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聖人象卦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閱讀古文, 2, 3, 4, 5, 6, 7, 8


聖人象卦

庖犧氏曰1:上山增艮2,定風尌信3,立雷作威4,水火成濟5。

  1. 上文畫卦,下文象卦,以形象比而設,其像似也。
  2. 艮住止坤,餘成山勢。
  3. 聖人尌立卦也,卦,信風以能相應。《萬形經》曰:風者,天地之大信。
  4. 雷以振懼威。
  5. 二性成壞,皆由此行,聖人以濟用群品。

 

聖人法物

法物者事之本也。

爭而後訟1,和而後解2,不通而否3,大通而泰4,乖而後睽5。

  1. 契不先決後訟。
  2. 兩明。
  3. 萬物與事不通,決有塞,舍之否也。
  4. 物通而行必泰。
  5. 物乖譴離。

 

無懷氏曰:上聖頤天以盡象,頤物以盡源,頤事以盡情,而後天平地成,萬穴効靈,五物行,三天不亂,聖與造遊,理俾冥運,易動而敷,運化諸府。

聖人庖氏,大造元體,情遊冥運,究天地平成之理,明萬業當物之行,訓行也。易數散於三,天氣潛通於五物,物者事也。亂,治也。治行劈 ,令萬彙不撓,蒼生效化。物尚有處,況於大業,帝王人倫,三天兩地已前說。

 

乾坤在道,日月相將1。天地與訓永常2,日月與明3,雖未盡大道,各尠彰洎性4。明柢5示元,蒼生息元6。大化行天地也7。

  1. 乾坤獲,正道見用,在訓存,存正之道大用。日與月相將,合而又離,不離乾坤者也。
  2. 天地恒存存。
  3. 天地得日月,恒久明輝。日月得天地,恒行;明聖人理法亦然。
  4. 洎,及也。天生太大之道,易起太大之先,易與天地為用,何以先而又用。《萬形經》曰:天地者體也。易者體中情性,在體中而出入,是天地者物,易也事也。物有事必用,若卦為人,爻為事,若天為易,可以化事也。比若天為卦,爻為易也,自然物理也。
  5. 訓本。
  6. 知本之元,唯聖人乎。蒼生賴有,思元造之本,生成者也。蒼生是天地之本,無蒼生,天柢不成。
  7. 庖氏聖人,知立大法,截鑿二度,出化本生。生者與之立,成者與之實,各令不失,守天之大化,可名易行變,變而通,通而天地大和,萬彙澄,陰陽靈,聖賢於間,天地大化行矣。

  

庖氏著乾鑿度上下文。

庖氏建治於宛墟,今宋國陳留縣有八卦臺,運蓍圖,日月神,朝記綈韋冠服,天一太一冊在。

 

媧皇氏、地靈母經。

古母字女邊,以子附近,今不同。媧皇女帝,生黑水西華,有神智,斷地足立極,煉石補闕窒天。今見積元氣石穴以六,沉沙斷足,有日精火具,有乾六龍臺,有陰陽見(古鉤字)。《萬形經》曰:天地失序,必有沮泄,媧皇用陰陽鉤治之也。據今後聖有鉤命決,媧氏一十五代法其王道,禮樂物器,依庖氏處九州,九州者,庖氏定九土也。 ◊ 按以「見」為古「鉤」字似有誤。

 

炎帝黃帝有易靈緯。

神農氏建治於魯,今泰山東曲阜縣也。縣有教農療,療者茆,益上聖門物器用缶盎等,師法古易為考靈緯,象太古有籀文,元化不足,大法諄言而益飾,大象休徵法度已訓爾子孫。改女皇之太樂,改天地橐籥,鼓,益有四,聲有五,法有二,今樂臺在魯,教農臺在頓者也。 ◊ 按:此注文義難通,當有訛脫處。

 

公孫氏。

公孫氏,老孫氏,名軒轅,文法改籀篆,理文作契,典墳八冊,九簡十牘,咸易變大道之理法,一依上大庖氏之制也,作《易.八墳文》,釋八卦之理性,體元義增之,一如上法。遭之陽九百六,不沉於泉,天降聖文,萬代不泯,後附之。

 

周易。

文王姬昌之修,明修作之始也。聖教多難,唯聖與賢知之。於太古垂訓,至孫公之後,大百六數終,遇所雨大浩,又失其化教源,至於高辛代陽九數值火,又焚之。於後少求於嵩崗得河圖,內有易法而重修,再降大聖,易大行。又距禹代湯,禹洪水浩浩襄陵,汩沒五行,易又喪元,而於泰穴得洛書,內有太易,易之源流。大易既行者,今之連山、歸藏之名,緣而得之古秘。斯書何賢知之,而距於周王昌,中聖而又修源範軏,不墜門例,恒存此乾坤二鑿度上下文,恐是序乾坤之元體與易大行者也。若失易得此二度,再與起之,興也。若失度,易無以舉之也。

 

孔子附。仲尼魯人,生不知易本,偶筮其命得旅,請益於商瞿氏曰:子有聖智而無位,孔子泣而曰:天也,命也。鳳鳥不來,河無圖至,嗚呼天命之也!嘆訖而後息志停讀,禮止1。史削2。五十究易,作十翼明也。明易幾教,若曰:終日而作,思之於古聖,頤師於姬昌法旦3。作九問、十惡、七正、八嘆、上下繫辭,大道大數,大法大義,易書中為通聖之問,明者以為聖賢矣4。孔子曰:吾以觀之曰:仁者見為仁幾之文,智者見為智幾之問,聖者見為通神之文。仁者見之為之仁,智者見之為之智,隨仁智也。

  1. 住也。
  2. 不作。
  3. 旦者,周公。立易簡而文。
  4. 若明易元,聖人也。

  

漢代舉。

後漢王鳳舉曰:不讀易經者,不得登朝。須道德二經與宰相剝勑批,魏亦如此。至唐虞世南舉曰:不讀易,不可為宰相。

 

舉先易,而後依孔子。附於後,是代代書之,後人書之,不得為先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