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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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上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周易述義卷六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乾象為天,兩乾相重,有天行一日一周而日日一周之象。運行無窮,萬古不息,何健如之!健者誠也。,所謂誠者天之道也。體乾之君子,以天行為行,一心之中,天理流行,有一毫人欲之間,則息矣。克己貴强,為仁由己,貴自强。自强則健在我,而與天同其不息。不息亦誠也,所謂誠之者人之道也。自彊,象乾道之健。不息,象乾上有乾。《大象》六十四卦皆言以所以教人體易而用之之法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終日乾乾,反復道也。或躍在淵,進无咎也。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陽,德也。下,位也,在下時也。爻之藴,不見此三者,蓋以發凡也。此與坤初首揭陰陽二字,明易之大義,所謂乾坤為易之門也。陽氣著見於地,而普及於物。如聖人雖未見用於世,而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反復道,謂行道已竟,又反復於已行之道而再行之。一乾既終,一乾又始之象也。進无咎,言進亦无咎,而君子不輕於進,寧在淵也。造,猶作也。龍飛而在天,猶大人作而居位。上居盈位,盈不可久,是以有悔。不自居,其盈則可久也。六龍之德,皆天德,本无首也。歲首春而春陽生於子初,月首朔而朔氣潛於始魄。用九者,全體天德,循環不已。所謂動靜無端,陰陽無始者也。,故曰天德不可為首。即聖人時乘六龍以御天之能事。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天以神用,故言行。地以質用,故言勢。坤象為地,兩坤相重,一下一上,象地形高下之相仍,乃其勢之自然也。君子法之,以厚德載物。地載萬物,順萬物而無私厚薄。君子載物,順萬情而無偏好惡。敦龐淳固,無一物而不容受承藉之,是體坤之德以為德者也。馮當可曰:「法坤以厚德,法重坤以載物。天地民物之責,聖賢道學之傳,非德之厚,孰能載之。」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括囊无咎,慎不害也。黃裳元吉,文在中也。龍戰于野,其道窮也。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陰陽不可相無,始能順則化而生物,其始不順則凝而殺物。當凝之始,其陰甚微,積漸而成於不覺。馴致者,狎至而易入,不至於堅冰不已。蚤辨者,辨諸此也。陽動陰靜,六二順以承乾。乾動也直,坤順之,而動亦无不直。方者地道之本然,為方必由於直。二承乾之直,故曰直以方。不習者,不囿於習也。陽明陰暗,囿於習則暗,不囿於習則光,故曰地道光。章言含者,積中不露,非一於不發也。發以時而貞在含,故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至或從王事,則坤作承乾,乃其時之當發,知自光顯而博大也。有咎則不能寡過而害,有譽則有意近名而亦害。當閉塞之時,而以順為道,則不害也。五有中順之美,積於中斯有黃裳之美。形於外曰文,在中言其非由外飾。坤為文,五居中之象也。道即馴致其道,初六陰之微,故戒其長。上六陰之極,故著其窮。陰為小,陽為大,用六永貞,坤分體於乾以合乾為終。六分用於九,以合九為終,故曰以大終。陽无首,陰无終,終始循環而无端,造化之妙用也。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水在下為雨,在上為雲。雲布雷作而雨未成,陰陽之氣結塞未通,所以為屯。天下方屯,羣情盲晦,庶政敝壞,千緒萬端,棼如亂絲,君子治之。先振總綱,次及條理,所謂經綸也。經者分理其緒,綸者比合其類。經之綸之,非得其人不可。彖所以云利建侯也。

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即鹿无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求而往,明也。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磐桓居貞,雖未有作為,而志行己正,且有下賤之誠,能大得民,是可建以為侯也。以震侯之貴,下坤民之賤,故曰以貴下賤。二乘初剛,不能應五,故有多難之變。十年乃字,正交方合而得,乃復反其常矣。貪禽故无虞,而猶漫往,往則羞吝,自取困窮,不如舍之為愈也。求初以輔五,哲於知人者也。四互艮,下濟有明象。五與初不相應,四弗求而二弗字,佐理無人,雖有膏澤,不能光大其施者也。上窮則變,變則通。屯難已極,何可長處?當思所以變通之矣。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水在山下為始出之泉,其源靜深而有本,其流壅閼而未達。如人之童穉,天良内具而鬱滯未通,故其象為蒙。君子體之,以果決其行,涵育其德。行,謂身之所行。德,謂心之所得。其動也,勇於義以毅其行。象内泉之涓滴而決,導其流於外也。其靜也主於敬,以養育其德,象外山之包藏而渟涵其源於内也。果行,體坎之剛中。育德,體艮之靜止。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子克家,剛柔接也。勿用取女,行不順也。困蒙之吝,獨遠實也。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刑即法也。以師之正為儀型而法之也。二有剛中之賢,而五以柔中接之,所以能成克家之功也。有震之行,無坤之順,故曰行不順。三與五皆互坤,五順而三不順者,五得中而三失位也。易以陽為實,陰為虛。四陰爻陰位,承乘皆陰。於二隔三則包之,所不及於上。隔五則擊之,所不加,故曰獨遠實。五互坤,有順象。順則能下巽其師矣,故曰順以巽。利用禦寇,則擊之,正所以包之,故上順下而下亦順上也。

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需者水氣之升。雲上於天,則陰陽交而雨可待矣,需之象也。君子涉世,修其在己,俟其在天。凡一飲一食,無非俟命於天之具,是以安其身而無所營作,樂其心而無所憂慮。飲食則素其位,而宴樂則不願乎外也。坎酒食而互兌口,飲食之象。乾陽舒而互兌說,宴樂之象。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需于血,順以聽也。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險難在前,居易在我,不至犯難而行也。乾初以勿用為常,未失常者,未失其勿用之道也。衍有平義,二需於沙,外險而内自平,故曰衍在中也。以吉終,正所謂利涉大川,往有功者。災在外,言已近也。坎雖為寇,然非坎逼乾,乃乾之進而逼坎,故曰自我致寇,能敬慎則不敗。相時而動,臨事而懼之謂也。順以聽,順下三陽也。互離,有順象。五以中正主一卦之需者也。柔順而能敬三陽之進,雖不當於主位,而由其能敬,則亦不致失於客意也。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一生水,乾坎一氣而同方,及麗於形。天上浮,水下注;天西轉,水東流,其行相背,是違行也。其始也,西北同方。其違也,天淵懸隔。始於相得,而終於相失,訟之象也。君子觀此,則知訟所由起,皆始之不慎有以致之。於乾知而得其事始,於坎心而得其作謀。理明於素,則爭心不生。慮周於先,則爭端不起。作事謀始,斯不致終之相違,而訟端絶矣。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食舊德,從上吉也。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初為訟端,故以不可長為戒。應四互離,故其辯明。逋釋為竄,遁亡自全則免於患,不然則自下訟上,禍患之至如掇拾而取之矣。陰以從陽為德,故以從上為食舊德。四能安貞於己為無失也,爾身克正,罔敢不正。民心罔中,惟爾之中,所謂使民無訟者如此,吉孰大焉。以訟受服,不褫亦不足敬,況必褫乎。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地中有水,水藏於地,無地無水,猶兵藏於民。無民匪兵,皆伏險於順之義,師之象也。水居地中,容而善畜,君子法之。不容無以得天下之心,不畜無以制天下之命。古者寓兵於農,後世雖不可行,然藏兵於民,有兵之利,而無兵之害。亦猶藏水於地,有水之利,而無水之害。此義不可不知,而顧畏民碞載舟覆舟之戒,聖人蓋三致意焉。

師出以律,失律凶也。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師或輿尸,大无功也。左次无咎,未失常也。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失律即否臧之謂。二得五應,五能順天,故二亦承天寵也。三錫之命,不以威而以懷,王者用師之本心也。二陽為大,以眾主之,則二無成功,故曰大无功。知難而退,未失師之常道也。二五以中相應,二以剛中之道而行師,使之當也。若以弟子而尸長子之任,則所使不當矣。師以正行,則功無不正,故曰以正功。嚴小人之用,則亂本永弭矣。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水在地中,隱而相忘。水在地上,顯而相附。水,土妃也,物無親於是者,故為比。地上之水,散則萬合,則一如萬國之民,各比於一侯;又如萬國之侯,共比於一王。是以古先王封建萬國,親撫諸侯,與天下交相親,比如身使臂,臂使指,小大相維,順以聽命,水地之相親比,何以過是!坤為眾為土,萬國象。諸侯分布其上,地上之水之象。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比之自内,不自失也。比之匪人,不亦傷乎。外比於賢,以從上也。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比吉之義,初順備之,故終致有他之吉。二反求諸内,自無所失,而後可比於人也。比之匪人,則无首之凶,不特在上,而亦在三,故以為傷。五有剛中之德故稱賢,從上謂從五也。比之尊位在五,德又正中,故有顯比之吉。不强人之必從,而人自無不從,故曰舍逆取順,失前禽也。不誡在邑人,非下之中自為之,乃上之中實使之也。在上為首,又為終,故爻曰无首,象曰无終。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巽在天象風,在地象木。天無處不在,無所謂上下,曰上下者,姑以人目力所及而分上下耳。風行天上,有氣而無質,有聲而無實,能畜物而不能久畜,小畜之象。君子體之,以懿美其文德,如容儀之温恭,言辭之和婉,皆柔淑粹美,足以為德之文飾,猶風行天上,舒卷雲霞而成文,然未能厚積而遠施也,是所藴蓄者小也。懿取巽體柔順之象,德取乾體剛健之象,文取互體文明之象。

復自道,其義吉也。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有孚惕出,上合志也。有孚攣如,不獨富也。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復所當復,於義為吉。二有在中之德,故與初同其復,不自失者,不失於陰也。不能正室,咎三之自失其道,不如初與二之復也。四上合五,中而後畜健之志始得行,所謂剛中而志行也。不獨有其富,而與四共之,所以能成畜也。巽順之德,以漸而積滿,乾車之載也。小畜陰道,故要終以有疑為戒。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水瀦而不流者為澤,地之上有天,下有澤,人在其中,履也。澤水於地為最下,上極於天而下訖於澤,其為上下也。判乎遠矣,君子觀此象,分别上下之分,以示民則俾,民志有定而無僭踰。上者如天,下者如澤,天澤之位昭然,是為上下之辯;其分截然,是為民志之定。志定於中,足之所投,無弗定矣,是為君子之履。辯上下者乾之斷,定民志者兌之說。小畜巽風行天之上,披拂成章,故象文。履兌澤在天之下,高卑有等,故象禮。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愬愬終吉,志行也。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獨行其願,無所慕於外而往也。無應,故曰獨。富貴貧賤,所履不同,而幽人之心自若,故曰中不自亂。視不能明,行不能遠,又居不當位,是以履虎尾而逢咥也。惟志從九五之剛,如以武人而效命於大君之事,則得悅而應乾之道矣。四健而敬,其才能勝,其志得行也。履位以五為正,於應乾之說為當,而猶有貞厲之戒,此所以履帝位而不疚也。與履終而元吉,斯大有慶矣。

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乾上坤下,為天地之位之定。坤上乾下,為天地之氣之交。乾陽不可無陰,坤陰不可無陽,必二氣交通於上下而後為泰。人君參賛於其中,亦必有以交通之,而後納民於泰也。渾然而全者,天地之道。后為裁制而成之,使民莫不交。修其道以為道,截然而分者,天地之宜。后為輔助而相之,使民莫不交。盡其宜以為宜,以左右民,民之情達於上,左之右之之德,至於下交,泰之治所以成也。民坤象,左右互震兌之象。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无往不復,天地際也。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志在外,謂應陰也。陰為民,君子在内,則思及乎民也。九二剛中,有光大之德,所以能包荒而配合中行之德也。天地之極際在三四之交,故以平陂往復為戒。陽實陰虛,故以不富為失實。陰下孚陽,其中心同以為願也。坤順從乾,五又得中,以行所願,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天命靡常,治必有亂,遂致復隍保泰之君子,所貴治之於早也。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天不下濟,地不上行,萬物閉塞而不通,天地之否也。澤不下流,情不上達,上下隔絶而不通,世道之否也。天地閉則賢人隱,君子於此,惟當閉藏以順天地之道。愈收斂,愈堅貞,不露聲華,以儉約其德,而辟免禍難,雖欲榮之以祿,而不可。夫能為不可榮之人者,乃能為不可辱之人也。儉德辟難,不與害交,不可榮以祿,不與利交,法天地不交之象。坤吝嗇為儉德,互巽行權為辟難,祿即乾之天祿,互艮止為不可榮。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大人否亨,不亂羣也。包羞,位不當也。有命无咎,志行也。大人之吉,位正當也。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志在君,以從乾為貞也。君子於小人,有羣之時,無亂之日。三不中不正,不當其位,故包羞。志行,濟否之志得行也。三剛皆濟否之君子,而五位獨正當,是為聖人大寶之位。否無可長之理,否終則傾,豈不係乎人哉。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先天乾位即後天離位,天純陽,火生於陰而成於陽,故天以日為明,以火為用,是以天與火可以言同。天上運,火上炎,不同其物,而同其性,亦猶人之與人不同其道而同其趨也,故曰同人。君子法之,以類其族,辨其物,天之所生,各族殊分。法乾覆之無私者,於殊分之族,而類聚其所同,異中之同也。火之所及,萬物均照,法離之有别者,於均照之物,而辨析其所以異,同中之異也。同其所不得不同,異其所不得不異,所以為同之大也。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同人于宗,吝道也。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出門則于野之漸也。同所當同,誰其咎之。同于野為亨,故同于宗為吝之道。敵剛,謂忮五而成敵也。安行,謂安于五之乾行,其弗克也。非力不足,義弗勝也。反則,謂反而則五之中正。乾動也直,五得中而理直,所以先之號咷也。相克猶言相能,不特五之同人,人亦盡能同於五矣。于野上之心,于郊上之勢,故於道无悔,於志未得。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離為日為火,火麗於物以為體,不能麗於空以為明,火在天上則日也。大明中天,萬物皆相見,如天子當陽,四海皆富有也,故為大有。所有既大,無以治之,恐有釁孽之萌。君子遏止人之惡,顯揚人之善,以順天休美之命。天命善善而惡惡,故討有罪曰天討,命有德曰天命。遏之揚之,皆惟天所命,而聖人無與焉,此所以應天時行而成保有之治也。遏揚之權與火合,休命之順與天合。

大有初九,无交害也。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初九在下,未與物接,所以未涉于害也。重積者易敗,德厚積而中有容,可以任重而不敗矣。小人處有則反為害,四居離明之始,所以辨而能晳也。五之孚於上下者,有天然之信,發人之志意,天然之威,不由于戒備也。上下應之曰大有,上應五者也。故自天祐也。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山在地上而其本在地中,地中有山,山之本也。山藏其本,而見其末,以高下下,以卑藴高,謙之象也。君子盛德之至,雖有勞有功,而自無上人之心。責己惟恐不厚,待人惟恐其薄。多者裒之,自視不見其有餘;寡者益之,視人不見其不足。若此者,所以稱量物之不齊,而平其施,如損山之高益地之卑,以趨于平而已。坤艮二土,其德博厚而皆平,有平施象。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鳴謙貞吉,中心得也。勞謙君子,萬民服也。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利用侵伐,征不服也。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初位最卑。牧即牧牛羊之牧,馴服于卑者也。二之鳴謙,由於中心所自得,非以聲音笑貌偽為于外也。陰為民,眾陰歸之,故曰萬民服。四承五而乘三,故以撝謙為不違則,宜服而不服,故征,以正其罪。曰征不服,則非干戈妄動者矣。位處乎上,非其志之所安,故曰志未得。奉王命以行師,所征止於邑國,而毋敢侵伐,亦謙之義也。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在地中,聲閉氣鬱,及其出地,奮發而有聲,則其氣通達而和暢,豫之象也。樂由陽來,震雷發動之聲也。故先王以之作樂,德以樂彰,坤厚積累之功也。故先王以之崇德,言作一代之樂,以發揚祖考之德而尊崇之也。殷,盛也。盛祭至於薦上帝,配祖考由其順動之德通乎神明,故能以萬國之豫為祖考之豫,而配乎上帝,豫孰大焉。帝出乎震,震在上,為上帝之象。互艮為門闕,互坎為隱伏,有宗廟祖考之象。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旴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恃所應而志意驕滿,則時位未窮而志已先窮矣,故凶。二貞于中正之道,所以能介如石也。六三雖陰,其位則陽,故有能悔之意。陽為大,震為行,四得上下之應,故其志得大行也。五乘四剛,為其所逼,而心有病,以得中,故未亡。何可長,釋成有渝之義,蓋許其能變也。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發聲于春,收聲于秋。兌正秋時,雷藏于澤,故曰澤中有雷。水動而常流者也,澤中之水則止而不流。雷動而有聲者也,澤中之雷則靜而無聲。以雷之動,隨澤而靜,故為隨。君子法之,晝則動以勤其事,夜則靜以安其身,故嚮晦入居於内,而宴安休息,所以隨時也。天心震動之生機涵于雷,人心震動之生機涵于息。是故以形息者聖愚所同,以心息者君子所獨也。震東方日出,暘谷之鄉;兌西方日入,昧谷之鄉。由震趨兌,嚮晦之象。互巽為入,互艮止,為宴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係小子,弗兼與也。係丈夫,志舍下也。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孚于嘉吉,位正中也。拘係之,上窮也。

隨之為義,以得正為善。初渝而獲吉,以所從者得正,正則不失而有功矣。隨無兩兼之理,二係三則失初,故謂之弗兼與。三係四失二,專志上巽,故曰志舍下。四惟明,故有功。五得尊位而居正中,故能與二之中正相孚也。上窮于無所往,守正而已。拘係之又從維之,守正之則也。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風之在天上,與地上、水上者,皆行而無阻。山下有風,則為山所阻,旋轉而不暢。蟲者風之族也,故風字從蟲。風鬱則山木滯淫而蟲生,蠱之象也。飭蠱之君子,以之振起其民,養育其德。民不振則風俗呰窳而有蠱,振民者,取風在下而振動山木之象。德不育則人心惑亂而有蠱,育德者,取山在上而涵育風氣之象。夫蠱之時,百廢未舉,而獨先民德。聖人施為,氣象亦可見矣。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幹母之蠱,得中道也。幹父之蠱,終无咎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初以巽柔居剛位,先意承志,默默感孚,故曰意承考。二居巽體柔位之中,如子服母事,以剛巽柔,得乎幹治之中道者也。所失小,所全大,故曰終无咎。不幹而裕,以是而往,未為得也。五有剛柔適中之德,故能幹父而用譽,蓋不承以才,而承以德也。高尚其事,如孟子居仁由義,尚志之事,非以放情物外為高尚已也。故曰志可則。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不曰地下有澤,而曰澤上有地,主澤言臨也。澤之渟蓄能盡,地皆在浸潤中,故稱有地。君子以教思无窮,不徒曰教而必曰思,如澤之漸入于地中,无有窮已之時也。容保民无疆不,徒言容而又言保,如地之四周於澤外,无有疆域之限也。无窮,象澤之深。无疆,象地之厚。上下之情接,君民之分親,是君子之臨也。

咸臨貞吉,志行正也。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至臨无咎,位當也。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敦臨之吉,志在内也。

初咸以正,四應以正,正己而物正者也,故曰志行正。互震為行也。二剛中而應,無心之感,非順命之說也。三以陰柔而居不正,故為甘臨。剛浸而長,則三亦將為剛矣,故其咎不長也。四以陰居陰,下順行正之賢,故曰位當。五虛中以行二之中,所以為知之大也。上與四五同體,于初二不當應位,故但以志言之。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天有八風,隨方而異,皆天之所以鼓萬物者。萬物因風而變化,故風行地上,有觀象。先王以省察四方,隨其地,觀其俗,因其情,設其教,如風之吹萬竅而成聲,而非有意設施之者。《書》曰:「彰善癉惡,樹之風聲。」省方所至,即風化所至。過化存神而四方風動,所謂神道設教也。坤為土,方象。又為眾,民象。巽為申命,設教象。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闚觀女貞,亦可醜也。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觀國之光,尚賓也。觀我生,觀民也。觀其生,志未平也。

小人之分,原不可責以遠大之觀,故曰小人道,女子之貞,丈夫之醜也。亦之為言,因初吝之辭,當進退之時,而能反己以自審,則進不失道,退亦不失道矣。四以道自尚,故能致王者之賓禮也。五通天下之民為一身,觀民即所以觀我。《詩》曰:「羣黎百姓,徧為爾德。」是也。下四陰為民象,以陽居高,下所觀仰。雖不在位,未可忘戒懼,故曰志未平,著其心之不息也。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勅法。

噬嗑以合為義,雷震必電,電掣必雷,無不相合者,不曰電雷,而曰雷電,何也?噬之合,自下合上。電先掣而後雷應之,雷以從電也。故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其罰,勅其法。明者辨别精審之意,勅者整飭嚴儆之意,罰者一時所用之法,法者平時所定之罰。明而示之,雖愚知避;嚴而勅之,雖悍知畏。明罰,取離之明。勅法,取震之威。噬嗑明罰勅法,豐折獄致刑,俱以震為主刑罰之用,以警眾而使知畏,如雷電之偶一用耳。德威惟威,德明惟明,噬嗑有焉。

屨校滅趾,不行也。噬膚滅鼻,乘剛也。遇毒,位不當也。利艱貞,吉未光也。貞厲无咎,得當也。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屨校滅趾,則不得動而行以為惡也。震欲行而艮止之,不行之象。乘初之剛,濟二之柔,故噬易嗑而深噬之也。三居位不當,故治人不治而有遇毒之吝,以剛直之才,而有艱貞之戒者,爻非中正而未光也。四本明體,而互坎為暗,為未光象。得當,言勝其任也。不聰,聽則不明,至於罪大惡極,而有滅耳之刑也。聰明,亦離坎之象。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麗于物,而其燄炎熱者,外灼之火。未麗于物,而其氣温暖者,内藴之火。山下有火者,山下有此温暖之氣,藴藏于内,則山上之草木賁然有光華,《書》曰「賁若草木」是也,故為賁。君子法之,以明庶政。典章制度,燦然若草木之敷榮,以成文明之治。至于折獄,貴乎得情,不尚文飾,曰毋敢者,敬慎之至,不以察察為明也。明庶政者離之明,无敢折獄者艮之止。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賁其須,與上興也。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无尤也。六五之吉,有喜也。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君子在下以守義為賁,故寧舍車而徒行。柔從剛而動,與三同興起也。互震有興象,三坎體易陷,惟永守其剛正,終莫得而陵侮之也。四所當之位為可疑,然與初正應,始疑終合,復何尤哉。四居震艮之間,有疑象。柔來剛上之主,至是交慶其成,安得无喜乎。白賁在上,則反於質素,而下無不化矣,故曰上得志也。。

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山者形峙地上,根蟠地中,言附於地,則下朽蝕而上傾圯,山將夷為地矣,故謂剝。下謂民也,宅謂君之所居也。民在下為君之基,猶地在下為山之基也。地基厚則山安於上,民基厚則君安於上,故居上者厚其下,所以安己之宅也。曰厚則植根深而與附者異矣,曰安則高不危而與剝者異矣。厚如坤之厚,安如山之安。

剝牀以足,以滅下也。剝牀以辨,未有與也。剝之无咎,失上下也。剝牀以膚,切近災也。以宮人寵終无尤也。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蔑貞適以自滅,無與于上,故曰以滅下。易以陰陽相應為有與,二與上不相應,故曰未有與。三獨與上應,失上下羣陰之類,故无咎也。四最近君位,剝而至於膚矣,其災豈不視牀尤切近乎。无尤,言无妬害瀆亂之尤,釋无不利之義。君子在上,有以奠安乎民,是民所承載也。小人而去君子,則自失所庇而己無以自存,故曰終不可用。夫三云无咎,五云无不利,要終而以不可用絶之,君子小人之辨嚴矣。民與載皆坤象。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復十一月之卦,是時天氣正寒,而井泉初温,陽氣在下故也。入而收聲之雷不得言在,出而奮地之雷亦不可言在,惟子半之雷,藴藏于大地之中,而有回陽大地之力,所謂動而以順行者在此,故雷在地中,有復象。至日,謂一陽初至之日。先王以是日閉關而不通往來,故商旅于是日不行。后于是日不省方,蓋微陽之氣,安靜而後能養,不敢動而泄之也。閉關,坤闔戶之象。商旅者,坤為眾之象。行者,震為大塗之象。方者,坤為國土之象。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休復之吉,以下仁也。頻復之厲,義无咎也。中行獨復,以從道也。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不遠之復,形色皆天性矣,故曰以修身。仁即初陽,二動不外馳,反求初之不遠,是下附于仁而得吉也。三失而後復,勢雖危厲,然揆之以義,亦无咎也。從道謂應初,二近初,能見其心,故謂之仁。四遠初,但見其率行之迹,故謂之道。震為大塗,有道象。考,察也,反觀内省之意。自考而動作不離于中,何悔之有。君道在初,自二至五,無有不順。止迷則反之矣,故曰反君道。

天下雷行,物與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行于天之下而鼓動萬物者雷也。雷以時行而不妄行,物與雷俱出而不妄出,天下雷行,陽氣普徧,而物不滯于達。物之无妄,視雷之无妄,故曰物與无妄。先王之育萬物,亦體雷行及時之義,茂勉而對越之。對時者,順合天時。育物者,因材而篤。雷震于發生之時,故于震取時。乾无為資始之本,故于乾取育。

无妄之往,得志也。不耕穫,未富也。行人得牛,邑人災也。可貞无咎,固有之也。无妄之藥,不可試也。无妄之行,窮之災也。

誠無不通,故往而得志。初以有主而實,二以無欲而虛。未富,言未嘗有欲富之心也。陰爻中虛,未富之象。牛為行人所得,乃邑人之災。然非意所及,反己而无妄,順受之而已。守之固,乃實有諸己,无咎之可貞,惟其固有之也。无妄而藥,將因藥生疾,故不可試。无妄之往,何之?故有窮而取災之象,與乾上窮之災同義。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天亦積氣耳。六合之内,無處非氣,則無處非天。山有雷雨雲物可升,中于天,故曰天在山中。天至大也,山以靜虛止而畜之,故曰大畜。前言往行,有著見之跡,猶山也。德體淵默清虛,猶天也。因其言而默識其所以言,因其行而默識其所以行,則吾心之德,實不外是德畜于前言往行之中,猶天之在山中。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畜德之謂也。

有厲利已,不犯災也。輿說輹,中无尤也。利有攸往,上合志也。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之吉,有慶也。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知其危而止其行,故不犯災,災謂艮山之阻。二得中,故自說其輹而无尤也。三與上合志,畜而通者也,故利有攸往。四有喜,五有慶,皆以陰陽相得言之,慶即喜也。但五君位,所畜者大,故曰慶。上為止主,與下三陽合德,隨其所止而皆四達之天衢,畜道不大行乎。

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雷聲于震蟄于乾坎艮。艮東北,冬而未春之交也。山下有雷,陽氣之緘藏者方密,天地所以養萬物也,故為頤,頤口也,以動而止。為其道,君子體之,慎其自内出外之言語,所以養德。節其自外入内之飲食,所以養身。言語飲食,時動而動,必慎必節。時止而止,君子之山雷也。

觀我朶頤,亦不足貴也。六二征凶,行失類也。十年勿用,道大悖也。顛頤之吉,上施光也。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初為動主,易動于欲飲食之人,則人賤之,故不足貴。初上二陽,皆非其應,故曰失類行。震為行也。道者養正之道,凡易中言大者,皆謂陽。三與上九陽爻雖應,而道則相拂,是以大悖。四在上而得其正,故能取諸人以養人,使德施光明,其吉可知。光者,艮篤實光輝,其道光明也。五以順承上九,以陰從陽,所以為居貞吉,順坤之順也。陽剛之大,能養己以養天下,己與人俱有福慶也。

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巽在他卦皆為風,惟在澤地水火之中皆為木。澤水本潤養其木者也,今也高漲而浸滅其木,不亦過甚矣乎,是為大過之象。當此頽波橫流,鮮不仆且悶者,惟君子以植其節,則獨立而不懼,若木植根之深固,不為水所飄搖也。以樂其道,則遯世而无悶。若木生意之融暢,不為水所浸毀也。非有大過人之力,何以能之。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初柔在下,以承剛為事,故以藉用白茅為象。二與初,老少相得,原非正偶,故曰過以相與。三有應于上,上柔不能有輔,三又剛愎自用,亦不可以有輔也。不橈乎下,謂不因下之弱而至于橈也。枯楊不壯于根本,而僅美于英華,雖榮不久也。陰欲得陽,老少非偶,故曰可醜。上才弱不足以濟難,而志存大,義不可咎也。

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大川之水,朝夕兩至。此言洊至,則重疊相仍而至。洊義與洊雷震之洊同,雷曰洊聲相續也,水曰洊流相續也,即洊水成重險習坎之象。德行,德之行。教事者,教之事。始終如一謂之常,一再不已謂之習。君子以之治己,則常其德行,如源泉混混,不舍晝夜也。以之治人,則習其教事,如江海浸潤,有加無已也。坎剛中,有德行象;水滋益物,有教事象。

習坎入坎,失道凶也。求小得,未出中也。來之坎坎,終无功也。樽酒簋貳,剛柔際也。坎不盈,中未大也。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坎以上行為道,入窞正與尚行反,故失道而凶。二雖未出險,以得中,故求小得。三進退皆險,故終无出險之功也。剛柔際者,五剛四柔,相交際而成合也。中未大者,中雖在我,不侈然自大,必敬懼以臻于盡平也。初入險最深,上處險最極。初云失道,拯之于始;上云失道,拯之于終也。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離為日,重離不曰日,而曰明,天無二日也。明作,猶言明發。兩,猶再也。日一而已,而旦旦明作,是為重離之象。大人者,大德而與日月合其明者也。繼明者,今日之明,繼前日之明而不絶其明,故能徧照四方。不然,耳目所及,且不能照,又安能照于四方之遠哉。《詩》言「緝熙」,即繼明之義。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黃離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六五之吉,離王公也。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火性炎上,而初勢未張,敬以持之,可以辟咎。二明而得中,所以元吉。三過中,故昃。日昃而時不久矣。笑歌嗟歎,皆非可久之道。無所容,言無所容于世。五居尊位,離之王公,所謂繼明而照四方者也。征之為言正也,非黷武之謂,所以一折首而遂已。程子曰:「剛明居上之道也。」

 

御纂周易述義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