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卦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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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崔憬曰:鼎所以烹飪,享於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冡嫡,以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長子」也。

 

 震下震上

震,亨。

鄭玄曰:震為雷。雷,動物之氣也。雷之發聲,猶人君出政教以動中國之人也。故謂之震。人君有善聲教,則嘉會之禮通矣。

 

震來虩虩,

虞翻曰:臨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謂四也。來應初命,四變而來應已。四失位多懼,故「虩虩」。之內曰來也。

 

笑言啞啞,

虞翻曰:啞啞,笑且言,謂初也。得正有則,故「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虞翻曰:謂陽從臨二。陰為百二十,舉其大數,故當震百里也。坎為棘匕。上震為鬯。坤為喪。二上之坤,成震體坎,得其匕鬯,故「不喪匕鬯」也。

鄭玄曰:雷發聲聞于百里,古者諸侯之象。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國。內則守其宗廟社稷,為之祭主,不亡匕與鬯也。人君於祭之禮,匕牲體薦鬯而已,其餘不親也。升牢於俎,君匕之,臣載之。鬯,秬酒,芬芳修鬯,因名焉。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懼變承五應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虞翻曰:則,法也。坎為則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

虞翻曰:遠謂四,近謂初。震為百,謂四出驚遠,初應懼近也。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虞翻曰:為五出之正。震為守,艮為宗廟社稷,長子主祭器,故「以為祭主也」。

干寶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為殷諸侯。殷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故以百里而臣諸侯也。為諸侯,故主社稷。為長子,而為祭主也。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虞翻曰:君子謂臨二。二出之坤四,體以修身,坤為身。二之四,以陽照坤,故「以恐懼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虞翻曰:虩虩謂四也。初位在下,故言「後笑言啞啞」。得位,「吉」故也。

干寶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來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啞啞,後受方國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陽稱福。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虞翻曰:得正,故「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厲,危也。乘剛,故厲。億,惜辭也。坤為喪。三動離為蠃蚌,故稱貝。在艮山下,故稱陵。震為足,足乘初九故「躋于九陵」。震為逐,謂四已體復象,故「喪貝勿逐」*。三動時離為日,震數七,故「七日得」者也。

*註:原文作「喪且勿逐」,「且」應為「貝」之誤。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干寶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无應,而以乘剛為危。此託文王積德累功,以被囚為禍也。故曰「震來厲」。億,歎辭也。貝,寶貨也。產乎東方,行乎大塗也。此以喻紂拘文王,閎夭之徒。乃於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貝,而以賂紂也。故曰「億喪貝」。貝,水物,而方升于九陵。今雖喪之,猶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書》曰: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虞翻曰:死而復生,稱蘇。三死坤中,動出得正,震為生,故「蘇蘇」。坎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見,故「无眚」。《春秋傳》曰:晉獲秦諜,六日而蘇也。

 

九四,震遂泥。

虞翻曰:坤土得雨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陰中,與屯五同義,故「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

虞翻曰:往謂乘陽,來謂應陰;失位乘剛,故「往來厲」也。

 

億,无喪有事。

虞翻曰:坤為喪也。事謂祭祀之事。出而體隨,王享于西山,則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无喪有事」也。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虞翻曰:乘剛山頂,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喪也。

虞翻曰:動出得正,故「无喪」。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

翻虞曰:上謂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動,應在離,故「矍矍」者也。

 

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虞翻曰:上得位,震為征,故征凶。四變時,坤為躬。鄰謂五也。四上之五,震東兌西,故稱鄰。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於其鄰」。无咎,謂三已變,上應三。震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虞翻曰:謂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鄰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