅趾,以戒其足,勿妄動。不變動于初,自不致咎於終。此行道先貴窮理也。 

六二,柔而不剛,見理未真,僅得其膚廓,未得其肯綮,若急欲行之,不但無補於內,而且有傷於外,如噬膚滅鼻矣。鼻所以辨香臭,口食物而鼻先臭之。口不知味,雖鼻能辨,亦屬於無用。幸其柔而中正,見理未真,不敢行持,得以無咎。此窮理未入者也。 

六三,居二之上,識見稍高於二,較二更進一層,如噬臘肉也。肉在膚內,肉至於臘,須剛烈深入而後知味。三雖進益,猶未得真,似是而非,若有妄動,必反招凶,如噬臘肉遇毒矣。然志剛而性柔,不能成事,亦不敗事,雖有小吝,終得無咎。此窮理漸入者也。 

九四,居於明體,在三之上,窮理較三更進一層,如噬幹胏矣。胏爲貼骨之肉,絲膜相雜,骨肉相連,又至於幹,不易剝去,若不刻入深進,而不能見真。以象取之,得金矢;以理取之,利艱貞。艱貞之利,不能辨而強辨,深造自得,如用金矢,而無微不入,似是而非之假,可以一概剝去,而得其真。明明朗朗,明於動而動之,無有不吉者。此窮理見真者也。 

六五,居於四上,柔而虛中,窮理較四更進一層,如噬幹肉矣。窮理至四之金矢,是非邪正,判然分明,如幹肉而噬之無味,無容再嚼矣。然雖無味,猶當溫故知新,於已明之理,更下一層功夫,已明而益求其明,必無一毫疑惑,而後篤行之。以象取之得黃金,以理取之爲貞厲。黃金者,明而歸中。貞厲者,正而驚懼,虛中驚懼,實見得有些一番道理。明于內而驗于外,無行不合道,無事不得吉。此窮理絕無一疑者也。 

上九,剛而不明,不知辨別實理,誤用聰明,入於旁門,空空一世,終歸泯滅,是以何校滅耳也。目明而耳聰,不能明理,應滅其目,何至來耳。 

蓋以迷人不明大道者,皆由亂學亂問,聽信盲師,不辨真假,著空執相,每多招凶受害,其禍根在耳。出乎爾旨反乎爾,不明於始,受傷於終,理有可決。此絕不知窮理者也。 

然則窮理功夫,須要剝去一層又一層,直剝到道之骨髓處,無些子疑惑,方是真知灼見。若未到道之骨髓處,猶有隔礙,未云得真,不可妄動自招其禍。 

噫!縱識朱砂與黑鉛,不知火候也如閑,大都全借修持力,毫髮差殊不結丹。窮理工夫,豈小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