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序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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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序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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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者出于河圖,河圖者八卦也

  • 《易繫辭》:河出圖,聖人則之。
  • 《尚書.顧命》:河圖在東序。
  • 《論語》「河不出圖」孔安國注:「河圖,八卦是也。」
  • 《易乾坤鑿度》曰:「河圖八文。」
  • [按]孔安國以河圖為八卦,則西漢相傳之學。班固《五行志》及王充《論衡》用其義也。又見《禮記正義》引《中候握河紀》:「古者名圖,蓋無文字,名洛書,則有文字。」故班固以為《洪範》初一曰五行之文也。
  • 又[按]乾坤等八卦及六十四卦之名,皆文王所加。《說文序》:「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是伏羲時無文字,且乾坤等字,並非象形之文,則為倉頡後所益之字,故知為文王名之。至《繫辭》所稱包犧神農取離取益之言,亦謂取卦象,非字也。

重之為六十四者伏羲

  • 《淮南.要略訓》:八卦可以識吉凶,知禍福矣。然而伏羲(以上缺)為之六十四變。
  • [按]《周禮.春官》三易:一曰連山,經卦皆八,別皆六十有四,則夏已前已重矣。

或以為神農,或以為夏禹,或以為文王,皆非也

  • 《魏志》易博士淳于俊曰:包羲因燧皇之圖而制八卦,神農演之為六十四。
  • 《史記.日者傳》司馬季王曰: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
  • 《論衡.正說篇》:說易者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 鄭玄之徒以為神農,孫盛以為夏禹,史遷等以為文王(《易正義》序)。
  • [按]鄭康成謂神農重卦者,以神農有重卦經也。孫盛以為夏禹者,以周官連山別卦六十四也。史遷以為文王者,以名周易,此褚少孫日者傳文,非太史公書。孔穎達誤也。且司馬季王言演爻,不言重卦。

卦之始有象無字,文王名之,又為之卦辭,曰《周易》

  • 《周官》三易:三曰《周易》。
  • 《春秋左傳》: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
  • 《易緯》云:因代以題周。(《易正義》)
  • 《漢書.揚雄傳》:宓犧氏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
  • 《論衡.正說篇》周人曰:《周易》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曰:彖十八章,究六爻。
  • 《易》曰: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春秋傳正義)
  • [按]前文出《易緯》。伏羲八卦有象無字,既有消息,知已重為六十四卦也。《禮記.禮運》:「觀殷道得坤乾。」殷易以坤為首,亦卦象,非卦名也。知卦名及卦辭是文王所名者,易元亨利貞。孔子引文言曰,元者亨者利者貞者,又引文言曰坤,而釋其文,是元亨利貞四字,坤之一字,皆文王之言,以此推之,卦名卦辭皆文言矣。其下云善之長也,又至柔而動也剛,皆孔子之釋文也,前儒未及辯此。

分上下二篇

  • 《易乾鑿度》: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而為上下,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也。陰道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
  • 《子夏傳》云:分為上下二篇。(易正義序)

周公作爻辭

  • 《春秋傳》:晉韓宣子來聘,觀書太史氏,見易象,曰:吾乃知周公之德。
  • 《淮南.要略訓》:周室增以六爻。
  • 馬融、陸績等說:卦辭文王,爻辭周公。(易正義序)
  • [按]爻辭升卦「王用享于岐山」,明夷卦「箕子之明夷」,皆文王後事,故以周公作爻辭為是。

孔子作十翼

  • 《論語》:五十以學易。
  • 《易乾鑿度》:仲尼五十究易,作十翼,明也,明易幾教。
  •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
  • 《漢書.揚雄傳》孔子錯其象而彖其辭。
  • 鄭學之徒同說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襍卦十。(易正義序又云:先儒更无異論)

名經亦曰傳

  • 《禮記.經解》:絜靜精微,易教也。
  • 《易正義序》:《子夏傳》云「雖分上下二篇」,未有經字。前漢孟喜易本云「分上下二經」,是孟喜之前已題經字。
  • [按]《禮經解》有易,則易題經字在子夏前矣。
  • 《史記》易大傳曰「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張晏注:大傳謂易繫辭。
  • 《漢書.儒林傳》: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
  • [按]此則十翼名為傳也。

易經文未火于秦,獨為全書

  • 《史記.始皇本紀》三十三年:丞相臣斯言,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醫藥卜筮之書。

或傳漢宣帝時得佚篇益之,其言不可信

  • 《論衡.正說篇》: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禮》、《尚書》各益一篇。
  • 《隋書.經籍志》:惟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
  • [按]《論衡》云逸《易》一篇,《隋志》言三篇已誤,而《尚書序正義》引《別錄》曰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書於壁內云云,又引《論衡》及《後漢》史獻帝建安十四年黃門侍郎房宏等說云,宣帝本始元年,河內女子有壞老子屋,得古文《泰誓》三篇。按《泰誓》與逸《易》同得,而或以為武帝時,或云老屋,或云老子屋,說俱乖異不足信,且《易》本未逸,或後又得藏篇,書中仍有之,非益也。

自商瞿受之孔子六傳至田何

  • 《史記.儒林傳》:商瞿受易六世,至齊人田何字子莊。
  • 《漢書.儒林傳》:自魯商瞿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

漢興易學本田楊

  • 《史記.儒林傳》:漢興,田何傳東武人王同子仲,子仲傳菑川人楊何。齊人即墨成廣川人孟但,魯人周霸,莒人衡胡,臨菑人主父偃,然要言易者本於楊何之家。

有施孟梁邱京氏之學列於學官

  • 《漢.儒林傳》:丁寬從田何受易授田王孫,田王孫授施讐,孟喜,梁邱賀。
  • 《蓺文志》:《易經》十二篇,施孟梁邱三家,顏師古注上下經及十翼,故十二篇。
  • 《崇文總目》:田何之易卦象爻彖與文言說卦等離為十二篇,而自為章句,易之本經也。(玉海)

孟氏古文見於《說文》

  • 《說文》序其偁易孟氏古文也。

而三家經或脫字,亡於晉代

  • 《漢.蓺文志》:章句施孟梁邱氏各二篇,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邱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 《釋文序》:永嘉之亂,施氏梁邱之易亡,孟京費之易人亡傳者。
  • 《隋.經籍志》:梁邱施氏高氏亡於西晉。
  • 《釋文序》:孟喜章句十卷無上經。《七錄》云又下經,無旅至節,無上繫。

京房之學受自焦延壽,云出孟喜,後漢亦列於學官

  • 《漢.儒林傳》:京房受易梁人焦延壽。延壽云:嘗從孟喜問易。
  • 《蓺文志》: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 《後漢.儒林傳》:施孟梁邱京氏四家皆立博士。
  • 《七錄》:京房章句十卷,目一卷。(釋文)
  • [按]《七錄》所云即《蓺文志》之十一篇。

費氏易者與古文同,始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行於民間

  • 《漢.儒林傳》:費直治易長於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
  • 《後漢.儒林傳》:費直傳易本以古字,號古文易。
  • 《七錄》云:直易章句四卷殘缺。(釋文)

後漢馬融、鄭康成諸人為之傳注而費氏學興

  • 《後漢.儒林傳》鄭玄鄭眾皆傳費氏易,其後馬融亦為其傳。融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自是費氏興而京氏遂衰。

或云:康成始合彖象於經

  • 《魏志.高貴鄉公紀》帝問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雖聖賢不同,其所釋經義一也。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俊(淳于俊)對曰:「鄭玄合彖象於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

或云:王弼始以文言附乾坤二卦,又加乾傳泰傳字

  • 《玉海》朱震曰:王弼以文言附乾坤二卦,自康成而後,其本加彖曰象曰,自弼而後加文言曰,至於文辭連屬不可附卦爻,則仍其舊篇。又孔穎達曰:輔嗣之意,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辭,各附當爻,則費氏時猶若今乾卦彖象繫卦之末歟。又云:康成注本無乾傳泰傳字,輔嗣加之,以卷首之卦題曰傳,離為六篇。

自王弼以老莊之學注易而古學失其傳

  • 《隋.經籍志》:《周易》十卷,魏尚書郎王弼注六十四卦六卷,晉太常韓康伯注繫辭以下三卷,弼又撰《易略例》一卷。
  • 孫盛曰:雖有可觀,恐泥大道。(玉海)
  • 王濟曰:見弼易注,所誤者多。(玉海)
  • [按]王弼注雖為當時所譏,然既是注疏本行之既久,不可偏廢。且弼用道家之言解經疑,亦襲取古注,是以兼存之。

自唐用王弼本作正義,而古注散佚,鄭學遂微

  • 《釋文序》:江左中興,唯置王氏博士,太常荀崧奏請置鄭易博士,詔許,值王敦亂,不果立。
  • 《易正義序》:魏世王輔嗣之注,江左並傳其學,河北學者罕能及之,其江南義疏十有餘家,皆辭尚虛玄,義多浮誕,斯乃義涉於釋氏,非為教於孔門也。既背其本,又違於注,今既奉敕撰定,為之正義,凡十有四卷。
  • [按]序云十四卷,《唐.經籍志》作十八卷,《書錄解題》作十三卷,疑後人合併之異。
  • 惠棟《易漢學序》:王輔嗣以假象說易,根本黃老,而漢經師之義蕩然無復有存者矣。

著作郎李鼎祚撰集子夏已下傳注,名曰集解,凡有十卷,行于今代。其漢魏人易說,時時見于古書傳注,及史徵《周易口訣義》中。

  • 李鼎祚自序: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
  • 《中興書目》集解十卷,唐著作郎李鼎祚集子夏、孟喜、京房、馬融、荀爽、鄭康成、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輔嗣、姚信、王廙、張璠、向秀、王凱沖、侯果、蜀才、翟元、韓康伯,劉巘、何妥、崔憬、沈驎士、盧士、崔覲、孔頴達等,凡三十餘家。附以九家、乾鑿度、凡十七篇。其所取荀虞之說為多,取序卦冠之卦首。(玉海)
  • [按]朱睦考增焦贛、伏曼容。朱彝尊考增姚規、朱仰之、蔡景君,共三十五家。

蒙念學者病王弼之玄虛,慨古學之廢絕,因以李氏易解合於王注,又采集書傳所載馬融、鄭康成諸人之注及《易口訣義》中古注,附於其後。凡《說文》、《釋文》所引經文異字異音,附見本文,命曰《周易集解》,庶幾商瞿所傳,漢人師說不墜於地,俾學者觀其所聚,循覽易明。其稱「解」者,李氏所輯。「注」者王弼所注,稱「集解」者蒙所採也。先以李氏解者,以其多引古注,最後附集解者,不敢掩前人也。

易有子夏傳,蓋出於韓嬰。或云:漢儒所為,其書久亡,世有偽本。

  • 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唐會要),漢興韓嬰傳(釋文序)。
  • 《中經簿錄》:《子夏易傳》四卷,或云丁寬所作。(唐會要)
  • 阮氏《七錄》:《子夏易傳》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寬作。(唐會要)
  • 《釋文序》張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辥虞記,虞不詳何許人。
  • [按]此《子夏傳》見《釋文》、《正義》、《集解》,唯元始亨通及以井谷射鮒為蝦蟇數條,是古所傳也。今有《子夏易傳》十一卷,則唐張弧偽作也。

京氏章句亦亡,今陸績注者三卷。或曰錯卦

  • 《漢.蓺文志》:孟氏京氏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 《七錄》十卷,錄一卷目。(釋文)
  • 《釋文序》京房章句十二卷。
  • [按]《漢.五行志》及傳記所引《京房易傳》甚多,《七錄》之十卷錄一卷目,即《蓺文志》之十二卷,二蓋一字誤也。其書今佚,今有《京房易傳》三卷,晁公武疑為隋唐志之錯邽是也。本四卷又佚雜占條例。

及魏伯陽《參同契》偽《關朗易傳》宋陳摶所摭偽《子華子》戴九履一河圖之學,先天太極之說,皆無可採。

  • 《子華子.大道篇》二與四抱九而上躋也,六與八蹈一而下沉也。戴九而履一,據三而持七,五居中宮,數之所由成。
  • [按]九宮之數出於《易緯》,又見偽《子華子》,俱不云河圖。宋陳摶摭此說而妄言復有祕傳,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其言不可信。

易者聖人效天法地之書,人與天地參,則易與天地準,通天地人之謂儒。天大地大人亦大,故易稱大人,亦稱君子。《爾雅.釋詁》「君大也」,君子即大人,大人者合於天地日月四時鬼神,先奉時而後不違,則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象必稱君子以先王,以者以用也。卦有否泰,道有消長,君子用之皆吉,道消斯用儉德也。易不可以占險,是也黃裳元吉,不利小人。

《易緯》言易有三名,其在人道,乾為積善,坤為積不善。言善則應,言不善則違,言行所以動天地。易知易能所謂易(此易字與上二易字俱讀難易之易)也,知進退存亡得喪,所謂變易也。知而不失正,所謂不易也。孔子曰「五十學易」,又曰「五十知天命」,又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皆謂易也。

古之學者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於易學,蓋近而易明。則孟氏之卦氣,京氏之世應飛伏,荀氏之升降,漢魏已來象數之學不可訾議也。經師家法既絕於晉,自六朝至唐,諸儒悉守古經義,不敢滕其臆說,至宋而人人言易繁而寡要,直以為卜筮書,豈知言哉。近世惠徵君棟作《周易述》、《易例》、《易漢學》諸書,實出於唐宋諸儒之上,蒙為此書無所發明,竊比於信而好古,網羅天下,放失舊聞云爾。

此書之成,左右採穫,東海畢徵君以田之力為多,東吳周孝廉雋,瑕邱牛徵君鈞及其子廉夫,互加校勘,以助予之不及。四君者,皆好學深思之士,尤不敢略其美也。如其疏釋,以待能者。

時嘉慶三年六月丁未書成序於袞州巡使署中。

陽湖孫星衍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