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豐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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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

注云:大而亨者,王之所至。

勿憂,宜日中。

注云:豐之為義,闡弘微細,通夫隱滯者也,為天下之主,而令微隱者不亨,憂未已也,故至豐亨,乃得勿憂也。用夫豐亨不憂之德,宜處天中,以徧照者也,故曰宜日中也。

 正義曰:豐亨者,豐,卦名也,《彖》及《序卦》皆以大訓豐也,然則豐者,多大之名,盈足之義,財多德大,故謂之為豐。德大則无所不容,財多則无所不濟。无所擁礙,謂之為亨,故曰豐亨。王假之者,假,至也,豐亨之道,王之所尚,非有王者之德,不能至之,故曰王假之也。

「勿憂宜日中」者,勿,无也。王能至於豐亨,乃得无復憂慮,故曰勿憂也。用夫豐亨无憂之德,然後可以君臨萬國,徧照四方,如日中之時,徧照天下,故曰宜日中也。

 

《彖》曰:豐,大也。

注云:音闡大之大也。

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

注云:大者王之所尚,故至之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注云:以勿憂之德,故宜照天下也。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注云:豐之為用,困於昃食者也。施於未足則尚豐,施於已盈則方溢,不可以為常,故具陳消息之道者也。

 正義曰:「豐,大也」者,釋卦名,正是弘大之義也。

「明以動故豐」者,此就二體釋卦得名為豐之意,動而不明,未能光大。資明以動,乃能致豐,故曰「明以動故豐」也。「王假之,尚大也」者,豐大之道,王所崇尚,所以王能至之,以能尚大故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也者,日中之時,徧照天下,王无憂慮,德乃光被,同於日中之盈,故曰「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者,此孔子因豐設戒,以上言王者以豐大之德,照臨天下,同於日中。然盛必有衰,自然常理。日中至盛,過中則昃;月滿則盈,過盈則食。天之寒暑往來,地之陵谷遷貿,盈則與時而息,虛則與時而消。天地日月,尚不能久,況於人與鬼神,而能長保其盈盛乎?勉令及時脩德,仍戒居存慮亡也。此辭先陳天地,後言人、鬼、神者,欲以輕譬重,亦先尊後卑也。而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下,遂言其昃食,因舉日月以對之,然後并陳天地,作文之體也。

注「音闡大之大也」。 正義曰:闡者弘廣之言,凡物之大,其有二種,一者自然之大,二者由人之闡弘使大。豐之為義,既闡弘微細,則豐之稱大,乃闡大之大,非自然之大,故音之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注云:文明以動,不失情理也。

 正義曰:「雷電皆至,豐」者,雷者天之威動,電者天之光耀。雷電俱至,則威明備,足以為豐也。「君子以折獄致刑」者,君子法象天威而用刑罰,亦當文明以動,折獄斷決也。斷決獄訟,須得虛實之情;致用刑罰,必得輕重之中。若動而不明,則淫濫斯及,故君子象於此卦而折獄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无咎,往有尚。

注云:處豐之初,其配在四,以陽適陽,以明之動,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雖均无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陽爻,故曰均也。

《象》曰: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注云:過均則爭,交斯叛也。

 正義曰:「遇其配主」者,豐者文明以動,尚乎光大者也。初配在四,俱是陽爻,以陽適陽,以明之動能相光大者也,故曰遇其配主也。「雖旬无咎往有尚」者,旬均也,俱是陽爻,謂之為均,非是陰陽相應,嫌其有咎,以其能相光大,故雖均,可以无咎,而往有嘉尚也,故曰「雖均无咎,往有尚」也。

象曰「過旬災也」者,言勢若不均,則相傾奪。既相傾奪,則爭競乃興,而相違背,災咎生焉,故曰「過旬災也」。

注「過均則爭交斯叛也」。 正義曰:初四應配,謂之為交,勢若不均,則初四之相交,於斯乖叛矣。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注云:蔀,覆曖,鄣光明之物也。處明動之時,不能自豐以光大之德,既處乎內,而又以陰居陰,所豐在蔀,幽而无覩者也,故曰「豐其蔀,日中見斗」也。日中者,明之盛也。斗見者,闇之極也。處盛明而豐其蔀,故曰「日中見斗」。不能自發,故往得疑疾。然履中當位,處闇不邪,有孚者也。若,辭也。有孚可以發其志,不困於闇,故獲吉也。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正義曰:豐其蔀者,二以陰居陰,陰又處於內,幽闇无所覩見,所豐在於覆蔽,故曰豐其蔀也。蔀者,覆曖,障光明之物也。「日中見斗」者,二居離卦之中,如日正中,則至極盛者也。處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是二之至闇,使斗星見明者也。處光大之世,而為極闇之行,譬日中而斗星見,故曰「日中見斗」也。二五俱陰,二已見斗之闇,不能自發,以自求於五,往則得見疑之疾,故曰「往得疑疾」也。然居中履正,處闇不邪,是有信者也。有信以自發其志,不困於闇,故獲吉也。故曰「有孚發若,吉」也。

《象》曰「信以發志」者,雖處幽闇而不為邪,是有信以發其豐大之志,故得吉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无咎。

注云:沛,幡幔,所以禦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應在上六,志在乎陰,雖愈乎以陰處陰,亦未足以免於闇也。所豐在沛,日中見沬之謂也。施明則見沬而已,施用則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已,未足用也。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

注云:明不足也。

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注云:雖有左在,不足用也。

 正義曰:「豐其沛,日中見沬」者,沛,幡幔,所以禦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以九三應在上六,志在乎陰,雖愈於六二,以陰處陰,亦未見免於闇也,是所以豐在沛,日中見沬也。處光大之時,而豐沛見沬,雖愈於豐蔀見斗,然施於大事,終不可用。假如折其右肱,自守而已,乃得无咎,故曰「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不可大事」者,當光大之時,可為大事,而明不足,故不可為大事也。「終不可用」者,凡用事在右肱,右肱既折,雖有左在,終不可用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

注云:以陽居陰,豐其蔀也。得初以發,夷主吉也。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正義曰:「豐其蔀」者,九四以陽居陰,闇同於六二,故曰「豐其蔀」也。「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者,夷,平也。四應在初,而同是陽爻,能相顯發,而得其吉,故曰「遇其夷主,吉」也。言四之與初交相為主者,若賓主之義也。若據初適四,則以四為主,故曰「遇其配主」。自四之初,則以初為主,故曰「遇其夷主」也。二陽體敵,兩主均平,故初謂四為旬,而四謂初為夷也。

《象》曰「位不當」者,止謂以陽居陰,而位不當,所以豐蔀而闇者也。「幽不明也」者,日中盛明反而見斗,以譬當光大而居陰,是應明而幽闇不明也。「吉行也」者,處於陰位,為闇已甚,更應於陰,无由獲吉,猶與陽相遇,故得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注云:以陰之質,來適尊陽之位,能自光大,章顯其德,獲慶譽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正義曰:六五處豐大之世,以陰柔之質,來適尊陽之位,能自光大,章顯其德,而獲慶善也。故曰「來章有慶譽,吉」也。

《象》曰「有慶也」者,言六五以柔處尊,履得其中,故致慶譽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闃其无人。三歲不覿,凶。

注云:屋,藏蔭之物,以陰處極而最在外,不履於位,深自幽隱,絕跡深藏者也。既豐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闇之甚也。雖闚其戶,闃其无人,棄其所處,而自深藏也。處於明動尚大之時而深自幽隱,以高其行;大道既濟,而猶不見,隱不為賢,更為反道,凶其宜也。三年,豐道之成。治道未濟,隱猶可也;既濟而隱,以治為亂也。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

注云:翳光最甚者也。

闚其戶,闃其无人,自藏也。

注云:可以出而不出,自藏之謂也,非有為而藏。不出戶庭,失時致凶,況自藏乎?凶其宜也。

 正義曰:屋者,藏蔭隱蔽之物也。上六,以陰處陰,極以處外,不履於位,是深自幽隱,絕跡深藏也。事同豐厚於屋者也。既豐厚其屋,而又覆鄣其家,屋厚家闇,蔽鄣之甚也。雖闚視其戶,而闃寂无人,棄其所處,而自深藏也。處於豐大之世,隱不為賢。治道未濟,隱猶可也;三年豐道已成,而猶不見,所以為凶,故曰「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闃其无人,三歲不覿,凶」。

《象》曰「天際翔也」者,如鳥之飛翔於天際,言隱翳之深也。

「自藏也」者,言非有為而當自藏,可以出而不出,无事自為隱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