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語類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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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類門目

理氣

太極陰陽,凡形於法象者。二卷。

鬼神

其別有三:在天之鬼神,陰陽造化是也;在人之鬼神,人死為鬼是也;祭祀之鬼神,神示、祖考是也。三者雖異,其所以為鬼神者則同。知其異,又知其同,斯可以語鬼神之道矣,故合為一卷。

性理

論性不論氣不備,故先總論人物之性,而繼以氣稟之性為一卷。古人之學,必先明夫名義,故為學也易,而求之不差。後世名義不明,故為學也難,蓋有終身昧焉而不察者,又安能反而體之於身哉。故以性情心意等之命名者為一卷,仁義禮智等之命名者為一卷。共三卷。

先之以小學為一卷。總論為學之方為一卷。次論知行為一卷。次專論讀書之法為二卷,乃致知之一端也。次則及夫持守為一卷。又次則終以行事為一卷。共七卷。朱子教人之序如此,因敢次第之,即大學致知而后誠意、正心、脩身;誠意、正心、脩身而后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也。從上聖賢相承定法,不容變易。如近世之逞虛言而不實踐,乃學者之罪,正原於知之未致,非教之失也。茍或懲此別立一法,後致知而先行事,則其始雖若有近效,而其終之弊必至廢書而流於異端。不然,所見不充,規模狹隘,不過於循默自守而已,所謂經綸大經則無矣,非理學之用也。

大學五卷

論語三十二卷

孟子十一卷

中庸三卷

易十三卷

易類悉本卦爻次第。上下繫、說、序卦,亦本古注分章(今從本義)。惟綱領三卷,則略為義例。氣數雖並行,然有氣而後有數,故先陰陽,而數始次之。物受形於氣數,故圖書次之。易本圖書而畫,故伏羲六十四卦次之。而原易之作,則本教天下之占,故卜筮次之。而所以教天下之占者,則假奇偶之體以象吉凶,故象次之。此伏羲之易,朱子所謂本義也,此則為二卷。易始無辭,更文王周公孔子而辭始備,故三聖易之易,越千有餘年,至程子而始演易之理,邵子而始明易之數,又至朱子而始推易之占,故繼以三子之易。然後總論夫讀易之方,與夫卦爻等義,可以類推而通者,而復終之以人事,以明易為人事用也。凡後世之言易者,其得失略次于後,使學者有考焉,此則為一卷。上經四卷,下經二卷,上下繫三卷,說、序、雜卦一卷。

書二卷

詩二卷

孝經一卷

春秋一卷

禮八卷

樂一卷

孔孟周程張邵朱子

自孔子及顏曾弟子,至孟子,繼以周程張子,用附為一卷。周程,所以上繼孔孟也。然後分周子之書為一卷,程子之書為三卷。凡係入近思者,皆依卷次第,別為二卷。其非入近思者,以類而從,別為一卷,文集附焉。張子之書為二卷,亦別入近思者。邵子之書為一卷。程子門人為一卷。楊氏尹氏門人為一卷。羅氏胡氏門人為一卷。朱子自論學工夫為一卷,論注書為一卷(已上諸經存者不入)。外任一卷,內任一卷,論治道一卷,論取士一卷,論兵刑一卷,論民財一卷,論官一卷,訓門人九卷。

呂伯恭一卷

陳葉一卷

陸氏一卷

老莊一卷

釋氏一卷

本朝七卷

歷代三卷

戰國漢唐諸子一卷

雜類一卷

作文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