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比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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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卦 〈坤下坎上〉

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水附地,陰從陽,故曰比。原,再筮問也。剛在外卦,故曰原筮。五乾中,故為元。坤永貞也。初遠而三應上,故不寧。成卦之次,上在五後,是後夫也。九五一陽居尊,眾陰從之,是一人首出而天下歸心,吉可知也。欲保人比之吉,宜有比人之道。民罔常懷,懷於有仁,必再三自問吾之元仁,存於中者能不息而永貞,發於外者能執中而无咎,則天德純而王道備,疑貳之方,自革心而向化。頑梗之夫,亦勢孤而自窮矣。來者自寧,後者自凶。吾惟筮吾之元,期於永貞无咎而已。此王者比人之道也。

【今注】

  • 民罔常懷,懷於有仁:人民不會心懷擁戴一定的君主,誰有仁愛之心就心懷擁戴誰。《尚書‧太甲下》:「惟天無親,克敬惟親。民罔常懷,懷于有仁。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集傳》:「天之所親,民之所懷,鬼神之所享,皆不常也。惟克敬,有仁,克誠而後天親之,民懷之,鬼神享之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變震剛來,故有孚。震缶象,坎水注之,故盈也。卦之諸陰,皆上比五。初最先比,而發於誠心,是有孚也。比人之道,誠信為先。能有孚,則无咎矣。若能積其忠信,至於充盈,則至誠感通,不惟无咎,終有他吉焉。吉言他者,初與二隣,二與五應,名位之來,皆由二致。初之意中,實不計及此也。

六二,比之自内,貞吉。

内者内卦也。二本應五,不外從五。而比之自内者,以道致君也。積德於身,敦行於家,由是以信友而獲上,得出處之正,故吉。

六三,比之匪人。

三不中正,而應上六之後夫。雖亦比五,而有二心焉。不孚不貞,故曰匪人。否之匪人,害君子者也。比之匪人,黨小人者也。不言占者,不為匪人謀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外者外卦也。四本應初,不内顧初,而外比五者,絶係累之私也。忘其身家,離其黨類,以致身而敬事,得臣道之正,故吉也。二偕初以内比,坤之得朋也。四舍初而外比,坤之喪朋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艮輝光,故為顯。五君位,故為王。坎車坤馬,驅象也。坎為禽,坤為邑,互艮止,故不誡也。陽剛居尊,建中表正,以為民極,而無邀結之私,其道光明,故曰顯比。大公之心,廓然無外,比者親之,不比者任之,如合三驅之圍,而縱失前禽,邑人亦不警戒,以求必得也。上下相忘於順逆,大同之世也,故吉。師比皆有禽,師禽在内,境内之寇也,故執之。比禽在外,化外之民也,故失之。師執言,猶誡也。比不誡,并其言而無之矣。

【今注】

  • 建中表正,以為民極:語出《尚書‧仲虺之誥》:「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前段言,老天賜給百姓一個勇智雙全的大王,可以儀表天下,做為萬國的正確表率。《尚書正義》:「言天與王勇智,應為民主,儀表天下,法正萬國。」後段言,大王應該自我勉勵,以昭明偉大的德行,為百姓建立大中之道。以義來治理事情,以禮來管理人心。《尚書正義》:「欲王自勉,明大德,立大中之道於民,率義奉禮,垂憂足之道示後。」懋,勉也。昭,明也。何謂「建中」?《書經集傳》:「中者天下之所同有也,然非君建之,則民不能以自中。而禮義者,所以建中者也。義者心之裁制,禮者理之節文。以義制事,則事得其宜。以禮制心,則心得其正。內外合德,而中道立矣。」

上六,比之无首,凶。

陽者陰之首也。卦之四陰皆上比五,是為有首。上在五上,不下從五,而其上無陽,是无首也。當比之時,人皆得主,己獨無君,凶可知矣。乾无首而吉者,陽不自以為首,得君道也。比无首而凶者,陰不以陽為首,失臣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