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卦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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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君子同,小人比,而曰比吉者,此上下之親比,非小人之朋比也。上親下,則下有歸;下親上,則上有與。有歸則不離,有與則不孤。自生民以來,至於今未之能易,故曰比吉。然求比不可速,亦不可舒。不可速,故占度必謹其初,謹初必致其詳。原筮者,占度在初也。元永貞者,詳觀上之人,三德具,而後比之也。元則可親,永則可久,貞則可象。忽於初必悔于永,略于擇必厚於怨。不可舒,故以比之不寧,速來以求彼之寧,則吉也。少後焉,凶之道也。商以離德亡,周以同心昌,故曰比吉。太公避紂以待文王,曰:吾聞其善養老;馬援舍隴而歸漢,曰:當今非特君擇臣,臣亦擇君。故曰原筮元永貞无咎。酈生說田橫,以天下後服者先亡,故曰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下順從,謂五陰從一陽。元永貞以剛中,謂九五。後夫凶,謂上六,夫亦謂九五。九,夫道也,君道也;六,妻道也,臣道也。上六居一卦之末,故曰後。郭子和曰:一陽之卦得位者,師比而已。得天位為比,得臣位為師。天下之吉,莫吉于此。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水在澤之中,則聚而相忘;水在地之上,則散而相求,所謂水流溼也。上者不約而就下,隆者不期而集窪,孰使之者?故為比,不曰萬國建后,諸侯親王,而曰王建萬國,親諸侯,蓋上之親下,甚於下之親上。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親在始,始在誠,誠在實,實在質,初六親比之始也。孚言誠,盈言實,缶言質。與物相親之始,必在我者有至誠之心,充實而不虛,淳質而不飾,則在彼之吉,我皆終能來而有之矣。故餘耳之交初隙末,則如勿交;周鄭之信不由衷,則如勿信。惟謹始,故克終,惟盡此之誠,故來彼之吉。他,彼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以六二中正之臣,應九五中正之君,上下相比之道兩得正矣。雖然,君臣相求者也,寧君求臣,毋寧臣求君,非不求也。秉德以充乎內,而不躁乎其外;守正以俟乎彼,而不自失乎此,如是而已。枉道以求行道,失身以求達身,不可為也。故程子謂伊尹、武侯,必待禮而後出。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物以相親而益,亦以相親而賊,故與離婁同楫罔不涉,與師冕同轍罔不蹶。仲尼蘭鮑,荀卿蓬麻,皆戒于親非其人也。上六以无首而凶矣,六三與之相應而相比,非其人也,能无傷巳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六二、六三,皆非己之應也,初六,己之應也,而遠也,故六四皆不與之相比。既不下從而內比,則將誰親?外比于上而已。九五賢而在上,故六四比之。若六四者,特立獨行,曠一世而无鄰,事一人而无二者與,可謂貞吉矣。崔陳之黨立,而晏子獨從乎公;牛李之朋分,而韓愈獨在其外,可謂貞吉矣。

 

九五,顯此,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王者之比天下,去妙巧,捐策謀,昭示之以至正大中之道而已。可以比天下,而不可以示天下,王者不由也,故曰顯比。然有比天下之道,而无比天下之心,可與比天下矣,猶之王畋焉。既圍而不合以逸之,又開三面以驅之。禽之在前者,既驅而失之矣,又且背而去者在所舍,嚮而來者在所取,則去者眾,來者寡矣。夫畋者,主於取也,而驅之使去,取之愈寡,何也?无取之之心也。无取之之心,則曷為取其嚮而來者也。驅之不去,而後不得已取之,取,我何心哉?自去自來,聽彼而已。夫惟不取禽,而禽自致,故為天子之畋。不誡人而人自親,故為王者之比。上使中者,上以中正比其下,下亦以中正比其上,非使之使也,不使之使也*。太王去邠,而從之者如歸市,則驅禽而禽不去;成湯征葛,而聞之者怨後予,則不令而捷於令,聖人何心哉?

*註:「不使之使也」五字從《學易記》增。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上六无首,所謂後夫凶也。四陰皆從五,而己獨後焉。見之不蚤,從之不先,下則棄于四陰之類,上則絕于一陽之君,凶而无終,必矣。萬國朝禹,而防風獨後,諸侯朝齊,而譚子不至,其凶何如哉?雖然,君子之於時,其從違豈一而足哉?光武興而馮衍不至,棄而不為愚;高祖興而堯君素不從,死而不為凶,豈可盡以比之上六咎之哉?學者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