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頤之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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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臨 東關二五,禍及三子。

《左氏》僖二十八年*傳,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晉人謂之二耦。萃之復云:「東關良工,禍及三子。」「良工」字誤,當作「二五」。

(先謙案:當為梁五。梁、良聲同。五、工形近。)

〔*案:應為莊公二十八〕

28. 大過 蒼黃不勝,旅人艱苦。

《文選》:北山移文,蒼黃翻覆。與倉皇同。

39. 蹇 殺行桃園。

《左氏》宣二年傳,趙穿攻靈公於桃園。

螳螂之敵,使我無患:《莊子》:螳螂之怒以當車轍。《後漢書》:建螳螂之斧,禦隆車之隧。《韓詩外傳》:齊莊公出獵,螳螂將搏其輪。御者曰:其蟲知進而不知退,不量力而輕就敵。

40. 解 箕仁入室,政衰弊極。

案:箕子仁而被囚奴,商政衰敝之極也。《唐韻正》福字注引《易林》「箕仁入室」。舊本如此,黃本改作「飢人」,翟本從之,此肊改之失也。

(毓崧案:室即請室。箕仁入室謂箕子入於請室也。)

49. 革 公孫爭之。彊入委禽。

一本作委命,字形之誤。《毛詩古音考》南字引「強入委禽」,明陳氏所見本不誤也。姤之小畜云:「公孫爭之,強入委禽。」《左氏》昭元年傳,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杜注:禽,雁也,納采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