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甲圖/渾天六位圖/卦象立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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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甲圖

納甲不知定於何時,蓋本以月之盈虛象卦之消長也。京房易云:「降五行,頒六位。」即納甲法也。以十甲配上八卦,與之脗合,則西漢時在京之前已有此法矣。朱子謂:「先天圖與納甲相應。」今觀納甲,坎為陽中,當在東。離為陰中,當在西。與先天離東坎西之位不同,其術似亦異傳也。

漢上朱氏曰:《繫辭傳》「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虞翻曰:謂日月懸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月出庚。八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旦,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象,月滅乙。坎水流戊,離火就己,成戊己土位,象見於中。

今按:月有六候,每候五日三日者,第一候之中,月生明之時,象震。夕見西方庚分,故震納庚。八日者第二候之中,月上弦之時,象兌,夕見南方丁分,故兌納丁。十五日者,第三候之中,月既望之時,象乾。夕見東方甲分,故乾納甲。十六日者第四候之始,月生魄之時,象巽。旦沒西方辛分,故巽納辛。二十三日者第五候之中,月下弦之時,象艮。旦沒南方丙分,故艮納丙。三十日者第六候之終,月晦之時,象坤。旦沒東方乙分,故坤納乙。壬癸非月所出沒之地,則以壬為陽水而包於東方之甲,故乾併納壬。以癸為陰水而包於東方之乙,故坤併納癸。納甲之圖有似先天八卦,但漢時先天之圖未出,不聞有離在卯中,坎在酉中之說,故坎為中男而為陽中。離為中女而為陰中。在脩養家,則以坎為陽土,離為陰土。土者氣之得中者也。震兌巽艮皆其所調停以得中者也,故不列定位,而居於中宮。此《參同契》所以虛之為二用也。

渾天六位圖

即前納甲法而加十二支及其所配之五行

沈存中曰:納甲未知起何時。予考之,可以推見天地胎育之理。乾納甲壬,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坎離艮兌納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乾坤包中,如物之處胎甲者。左三剛爻乾之氣,右三柔爻坤之氣。乾初爻交坤生震,故震初爻納子午,中爻交坤生坎,故坎初爻納寅申。上爻交坤生艮,故艮初爻納辰戌。坤初爻交乾生巽,故巽初爻納丑未,中爻交乾生離,故離初爻納卯酉,上爻交乾生兌,故兌初爻納己亥。

今按:納甲卦皆乾坤為父母,而六子對峙。陽卦納陽干陽支,而皆順行。陰卦納陰干陰支,而皆逆行。故乾起甲子則坤當乙丑。舊法誤以坤起乙未,今改正。

附諸神煞

按雙湖胡氏謂:京氏易傳有卜筮新條例,及六十四卦定三百八十四爻斷法,即晁氏所謂章句者,說尤詳備。顧其書不傳,不知近世所存皆出於京否也。今以諸神煞歌訣附列于後,以備考證云。

定身例,視持世。辰子午持世身居初,丑未身居二,寅申身居三,卯酉身居四,辰戌身居五,己亥身居六。

「身」郭璞《洞林》即指為「世」,宜以意會之。蓋推持世之辰所居本位而言,非以身在世外為兩位也。

定六親例: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尅我者為官鬼,我尅者為妻財,比和者為兄弟。

此以後天之卦乾金,坎水,艮土,震巽木,離火,坤土,兌金為主,而以卦中六辰為生尅也。

定五行旺相休囚例:當生者旺,所生者相,生我者休,尅我者囚,我尅者死。

旺乃四時旺氣,即望神,如春木旺,則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火旺,則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金旺則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水旺,則木相火死土囚金休。夏季土專旺,則金相水死木囚火休。今市肆所傳,多以土旺四季,殊不知,生秋金以為相者,但可言於季夏,而春秋冬三季不能通也。

定五行生旺墓絕於十二辰例:起長生,次沐浴冠帶,次臨官,次帝旺,次衰,次病,次死,次墓,次絕,次胎,次養。

此以長生之辰為主,順十二辰輪之,如木長生在亥,火長生在寅,金長生在巳,水長生在申,皆從此輪起,歷十二辰,以終於養。舊說以土長生亦在申,與水同例,於義不通。竊意,春辰夏未秋戌冬丑,但以土寄旺則各從其時可也。故亥卯未會木局,寅午戌會火局,巳酉丑會金局,申子辰會水局,各以三方相照,謂之三合,皆在十二辰內,摘取其三。卯午酉子即木火金水之旺位也,亥寅巳申即其所生之辰也,未戌丑辰即其所藏之墓也。墓主於藏,故又謂之庫,見絕處含生之意也。

定六神例:木青龍,火朱雀,戊土勾陳,己土騰蛇,金白虎,水玄武。

此即五方之神也。《洞林》以八卦十二辰干支之屬五行者配之,近世有甲乙起青龍,丙丁起朱雀,戊起勾陳,己起騰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玄武之法。意亦本此。長沙周祥卿謂:嘗見市肆舊編有以戊己日共起勾陳者,則無騰蛇矣,豈得為六神哉。

定十二辰屬十二禽例: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

世傳此十二禽體各有虧,故名十二少。何燕泉《餘冬序錄》考此頗詳。然物體之虧者尚多,而獨以此十二辰相配,則有所不通,況非大義所繫乎。王充以制伏之巧便言。洪巽以指爪之奇偶言,亦泛論耳。陸農師謂牛土畜,馬火畜,豕水畜,雞西方之物,兔東方之物,庶幾知物性之陰陽者,但其說不詳而謂巳象蛇形,亥象豕形,皆以字畫取義,抑又強焉。近日郎草橋七脩藁亦略發之理,亦未暢然。漢時已有此屬,則所從來久矣。意必以子午分陰陽而各因六位取象歟。

定空亡例:甲子旬戌亥空,甲戌旬申酉空,甲申旬午未空,甲午旬辰巳空,甲辰旬寅卯空,甲寅旬子丑空。

空亡即兵家所謂孤也。對孤之辰則為虛。

定龍德虎刑例:十一月子在坎,卦左行為龍德,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為虎刑。

子主陽生,為龍德,本位常在子。午主陰煞,為虎刑,本位常在午。十一月陽用事,子從坎上升至午極,虎刑繼之。五月陰用事,午從離下降至子極,龍德繼之。

定祿神例:甲祿寅,乙祿卯,丙祿巳,丁祿午,庚祿申,辛祿酉,壬祿亥,癸祿子。

戊陽土,祿辰戌。己陰土,祿丑未。舊從丙丁者非。

定天乙貴人例:甲見丑牛,戊見未羊,乙子鼠,己申猴,丙亥豬,丁酉雞,壬卯兔,癸巳蛇,庚午馬,辛寅虎。

舊本有誤,故混而無別。今俱查正。

今按:諸神煞有順理而可通者,有強排而不可通者。有一名而彼此互異者,其言甚雜,故司馬遷謂「術太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謂」,其所取不過四時之大順耳。蓋自春秋以來,梓慎裨竈之徒,各以私見附會,而京房為尤,非羲和曆象之正傳,羲文卦爻之宗旨也。然用之卜筮,每多奇驗,亦有不驗者,此則隨人精神之所推測,而豈繫於神煞哉。臨川王大鼎謂:京房不知易道,亂留神煞以誤後人。則神煞所傳之雜,在日家固自以為誤人,不待智者而後知矣。今略舉數條,以見大意,餘不盡錄也。如用之,唯信其可信而已。

卦象立成圖

右純卦舉乾坤,屬卦舉屯蒙,而餘可類推矣。如有動爻,並推之卦六辰所主宮卦。五行仍從本卦。其斷吉凶,則主歲月日時論神煞,併推分野元聲云。

今按:火珠林之術以世為主,以應為配,而世之所以為主,則本在身,大抵以其所遇陰陽盛衰五行生尅斷吉凶。用十二辰以定父母、子孫、官鬼,妻財、兄弟之等,為兆六十,又以十干之所運者乘之,為六百兆。又以加於世應者乘之,總為千二百兆,如《周禮》之頌千有二百法,亦密矣。竊意火珠林或亦古龜法之遺意歟。但龜之盡變本於義理之正,必不若火珠林之以臆見強排耳。然京房之用其法最為有驗,而晉郭璞之《洞林》亦火珠林法也。觀其所占,亦多奇應,豈其術之果合於易理哉。《圖象辨疑》曰:天下之小術,雖閱擇日時,筭布五行,尋察地脉,以至猥瑣邪僻之書,無不借易以為說。蓋天下之物,無有不麗於陰陽者。故淺陋之術皆得假聖人之糟粕以為精深,所以眩惑斯人而取售於世。房之所以用之之驗者,迺其術也,而非易也。觀於此言,則房之占驗,本非異事,安可謂之知易而盡神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