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傳邵康節先生心易卦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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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傳邵康節先生心易卦數序

宋慶曆間,先生隱居山林,留心學易,冬不爐,夏不扇,心在易而忘於寒暑也。猶為未至,遂糊易在壁,坐臥未嘗心目不在焉。

一日午睡,有鼠遊於前,以所枕瓦枕頭擊之,鼠走枕破。覺枕中有字,取視之,云:「此枕數當卯年肆月重四日巳時[1]見鼠而破。」先生嘆訝之,曰:「物皆有數。」於是詢問,竟往窑家,問其匠,曰:「昔嘗有一老者[2],手執《周易》,來憩於上,所書之字,必斯人也。今不至已久矣,吾識其家。」迺索同往訪焉。

及門,問其故,家人曰:「今則亡矣,但遺書一冊在家,囑云:至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有一秀才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則終吾身之事厚矣[3]。」其家將是書授先生,而觀之,乃易書也。就以此例卜其家曰:「汝臥床下有白金一窖,取之可為營喪事。」其家從而掘之,果得金矣。

先生受書,謝而歸。暇日究玩,皆不用筮卜而知吉凶之理,無不應驗,是乃易數精微之妙也。後因觀梅,見二雀爭枝,布筭而知晚有鄰女折花,墜傷其股。蓋此寓卜有此,後世相傳,遂以為《觀梅數》也。與夫卜落花,知明日午為馬所踐毀,筭西林寺額知有陰人禍,蓋此皆為先天數也,未得卦而得數,以數起卦,故曰先天。

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其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占而知其有幣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受烹飪,卜牛鳴知牛必遭宰殺,此皆論後天之數。蓋未得數,先得卦,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一日,置一椅,就以所置年月日時推卜之,書於椅底曰:「某年月日,此椅當被仙客坐拆[4]。」至期,果有道者來訪,坐椅而破。仙客有愧,起謝。先生曰:「物之成敗皆有定數,又何足介意。且公真神仙也,幸得疑話[5]。」因舉椅揭所書示之,其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

迺知數之玄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右易觀梅之學,寓至精之變,至微之理,非庸占俗卜可比論也。得此道者,至誠取應,無不神效,不可目之[6]以淺近而輕乎也。

周易卦數:乾一,兌二,离三[7],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起卦以八除之,皆不用數目多少,如不滿八,即以作卦。如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除盡八數,以零作卦。如得八數整,即是坤卦也,更不必除。

起爻以六除之,謂用[8]重卦總數以六除之,以零作爻。如不滿六,止用[9]此數為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則以六除之,以零數為爻。如一六除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除盡六數,以零為爻。如看一爻,動者是陽爻,陽動則變為陰,二爻動者是陰爻,陰動則為陽也。

互卦例:乾坤無互,互其變卦。互卦止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互卦以重卦去初爻,又去了末爻,只用中間四爻,分為兩卦,以二三四為下卦,三四五為上卦[10]


1. 巳時:他本作「巳日」,當作「巳時」。
2. 昔嘗有一老者:「昔嘗」或作「向嘗」。
3. 盡吾身之事:或作「終吾身之事」。
4. 拆,他本作「折」。
5. 疑話:他本作「欵話」。
6. 目之:原文誤作「因之」,據他本訂正。
7. 离:此借為離,離之簡寫字。
8. 謂用:他本作「諸用」。
9. 止用:他本誤作「正用」。
10. 二三四為下卦,三四五為上卦:原文誤作「以二三四為上卦,三四五為下卦」。此依他本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