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極五-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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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用之法,以一定之卦推治亂,以聲音數取卦占事物。

凡占一卦,視其卦之當位與否,當位則不變,不當位則變。卦既變矣,視其所直之爻當位與否,當位則不變,不當位則變。以終變之卦為準,終變之卦即不當位亦不變。

本卦為貞,變卦為悔。當位則吉,不當位則凶。視其卦為奇為偶,於《方圖》中奇卦在右為陽中陽,在左為陰中陽;偶卦在左為陰中陰,在右為陽中陰。陽為順,陰為逆。

視其卦在某會某運某世,大運以會當月,以運當日,以世當辰,如堯之巳會、癸亥運、己未世,即一歲之五月三十日未時也;小運以世當月,以年當日,以月當時,如堯之己未世、甲辰年,即一歲之六月十一日也。

視其卦之納甲與所當之年月日時有無生剋,視其卦之世應與所值之爻有無倫奪,又以《律圖》求之,運在四大象中某所,得天門唱卦,居左;世在四大象中某所,得地戶和卦,居右。合兩卦並觀,在《既濟圖》第幾位,合《掛一圖》問卦,然後以其卦變化進退之,而推其時運之吉凶。

若用年配世,則以世求天門唱卦,居左,以年求地戶和卦,居右,與上一例。取卦之時,視筭位中餘數,以六位配六爻,元自一起,世至九終。無問十百千萬,皆以當一,一為甲,二為辛,三為丙,四為癸,五為戊,六為乙,七為庚,八為丁,九為壬,十為己。甲乙為木,為饑饉,為曲直之物。庚辛為金,為兵戈,為刃物。丙丁為火,為大旱,為銳物。壬癸為水,為淫潦,為流溼之物。戊己為土,為中興,為重滯之物。此致用之大凡也。

《皇極》包羅甚富,百家之學無不可資以為用,而其要領在推數之無窮。宋景濂作溟涬生贊,記蜀道士杜可大之言曰:「字宙,太虛一塵爾!人生其間,為塵幾何,是茫茫者尚了然心目間。」此一言已盡《皇極》之祕,能者自有冥契,則余言亦說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