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既濟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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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濟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正義曰:「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者,濟者,濟渡之名;既者,皆盡之稱。萬事皆濟,故以既濟為名。既萬事皆濟,若小者不通,則有所未濟,故曰「既濟,亨小」也。小者尚亨,何況於大?則大小剛柔,各當其位,皆得其所。當此之時,非正不利,故曰利貞也。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終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濟之初,雖皆獲吉,若不進德脩業至於終極,則危亂及之,故曰初吉終亂也。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

注云:既濟者,以皆濟為義者也。小者不遺,乃為皆濟,故舉小者,以明既濟也。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注云:剛柔正而位當,則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貞也。

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注云:柔得中,則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則小者未亨。小者未亨,雖剛得正,則為未既濟也。故既濟之要,在柔得中也。以既濟為安者*,道極無進,終唯有亂,故曰「初吉終亂。」終亂不為自亂,由止故亂,故曰「終止則亂」也。

*安或作象。

 正義曰:「既濟,亨,小者亨也」者,此釋卦名德,既濟之亨,必小者皆亨也,但舉小者,則大者可知,所以為既濟也。具足為文,當更有一「小」字,但既疊《經》文,略足以見,故從省也。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者,此就二、三、四、五並皆得正,以釋利貞也。剛柔皆正,則邪不可行,故惟正乃利貞也。

「初吉,柔得中」者,此就六二以柔居中,釋初吉也。以柔小尚得其中,則剛大之理,皆獲其濟。物无不濟,所以為吉,故曰初吉也。終止則亂,其道窮者,此正釋戒。若能進脩不止,則既濟无終。既濟終亂,由止故亂。終止而亂,則既濟之道窮矣,故曰「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注云:存不忘亡,既濟不忘未濟也。

 正義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者,水在火上,炊爨之象,飲食以之而成,性命以之而濟,故曰「水在火上,既濟」也。但既濟之道,初吉終亂,故君子思其後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注云:最處既濟之初,始濟者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也。雖未造易,心无顧戀,志棄難者也。其於義也,无所咎矣。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正義曰:「曳其輪,濡其尾,无咎」者,初九處既濟之初,體剛居下,是始欲濟渡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故云「曳其輪,濡其尾」也。但志在棄難,雖復曳輪濡尾,其義不有咎,故云无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注云: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而應乎五,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能无見侵乎?故曰「喪其茀」也。稱婦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茀,首飾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眾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己逐,而自得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正義曰:「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者,茀者,婦人之首飾也。六二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而應乎五,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能无見侵乎?故曰「婦喪其茀」。稱婦者,以明自有夫,而他人侵之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物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己逐而自得,故曰「勿逐,七日得」。

《象》曰「以中道」者,釋不須追逐而自得者,以執守中道故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注云: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故伐鬼方三年乃克也*。君子處之,故能興也,小人居之,遂喪邦也。

*「故伐鬼方三年乃克」或作「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正義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者,高宗者,殷王武丁之號也,九三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興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高宗德實文明,而勢甚衰憊,不能即勝,三年乃克,故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也。「小人勿用」者,勢既衰弱,君子處之,能建功立德,故興而復之,小人居之,日就危亂,必喪邦也,故曰「小人勿用」。

《象》曰「憊也」者,以衰憊之故,故三年乃克之。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注云: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履得其正,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夫有隙之棄舟,而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而得全者,終日戒也。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正義曰:「繻有衣袽,終日戒」者,王注云「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者也。六四處既濟之時,履得其位,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如在舟而漏矣。而舟漏則濡濕,所以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而得全者,終日戒也,故曰「繻有衣袽,終日戒」也。

《象》曰「有所疑」者,釋所以「終日戒」,以不與三、五相得,懼其侵克,有所疑故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注云: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濟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

注云:在於合時,不在於豐也。

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正義曰:牛,祭之盛者也。禴,殷春祭之名,祭之薄者也。九五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既濟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九五履正居中,動不為妄,脩德者也。苟能脩德,雖薄可饗。假有東鄰不能脩德,雖復殺牛至盛,不為鬼神歆饗;不如我西鄰禴祭雖薄,能脩其德,故神明降福,故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象》曰「不如西鄰之時」者,神明饗德,能脩德致敬,合於祭祀之時,雖薄降福,故曰時也。「吉大來」者,非惟當身,福流後世。

○注「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正義曰:並略《左傳》之文也。

○注「在於合時」。○正義曰:《詩》云:「威儀孔時」。言周王廟中,群臣助祭,並皆威儀肅敬,甚得其時。此合時之義,亦當如彼也。

上六,濡其首,厲。

注云:處既濟之極,既濟道窮,則之於未濟,之於未濟,則首先犯焉。過進不已*,則遇於難,故濡其首也。將沒不久,危莫先焉。

*「過進不已」或作「過而不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正義曰:「濡其首,厲」者,上六處既濟之極,則反於未濟。若反於未濟,則首先犯焉。若進而不已,必遇於難,故濡其首也。既被濡首,將沒不久,危莫先焉,故曰「濡其首,厲」也。

《象》曰「何可久」者,首既被濡,身將陷沒,何可久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