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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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艮上〉

艮,取得止之義。物皆有止,而以止於理者為大焉。聖人欲人動靜皆止於理,而不奪於内外物欲之私,以免於咎,故卦辭予之以无咎。六爻各不相應,皆以人身取象,以明止善不遷之意。初六以陰居下,自無妄動越分之失,然其才柔質弱,有不克終之慮,非如四之外無所感,内無所動,時止而止者,故四之占但曰无咎,而初必利於永貞也。若二之正己有餘,而正人不足,三之強制於外而反動其心,則又非止道之正矣。至於六五曰「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者,五為君位,有訓導天下之任,本中正之德而出言有章,皆止機也。然止之心力,持之不永,則止之功德,亦積之不厚。上九能艮於終,則通上下為一身,合行止為一道,有至剛之德而不渝於久,有至健之才而無倦於終,艮之極盛也。大抵止之義,貴合乎時,初四時止而止則得之,二三時行而止則失之,夫曰止其所者,時即所之屢遷,所即時之貞一。有得於時,即有得於所,無二義也。善止者,隨境取之而已。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此卦上下皆艮,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有止於是而不進之義,故名為艮。卦辭言君子動靜皆得其所止也。艮,止也。背,所當止之處。

文王繫艮彖辭曰:天下之理,合體用,兼動靜,莫不有當止之所。猶人之一身,惟背為止也。人惟不知所止,往往内蔽於己私,外奪於物欲,斯不免於咎耳。誠能惟理是主,而止於其當止焉,有若艮其背矣。由是其靜也,止於所當靜之理,湛然一太虛之體而已。縱耳目口鼻之欲,為吾身不能無者,終不得而累之也。非不獲其身乎?何也?知有理而不知有身,即謂之忘身可也。其動也,止於所當動之理,廓然一太虛之用而已。縱聲色臭味之感,為人所易動者,終不得而移之也。非行其庭不見其人乎?何也?知有理而不知有人,即謂之忘人可也。動靜皆定,内外兩忘,無時無事不合於理,有以盡己性而立人極矣,復何咎哉!

按:艮卦取象於山,卦辭又取象於背。天地之間,雷風水火澤皆動,惟山不動;人身四體五官皆動,惟背不動。皆以明止之義也。然所謂止者,即止至善之義。靜有至善,動亦有至善,體用原不相離。孔子稱大舜無為而治,恭己正南面,固無為也。舉十六相,屏四凶,大賞大刑,而我心不動,天下不驚,亦無為也。此正程氏所云「靜亦定,動亦定」者。聖學聖治,至於艮而無以加矣。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此《彖傳》,是釋艮彖辭,贊其能止之妙,而推其得止之驗也。艮體篤實,故有光明之義。上下,謂内外卦之六爻。敵應,謂陽與陽敵,陰與陰敵,不相應也。

孔子釋艮彖辭曰:卦名為艮者,蓋艮則止於理而不遷,於義為止也。止之義何如?人之行止,各有其時,而當止之理,又隨時而在。故事物未交,時乎當止,則藏此理於無形,止其所當止也。事物既接,時乎當行,則順此理以推運,行其所當行也。夫止與行,各止其所而不容易,故時行則行,是動而止於理,動不失其時矣。時止則止,是靜而止於理,靜不失其時矣。動靜皆止,一因乎時,而不以己與焉,尚安有意必固我之蔽,其道不亦光明乎!辭曰「艮其背」,何哉?凡人一身,惟背為止。艮其止者,言止其當止之所也。以卦體言之,凡爻陰與陽應,陽與陰應。今卦之上下,陰則皆陰,陽則皆陽,陰陽各以敵應,不相為偶,各止其所而不相與也。夫惟各止其所,是以内焉止於吾身之所,知有理而不知其身;外焉止於應物之所,知有理而不知有人。能盡乎止之道而无咎也。

按:艮象獨稱光明者,惟定乃明也,而定必由於知止。不知止則胸次煩擾,而日見其昏昧。如鑒之為塵所污,而不能照物也。能知止則中有定向,而日進於清明。如水之不為風蕩,而萬象皆涵也。異端曲說,非不曰「宇泰定而天光發」,又曰「戒生定,定生慧」,然其所云定與戒者,乃清淨寂滅,而不知格物窮理。靜而無以立體,動而無以致用。豈吾儒内外一貫之學也歟。

【今注】

意必固我之蔽:《論語‧子罕》:「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朱熹:「意,私意也。必,期必也。固,執滯也。我,私己也。四者相為終始,起於意,遂於必,留於固,而成於我也。蓋意必常在事前,固我常在事後,至於我又生意,則物欲牽引,循環不窮矣。」

宇泰定而天光發:語出《莊子‧庚桑楚》:「宇泰定者,發乎天光。發乎天光者,人見其人,物見其物。人有脩者,乃今有恆;有恆者,人舍之,天助之。人之所舍,謂之天民;天之所助,謂之天子。」宇,器宇。舍,止也,居也,安適也。至人的身形是道德的器宇,器宇安泰自然會散發出天光。發出的天光自然能夠照鑒萬物,使人見其人,物見其物。人在這方面有所修養的,就是所謂的有恆。有恆的人,人就會與他安居,老天就會幫助他。人所安居的,就是天民。上天所幫助的,就是天子。

戒生定,定生慧:語出《楞嚴經》:「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戒為持戒,定為入定,慧為智慧。漏,煩惱。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此《象傳》,是言君子能止其當止,而心與理安也。兼山,重山也。

孔子釋艮象曰:上下皆艮,兩山竝峙,各止其所,艮之象也。君子體之,以道在天下,凡内而身心,外而事物,莫不各有當止之所,乃為位也。君子即其所居之位而思之,如:君臣父子,則各盡其道;富貴貧賤,則各行其素。他如:在上則不侵下職,在下則不奪上權,在左則不得涉右,在右則不得干左。自不至出乎其外,而有所思也。如是則有得於「各止其所」之義矣。

按:生人所歷,萬有不齊,而莫不有一定之位。稍出其位,即失其所當止。然位雖一定,而此中經綸變化,與時推移,其道無窮,又不可以不思。《大學》言止仁,止敬,止慈,止孝,止信,視之似乎庸常,而欲窮其理,充其量,則終身黽勉,未能無歉於位之内,安敢求多乎位之外哉!故曰:「學然後知不足。」如此雖欲思出其位,而有所不能矣。

【今注】

《大學》言止仁,止敬,止慈,止孝,止信:《大學》經云:「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傳云:「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學然後知不足《禮記·學記》:「是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然後能自強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此一爻是言,初能止於始,而又勉以善終之道也。

周公繫艮初爻曰:初六陰柔則無妄動之失,居下則無越分之思,是身一於理而嗜慾不以汨其心,心安於遇而外物不以移其性。蓋當止之地*,而能艮其趾者,可以无咎矣。然初陰才弱,恬靜有餘,而持守或不足。又必即貞一之功,而要之為終身之守。一事一物此止,推之萬事萬物亦此止。庶幾久暫無間,乃永貞而不變也,何利如之?

孔子釋初象曰:初六艮其趾者,蓋至正之理,本人所當止。惟不知所止,而失正者多矣。初有知止之明,而擇此正於始,有欽止之功,而守此正於終。是能不失其正也。

按:艮趾為止於初之象。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當其發軔之日,止得其正,由此事成功立,可以堅久不廢矣。然人之常情,有初鮮終。始雖克慎厥止,或半塗而偶喪焉。故艮止非難,永貞為難。周公於初曰永貞,於上曰敦艮,合初終以觀止,乃見止道之光明也夫。

* 「當趾之地」,趾應是「止」之誤,文瀾本作「止」。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此一爻是言,二能守己而尚歉於有相之道也。腓,足肚。

周公繫艮二爻曰:六二當腓之處,乃人身之易動者也。而居中得正,能自止其腓而不動如此,則恬靜自守,在我固止其所而無失矣。然君子之學,既貴於正己,又貴於正人。三為二之所隨,上下之分,久已相屬,乃過剛不中,以止乎上。至於列夤熏心,則匡救之責誠二之不可諉者。顧以陰柔之資,但能隨之,不能拯之,於心豈能自安乎?是以其心不快也。

孔子釋二象曰:不拯其隨,固二柔弱而力不足之故,然亦豈盡其罪哉?由三止於上不肯退聽乎二,則下雖欲諫,不能使上之必從其諫。若之何其拯之也?

按:《程傳》言:「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無隨;在下位,則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夫下之事上,位無大小,皆有持顛扶危之任。有言不聽,勉而隨之,乃詭隨矣。其可乎?然拯雖在二,從則在三。三不能虛己以受善,二亦無如之何,是二過,三亦過,此又在上者之不可不知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熏心。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此一爻是言,不當止而止,欲強制其心,而反動其心也。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脊骨。列,分裂也。

周公繫艮三爻曰:道在天下,時行時止,不可膠固而不通。如限在人,可屈可伸,當上下之衝,而不可一於止者。九三過剛不中,據其一偏之見,執於止而不知變,是艮其限者也。如是則事勢乖離,物情睽隔,若分裂其夤然。夫却動求靜,心豈能靜?外既不合於人情,内必不慊於心志,其為危厲,熏灼於心,不安之甚矣。

孔子釋三象曰:止道貴乎得宜,原不可以固執。九三艮其限而不知變通,自謂可以制心,而豈知適以裂夤。其危厲之勢,必至熏心也。

按:寂然不動者,心之體,固不可以徇物;感而遂通者,心之用,又不可以絶物。所以心日應事而常泰然,未嘗以強制為止也。九三以一奇橫於卦中,有艮限之象。以一陽間乎四陰,有列夤之象。限分上下,夤列左右。各止其所,無相資相待之意,故此心危厲而不安也。由此推之,天下猶一身然,君臣共治。元首股肱,謂之一體,苟間隔不通,則堂陛朝野之間,判然為二,君澤何由下濟?民隱何由上聞?欲以興起至治,難矣。其患可勝道哉?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此一爻是言,四得其所止而無私欲之累也。

周公繫艮四爻曰:六四以陰居陰,時止而止。凡一身之中,思不亂營,官不亂役,視聽言動,與夫欲惡得喪,俱無所感於外,亦無所動於中,一於止而止者也,為艮其身之象。如是則心與理俱,靜不失時,而此身皆止道光明之身矣,何咎之有。

孔子釋四象曰:六四艮其身者,豈必絶天下之物而後為得所止哉?蓋眾動萃於厥躬,而妄動亦起於厥躬。惟是從躬之方動,而有我之私,即止之而不行,奚有躁妄之失乎?

按:艮六爻皆於人身取象,而獨以身屬之四者,以四入上體,可合下體為全身。趾與腓與限主行,輔主言,言行有不得其止者,莫不歸咎於身。艮其身,則一身之行止動靜,各止於至善而不遷矣。卦以不獲其身為无咎,而爻以艮其身為无咎,蓋身失其所止,則此身為味色聲臭之身;身得其所止,則此身為踐形盡性之身,豈有二義哉。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此一爻是美五之能謹言,而推本於心之純也。輔,謂輔頰,言所從出。

周公繫艮五爻曰:六五當輔之處,正言之所由出者。而以陰居陽,若不免有失言之悔。今止之於輔,則有所制而發不苟,理之不當言者固止而不言也。即當言而言,亦得其先後之次。時之不可言者,固止而不言也。即可言而言,亦協其緩急之宜。有序如此,又安有出口之悔哉!

孔子釋五象曰:六五之艮其輔者,由其以柔居中,而有中德,是心安乎理而不偏,故言當乎理而不紊,則言之大,固本於心之一耳。

按:言者人之心聲,心之精微不能達者,皆於言傳之。五為君位,有訓導天下之任,布之為謨誥,宣之為令甲,其係尤重。高宗三年不言,一言而四海咸仰。威王三年不言,一言而齊國震驚。庶幾此爻之艮其輔而言有序者,所謂「王言惟作令」,莫不尊而信之也乎。

【今注】

謨誥:謨,議謀也。誥,告也。《爾雅》:「命、令、誥,告也。」謨為君臣的議謀,而誥則是上對下的命令。《尚書》中有典謨訓誥等文體,謨有〈大禹謨〉、〈皋陶謨〉。誥有〈仲虺之誥〉〈湯誥〉〈大誥〉〈康誥〉〈酒誥〉......。

令甲:令為法令,甲為天干之首,令甲為法令的篇首或開頭。後意指法令。《漢書.宣帝紀》:「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

高宗三年不言:高宗即殷商帝武丁,即位之後想要復興殷商,因此三年不言,用心觀察國風。後來夢見得到聖人,名「說」,也就是後來協助高宗的傅說。《史紀.殷本紀》:「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復興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以觀國風。武丁夜夢得聖人,名曰說。以夢所見視群臣百吏,皆非也。於是迺使百工營求之野,得說於傅險中。是時說為胥靡,築於傅險。見於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與之語,果聖人,舉以為相,殷國大治。故遂以傅險姓之,號曰傅說。」

齊威王三年不言:齊威王耽溺於淫樂,國政不治,眼看齊國岌岌可危。沒人敢規諫。威王喜歡聽隱喻,淳于髡於是跟威王說:「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飛又不鳴,不知此鳥何也?」威王說:「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於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奮兵而出。諸侯振驚,皆還齊侵地。」典故見於《史記.滑稽列傳》。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此一爻是言,大人止於至善而不遷之學也。

周公繫艮上爻曰:上九以陽剛居艮之極,則有誠實不妄之德,堅確固守之操,但見心無一念不協於理,理無一息不安於心。敦此止於靜專,而理之涵於退藏者,安固而不揺;敦此止於動直,而理之達於時措者,堅貞而不易,為敦艮之象。信乎,大人止善之學而吉也。

孔子釋上象曰:敦艮而得吉者,蓋昧於所止,不足以言艮;廢於半塗,不足以言敦。上九心純而守固,於理之止於初者,愈久而不變。蓋不徒止於始,而又能厚其終,此其所以吉也。

按:自初至五為趾,為腓,為限,為身,為輔,莫不有當止之道。聖人既各就其位而示其義矣。然止之心力持之也不永,則止之功德積之也不厚。上九能敦艮於終,則通上下為一身,合行止為一道,有至剛之德而不渝於久,有至健之才而無倦於終。《書》之「欽厥止」,《大學》之「止至善」,皆在是矣。其斯為艮之極盛也夫。

【今注】

敦此止於靜專;敦此止於動直:《繫辭》:「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上九為陽,有乾德,因此曰靜專動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