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既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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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下坎上〉

既濟,水火相交,各當其用,天下萬事已濟之時也。而卦爻之辭,皆有警戒之意,正以安不忘危,乃持盈經久之至計。蓋既濟雖非有患之時,而患每生於既濟之後也。初之曳輪濡尾,則可保无咎。二五雖相應,而不能下交以取益,則盛極而衰之漸矣。三陽剛而有動眾之慮,四居柔以遠患為亟。至上六懷亢滿之志,有入險之勢,載胥及溺,既濟可常保乎?蓋天下之理,時過則衰,日盈則昃,月盈則虧。牙孽萌生,多伏於豐亨豫大之會。故天地交而為泰,而有无平不陂之占。水火交而為既濟,而有初吉終亂之戒。聖人之垂訓切矣。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此卦離下坎上,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名既濟。卦辭言保濟之道,當慎終如始,而固守其貞也。

文王繫既濟彖辭曰:既濟以治定功成為義。當斯時也,君明臣良,同心協力,處置咸宜,而事無不濟矣。但時當既濟,則盛極將衰,雖處承平之會,常有不測之虞。其為亨已小,豈不可畏?保濟者,正宜存心戒懼,祗畏以敬天,省惕以勤民,固守其貞,方為利耳。所以然者,當濟之初,多以謹畏而得吉。及濟之終,多以慢易而致亂。始憂勤而終逸樂,人情類然。此保吉弭亂之所以必利於貞乎!

按:水火交而為既濟,猶之天地交而成泰也。泰極則否,既濟之反為未濟。蓋一治一亂,天運之常,而所以制其治亂者,實由人事也。三代以後,貞觀之治,號稱極盛。然魏徵之告太宗,莫切於十思十漸,不以内外治安為喜,而以居安思危為戒。其於治亂危微之機,慮其不克終者,籌之熟矣。圖治者,所當三致意焉。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此《彖傳》,是釋既濟彖辭,勉守正而戒止心,所以通濟道之窮也。濟下疑脫小字。剛正,謂初三五。柔正,謂二四上。初吉,指六二。

孔子釋既濟彖辭曰:時當既濟,治定功成,豐亨之盛已過,而衰微之兆將開,其所為亨亦僅得其小者耳。然非守之以貞,雖小亨,豈易保乎?故辭言利貞者,卦之六爻,初三五以陽居陽,是剛得其正,而當乎剛之位。二四上以陰居陰,是柔得其正,而當乎柔之位。剛柔正而當本位,則剛能勵精以圖治,而不好大以生事;柔能持重以固守,而不因循以滋弊。保濟之所貴乎貞也如此。其初之得吉,以六二當濟之初,柔順得中,柔則敬慎而不渝,中則善用其柔而不過,有謹畏之小心,無廢弛之失事。濟道方興而得吉宜矣。至終之所以亂者,非終自為亂也。當既濟之終,人皆有苟且安止之心,則始之憂勤漸衰,終之怠荒日起,將百度俱廢,莫可支持,亂之所由生也。使人無止心,亂安從生?此濟道之窮,人所自取,可不以利貞為兢兢乎!

按:既濟之時,剛柔各正其位,極治之象也。然濟之初吉,不取剛正而取柔中,何也?柔中則持盈戒滿,任人守法,不事躁妄更張,而又非因循而止,故事治功成,自可久而不亂。若止則過柔而非中,一切不為,有良法而不能守,有正人而不知用。道窮則亂,所當深戒矣。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此《象傳》,見防患不可不豫,君子所以善體濟也。

孔子釋既濟象曰:此卦坎水居離火之上,水能潤下,火能炎上,相交而各得其用,既濟之象也,君子體之以保濟。時方未有患也,常恐患生於所忽,每隱而不及覺,故貴用思,思以善其終也。又恐患生於所伏,一發而不及持,故貴用防,防以謹其始也。徹始徹終,反復紬繹,既慮其患於未形,又嚴其備於未至,則雖患至而有弭患之道,濟可長保而無虞矣。從來國家之患,常由於已治已安,《書》曰:「儆戒無虞,罔失法度。」《記》曰:「禁於未發之謂豫。」古帝王制治保邦,未有不深思遠慮,防患於未然。如成湯之危懼,大禹之克勤是也。叔世之君,每恃其富盛而不謹於幾微,遂馴致於禍亂而不可救。如唐之明皇,宋之徽宗是也。孰得孰失,有國者可不為殷鑒乎!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此一爻見能敬慎於始,處於不敗之地也。曳輪濡尾,皆在下不前之象。

周公繫既濟初爻曰:初九當既濟之初,剛而得正。剛則有圖濟之才,正則又慎重周詳,不敢輕為躁進。其任事也重,若輿之將進,而自曳其輪,不輕進也;其慮患也深,若狐之將涉,而先濡其尾,不輕涉也。當濟之初而謹戒如此,則防患豫圖,釁隙不生,豈有終亂之咎乎。

孔子釋初象曰:車以輪而行,能自曳之則不亟行矣。今初之任事,長慮却顧,不急於求進,其慎重如此。以義度之,必不至於顛車覆轍,所謂无咎也固宜矣。此可見天下事,莫不成於持重,敗於輕躁。當濟之初,無大險難,其患尚淺,防之猶不可不慎,況處遺大投艱之日乎。古來英材濟事,必以臨深履薄,戰兢小心為本。才如武侯,克任大事,其所自明之語,不過謹慎而已。其不敢輕於求濟,乃能有濟也。此初之所以无咎歟!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此一爻見守中以待時,方成保濟之功也。茀,婦車之蔽。七日得,是陰陽之數窮於六,七則變而可通也。

周公繫既濟二爻曰:二以中正上應九五之君,同德相濟,宜得君行道矣。但五當濟之將終,未免苟止之心生,任賢之意怠。臣不得君無以行道,猶婦喪其茀而失其所行之具也。然為二計者,中正之道,豈容終廢?惟待時而動,不汲汲於求行,久當見用,不猶喪茀者勿逐而七日得乎!蓋揆之理數,終將得君以行道也。

孔子釋二象曰:二之能勿逐而自得,豈無故哉?以其得中道,則濟時之任有舍二不能者。數窮理極,久而必合,所以七日得也,又何事於逐而後能得乎!從來濟世之君子,懷才抱德,不先時而動,不後時而廢,以進退從違之機,在我而不在人也。故畎畝樂道而任天下之重,巖野旁求而成濟川之功。下固可以無求於上,上且不得不有求於下。此主持濟運者,尤當下賢禮士,用正人以行良法,庶可保吉而不至於終亂矣。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此一爻言,兵不可輕動,當以擇人為要也。鬼方,北方幽遠小國。憊,困也。

周公繫既濟三爻曰:三以剛居剛,當濟之時,與上為應,内治將終,而或勤於遠畧,以誅罰不庭14。然險陷在前,難以驟克,有高宗伐鬼方至三年方克之象。夫以高宗之賢主,伐鬼方之小國,勞民動眾,遲之又久,其用兵之難如此。若任用小人,輕啓兵端,志在逞威挾忿,殘民肆欲,其患可勝言乎?故小人必在所勿用也。

孔子釋三象曰:伐必三年後克者,則師老財匱,亦已憊甚也。兵可輕舉乎?

按:時當既濟之後,承平日久,啓多事之端於無事之日,舍内治而召外釁,皆小人為之也。隋末之經畧西域,始於裴矩;前宋之謀破遼,本於安石。小人開邊釀亂,貽害國家,此其較著者矣。故曰:戎寇之禍遠,小人之禍近。聖人於用兵之時,每戒以小人勿用。其在師之上六,與既濟之九三,具有深意。所以為萬世訓,豈偶然哉。

【今注】

不庭:《左傳》隱公十年:「以王命討不庭。」杜預注:「下之事上皆成禮於庭中。」不庭即不來朝覲見於王庭,即有背叛謀反之意者。不庭或作不亭,亭為安定,不亭即不安定。庭也有正直之義,《爾雅.釋詁》:「直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此一爻言,有備患之具,尤當存備患之心也。繻當作濡,舟漏也。袽,敝衣,所以塞舟之罅漏。

周公繫既濟四爻曰:六四柔而得正,當濟之時,小心畏懼,過於敬慎,不恃其久安無事,凡所以拯災弭亂之術,無不豫備,而其心猶不敢自安也。每患變生於意外,禍發於不虞。防之又防,如乘舟者慮或罅漏濡濕,而豫備衣袽,似可無患矣。猶恐漏至俄頃而不及覺,終日戒懼,罔敢稍懈。蓋處過中之會,恐生苟止之心,慎之至也。

孔子釋四象曰:四之終日戒者,豈漫為無益之憂哉?其心誠有所疑畏,常恐一息不謹,禍患旋生。雖謀出萬全,不敢自信。此戒心之無已,而深於保濟者也。

按:既濟之世,不有外患,即有内憂。二者皆所當慎防也。然内憂之所伏,每起於外患之既除。若外無蠻方敵國之患,而内有失人敗度之憂,則天下之罅漏,莫大於是矣。在昔晉平吳亂,而晉自亂;隋取亡陳,而隋自亡。惟侈然恣肆,苟止偷安,不為終日計也,是安得不豫備而切戒之,如四之拳拳不已者乎。

九五,東隣殺牛,不如西隣之禴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隣殺牛,不如西隣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此一爻言,處濟者以實不以文,方可得時而保吉也。東隣,陽也,指五。西隣,陰也,指二。殺牛,是盛祭。禴,是薄祭。

周公繫既濟五爻曰:九五以陽剛中正為濟之主,但濟道將終。若有一滿假之心,未免驕侈易萌,文治有餘而實意不足。不如二當初吉,恪守中正之德,文不足而實有餘,足以致濟而輔五之治。象如東隣殺牛,其祭雖盛,反不如西隣禴祭之薄,而能實受其福也。

孔子釋五象曰:東隣之盛,不如西隣之薄者,以其時不同也。二當初吉之時,不務虛文,能乘時圖濟,有真實受福之具,所以昇平之福方來而未艾也。若五當終亂之時,過於侈盛,安可不防維收斂,以保其吉乎?

按:人主當既濟之時,坐享盛業,惟誠敬之心為祈天永命之本。若此心一衰,徒事誇張,則治功不進,而倦且止矣,非所以格天心而膺多福也。聖人諄諄垂訓,以明濟之時,宜畏不宜肆。猶祭之時,在誠不在物。主濟者明於此義,可以得時而長保濟矣。

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此一爻言不能防患以濟險,為終亂者致儆也。濡首,謂首尾俱溺。

周公繫既濟上爻曰:上六居險體之上,當既濟之極,乃以陰柔處之,惟務為因循,玩愒偷安,委靡不振,至於末流,將險愈深而亂愈不可治。象猶狐之涉水而濡其首,則身已沈溺,其何能濟?此正道窮之日,危可知也。

孔子釋上象曰:上之濡首而厲者,蓋自恃為濟,怠心日勝,不能思患豫防。一旦患至,而無其備,莫可如何。惟有淪胥及溺而已,豈能久乎!

按:既濟六爻,由離明而入坎險。内三爻言已濟之事,外三爻言由既濟而開未濟之漸。可見保濟之道,當安不忘危,治益求治,乃為長治久安之道也。至上六,所謂終止則亂,天時人事危微絶續之關,聖人於此不言凶而言厲,正救時之深意。欲人於不可久之中,求可久之道也。如輪臺之悔過,興元之罪己,君子猶有取焉。然亂至而圖,不若未亂而防,尤為制治保邦之要道。而處既濟之日者,亦可有終無亂矣。

【今注】

:有二義。一音慨,貪玩,荒廢。《爾雅.釋言》:「愒,貪也。」《左傳.昭公元年》:「翫歲而愒日。」杜預注:「翫、愒,皆貪也。」二音憩,休息,休憩。 《說文》:「息也。」段注:「此休息之息。」「凡訓休息者,引申之義也。《釋詁》及〈甘棠〉傳皆曰:『憩,息也。』憩者愒之俗體。」

輪臺之悔過:指漢武帝的《輪台詔》,傳統史學家以此為漢武帝的罪己之詔。

興元之罪己:唐德宗的《罪己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