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小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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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過卦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

【集解】王肅曰:過,音戈。[釋文] 褚氏曰:謂小人之行小有過差,君子為過厚之行以矯之也。如晏子狐裘之比也。[疏] 周氏等兼以罪過釋卦名。[同]

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釋文]不宜上,時掌反,鄭如字。

【集解】鄭康成曰:上謂君也。[釋文]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

【集解】 陸希聲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在外,有鳥孵實之象,今變為小過則剛在內而柔在外,有飛鳥之象。[會通]

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釋文]或戕,徐在良反。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釋文]已上也,並如字。上又時掌反,鄭作尚。

【集解】鄭康成曰:尚,庶幾也。[釋文]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釋文]弗遇,玉付反,本多誤,故詳之。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