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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避世卦
〈以陰凌陽,震雷正東〉 四中三下,遠遁之象。
象曰:小人得志,君子失道。去我室廬,入彼澤草。
顏曰:以陽明之德,退居卑下。而陰暗之徒,反居中位。賢良屈志之象。故棄其棟宇,遠栖草澤,幽居養志,以待其時。此卦宜退不宜進。
何曰:為陰所凌,失其正位。又曰:病者主有陰人救療。行人在路,凡事平平。
陳曰:羣陰在上,小人得志。三陽本全,反居於下,君子在野之象。此卦與四中一下異者,一陽尚可進,三陽已極而不可進也。故取象不同而云云。
劉曰:小人得志,陰乘陽也。入彼澤草,位不當也。
此課陰陽失位,凡事退吉進凶。
詩曰:
福善向門來,身中且滯災。
人前防暗事,第一恐傷財。
又曰:
鸞駕離丹陛,燕雀摶青霄。
奸臣尤竊位,賢士利伏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