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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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咸以少男下少女,此男女之新婚;恒以長女下長男,此夫婦之偕老。男下女,則女隨,女下男,則男尊。男尊女卑,尊卑定位,然後天地、日月、春秋、君臣、父子、長幼之常分,正矣。正則可久,久則可恒,故曰利貞。剛上,謂乾之初升而震;柔下,謂坤之初下而巽。終則有始,荀爽謂:「乾氣下終,復升上居四而爲始;坤氣上終,復降下居初而為始。」*程子謂:「動則終而復始,所以恒而不窮。」若夫夫妻反目,父子相夷,君臣罔終,朋友隙末,皆失恒之道矣。(天地能變,故三百六十五度之推移,終古而不息;日月能變,故或一月一周天,或一歲一周天,故其明不巳;四時能變,故溫涼者繼之以寒凜,寒凜者繼之以溽暑,循環不已。即是而推,无非由變而恒,恒而變也。)*

*李鼎祚《周易集解》:「荀爽曰:謂乾氣下終,始復升上居四也。坤氣上終,始復降下居初者也。」

*「天地能變」以下從《大全》增。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終始變化者,恒之道,所以久而不窮。立不易方者,恒之節,所以久而不變。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四應初,理之常,初求四,亦理之常。然不安於義命,而躁於求,挾陰柔之資,持巽入之術,相求之始,不量其交之淺深,而遽深求於其上,雖正亦凶,何利之有?蓋勢利之塗,猶萬仞之淵,深則沒,淺則出,君子疾趨而避之,且恐不免,而又求深可乎?賈捐之之薦楊興為京兆,以楊興之薦己於上前是也。不然,賈誼之說文帝,京房之說孝元,所謂雖正亦凶者與?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陽居陽,常也,九二以陽居陰,非其常也,宜悔而亡者。二五相應,皆恒久於中道者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三月不違,一善不失,其惟顏子*,故擇中庸,無祇悔,仲尼皆以許之。

*《學易記》作「其惟顏氏乎」。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三以剛躁之資,處上下之間,當雷風之交,動而无恒者也。其德无恒,不可以作巫醫、爲卜筮,難乎免於羞辱矣。蓋忽忻驟忿,父不能以安其子;初正終譎,士不能以孚其朋。如鄭朋之兩從,呂布之屢叛,人誰納我,宜其无所容身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九四以陽居陰,以剛居柔,非其位也。然久居而不去,貪得而不止,如日獵而不反者,安得禽之獲哉?揚雄久居莽賢之間,官不過侍郎執戟是也。金門玉堂,非其時,則有道者不處也。顧雄欲之而不得者,作易者其知雄之心者耶?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夫强於婦,其敝猶弱;君剛於臣,其敝猶柔。今也五,君位也,六五,長男之正體也。爲君則柔弱而下從九二之强臣,爲夫子則柔弱而下從九二之强婦,以此爲恒。此婦人之以順為正,以一守順則吉也。爲君、爲夫,制義自我者也,而用之,凶於而家,害於而國必矣。其魯哀、晉元之世乎?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處靜者如奉盈,懼其動也;處動者如操舟,願其靜也。處動者猶願其靜,處靜而願其動也,可乎?上六居守恒之世,當處靜之時,為在上之臣,謂宜鎮以安靜之治可也。今乃挾陰邪之資,居震動之極,必欲振而搖之者,志於要功而已。聖人探其志而折之曰:大无功也。桓溫枋頭之役,商浩桑山之師,是已。功安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