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易八卦體用訣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心易八卦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

予幼讀易,長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起例,以之占訣吉凶。如以蠡測海,茫無涯際。後得至人,授以體用之訣,而後占事決疑,始有定據。

其驗則如由機射的,百發百中。其要在於分八卦體用之妙,察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以明乎吉凶悔吝之機也。於是易數之妙始見,而易卦之道始備。乃知世有真術,人罕遇之耳。得此者,幸甚秘之!

體用總訣

體用云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為體,卜筮者用也,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賓主之兆,以為占例之準則也。

大抵體用之說,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之中應,變卦為事之末應。

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离,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如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兌,冬离,四季之坎是也。

體宜受他卦之生,不宜見他卦之尅。他卦謂用、互、變卦也。生者,如乾兌金體,則宜坤艮土生之;如坤艮土體,則宜离火生之。离火之體,則宜震巽木生之。餘皆倣此。尅者,謂如金體火尅,火體水尅之類。

體用之說,動靜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尅。體為己身之兆,用為事應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體卦之尅。體盛則吉,體衰則凶。用尅體固不宜,體生用亦作利*。體黨多而體勢盛,用黨多而體勢衰。如體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卦,則是體黨多矣。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為用黨多矣。(*「作利」應作「非利」。)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中間之應,變為末後之期。故用吉變凶者,或先吉而後凶;用凶變吉者,或先凶而後吉。欲知數,體之互可察當知方,用之互可詳,生體為吉事之期,尅體為凶事之期。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於全卦中詳看。如正月互卦變卦,离多主晴,坎多主雨,乾多明朗,坤多陰晦,巽多有風,兌多雨澤,震多主雷。若冬月,震多主大風怒號,林壑震響。若冬月震多而又尅體卦,亦主有非常之雷。夏月离卦多又無坎卦,必主天道亢旱。冬月巽卦重見,又主雨雪。春月坎多,又無离卦,必主連雨不晴。

人事占第二

凡占人事,以體卦為主,用卦為人事之應。

體尅用,諸事吉。用尅體,諸事凶。

體生用者有耗失之患,用生體者有進益之喜。

體用比和,諸事順利。

又看全卦中有生體者是何卦。

若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益,或於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或因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有官貴之喜,或老人進財,或尊上惠送。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於田土上進財,或得鄉人進益,或得陰人之利,或有穀粟之進,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東方之財,或因動中有喜,或有木貨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而稱心。

巽卦生體,亦有山林之利,或於山林中得財,或東南方而進財,或因草木而得利,或以草木茶貨之屬而得利,或有草菓蔬菜饋送之喜。

坎卦生體,有北方之財,或受北方之利,或因水邊之人進入,或因點水姓氏人而稱心,或有魚鹽酒貨交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物之喜。

离卦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坑場之利,或因火土姓氏人而得財。

艮卦生體,主有東北方之財,或有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得財,或進宮音與帶土傍姓氏人之財。

兌卦生體,主有西方之財,或有喜悅之事,或進飲食之物,或五金貨利之流。

又看全卦中有尅體者,是何卦尅體。如乾卦尅體,主有官事之憂,或有門戶之憂,或財寶之失,或金谷之損,或見怒於尊長,或得罪於貴人。

坤卦尅體,主有田土之憂,或於田土上有損,或有小人之害,或有陰人之侵,或失布帛之財,或喪穀粟之利。

震卦尅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聞見妖灾,或有草木之人相侵,或於山林上有損。

巽卦尅體,亦主草木姓氏人相害,或於山林墳墓上生憂。謀事則忌東南方,處家則防陰人小厄。

坎卦尅體,主有險陷之事,或防盜寇之憂,或失意於水邊,或生灾於酒後,或有點水姓氏人相害,或為北方之人相殃。

离卦尅體,主有文書之憂,或失火燭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土人之相害。

艮卦尅體,諸事多迍,百謀有阻。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因山林田土之憂忌,帶土人之相侵欺,防東北方之禍害。

兌卦尅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之紛紜。或帶口傍如字人之侵侮,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之憂。

如生尅之卦氣不逢,止須以本卦而斷。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

體尅用則家宅吉,用尅體則家宅凶。

體卦生用,多主耗散,或防失盜之憂。

用卦生體,多主進益,或有饋送之喜。

體用比和,家宅安穩。

如有生體尅體之卦,於前章人事占斷。

婚姻占第四

凡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

體尅用,婚必吉。用尅體,婚必凶。

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而有喪。

體尅用,婚須可成,但成之遲。

用尅體,婚不可成,成亦有害。

體用比和,則吉利矣。

生產占第五

凡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所生。

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只宜相生,不宜相尅。

體尅用,不利於子。用尅體,不利於母。

体尅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

用尅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

用生體,易於產母。體生用,利於所生。

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定其男女,當相全卦中審之。

陽卦陽爻多者生男,陰卦陰爻多者生女。

陰陽卦相半,則察其來占及左右人數之奇偶以証之。

如欲決其日時,則相用卦之氣數參決。卦氣旺衰,前章已載。日期者即看何卦為用,相前章八卦類占時序決之。

飲食占第六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

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

體尅用,則飲食有阻。用尅體,則飲食必無。

體用比和,飲食豐足。

又看全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魚。無坎無兌,酒食俱無。

兌坎生身,酒醉食飽。

欲知所食何物,以用卦飲食類推之。

欲知席間何應,以互卦人事類審之。

即八卦前章看之。

求謀占第七

凡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

體尅用,謀須可成,但成遲。

用尅體,求謀不成,成之亦有害。

體生用,則多謀少遂。

用生體,則不勞而成。

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八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

體尅用,名可求而成遲。

用尅體,名終不能就。

體生用,名難成,或因名而有失。

用生體,名易成,或名成而有益。

體用比和,則功名稱意。

欲知成名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

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

又如無生體之卦,則名無成就,止看用卦中時序類,以定日期。

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尅體之卦,如卦中有尅體者,則居官見禍,輕則在位責罰,重則剝官退職。其尅體之卦氣,即見禍之日期,如八卦占類時序內斷之。

求財占第九

凡占求財,以體為主,用為財利。

體尅用,必有財。用尅體,必無財。

體生用,財上有耗損之憂。用生體,財上有進益之喜。

體用比和,財利快意。

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決之。欲知破財之日,尅體之卦氣定之。

交易占第十

凡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

體生用,交易遲成。

體尅用,交易難成,或有交易之失。

用生體,交易易成。

用尅體,交易即成,亦有交易之財。

體用比和,易成,交易諸事順快。

出行占第十一

凡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

體尅用,出行所至多得意。

用尅體,不可行。強出必有禍。

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

用生體,出行有意外之財。

體用比和,所行順快。

凡出行,體用宜乘旺,諸卦宜生體。

如體卦時乾震多,主動。體卦是坤艮多,主不能動。

巽宜乘舟,离宜陸行。坎有失陷,兌有紛爭。

行人占第十二

凡占行人,以體為所占之人,用為出行之人。

體尅用,行人遲歸。用尅體,行人不歸。

體生用,行人未至。用生體,行人即至。

體用比和,歸期不日至矣。

又以用卦為行人之體,若乘旺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尅,在外殃灾。

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有紛爭。

謁見占第十三

凡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

體尅用,可見。用尅體,不可見。

體生用,難見,見之亦無益。

用生體,宜見,見之且有得。

體用比和,則歡然相見矣。

失物占第十四

凡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所失之物。

體尅用,可尋,遲得。用尅體,必不可尋。

體生用,物必難見。用生體,物必易尋。

體用比和,物終不失。

又以變卦為物之所在。

如變卦是乾,則覓於西北方或公廨之所,或樓閣之處,或金石之傍,或圓器之間,或高亢之地。

變卦是坤,則覓於西南方,或田野之地,或倉稟之際,或稼穡之場,或土窖藏穴之中,或瓦器方器之內。

震卦則覓於東方,或林木之所,或叢棘之中,或鍾鼓之傍,或鬧市之內,或大途之傍。

巽卦則覓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地,或蔬菓之園,或舟車之間,或木器之內。

坎卦則覓於北方,尋於水畔或溪澗溝瀆之所,或井泉池沼之傍,或醋酒之間,或魚鹽之地。

离卦則覓於南方,或尋於乾燥之地,或在庖廚之際,或爐竈之傍,或文書之側,或在於明窗之下,或藏於孔穴之間,或潛於烟火之邊。

艮卦則覓於東北方,或山林之內,或近門戶之內,或近路途,或近石傍,或藏土穴。

兌卦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破壁之所,或廢池缺沼之際。

疾病占第十五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証。

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逢尅。用宜生體,不宜尅體。

是故體尅用,則病易安。體生用,則病難愈。

體尅用者,服藥有效。用尅體者,服藥罔功。

體逢尅而乘旺,猶或庶幾。體遇尅而更衰,斷無存日。

體用比和,疾病安妥。

欲識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

若究和平之侯,生體之卦決之。

欲詳危厄之期,尅體之卦定之。

欲論藥醫之屬,當審生體之卦。

如离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劑,坤艮用溫補,乾兌用涼藥。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理,然不可謂易道不該。惟以理推之。

如卦有尅體者,即可測其鬼神矣。

故乾卦尅體,主西北之神,或刃亡之鬼,或是天行時炁,或稱王號邪神。

坤卦則是西南方之神,或曠野之鬼,或連親之陰鬼,或本社之土神,或有犯於方隅,或無主之殢祟。

震卦則是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現。

巽卦則是東南之鬼,或出山林之神,或自縊殘生,或枷鎖致命。

坎卦則是北方之鬼,或為水畔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病而歿。

离卦則是南方之鬼,或勇猛之神,或有犯於竈司,或得愆於香火,或經焚燒之鬼。或因熱病而亡。

艮卦則東北方之神,或山林之祟,或山魈木魅,或土怪石精。

兌卦則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疾病而終命,或刎頸而殘生。

如無尅體之卦,不必論也。

官訟占第十六

凡占官訟,以體為求卦之人,用為對訟之人與官訟之應。

體卦宜旺,及宜尅用。用卦宜衰,及宜生體。

故體尅用者,己勝人。用尅體者,人勝己。

體生用,非惟失理,或因官而有所喪。

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而有所成。

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止扶協之力,必有和勸之義。

墳墓占第十七

凡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

體尅用,宜葬之吉。用尅體,必葬之凶。

體生用,葬之主冷退,有損後人。用生體,葬之主興進,有益後嗣。

體用比和,斯為吉地。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右體用之訣,姑以十七章占測,以示學者為之法則。然庶務之多,豈止於此而已。特此十七占,乃人事切要者,占者以類推之可也。

家傳邵康節先生心易卦數 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