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38 睽卦

Jack 發表於

 
  睽卦 火澤睽

睽,小事吉。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九二,遇主于巷,无咎。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卦辭  初九  九二  六三

 九四  六五  上九  彖傳注


【卦名】

今本:睽 帛書:乖 帛書《繫辭》: 歸藏:瞿 秦簡:䂂 上博簡: 清華簡: 海昏:癸

睽違、分離、孤獨,涇渭分明。

睽的金文作 ),從䀠從癸,後來雙目簡化為單目。歸藏作瞿,秦簡作䂂。

《說文》:「睽,目不相聽也。」段注:「聽猶順也。二女志不同行,猶二目不同視也,故卦曰睽。」聽即順的意思。目不相聽,兩眼彼此不相順,不協調,無法一同看一樣東西,即俗稱的斜視或眼睛脫窗。觀其金文,上面雙目,下面一個癸字,似乎是要表達雙眼視線往四面八方走。

睽從兩眼的不協調,又引申為人與人之間的彼此不一致,合不來、違背、乖離。

歸藏作瞿,秦簡則多了目字旁作䂂。

瞿《說文》說是「鷹隼之視也」,究其甲骨文,畫的是一個人跪坐瞪大眼睛,表示恐懼,這是懼的本字,恐懼的意思。瞿與睽在字源上都源自於雙眼的描繪,古文形近,上皆從䀠,于省吾以此認為,瞿是之譌誤(《易經新證》)。

卦象上為離,互體又一離,為上有雙目之象。

睽也可能假借為戣,戣是一種兵器,與瞿近似,《尚書.周書》:「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孔傳:「戣瞿皆戟屬。」鄭玄:「戣、瞿,蓋今三鋒矛。」這不但可以解釋為何歸藏將「睽」作「瞿」,還可解釋為何《繫辭下》這麼說:「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以及上九爻辭:「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可見睽在古時可能是一種像是弓箭的兵器。卦象上離為戈兵,下兌為銳,銳利之戈兵,符合戣之義。

上博簡作楑,楑通揆,為揆度、法度的意思。清華簡作,是的繁化,則是睽的異體字,兩字音義皆同。

有趣的是,這些字與睽都有共同的字根「癸」字。癸為十天干的最後,在卜辭中就如此使用,其甲骨文作,金文還保留這樣的形構。畫的是很像飛鏢的兵器,另也有點像是《說文》所說的「冬時水土平,可揆度也」,也就是測量的意思,有古文字學家以此認為這是規的古字。依羅振玉說,癸就是戣的初文,象一種古兵器。的形變,即三鋒矛。郭沫若及李孝定等學者亦贊同此說。

不過傳統上睽卦解釋作乖離。《雜卦傳》:「家人內也,睽外也。」《序卦傳》:「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此以乖釋睽,帛書卦名即作乖。

《說文》:「乖,戾也。」段注:「戾,曲也。曲則不伸,故為睽離。」乖也是乖張、乖離的乖,意思為不協調,無法一致,違背,別離。睽卦講的可能是分家之事,原本的一家人,現在要變成兩家人,彼此見外,斤斤計較(揆),甚至兵戎相見(戣)。《雜卦》「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依雜卦,睽是家道衰落之後彼此形同陌路,相互乖離而無法相互關心。

【卦義】

睽卦的意思為乖離,人與人相互見外,彼此涇渭分明。同牀異夢、各走各的路、道不同不相為謀,都可以用來說明睽卦。睽也可假借為戣,是一種兵器。

就卦象來看,睽卦是兩女同居不同心,少女在下,中女在上,六三與六五兩陰爻都不當位,六三乘初、二之剛,六五乘九四。澤水動而下行,離火動而炎上,澤與火背道而馳,各走各的路;兩個女人同住而各有所思,無法相處。這也是《象傳》說的:「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相較之下,家人卦則是中女與長女相處融洽,長女在上,中女在下,六二及六四都當位。

得睽卦若是問感情、友情等一類的事情,那麼這是一個很不好的卦,表示人與人的相處不和睦,雙方打冷戰。小事或者可成,卦辭說小事吉。但因人心違和,缺乏團隊的諧調,所以不能成大事,反而應該注意如何管理人心向背的問題。《象傳》說:「睽,君子以同而異。」得睽卦也當了解與尊重他人的不同、特異之處。

就卦象來看,睽之所以小事吉者,除了水火違行,人心不和之外,睽主爻為六五,柔得中而為主,因此小事吉。

處睽之時,往往所遇非所想,所想非所遇,事情總是不依劇本,脫稿演出,出人意表。六爻展現出的也是凡事都不符常規,而有些光怪陸離,匪夷所思,有如奇幻冒險。如初九,遺失的馬追而不可得,卻又自己跑回來了。見了惡人反而無咎。九二遇主於窄巷,六三見輿曳牛掣與惡人,上九見豕負塗,載鬼一車,諸如此類。而事情的解決,也往往不是依照常理,甚至必需違離本意。如初九之喪馬自復,見惡人,九二遇主於巷。

陳夢雷:「六爻皆有始睽終合之象。初喪馬,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二遇巷,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三輿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內卦皆睽而有所待,外卦皆反而有所應。天下未有終睽而不合者也。」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小事吉,大事則因人心違和,缺乏團隊合作而難成。

睽為乖離,人與人不和,之所以小事吉,睽卦內兌悅而外離明,六五(睽卦主爻)具有柔順中庸的美德,又與九二相應(得中而應乎剛),所以小事吉。小事也可意指私事,或者是不需與人合作之事。反之,大事為公事,或者必需團隊合作之事。

荀爽:小事者,臣事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故睽而不同。剛者,君也。柔得其中,而進於君,故言小事吉也。

孔穎達:睽者,乖異之名,物情乖異,不可大事。大事謂與役動眾,必須大同之世,方可為之。小事謂飲食衣服,不待眾力,雖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君子以同而異:而通能,「以同而異」即「以同而能異」。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家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朱震:「彖言異而同,大象言同而異。」《彖傳》說「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這是由睽異而合同。《象傳》說「君子以同而異」,則是同中存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後悔消失,失去的馬不用追逐,自己會跑回來。見惡人則可免罪咎。

處於睽違孤獨的時候,應有去者不追,來者不拒的心理準備,凡事不可強求。失去的馬,不必去追逐,該回來的時候它自然會回來。惡人,人之所惡,但是該見之時還是必需與他見面,以避免罪咎。

處睽乖的時候,事情發展往往不依常規,違背心願。因此凡事不宜堅守窠臼,當無可無不可。

喪馬勿逐自復:勿逐,不用追逐、尋找。復,回來。自復,自己回來。遺失的物品不用尋找,失物自然會回來。坤「先迷後得」,喪馬即先迷,自復即後得。震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既濟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惡人:醜惡之人,或有罪之人。惡有多義,美惡的惡,善惡之惡,罪惡之惡,厭惡之惡。惡人可解釋為醜惡之人,或有罪之人、素行不良之人、兇惡之人,但以醜惡之人為佳。《莊子.德充符》:「衛有惡人焉,曰哀駘它。」此惡人指的是形態醜惡之人。帛書作「亞人」。惡由亞字發展而來,到小篆才出現,甲金文中並無惡字。因此當從帛書。《說文》:「亞,醜也,象人局背之形。賈侍中說:以為次弟也。」或云,惡人即九四所遇之元夫。

見惡人:「見」有兩義,一是同「利見大人」之「見」,為主動求見,並非路上偶遇或惡人來見。此言當去見惡人乃可免咎。惡人原本為人所惡,避之唯恐不及,但睽乖之時,反而應當主動求見於他。傳統儒家以孔子見陽貨解釋見惡人,此以惡人為素行不良之人,並以見為路上相見、看見之見,如後文之「見輿曳」、「見豕負塗」。朱熹:「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辟咎,如孔子之於陽貨也。」朱震:「夫子見陽貨,陽貨先也,故不得不見,若屈己而先見之,睽非不合矣。見之可也,從之不可也。」孔穎達:「處於窮下,上无其應,无應則无以為援,窮下則无權可恃。若標顯自異,不能和光同塵,則必為惡人所害,故曰見惡人无咎。見,謂遜接之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在小巷道內與主人相遇,沒有罪咎。

得此爻,若是為人主管求才,則無法以正式的手段求得,必須求之於巷道,臺面下運籌,或委曲輾轉而得;而如果是要謀事,也當如此。

小巷非正道、大道,小巷道相遇,比喻不是很光明正大,而是暗地進行,或不由正規之途徑。但成大事不拘小節,所以象傳說:「遇主于巷,未失道也。」九二與六五相應,為「遇主」之象,六五即所遇之主,六五爻說的「其宗」。然而睽卦為人事乖離的時候,凡事不依常理而行。九二與六五之間又有坎險(三至五爻的互卦為坎),因此遇主於巷實為不得已,勢之所然,只要不違背正道,當然沒有罪咎可言。孔穎達以「巷」比喻為不遠。

虞翻:二動體震。震為主,為大塗,艮為徑路。大道而有徑路,故稱巷。變而得正,故无咎而未失道也。

王弼:處睽失位,將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於巷也。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孔穎達:不假遠涉而自相遇,適在於巷。言遇之不遠,故曰「遇主於巷」。主謂五也,處睽得援,咎悔可亡,故无咎也。

程頤:巷者委曲之途也,遇者會逢之謂也。當委曲相求,期於會遇,與之合也。所謂委曲者,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

李光地:《春秋》之法,備禮則曰會,禮不備則曰遇。睽卦皆言遇,小事吉之意也。又《禮》,君臣賓主相見,皆由庭以升堂。巷者,近宮垣之小逕,故古人謂循牆而走,則謙卑之義也。謙遜謹密,巽以入之,亦小事吉之意也。

按:李光地以「備禮則曰會,禮不備則曰遇」解釋,然而《周易》之中只言「遇」,無一「會」字,難道《周易》中絕無「備禮」而會之時?該說之偏頗可知。

遇主於巷:《說文》:「遇,逢也。」《爾雅》:「遘,逢,遇也。」「遘,逢,遇,遻,見也。」遇有不期而會以及偶得之義。依香港中文大學漢語多功能字庫,主與示,宔與宗同源,是同一甲骨文字的分化,主通宗。九二所遇之主,即六五之宗。巷字小篆才出現,《說文》作:「里中道,从从共,皆在邑中,所共也。」其簡寫為。另有字:「鄰道也。」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上》:「家大人曰:古謂里中道為巷,亦謂所居之宅為巷。」巷又有隘室的意思,但此義較少見於經典。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見到有人因車子難以前進而在拉車,牛不斷地在仰頭使力。這個人額頭上有犯罪遭刑的刺青,鼻子被割掉。開始很糟糕,但最後算是有個結果。

此言車子前進時困難,以致於牛很使力。車子是遠行及載物的工具,車子困住,比喻事情前進有困難,停頓無法前進。

「其人天且劓」或可視為初九所說的「惡人」。

見輿曳,互體坎為車多眚,離為見。離為牛,下兌為毀折,牛傷故掣。坎為刑。

【字義】

見輿曳:輿,車子。曳,音業或意,牽引、拉。曳義同於掣,都是指前進困難的意思。

其牛掣:掣,音徹,牽制,此言牛停止。也可讀作「機」,同畸,《集解》作「𧤊」,《說文》引作「觢」:「一角仰也。」「《易》曰:其牛觢。」段注:「一當作二。〈釋嘼〉曰:『角一俯一仰,觭;皆踊,觢。』皆踊謂二角皆豎也。... 睽六三其牛掣,鄭作㸷,云:『牛角皆踊曰㸷。』與《爾雅》、《說文》同。子夏作契,荀作觭,虞作掣,皆以一俯一仰為訓。與許、鄭不同也。觢者、如有掣曳然。角本當邪展而乃聳直也。虞本當同荀作觭。李氏鼎祚正文作掣。遂比而同之耳。」觢音勢,牛角豎直。其牛掣有二解:一是他的牛牛角豎直,為豎角牛。二,通解為牛拉車而牛角豎直仰天之狀。「見輿曳,其牛掣」帛書作「見車恝,其牛」。恝通子夏所用的契,通詍,音曳,可借為曳。張政烺認為,王弼本與帛書本用字相通,二字互易,為抄寫時筆誤。

其人天且劓:天,有二說,一是古時的肉刑,在額頭上刺青。二是去髮之刑。劓,音意,割鼻的刑罰。其人天且劓,拉車的這個人遭受過兩種肉刑,曾經是個罪犯。初爻說「見惡人」,則此人就是惡人。馬融:「剠鑿其額曰天。」孔穎達:「剠額為天,截鼻為劓。既處二四之間,皆不相得,其為人也,四從上刑之,故剠其額,二從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程頤:「天,髡首也。」髡音昆,剃髮之刑。陳夢雷:「天,去髪之刑。劓,去鼻之刑。」

无初有終:沒有開始,有結束。意指開始的時候事情非常糟糕,但還是能夠有結果。終,結果。王弼:「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程頤:「始為二陽所戹,是无初也。後必得合,是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分離而孤獨,遇到部落的族長,彼此交心互信,艱苦則沒有罪咎。

雖然處境受到孤立,孤獨無援到極點,但由於遇到與自己同德的朋友,能以誠心相交而共處時艱,終能免於罪咎。九四居於互體坎中,處多懼之位而為六五所乘。初九及六三都有「惡人」之描述,注家多認為「惡人」即指九四,則九四是眾人眼中的惡人,因而受到孤立。但九四乃面惡心善之人,或者是有前科但並不是那麼壞的人,而且與人可以誠信相交,唯眾人以貌取人。現在則遇到知音,與他誠心相交,故得無咎。

傳統皆以初九為元夫,如孔穎達:「元夫謂初九也。處於卦始,故云元也。」朱熹:「睽孤,謂无應。遇元夫,謂得初九。交孚,謂同德相信。然當睽時,故必危厲乃得无咎,占者亦如是也。」

陳夢雷:元,善之長,惡之反,初剛而得正,故為元夫。然當睽之時,惟恐交孚之不至,必以危厲處之,乃无咎也。初視四為惡人,四視初為元夫者,初得正而四不正也。

睽孤:乖離而孤獨。孤原意為孤兒,引申為孤立、孤獨。《說文》:「孤,無父也。」《孟子.梁惠王下》:「幼而無父曰孤。」高亨認為「孤」為孤兒之意,睽孤為流離在外的孤兒。《尚書.周官》:「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虞翻:「孤,顧也。在兩陰間,睽五顧三,故曰睽孤。」虞翻以孤為顧,顧為回頭看,睽孤為乖異(與人不同)而回頭看。帛書作「乖苽」,苽通菰,為雕瓜,可能借為孤。

元夫:元,大。元夫,大丈夫。孔穎達:「初四俱陽而言夫者,蓋是丈夫之夫,非夫婦之夫也。」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元,大也。元夫,大夫也。也可解釋為一族之長。」元本義為首、始,元首。元者善之長也,古籍及卜辭中解釋為長或大,如「元子」即長子。元夫應是一族之長。遇元夫,遇到一族之長。或云元為原來的原,原夫為原來的丈夫,即前夫。這種用法於古義不合。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不再後悔,族人或宗主吃好吃的膚肉,前往不會有罪咎。

李光地:睽之時小事吉者,逕情直行則難合,委曲巽入則易通也。如食物然,齧其體骨則難,而噬其膚則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來噬膚也。

厥宗噬膚:厥,音絕,其的意思。宗,本義為宗廟,《說文》:「尊祖廟也。从宀从示。」宀為宗廟,示為神主牌。宗由宗廟引申為宗族、宗室。但傳統易學家將宗解釋為主、宗主,君主。如孔穎達:「宗,主也。」陳夢雷:「厥宗,指九二于五,猶宗臣也。」程頤則以宗為黨。噬,吃,或咬。噬膚,有兩種解釋。一是受到肌膚之刑,受傷很淺,可再參考噬嗑卦六二:「噬膚滅鼻,无咎。」第二種解釋是吃到柔脆好吃的膚肉。膚為食物,帶皮、外脆內軟,好吃的肉。《象傳》說「往有慶也」,則噬膚應當解釋作吃好吃的膚肉,不當解釋為刑罰。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分離而孤獨,見到豬全身包著泥巴,載著一車子的鬼方。先對著他們張弓,然後又將弓鬆脫。匪寇求婚媾,前往,遇到下雨則吉。

見到的怪事太多,讓人心生許多疑慮,一下子見到全身裹滿泥巴的豬(比喻見到的事很污穢骯髒),一下子見到載滿鬼方的車子(比喻詭譎到極點)。因此讓人一下子張弓,一下子又將弓鬆脫。此鬼方或指後文之「匪寇」,是要來婚媾的。

遇雨,象徵事情終於明朗,疑慮盡釋。《象傳》說的「群疑亡也」。

上九為睽極而將合之時,因此以「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做結束。

互體坎為豕為泥,離為目為見,故曰「見豕負塗」。離為輪,坎為鬼,兩離中有坎,故曰載鬼一車。坎為疑,離為戈兵,有弓矢之義,故張弧脫弧。

上九經文帛書作:「乖苽,見豨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柧,後說之壺,非寇閽厚,往,愚雨即吉。」其中「先張之柧,後說之壺」與《周易集解》作「先張之弧,後說之壺」。竊疑此即《詩‧七月》說的「七月食瓜,八月斷壺。」

雨之象似乎與《彖傳》的既濟定及未濟定旁通有關。詳見下圖。關於《彖傳》旁通理論請參考:【彖傳研究】旁通古法的重建 II—新的旁通法則

經文中所有出現「雨」字的卦全都在這個圖裡面。首先是既濟定中的五陽一陰之卦,夬九三遇雨若濡,小畜上九既雨既處。而在未濟定的四陽二陰之卦裡,鼎九三曰方雨虧悔,睽上九曰遇雨則吉。小畜卦辭和小過六五都是密雲不雨。

見豕負塗:豕,豬。負,背負。塗,爛泥巴。《說文》:「塗,泥也。」負塗,豬在爛泥巴裡面打滾做泥巴浴之後,全身裹滿泥巴。負也可解釋為恃,《說文》:「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一曰受貸不償。」塗也可解釋為道路。見豕負塗,看見豬擋在路上。《論語‧陽貨》:「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

載鬼一車:鬼,歷代注解都把鬼解釋為鬼神的鬼,「載鬼一車」為無中生有,或是詭怪之極。此應指載著一車鬼方。鬼方為商周時的方國,既濟卦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濟「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的記載。虞翻以坤為鬼象,但以此三卦來比對,當以坎為鬼。謙彖「鬼神害盈而福謙」的鬼應是取互體坎象。載鬼一車講的可能是戰勝而歸之象,也可能是指後文求婚媾的匪寇。只是來者當睽孤孤獨之時,見到小豬全身泥巴,然後又見到載著一車的鬼方,一時之間不知發生何事,反應不過而心生疑慮,張弓而欲自防。《詩.文王之什.皇矣》:「帝遷明德,串夷載路。」串夷即混夷,鬼方的別稱。傳統以為,這是歌頌文王之事。但徐中舒認為,這是歌頌季歷征伐鬼方之事,即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的事跡,《竹書紀年》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詳論見〈殷周之際史蹟之檢討〉。若果如此,「串夷載路」和「載鬼一車」是否有關,值得探究。

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弧,音胡,弓。說,音義同「脫」,鬆脫,放下。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形容事情詭譎而讓人狐疑,先是想張弓射擊,然後又鬆脫放下。陳夢雷:「弓矢本取象于睽。又坎為弓,又為狐疑。先張之弧,疑之也。後脫之弧,疑漸去矣。」弧或作壺,《周易集解》作「先張之弧,後說之壺」,《釋文》:「之弧,本亦作壺,京馬鄭王肅翟子元作壺。」陸績:「弧作壺是。」帛書本作「先張之柧,後說之壺」,虞翻:「兌為口,離為大腹,坤為器。大腹有口。坎,酒在中,壺之象也。」此如《詩.豳風.七月》所言:「七月食瓜,八月斷壺。」毛傳:「壺,瓠也。」〈七月〉為周公遭管蔡留言時陳述王業之詩。談的是周的先祖公劉遷徙到豳(邠)之後,興后稷之業,描繪的是先祖在豳時的農村日常生活。七月食瓜,八月則採瓠。斷壺,斷瓠之蒂,即採瓠。「先張之弧,後說之壺」,先是置辦瓜食,然後開始採瓠瓜。

匪寇婚媾:「匪寇婚媾」有三種解釋。一、若不是盜賊來犯,就已順利完成婚姻。匪,非,否定的意思。或作「若非」,可譯作「要不是…」。二、讀作「匪寇,婚媾」,意思為來者不是賊寇,而是來求婚媾的。三、匪寇即盜匪,「匪」作修飾辭,形容盜寇很壞。匪寇婚媾即盜匪求婚媾。寇或解釋為寇敵、寇讎,也就是敵人或仇人的意思。婚媾,女子嫁人為婚,媾為媾合,締結婚姻。婚媾即結婚、婚合。媾或解釋為男女交合,如《易.繫辭下》:「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或以再嫁、重婚為媾,《說文》:「重婚也,从女冓聲。《易》曰:匪寇婚媾。」段注:「重婚者,重交互爲婚姻也。杜注左傳曰:重婚曰媾。按字从冓者,謂若交積材也。《曹風》:不遂其媾。毛傳曰。媾,厚也。引伸之義也。」媾帛本作厚。依《說文》,媾為厚重之婚,可能意指婚禮相當隆盛。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賁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震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遇雨則吉:遇雨則吉,下雨代表雲行雨施,大道流行,陰陽調和,事情有結果,因此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上九爻裡,遇到許多奇奇怪怪的事情,讓人心中困惑不解,疑雲滿天。遇雨,又代表事情明朗,所有的疑惑一下子全都解開了,所以為吉。鼎九三「方雨虧悔」。

群疑亡:群疑指的是爻辭所講諸事。

彖傳注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以上下二體卦象解釋睽卦卦義。上卦離為火,火性炎上,因此曰火動而上。下卦兌為澤,澤水動則下行,因此曰澤動而下。此乃火澤違行之象,故曰睽。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以上下二體卦象解釋卦義。下卦兌為少女,上卦離為中女,兩女同居之象。兩個女卦的主爻六三與六五皆不當位又乘剛,卦體又有水火違行之義,因此為二女同居,其志不同之象。虞翻:「二女,離兌也。坎為志。離上兌下。无妄震為行,巽為同,艮為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虞翻以睽卦為无妄卦變而來,无妄二之五成睽。

說而麗乎明:以上下二體卦德解釋卦義。下卦兌為說,上卦離為麗為明,為說而麗乎明之象。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傳統以卦變解釋,例如虞翻說:「柔謂五,无妄巽為進。從二之五,故上行。」虞翻以睽卦從无妄而來,而无妄又是遯卦卦變而來。无妄二之五,為柔進而上行。個人認為,睽卦為乾坤旁通往未濟卦發展的陰陽交換歷程而來。乾三至坤上成履卦與剝卦,履五再至剝二,成睽與蒙。柔進而上行為剝二上行至履五而成睽,得中而應乎剛為六五與九二相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這是就履卦與剝卦旁通而變為睽與蒙卦而言。天地睽為剝卦下體坤與履卦上卦乾,天地相睽違而能旁通,因此曰其事同。男女睽為履卦下卦少女,和剝卦上卦少男,兩卦為乾坤旁通而得,雖然相睽而能志通。男女睽也可視為睽卦上卦中女,與蒙卦下卦中男相睽,兩卦為乾坤旁通而來,因此曰其志通。蒙卦《彖傳》:「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看了睽卦九二,突發其想:假設某大臣欲與某重臣聯手發動政變,占此事成敗與否得此爻。要如何解讀此爻?是按此事乃密謀之事,正好符合九二這種需暗地進行的事情,則此事可行?還是按睽卦只可小事不可大事,此等改朝換代屬大事,則此事必不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