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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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卦傳

序卦所以言易道之常,雜卦所以言易道變。雜卦但要取反對之義,反覆其卦,則吉凶禍福,動靜剛柔皆相反也。序卦自乾坤而下三十卦,咸恒而下三十四,雜卦亦然。序卦反對,雜卦亦多反對,此其所同也。序卦以乾坤頤大過坎離在上篇,中孚小過在下篇,故二篇反對皆成十八卦。雜卦但以乾坤在上篇,餘盡在下篇,又自大過以下不復反對,此其所異也。以其序次錯綜,故謂之雜。然自乾至困當上經三十卦,實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咸至夬當下經三十四卦,又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則雜之中,又有不雜者存焉。又卦以乾為首而終之以夬。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決去則又為純乾矣。故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是又聖人扶陽抑陰之意也。又按《春秋傳》有屯固比入,坤安震殺之語,疑古筮書以一字斷卦義者多有之。夫子雜採其辭為經羽翼,本非創作。故謂之雜,未可知也。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剛柔,以德言。憂樂,以事言。剛皆屬乾,而純乾為至剛。柔皆屬坤,而純坤為至柔。然二卦之二五皆得中,爻位剛柔又各有相濟,非倚於一偏者。就其德之各見者,則分為剛柔耳。比九五居上而得眾,故樂。師九二居下而任重,故憂。又順在內故樂,險在內故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臨卦以二陽在下徧臨四陰,而六五上六又若以上臨下。觀卦九五觀示乎下,而四陰又相率以觀乎上互有求與之意。或者,疑詞。无求與而若有求與。見為與又疑於求,見為求又疑於與也。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居也。又以初爻言之,物始生為見。未得位居貞,居也。又合初五二爻言,九五陽在上卦之天位而顯,見也。一陽動坎險之下而固守,居也。蒙,坎遇艮。坎幽昧為雜,艮光明著也。又以二爻言,全卦蒙然而生,故雜。二能治之使明,著也。又合九二上九二爻言之,九二陽在下卦之中而位幽,雜也。上九一陽止坎險之外而光明,著也。《本義》就卦義論,《大全》兼取爻義。宜兼之始備。時解謂屯以事功言,才有餘而遇不足,當養晦以俟時。蒙以學問言,質不足而學有餘,宜親師以取益。意亦是,但不必拘。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震艮以天道言,損益以人事言。損者人所憂,乃為盛之始。益者人所喜,乃為衰之始。倚伏之機可畏也。

大畜,時也。无妄,災也。

剛難畜而畜之,時有適然,意外之得也。无有妄而得災,災自外至者也,意外之禍也。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萃,三陰聚於下。升,三陰升於上。不來,謂升而不降也。時解以萃言君之用賢,升言臣之遇主。亦近之,不必拘舊說。輕者,一陽居下之上。不自尊大,自卑而輕。豫者,一陽居上之下。其志滿足,自肆而怠也。然豫四爻无怠意。按《來註》,謙之上六即豫之初六,故二爻皆言嗚。謙心虛,故自輕。豫志滿,故自肆。此說為勝。

噬嗑,食也。賁,无色也。

頤中有物,故曰食。賁以白賁无咎,无色而天下之賁莫尚焉。食色,人之大欲。色至賁則過,故欲返本也。

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也。

隨,无故也。蠱,則飭也。

隨時行止,前无故也。蠱壞已極,後當飭也。

剝,爛也。復,反也。

五陰潰於內,爛也。一陽生於下,反也。

晉,晝也。明夷,誅也。

二卦,朝暮生殺之義。日出地上為晝,則入地下為夜也。明在下為誅傷,則明升上為生長矣。

井通而困相遇也。

往來井井,則其道通。剛為柔揜,所遇之困。自乾至此三十卦,適與上經之數相當。

咸,速也。恒,久也。

有感必通,故速。速則夫婦及時。其道有常,故久。久則夫婦偕老。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渙節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居塞而能通。渙,以水浮木,則通極而致散矣。節,澤上之水為有制。困,澤下之水則枯竭矣。解難既散,多失於怠緩。蹇險在前,則知阻難。睽疎而外,家人親而內。否泰則君子小人,其類每相反也。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慮後陽之恃壯,故不欲九四之進而欲其止。恐前陽之不及,故不欲六二之進欲其退也。陽進而消,陰者慎之。陰進而消,陽者抑之也。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

明且動,故多故。旅寓則所親自寡矣。此句卦名在下,變文以叶韻也。

離上而坎下也。

炎上,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一陰畜陽,寡不敵眾。說隨陽進,柔能制剛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需訟,皆主乾言。止坎之下為不進,背坎而去為不親。大過本末弱,故顛。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頤以上養下,養得其正。既濟六位皆當,故定。女者,未嫁之稱。歸則女之事終也。未濟陰陽皆失位而陰不足言也,故曰男之窮。始乾終夬,則喜陽之長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然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其義。按蘇氏蔡氏皆有改正之文。而蔡氏所改,類從而韻亦協。附錄於後,兼載胡氏之論,以備參考。

大過,顛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未濟,男之窮也。歸妹,女之終也。漸,女歸待男行也。姤,遇也,柔遇剛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雲峰胡氏曰,易終於雜卦,而交易變易之義愈可見矣。每一卦反復為兩卦,而剛柔吉凶每每相反。此變易之義也。自乾至困三十卦,與上經之數相當。而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自咸至夬三十四卦,與下經之數相當。而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此交易之義也。或曰:此偶然爾。愚曰:非偶然也,皆理之自然也。坎離交之中者,本居上經三十卦內,今附於下三十四卦。震艮巽兌交之偏者,本居下經三十四卦內,今附於上三十卦。至若无反對者。上經六卦,下經二卦。今附於上者二卦,附於下者六卦。皆交易之義也。十二月卦氣。除乾坤外,上經泰否臨觀剝復,陰之多於陽者十二。下經遯壯姤夬,陽之多于陰者十二。今雜卦移否泰於三十四卦之中,而陰陽之多少復如之。特在上經者三十六畫,在下經者二十四畫。今附於上者二十四畫,附於下者三十六畫。愈見其交易之妙爾。若合六十四卦論之,上經三十卦,陰爻之多於陽者八。下經三十四卦,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八,今則附於三十卦者,陽爻七十二,陰爻一百八,而陰多於陽者三十六。附於三十四卦者,陽爻一百二十,陰爻八十四,而陽之多於陰者亦三十六。以反對論,上經陰之多於陽者四,下經陽之多於陰者亦四。今則附於上者,陽爻二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陰爻多於陽者十八。附於下者,陽爻六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十八。或三十六或十八,互為多少。非特見陰陽交易之妙,而三十六宮之妙愈可見矣。是豈聖人之心思智慮之所為哉。愚故曰:伏羲之畫,文王周公孔子之言,皆天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愚竊以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姤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姤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是雖所取不能無雜,蓋此謂雜卦,而互體又其最雜者也。上三十卦終之以困,柔掩剛也。下三十四卦終之以夬,剛決柔也。柔掩剛,君子不失其所亨。剛決柔,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矣。然則天地間剛柔每相雜。至若君子之為剛,小人之為柔,決不可使相雜也。雜卦之末,特分別君子小人之道言之。聖人贊化育,扶世變之意微矣。

周易淺述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