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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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卦〈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

卦有鼎象。初足,二三四腹,五耳,上鉉,曰鼎。巽木離火,互乾金兌澤,烹飪之象也。乾故元,巽而明,中而應剛,故亨也。鼎與井同功,皆以養人也。養之為道甚大,而所以致養者有本。六五應剛體乾,有長人之元德。積誠致潔以享上帝,而養聖賢則神佑而人歸之,故吉也。體離之明以周知民隱,使巽伏於下者情皆得以上達。又虛中任賢以成致養之功,則元道亨於天下,而鼎之用乃全矣。井以普水之利,鼎以成火之功,聖人之贊化育,而前民用,莫有大於此也。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初在下,鼎趾也。六柔,故顛。否,垢也。在初無實,而有否垢之積焉。顛而出之,故利也。卦惟二陰,五尊而初賤,妾象也。卦中奇實,有陽氣凝聚之象,故宜子。養人之事,貴因其勢而利導之,愚而使之順則,賤而使之服勞,如顛趾而因以出否,得妾而因以生子,委曲致養,而獲取新之美,故无咎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二剛中,在鼎之腹,故有實。仇,類也。疾與嫉同,二與三四同為乾體,故曰仇。二與五應,以實奉五,而不及三四,故其仇有嫉而害之者。然五中應剛,君臣之交固矣。二居巽為潔,又為高,志潔而行高,則嫉之者無隙可乘,不能即而害之。善保其所有之實,可以享帝養賢而及民,吉孰大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五為鼎耳,比四應二,獨不取於三,故其耳革,謂變易其常也。舉鼎以耳,耳不受鉉,則其趾不動,故行塞也。離為雉,鼎烹之,故為膏耳。革行塞,腹中之雉膏不為人食,其悔多矣。然互乾,兌澤上於天,降而成雨,則膏澤得以下究,而耳革行塞之悔皆虧矣。雉膏普食,故終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四居鼎腹之上,有盈滿傾覆之理。又舍同體之剛,而獨與初應。舉重任以付之,初柔不勝,故足折而餗覆,鼎之形亦沾濡矣。吳澄曰:「初未實鼎之時,故顛趾而以出否為利。四已實鼎之後,故折足而以覆餗為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五,耳位也。得中,故為黃。上,鉉象也。剛直,故為金。鼎耳虛中以受剛直之鉉,猶人君虛中以受剛直之言也。如此則民情得以上達,而膏澤徧於天下。彖之所謂元亨,五有之矣。故繫以利貞,全乾德也。欲其固守元亨之道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上九即五之鉉也。以其剛直,故象金。以其剛而居柔,又能温潤,故象玉也。人君納言,不嫌於剛直,故五尚金。人臣進言,必濟之以温和,故上尚玉也。能金而又能玉,則鼎耳不革,而鼎實上行,可以享上帝,故大吉也。可以養聖賢而及萬民,故无不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