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卦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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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崔憬曰:物極則反。坎雖陷於地,必有所麗於天,而受之以離也。

 

 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

虞翻曰:坤二五之乾,與坎旁通。於爻,遯初之五,柔麗中正,故利貞亨。

 

畜牝牛,吉。

虞翻曰:畜,養也。坤為牝牛。乾二五之坤成坎,體頤養象。故畜牝牛吉。俗說皆以離為牝牛,失之矣。

 

《彖》曰:離,麗也。

荀爽曰:陰麗於陽,相附麗也。亦為別離,以陰隔陽也。離者,火也。託於木,是其附麗也。煙燄飛升,炭灰降滯,是其別離也。

 

日月麗乎天。

虞翻曰:乾五之坤成坎,為月;離為日。日月麗天也。

 

百穀草木麗乎土。

虞翻曰:震為百穀,巽為草木,坤為地。乾二五之坤成坎。震體屯。屯者,盈也。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萬物出震,故百穀草木麗乎土。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虞翻曰:兩象,故重明。正謂五陽。陽變之坤來化乾,以成萬物,謂離日化成天下也。

 

柔麗乎中正,故亨。

虞翻曰:柔謂五陰,中正謂五伏陽。出在坤中,畜牝牛。故中正而亨也。

 

是以畜牝牛吉也。

荀爽曰:牛者,土也。生土於火。離者,陰卦。牝者,陰性,故曰畜牝牛吉矣。

 

《象》曰:明兩作離,

虞翻曰:兩謂日與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離,離坎日月之象,故明兩作離。作,成也。日月在天,動成萬物,故稱作矣。或以日與火為明。兩作也。

 

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虞翻曰:陽氣稱大人,則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繼日之明。坤為方,二五之坤。震東兌西,離南坎北,故曰照于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錯於三。二為三所據。故敬之則无咎矣。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王弼曰:錯然,敬慎之貌也。處離之始,將進其盛,故宜慎所履。以敬為務,辟其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侯果曰:此本坤爻,故云黃離。來得中道,所以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離,

荀爽曰:初為日出,二為日中,三為日昃,以喻君道衰也。

 

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九家易》曰:鼓缶者以目下視。離為大腹,瓦缶之象,謂不取二也。歌者口仰向上,謂兌為口,而向上取五也。日昃者,向下也。今不取二,而上取五,則上九耋之陽稱大也。嗟者,謂上被三奪五,憂嗟窮凶也。火性炎上,故三欲取五也。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日昃當降,何可久長。三當據二,以為鼓缶,而今與四同取於五,故曰不鼓缶而歌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荀爽曰:陽升居五,光炎宣揚,故突如也。陰退居四,灰炭降墜,故其來如也。陰以不正,居尊乘陽。歷盡數終,天命所誅。位喪民畔,下離所害。故焚如也。以離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損,故棄如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在五見奪,在四見棄,故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

荀爽曰:六五陰柔,退居於四,出離為坎,故出涕沱若而下,以順陰陽也。

 

戚嗟若,吉。

虞翻曰:坎為心,震為聲,兌為口,故戚嗟若。動而得正,尊麗陽,故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九家易》曰:戚嗟順陽,附麗於五,故曰離王公也。陽當居五,陰退還四,五當為王。三則三公也。四處其中,附上下矣。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虞翻曰:王謂乾。乾二五之坤成坎,體師象;震為出,故王用出征。首謂坤二五來折乾,故有嘉折首。醜,類也。乾征得坤陰類,乾陽物,故「獲非其醜,无咎」矣。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虞翻曰:乾五出征坤,故正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