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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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上傳

上下經卦爻之下,文王周公所作,謂之繫辭。此傳則孔子之言,以發明繫辭中之大意也。以其統論全經之大體凡例,故不與《彖傳》、《象傳》同附于經,而自分上下云。

第一章首節以造化之實明作易之原,「是故」以下至「坤以簡能」,言易理之見于造化者。「易則易知」以下則言人之當體易也。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天地者,陰陽形氣之實體。乾坤者,易中純陰純陽之卦名也。天尊地卑,陰陽固有自然尊卑之象。在易則即太極之生兩儀四象見之。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陽已居先矣。至陽儀之上生一陽一陰,以陽為先。而陰儀之上生一陽一陰,亦以陽儀居先。以至六畫,莫不先陽後陰。故首乾終坤,尊陽卑陰。非聖人之私意,乃畫卦(文瀾本「畫卦」作「卦畫」)自然之象,實造化自然之位也。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貴賤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不言高卑而言卑高者。高以下為基,人先見卑而後見高。畫卦亦自下而始。卦之六位,上貴下賤。如五為君,二為臣之類是也。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剛柔者,易中卦爻陰陽之稱。斷者,自然分判,不俟人力也。天圓而動,地方而靜。男外而動,女內而靜。雄嗚而動,雌伏而靜。皆有常者。以卦爻言之。初三五為剛,二四六為柔。以卦畫言之,奇為剛,偶為柔。天地之動靜有常,卦畫爻位陽動陰靜,陽剛陰柔,剛柔本自判然也。方,事情所向。以類聚,善與善聚,惡與惡聚也。善有善之羣,惡有惡之羣。各有羣,則善惡不得不分。此天下事物之情,而易之吉凶即從此生。善以致吉,惡以召凶也。象者形之精華發于上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象之體質留于下者,山川動植之屬。變化者卦爻陰變為陽,陽變為陰也。有形象者,皆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易之變化,非因形象而後有,即形象而易中之變化可見也。此節即造化之所有,以明易之原。然非因有天地而始定乾坤,非因卑高始定爻之貴賤。蓋卦爻未起之先,觀天尊地卑而易之乾坤已定,觀卑高之陳而易中卦爻之貴賤已位。餘皆倣此,所謂畫前之易也。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

自此至坤以簡能,皆言易理之見于造化者。此節言易卦之變化也。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成八卦。八卦已成,又各以八悔卦盪于八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摩盪,即上文所謂變化。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六十四卦之中有雷霆風雨日月寒暑。此變化之成象者,易中有之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男女,兼人物而言。動物有牝牡雌雄。即植物如竹亦有雌雄,麻亦有牝牡。六十四卦之中,自有男女。此變化之成形者,易中又有之也。此兩節又明易之見于造化者。大抵易之未畫,卦爻之變化在天地中。易之既畫,天地萬物之變化又在卦爻中。在天地者,未畫之易。在易者,已畫之天地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此承上文男女而言。成男雖屬乾道,而男女所受之氣皆乾以始之。成女雖屬坤道,而男女所生之形皆坤以成之。知,知此也。作,能此也。大始,无所不始也。大始未有形,故曰知。成物,則流形而有為,故曰作。大抵物不離乎陰陽。陽先陰後,陽施陰受。陽之輕清未形,而陰之重濁有質也。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乾健而動,即其所知,便能始物而无所難,故以為易而知大始。坤順而靜,凡其所能,皆從乎陽而不自作,故以為簡而能成物。以草木之生觀之。天之陽氣一到,萌芽盡發,何其易也。坤不必別有作為,承受而長養之,即其能也,何其簡也。此承上文而言易中乾坤之德如此,下文乃言人當體乾坤之德也。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此節言人當法乾坤之道,乃可以為賢也。易簡之易,以簡易言。易知之易,以難易言。天地間凡物皆有乾坤,而人心尤自具一乾坤。人之所為,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非深險而不可測,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事无艱阻,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自然可以長久。有功自然可以廣大。德以所存主言得于已者,業以所發見言成于事者。可久者,日新而不已,賢人之德也。可大者,富有而无疆,賢人之業也。不言聖而言賢,蓋聖人者,自然之事。言賢人以見乾坤之德業,人皆可勉而至也。且可久可大,僅曰可而已,非其至也。至成位乎中,則聖矣。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成位,成人之位。其中,謂天地之中。至此,則體道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可以與天地參矣。此章首言天地有自然之易,中言易中有自然之天地,末言天地與易不外乎自然之理。理至易則至簡。人能易簡,則人心有易,人心有天地矣。

  右第一章

第二章自章首至三極之道也,言聖人作易之事。以下言君子學易之功。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聖人既作,觀卦爻之象而繫之以辭,非得已也。恐後人知不足以及此,而明示吉凶也。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吉凶以辭而明,辭因象而出。卦爻陰陽,迭相推盪,而陰或變陽,陽或變陰。此聖人所以觀象而繫辭,眾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聖人觀卦爻之中有得失,因繫之以吉凶。有憂虞,則繫之以悔吝。得則吉,失則凶。憂則悔,虞則吝。吉凶相對,而悔者自凶而趨吉,吝自吉而趨凶。蓋憂在心,虞在物。在心方有端而無患,為悔而已。心每有之而不忘,積之所以成吉。在物則有形可虞,非悔可及,故成吝。吝者,口以為是,文過不改,積之以成凶矣。此節明上文繫辭焉而明吉凶之義。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變化剛柔,以卦畫言。進退晝夜,以造化言。進者息而盈,退者消而虛。陰進則陽退,陽進則陰退。剛方變柔,柔方變剛。剛柔未成為變化者,即造化或進或退之象也。剛屬陽,明晝之象。柔屬陰,暗夜之象。變化已成而為剛柔,即造化晝為陽,夜為陰之象也。極,至也。不極則不動。三極即三才六爻之位。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三才之位。陽極則動為陰,陰極則動為陽。六爻所以變動,三才極至之道也。此節明上文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義。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而變化之極復為剛柔,以流行于一卦六爻之間。占者遂各因所值以斷吉凶也。自此以上皆言聖人之作易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居,就身之所處而言。安者,隨分而安也。序,以卦言,如剝復否泰是也。以爻言,如潛見飛躍是也。能循其序,則居之安矣。玩者觀之詳,樂有契于心也。玩味知其理之無窮,則可樂,愈可玩矣。居而安,君子之安分也。樂而玩,君子之窮理也。安分則窮理愈精,窮理則安分愈固。此及下節皆言君子學易之功也。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居字與上文微分。以靜對動,就平居學易言之也。動則揲蓍求卦,就臨事用易言之也。未卜筮時,易但有象與辭。方卜筮時,易乃有變與占。八卦六爻皆有象辭,則各因象而指其吉凶。此就全經言之,在理而未形于事者也。變則揲筮得老陰老陽之變,占則所值卦爻之吉凶。此就揲筮所得卦爻言之,以吾所問之事合所得之辭而斷之者也。言君子平居學易,既觀象矣,又玩辭以考其所處之當否。動而諏筮,既觀變矣,又玩占以考其所值之吉凶。吉則行,凶則止。動靜之間无非易,即无非天。靜與天俱,動與天游。冥冥之中若或助之,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人在天地之中,吉凶悔吝无一息之停。然吉一而已,凶悔吝有三焉。故上文示人以吉凶悔吝,以見聖人作易之事。此獨言吉而无凶悔吝,則君子學易之功也。

  右第二章

第三章釋卦爻辭之通例,而後教人體卦爻辭之功。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

彖,文王所作卦辭。象,指全體而言。爻,周公所作爻辭。變,指一節而言。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補過也。

盡善為得,不盡善為失。小不善為疵,不明于善而悞為不善為過。覺其不善而欲改為悔,覺其不善而未能改或不肯改為吝。悔未吉而猶有小疵,吝未凶而已有小疵。善補過,嘉其能改也。有過當有咎,能補則无。聖人不貴无過而貴改過,望人自新之意切矣。此皆卦爻辭之通例也。彖爻中吉凶悔吝无咎之辭皆備。吉凶者,言卦爻中之得失。悔吝者,言卦爻中之小疵。无咎者,善卦爻中之能補過。此釋彖爻之名義。又釋吉凶悔吝无咎之名義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

上文已釋卦爻吉凶悔吝无咎之名義,此則教人體卦爻吉凶悔吝无咎之功也。六爻之位,二四則四貴而二賤,五三則五貴而三賤,初上則上貴而初賤。上雖无位,然在所貴。以君言,為天子父,天子師。以世人言,物外清高不與事者,所以貴也。小陰大陽,小大不可齊,猶辨別而定之也。如泰大否小之類。陰陽雖有小大,必假卦象而後顯也。此承上節而言。爻固言其變矣。若列貴賤,則存乎所變之位,貴賤不可淆也。彖固言其象矣,若齊小大,則存乎所象之卦,小大不可亂也。吉凶固言乎失得矣。若辨吉凶,則存平其辭,吉則趨,凶則宜避之也。

憂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

介謂辨別之端,善惡已動而未形之時也。悔吝未至于吉凶。乃初萌動,可以向吉凶之微處。介又悔吝之微處。于此憂之,不至于悔吝矣。震,動也。不曰動而曰震,有所震動以求其无咎者。在乎深有所愧悔,以堅其補過之心,則不至于有咎矣。此亦承上而言。悔吝固言乎其小疵矣。然當謹于其微,不可以小疵而自恕也。无咎固善其能補過矣。然欲動其補過之心,必自悔中來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大卦辭易,謙復之類。小卦辭險,睽剝之類。所之,所向也。各字,兼吉凶悔吝无咎五者。讀謙復之辭,如行坦途,如逢春陽。氣象和樂,其辭平易,示人以所之之得且吉也。讀睽剝之辭如涉風濤,如履雪霜。氣象凜慄,其辭艱險,示人以所之之失且凶也。本凶而悔,所之則吉。本吉而吝,所之則凶。无咎本有過而能補過,則所之之于得不之于失,之于吉不之于凶矣。合前二章論之,第一章論伏羲畫卦,望賢人之體易。第二章論文王周公所繫辭,望君子之用易。此則專論彖爻辭之例,示衆人之用易也。

  右第三章

第四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而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易與天地準,作易聖人亦與天地準也。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此節言易道之大也。易,指易之書而言。易書卦爻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準,故于天地之道能彌之。彌者,彌縫。合萬為一,使渾然而无欠。又能綸之。綸者,絲綸。一中有萬,使燦然而有條。彌而不綸則空疎无物,綸而不彌則判然不屬。彌如大德之敦化,綸如小德之川流也。

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此窮理之事也。以者,聖人以易之書也。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地理,《本義》謂天文有晝夜上下,地理有南北高深。《大全》謂晝明夜幽,上明下幽,觀此見天文幽明之所以然。南明北幽,高明深幽,察此見地理幽明之所以然。此亦不過粗舉大凡,亦不盡此也。天文顯而在上,觀之可見。地理隱而在下,必察其詳。又天文遠而成象,難于細察。地理近而有形,又非觀之所可盡也。就天文地理分言之,似天文明而地理幽。而天文地理中又各有幽明,如日月雷風見于象者為明,其藏而不見處即為幽。山澤水火之隱藏未見者為幽,其有形可見即為明。以易之陰陽,知天文地理之有幽明。以易之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知天文地理中之幽中有明,明中有幽。陽極陰生則漸幽,陰極陽生則漸明。終古天地皆如此。知其所以然之理,所謂知幽明之故也。原者推之于前,反者要之于後。天地之化,雖生生不窮。然有聚必有散,有生必有死。以易中陰陽二氣之聚,推其所以始,則可以知生之說。以易中陰陽二氣之散,推其所以終,則可以知死之說。說謂言其理也。耳目之聰明為精,口鼻之噓吸為氣,人之生也。精與氣合而有物,故為神。精滅則魄墮于地,氣絕則魂遊于天。人之死也。魂與魄離而為變,故為鬼。蓋在生謂之精氣,在死謂之魂魄。離合聚散,屈伸往來于天地之間謂之鬼神。然要不出于易之陰陽可知也。蓋精也魄也,皆陰之屬也。氣也魂也,皆陽之屬也。精氣為物,陰陽二氣聚而為神也。而神又陽之屬,則精氣者陽中之陰陽也,游魂為變,陰陽二氣散而為鬼。而鬼又陰之屬,則魂魄者陰中之陰陽也。人生謂之氣,死謂之魂。乃夢中不謂之氣而謂之魂者,蓋當其睡夢,生而有死之形。氣雖未絕而精不用事,故魂與魄離而有夢,此又陽中之陰也。人生謂之神,死謂之鬼。乃正人君子死不謂之鬼又謂之神者,蓋浩然之氣,死而全生之理。精雖已滅而氣猶不散,故魂能舉魄而為神。此又陰中之陽也。正人君子之死,游魂之變而為神。伯有為厲之屬,游魂之變而為鬼。鬼者歸也,亦漸歸于澌滅而已。神者伸也,在天為星辰,在地為河嶽,正氣常伸。此又聖人之所以貴陽賤陰,扶陽抑陰之意乎。而要其聚散久近,則陰陽之變化而不可窮詰。而其自无之有,自有之无則无極。太極而生陰陽,陰陽仍歸于无極,此鬼神之情狀可以易知之者也。《大全》楊氏曰:禍盈福謙,鬼神之情。如在其上,如在左右,鬼神之狀。于義亦通,但未盡其所以然之故耳。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上文言易與天地準,故可即易以窮天下之理。此言聖人之道似天地。而所以似天地者,用易道以盡其性而已。天地之功大矣。準之者易,似之者聖人。易本无體,故言準。如平準之準,均一无間。聖涉有為,故言似。如形似之似,順適乎自然。天地聖人本无二道,列之為三,則相似而已。唯相似,故先天後天而不違也。此句統言之。以下不過不憂能愛,皆不違之事。天地之道,知仁而已。知周萬物者,知同乎天也。道濟天下者,仁同乎地也。後以知仁分天地,以動靜言之,此以清濁言之。知之所及猶虛,故以屬天。道之所濟則實,故以屬地。不過與下文不同。不過言天下莫能過,即不違也。旁行而不流。《本義》謂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大全》朱子又云細分之有知仁,其實皆知之事。對下安土敦乎仁一句。蓋朱子因兩故字而改之也,今從之。知之旁行而流,則不能樂天知命而不憂。故此句詳言之。天以理言,仁義忠信是也。命以氣言,吉凶禍福是也。雖有旁行行權之知,而不流于邪曲之為。蓋所樂者天理之正,无一念之雜。又知天命之有定,不以利害禍福殀壽貳其心,所以能不憂也。如是而其知益深,似乎天矣。安土,隨處而安也。所處不安,則何暇及于人。隨處皆安,无不息之不仁。私欲盡淨,天理充滿。愈加敦厚,不忘其濟物之心。所以能愛也。如是則其仁益篤,似乎地矣。此聖人體易以盡性之事,而上下與天地同流者也。又按《來註》,知仁不分。不過不憂能愛皆指天地言。天地至大無外,不過者也。聖人知周萬物,道濟天下,故同其不過。天地鼓萬物,不與聖人同憂者也。聖人樂天知命,故同其不憂。天地以生物為心,能愛者也。聖人安土敦仁,同其能愛。此說更渾。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此聖人體易而至于命之事。範,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天地之化无窮,聖人範圍之,不使過于中道。以天道言。如一歲分四時,生長收藏。以人身言,如欲動情勝,為之禮義檢制皆是也。曲成不遺,又隨萬物之分量形質,使大小方圓各有成就也。範圍,即大德之敦化,上文之所謂彌。曲成,即小德之川流,上文之所謂綸也。幽明死生鬼神,即一晝一夜之理通達之也。知有晝即有夜之理,則古今一晝夜也。幽明死生鬼神,无不可知矣。以此見至神之妙,无有方所,易之變化,无有形體也。使範圍有過,曲成有遺,通晝不通夜,通夜不通晝,則神有方,易有體矣。蓋天地之化,陰陽之氣。萬物,陰陽之形。晝夜,陰陽之理。此三者不外乎陰陽者也。神,則陰陽不測。在陰忽而在陽,在陽忽而在陰,本无方所可定。易則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亦无體質可定。聖人盡乎易,即合乎神,所以能範圍曲成而通知之也。上文言聖人之知不過,此則能使天地之化不過。上言知周乎萬物,此則曲成之而不遺。上言仰觀俯察,原始要終,而知幽明死生鬼神,此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蓋窮理盡性之極,至于命之事。聖人即易也,即神也,即天地也而已矣。按《來註》,不言窮理盡性至命。但謂易與天地準,聖人亦與天地準。此節承上文。易能彌天地之道,聖人範圍不過,亦能彌之。易能綸天地之道。聖人曲成不遺,亦能綸之。易所具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聖人通乎晝夜亦有以知之。其說雖與註小異,而意更渾,可參。

  右第四章

第五章言道不外乎陰陽。繼之者善以下二節,言其在人者。顯仁藏用二節,言其在造化者。自生生之謂易以下,言其在易書者。而總以陰陽不測結之。

一陰一陽之謂道,

陰陽迭運者,氣也。所以陰陽之理,則道也。按《來註》,理乘氣機以出入。一陰一陽,氣之散殊,即太極之理各足而富有者也。氣之迭運,即太極之理流行而日新者也。故謂之道。此解亦精。中庸率性之謂道,就道之在人者言。此則就道之在天者言。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繼善,就斯道之發育賦予者言之。以其天命之本體,不雜于形氣之私。所謂元者善之長,故曰善也。成性,就人物所稟受而言之。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物,物各得一太極。无妄之理不相假借,故曰性也。繼善,陽之事。成性,陰之事也。蓋道即所謂太極。繼善則動而生陽,成性則靜而生陰也。此節就天人賦受之界言之也。孟子之言性善,蓋出于此。夫子之言性相近也,蓋自成性之後兼于氣質者言之。孟子之言性善,則自成性之先,純乎繼善者而言之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曰善曰性具于人身,渾然一理不可名狀。唯仁者發見于惻隱,則謂之仁。知者發見于是非,則謂之知。而後所謂善與性方有名狀。百姓同此善性。而氣稟所拘,物欲所蔽,故知之者鮮。上章言聖人之知仁,合而為一者也。此言仁者知者,分而為二者也。自天命之流行于人物者言之,則繼善為陽,成性為陰。此就所成之德言之。則仁屬陽,知屬陰。上章以知屬天,仁屬地。此則仁屬陽,知屬陰者,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也。夫子言仁靜知動,而此又以動屬仁,靜屬知者。《論語》就成德之後言,此從其稟性所近言。仁者得陽之發生流動以為仁而德成,能安于理,則見其靜。知者得陰之凝定不易以為知而德成,周通于理,則見其動。此又陰中之陽,陽中之陰,不可拘也。仁知各得道之一隅,隨其所見而目為全體。百姓則日用之間習而不察。此君子之道所以鮮也。君子之道,即一陰一陽之道。係之君子者,君子有體道之功也。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顯,自內而外也。運動之跡,生育之功。顯諸仁也,德之發也。藏,自外而內也。神妙无方,變化无迹。藏諸用也,業之本也。聖人之與天地可同者,顯仁藏用之德業也。不可同者,天地无心,聖人有心也。聖人仁萬物而獨任其憂,天地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其憂。蓋天地无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无為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者,大而无外。天高地下,萬物散殊是也。日新者,久而无窮。陰陽升降,變化不窮是也。此雖言天地,然聖人亦然。生物无窮,天地之大業。功及萬世,聖人之大業也。運行不息,天地之盛德。終始日新,聖人之盛德也。繼善成性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人賦受之界者。顯仁藏用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地造化者。

生生之謂易,

陰生陽,陽生陰,其變无窮。易之理如是,故其書亦如是。此以下就陰陽之在易書者言之。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象者,法之未定。法者,象之已形。乾主氣,故曰成象。坤主形,故曰效法。乾本陽而名為乾,以其健而成象也。坤本陰而名為坤,以其順而效法也。此一陽一陰之道在卦者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

數,蓍數也。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極天地之數而吉凶可以前知,此之謂占。通變,即所占之卦變而通之。事,行事。通其變而行之也。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曰占,則事之未定者,屬乎陽。曰事,則占之已決者,又屬乎陰也。按《來註》云:極數者,方卜筮之時,究極其陰陽七八九六之數。觀其所值何卦,所值何爻,以斷天下之疑,故曰占。通變,既卜筮之後,詳通其陰陽老少之變。吉則趨之,凶則避之,以定天下之業,故曰事。此一陰一陽之道在卜筮者也。

陰陽不測之謂神。

此句總結上文。三百八十四爻陰中陽在,陽中陰在,故不測也。上章言易无體,此言生生之謂易。唯其生生,所以无體也。上章言神无方,此言不測之謂神。唯其不測,所以无方也。言易,繼以乾坤。乾坤毀則无以見易也。言神,先以占事,占事則神所托而顯者也。此章大抵以道不外乎陰陽,而陰陽終不可測。以其在人者言之,則繼善,成性,仁者,知者皆陰陽之所為也。就其中而分之,則繼善陽,成性陰,仁陽,知陰。而究之繼成之妙,陰陽之在人者不可測也。以其在天地者言之,則盛德大業皆陰陽之所為也。就其中而分之,則顯仁陽,藏用陰。而要之盛德大業之妙,陰陽之在天地者不可測也。以其在易者言之,為乾,為坤,為占,為事,皆陰陽之所為也。就其中而分之,則乾陽,坤陰,占陽,事陰。而究之生生之妙,陰陽之在易者不可測也。不可測者,神也。以其理之當然而言,謂之道。以其道之不測而言,謂之神。非道外有神也。聖人假易書以明道,假卜筮以顯其神。使人體易,即以法乎天地。易也,天地也,聖人也,一而已矣。

  右第五章

第六章贊易之廣大而原于乾坤之二卦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上章言易與天地準,贊易之書。此言廣大,贊易之理也。廣,言其中之所含。大,言其外之所包。下三句皆言廣大不禦。言其无遠不到,莫之能止。即所謂天下莫能載也。靜而正,言未動之先,即物而理存,无安排佈置之擾。即所謂天下莫能破也。盈天地之間惟萬物,而易之理无不備,其廣大如此。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乾坤各有動靜。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也。直專翕闢,其德性功用如是,以卦畫觀之亦然。乾性健,其畫奇。不變則其靜專一不他,變則其動直遂不撓。以其一而實,故以質言曰大,言无所不包也。坤性順,其畫偶。不變故其靜翕受无遺,變則其動開闢无壅。以其二而虛,故以量言曰廣,言无所不容也。蓋天雖包于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于地之中。易不過寫乾坤之理,乾坤之德性如是。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配,相似之意。廣大配天地,承上文言之,非配合也。易之廣大得于乾坤,則其廣大亦如天地矣。變通者,陽變而通乎陰,陰變而通乎陽。老陽老陰變化往來,配四時之流行不息也。義者,名義也。卦爻中剛者稱陽,柔者爾陰,故曰義。陰陽對待,配乎日月也。易簡即順健。至德即仁義禮智。天所賦于人之理,而人得之者也。仁禮屬健,義智屬順。是易所言,易簡之善,與聖人之至德相似也。天地之間,至大者天地,至變者四時,至精者日月,至善者至德。易之書具此四者,豈不謂之備乎。

  右第六章

第七章贊易道之至,聖人所以崇德廣業而參天地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

德業以聖人為至。而聖人之德所以崇,業所以廣者,易也。德由于知,知識貴其高明。聖人以易窮理,則知之崇如天,而德崇矣。業由于禮,踐履貴其著實。聖人以易踐履,則禮之卑如地而業廣矣。所見高于上,所行實于下。則道義從此生生不窮,猶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承上天地言之。言聖人非勉強效法乎天地也。蓋天地設位而易行,所以成性之存而道義出也。易不外陰陽,陰陽升降,所謂易行乎其中也。成性與成之者性稍異,彼乃成就之意,此則已成之性。渾然天成,非有所造作也。性同,唯聖人能存之。存存者,存而又存。知崇禮卑,則成性存存矣。在造化謂之易,易在人謂之道義。性者所得于天,道義世所共由,能知崇禮卑,則成性存而不失,道義從此而出。道義之得于心為德,見于事為業。自然日新月盛,不期崇而自崇,不期廣而自廣矣。聖人作易,固教人存性,以由道義之門。而德之崇,業之廣,皆以此。此易之所以至也。

  右第七章

第八章言卦爻之用。自中孚初爻以下,夫子擬議其辭。示人以學易之變化,以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賾,繁多也。擬諸形容,如乾為圜,坤為大輿之類。象其物宜,如乾稱龍,坤稱牝馬之類。象,卦爻中之象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會,以物之所聚言;通,以事之所宜言。觀其會不觀其通,或窒塞而不可行。觀其通而不觀其會,則不知其中之條件曲折。典禮,猶常禮常法。堯舜揖讓,湯武征誅是也。全卦中自有會通,一爻中又各有一爻之會通。繫辭以明其吉凶,使人皆由于典禮也。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繁多者使人易厭。然皆理中所有,則不可惡也。動則紛紛致亂。然其中各自有理,則不可亂矣。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聖人之于象,擬之而後成。學易者亦擬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則言之淺深詳略,必各當其理。聖人之于爻,必觀其會通,以行典禮。學易者亦必議其所合之爻以制動,則動之行止久速,必各當于時。易之變化无窮,學易者能擬議之如此,而易之變化成于吾身矣。故下文皆言擬議以成變化之事。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釋中孚九二爻義。爻言感通之理,夫子專以言行論之。蓋誠信感通,莫大于言行也。居室,在陰之象。出言,鶴鳴之象。千里應之,子和之象。出身加民,發邇見遠,好爵爾靡之象。樞動而戶之開有大小,機動而弩之發有中否。猶言行之出有榮辱。應在人而感之在我,故曰榮辱之主也。言行和則致祥,乘則致異。所謂動天地也。學易必擬議至此。乃不為爻象所拘也。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釋同人九五爻義。爻言君子之道始雖岐而終實无間。孔子釋之。言始異而終同者,由于迹異而心同也。斷金,物莫能間。如蘭,其言有味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釋大過初六爻義。置物者不過求其安,錯諸地可以安矣。又承之以茅,則益有所藉,又安有傾覆之咎。茅為物至薄,用之以得无咎。則其用重矣,此慎之至也。天下事過則有失,唯過慎則无咎。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釋謙九三爻義。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人之謙與傲,視其德之厚與薄。德厚者无盈色,德薄者无卑詞。如鐘磬焉,愈厚者聲愈緩,薄則反是。故有勞有功而不伐不德,唯至厚者能之。德盛禮恭,本君子修身之事,非有心以保祿位。然天下莫與爭勞爭功,自永保斯位矣。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釋乾上九,已入文言。

「不出戶庭,无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釋節初九爻義。爻義就出處言,夫子推及言語之節。蓋兌有口舌象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釋解六三爻義。按:上慢下暴,《大全》作慢其上而暴其下,恐未的。竊意小人而乘君子句以德言,上下以位言。小人在上,驕慢不戒。小人在下,暴竊非據。皆盜所伐也。作易者不歸罪于盜而咎招盜之人,所以為知盜也。自中孚二爻至此,皆夫子擬議,示人以變化者。蓋爻義非辭不明。而天下事之變化,非辭可盡。故即諸爻以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蓋學者當觸類以及其餘也。

  右第八章

第九章論天地大衍之數,揲筮求卦之法。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耦,即所謂河圖也。人知河圖之數,不知天地之數,故孔子分屬之。其位一六居下為水,二七居上為火,三八居左為木,四九居右為金,五十居中為土。五行本五而有十,五行中又各有陰陽。如木有甲乙,火有丙丁,土有戊已,金有庚辛,水有壬癸,故十也。數十而卦八者。十,五行之數。卦但取陰陽之象也,即一二三四,得卦畫老少陰陽之象,即六七八九,得揲筮老少陰陽之象。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而得揲筮求卦之原。至于因圖而畫卦,與先後天配合河圖之位,于河洛圖說詳之。此節所舉天地自然之數,以見大衍用五十之由耳。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相得,《本義》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今就五位二字思之,此句頗有疑。竊意五位者,五行之位也。五行之位,北水,南火,東木,西金而中土。一與六皆水而居北,二與七皆火而居南。木金土亦然。水得水之位,火得火之位,所謂五位相得也。若一與二,三與四彼此相對,非五位之相得者矣。所謂有合者,固以一六,二七為合。而各字所包者廣。竊意皆與五數又有合也。蓋一二三四五者,生數也。六七八九十者,成數也。然行止五,大衍之數亦取五。一與五合而得六,二與五合而七,以至八,九,十皆然。又十干之中,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皆隔五位,所謂各有合也。二十有五,五奇之積,然亦五其五也。三十,五偶之積,然亦六其五也。河圖畫卦意義所取非一,此節敘大衍之數。所以獨取五十之原,故獨于此詳之耳。變化,《本義》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此處亦覺未合。蓋五行之生成在變化之前。此所謂變化,疑在五行生成之後。又以變字化字分屬,亦未得其解。竊意水體陽而用陰而質最清,故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火體陰而用陽而質次清,故地以二生火,天以七成之。木為少陽而質漸濁,故天以三生木,地以八成之。金為太陰而質更濁,故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土中宮而質最濁,故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五行各位其方,而四方即為四象。蓋自有天地而即有之,此五行之生成在未有變化之先也。及五行既具,二氣運行,錯綜不一。所謂四象變化而庶類繁。聖人畫卦則由此而定先後天之位。而揲筮以求陰陽之數不外此。自一至十之數,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故此所謂變化,宜在五行生成之後,不必復以五行之生成分配變化也。鬼神,《本義》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蓋鬼神流行之妙,要不外于陰陽而已。此節未詳言本河圖以畫卦之原,不過言天地之數之原。以起下文大衍用五十之意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卦。

河圖五十有五者,天地自然之數也。大衍之數五十,聖人又即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者也。河圖洛書,皆五居中而為數。故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行,在人為五常。五者,數之祖也。數始于一,備于五。小衍之成十,大衍之而成五十。五十,數之成也。成則不動,故虛天一不用而取四十有九。此皆理數之自然,非人力所能損益也。兩,兩儀。天地也。掛,縣其一于左手小指之間也。三,三才也。揲,數之也。奇,所扐四數之餘也。扐,勒于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象閏者,以其所歸之餘策而象日之餘也。五歲再閏者,一年十二月氣盈六日,朔虛六日,共餘十二日。三年則餘三十六日。分三十日為一月,又以六日為後閏之積。其第四,第五年又各餘十二日。以此二十四日湊前六日,又成一閏,此是五歲再閏也。掛一當一歲,揲左當二歲,扐左則三歲一閏矣。又揲右當四歲,扐右則五歲再閏矣。再扐而後掛者,再扐之後復以所餘之蓍合而為一,為第二變再分再掛再揲也。獨言掛者,分二揲四皆在其中矣。此則象再閏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凡此策數在生于四象。蓋河圖四面,太陽居一而連九。少陰居二而連八,少陽居三而連七,太陰居四而連六。揲筮之法則通計三變之餘,去其初掛之一。凡四為奇,凡八為偶。奇圓圍三,偶方為四。三用其全則三奇為九。四用其半則三偶為六,如三揲掛扐通十三策去初掛之一為十二,是三奇為九矣。而其揲亦九策,亦四九三十六,是為居一之太陽。三揲掛扐通十七策去初掛之一為十六,是二奇一偶則為八矣,而其揲亦八策,亦四八三十二,是為居二之少陰。三揲掛扐二十一策去初掛之一為二十,是二偶一奇則為七矣,而其揲亦七策,亦四七二十八,是為居三之少陽。三揲掛扐二十五策去初掛之一為二十四,是三偶為六矣,而其揲亦六策,亦四六二十四,是為居四之老陰。此言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者,專以乾坤之六爻老陰老陽言之。蓋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未極乎盈,故獨以老陰老陽為言也。然得乾者未必皆老陽,得坤者亦未必皆老陰。但以乾坤有老陰老陽之象,六子有少陰少陽之象,故以老陰老陽計乾坤六爻之策數而其餘可推也。至于三百六十則陰陽之合,其數必齊。若乾坤之爻皆得于少陰少陽。則乾之策六其二十八而為百六十八,坤之策六其三十二而為百九十二,其合亦為三百六十也。期,周一歲也。一歲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舉成數言之耳。當者,適相當。非以彼準此也。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二篇,上下經也。老陽爻百九十二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老陰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以當萬物之數。非謂物止此數,亦極言其多耳。若兩篇皆少陰少陽之數,合之亦為萬一千五百二十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四營,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易謂一變也。三變成爻,十有八變成六爻也。

八卦而小成。

謂九變成三畫,得內卦也。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此又就六爻大成之後視其變與否。則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以定吉凶,凡四千九十六卦也。能事,即下文顯道神德行,酬酢,佑神也。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道隱而无形者也,因辭而顯其吉凶,以示乎人。德行,人之所為者也,因數而決其行止,則皆神之所為矣。隱者顯之以示人,顯者神之以合天,則明可以酬酢事物之宜,而幽可以輔助鬼神之功矣。受命如嚮。如賓主之應對,故曰酬酢。神不能言吉凶以示人。蓍卦有辭代鬼神言之,是佑助鬼神所不及也。此又極言因筮求卦之妙也。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此復加子曰,以別上文也。變化,即上文大衍之數與揲筮求卦之法也。陽變為陰,陰變為陽,皆非人之所能為。故曰神。道者,本然之妙。神者,所以然之故也。全章首論天地之數,次論蓍策之數,末論卦畫之數,而終贊因筮求卦之妙也。

  右第九章

第十章承上章而言易中之用有四者,皆神之所為也。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以,用之也。尚,取也。指其所之者,易之辭也。以言者尚之,則言无不當矣。化而裁之者,易之變也。以動者尚之,則動无不時矣。象其物宜者,易之象也。制器者尚之,則可以盡創物之智矣。極數知來者,易之占也。卜筮者尚之,則可以窮先知之神矣。辭與占為類,觀其辭乃可知其占。故下文至精,合辭與占言之。變與象為類。變者,事之方始。象者,事之已成。故下文至變,合變與象言之。四者唯變難知。變雖在辭象占之外,實不出乎辭象占之間也。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无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此節言尚辭尚占之事,問焉而以言。按《本義》謂以言與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同,謂以之發言處事也。今按:經文上已有有為有行,此又補以言,語氣未順。又按《大全》,朱子又云言是命龜,受命是龜受命。此說較順,今從之。至精,窮理于精微也。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于此。

按《本義》謂尚象之事。變,謂事之未定者也。要之此節總承上尚變尚象言之。參伍以變,交互參考之意。然按筮法,每爻三揲為三變,而每揲之中象兩,象三,象四時,象閏,象再閏。雖曰四營,實五小變,所謂參伍以變也。錯,謂分而配之。三奇為老陽,三偶為老陰,兩奇一偶為少陰,兩偶一奇為少陽是也。綜,謂合而總之。總記左右手之正策得四六,四七,四八,四九之數是也。此二語止論一爻之法也。通其變,謂通六爻十有八變而成初二三四五上,剛柔相雜之文也。極其數,謂極六爻七八九六而得內外兩卦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也。此二句論成卦之法也。三變而成爻,十有八變而成卦。易之有象,天下之至變者无以加之矣。

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

此四者,易之體所以立而用之,所以行者也。易,指蓍卦。无思无為,蓍策本无心者也。寂然者其體,感通者其用。此專就蓍卦而言。然而人心動靜之妙亦如此,唯聖人能之耳。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極深承至精,研幾承至變。如幽明之故,死生之說,易中之至精者本深也,聖人即此以極其深。如吉凶悔吝之萌,人不自覺。易中之至變者其幾也,聖人即此以研其幾。極深,大學之所謂知止。研幾,大學之所謂能慮。上文至精至變至神,易之體也。下文惟深惟幾惟神,易之用也。此句承上起下。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唯易之能極深也,故以辭為占。則可以前知,而開通天下人之心志。唯易之能研幾也,故以變得象。則可以製作,而完成天下人之事務。然辭占變象所以能如此者,皆妙不可測之神為之。唯其妙不可測,故不待疾之而自速,不待行之而自至。謂自然而然,非人所能為也。天下之理,唯疾故速,唯行故至。未有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蓋不如是,不足以為神也。神莫神于心,此所謂神,亦就易書言之。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觀變玩占,可見其精。觀象玩辭,可知其變。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何以為精,何以為變哉。變化之道皆神所為,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无非變化之道而已矣。

  右第十章

第十一章專言卜筮之事。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開物,謂人所未知者開發之。成務,謂人所欲為者成全之。冒天下之道,謂卦爻既設而天下之道皆包括于其中也。易之道本如此,而聖人以之教人卜筮,以知吉凶。易能開物,則于人所未知者開發之,而通天下之志矣。能成務,則于人所欲為者成全之,而定天下之業矣。能冒天下之道,則于萬事萬物之得失,莫遁其情,有以斷天下之疑矣。卜筮之妙如此。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于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圓神,謂變化无方。方知,謂事有定理。易以貢,謂變易以告人。蓋蓍以七為數,七七四十九而屬陽。分掛揲扐,陰陽老少變化无方,圓而神也。卦以八為數,八八六十四而屬陰。吉凶得失一定不易,方以知也。貢,猶告也。三百八十四爻剛柔迭用,九六相推。其理變易以告人,易以貢也。此以上皆承上節言易之妙也。聖人以下就畫前之易,易理在聖人之心者言之。洗心者,心純乎理,別无所累。非有私而洗之也。退藏于密者,寂然未動,人莫能窺。非有意藏之也。吉凶民同患者,既得吉矣,又患其凶。凶固民之所患,吉亦民之所患。聖人之心與民同之也。神以知來,承上圓而神。知以藏往,承上方以知。蓍未有定數,故曰知來。卦已有定體,故能藏往。聖心之神,知亦然也。言聖人之心體具三者之德,故當无事之時,心之體虛靈寂靜,人莫能窺,所謂洗心退藏于密也。及其有事之時,心之用隨感輒應,終始畢照,所謂吉凶同患,知來藏往也。此節即上章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而此特就易之在聖心者言之也。神武不殺,按《本義》謂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謂无卜筮而知吉凶也。據此則神武不殺,作取譬之詞,以文義求之有疑。按王註言服萬物不以威刑也。竊按:王註近是。蓋此二句設為問答讚歎之辭,以起下文興神物前民用之意。蓋指伏羲氏也。神足以開物,知足以成務,聰明睿知也。吉凶之斷,神武之決也。與民同患,不殺之仁也。故下文遂言聖人建立卜筮之事。蓋惟聖人體備全易之理,乃有易之書也。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天之道,陰陽寒暑之運行皆是也。民之故,倫常日用之云為皆是也。明天之道,則知神物之可興。察民之故,則知民用之不可无,以開其先。神物,即蓍龜也。湛然純一之謂齋,肅然警惕之謂戒。聖人明于天人之故,而作為卜筮以教人。而于此齋戒,以考其占。使其心神明不測,如鬼神之知來,故曰神明其德。上言聖人以此洗心者,此心至靜而易之體具也。此言以此齋戒者,此心至敬而易之用行也。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此節言揲卦布爻之事。闔戶謂之坤,言畫偶爻也。凡偶皆屬陰為坤。闢戶謂之乾,言畫奇爻也。凡奇皆屬陽為乾。先言坤者,由靜而動,猶言陰陽也。一闔一闢謂之變者,六畫既成,剛柔相雜,言成卦也。往來不窮謂之通者,九六之動,爻相往來,謂之通也。見于蓍策,有陰陽老少,謂之象也。形于卦爻,有剛柔動靜,謂之器也。制揲蓍以教人,使知分掛揲扐,謂之法也。一出一入,審其吉凶以為趨避,謂之神也。按:此節《本義》謂乾坤變通者,化育之功也。見象形器者,生物之序也。法者,聖人修道之所為。而神者,百姓自然之日用也。此似泛論天下之事理,大全平庵項氏專就卜筮解之。今從項氏為切。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此聖人作易自然之次第。畫卦揲蓍,其序皆然。自此以下,皆言聖人制作之本。

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吉凶既定,以之建功立事,則大業自此生矣。此二節言爻象之所由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鈎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富貴,謂有天下。亹亹,猶勉勉也。疑則怠,決則勉。此六者之功用皆大。聖人即五者之大,以形蓍龜功用之大。易佔用蓍不用龜。然龜亦具此理,故每並言之。此節言成器之所由立。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此節言易書之所由作。神物謂蓍,則之而四十九之數以行。變化謂陰陽,天變化寒暑晝夜之類,地變化山川動植之類。效之而卦爻之動靜以出。象謂日月星辰。循度失度而吉凶見,象之而卦爻有以斷吉凶。圖書則金木水火土生成克制之數。則之而卦畫方位以定。皆作易之本也。河圖洛書,別詳于圖說。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四象,謂陰陽老少。示,示以所值之卦爻。示,使人有所見。告,使人有所知。斷,使人无所疑。此又總卜筮之大意而言之也。

  右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言聖人作易之意。其散在六十四卦之爻象,其聚在乾坤之二卦。聖人用易之道。其散在天下之事業,其聚在一身之德行也。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釋大有上九爻義。大有惟六五一陰,而上下五陽應之。上九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五之交孚信也,而上能履之。五得位而上從之,謙退不居,思順也。志從于五,尚賢也。此節疑在第八章之末,錯簡在此耳。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言之所傳有盡,象之所示无窮。立象盡意,指伏羲所畫之卦爻,包含變化,无有窮盡。雖无言而吉凶同患之意悉具于中,所謂盡意也。設卦,謂文王所設六十四卦之名義也。本乎性而善者為情,拂乎性而不善者為僞。

六十四卦之中,善惡真妄,无所不具,所謂以盡情僞也。繫辭則文王周公彖爻之辭,吉凶悔吝之言盡矣。此三句皆言作易之事。答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之語。而設卦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蓋竟盡意之緒,啓盡言之端也。盡意盡情僞盡言,皆所以為天下利也。又恐其利有所未盡,于是作揲蓍十有八變之法。使往來相通,一卦可為六十四。則其用愈廣,足以盡利矣。因變得占吉凶。知所趨避,心无所疑。如以鼓聲作舞容。鼓聲愈疾,舞容亦愈疾。鼓聲不息,舞容亦不息。成天下之亹亹而不自知其所以然,所謂盡神也。此二者言用易之事。立象設卦,即上章所謂象也。繫辭,辭也。變通,變也。鼓舞,占也。

乾坤其易之緼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无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緼,即包蓄也。易之所有,不外陰陽。凡陽奇皆乾,陰偶皆坤。畫卦定位,則二者成列而易之體立矣。成列舉乾坤,而諸卦皆在其中。乾坤毀无以見易,謂卦爻不列則易道无由而著也。易不可見則乾坤息,謂易道不顯則卦畫之變化不能自行也。易未嘗无乾坤,亦未嘗息。特以畫卦不立,无以見其變易之理。而乾坤之功用,併不可得而見也。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卦爻陰陽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道超乎形而非離乎形,故不曰有形无形,而曰形上形下也。所變所通所措者皆道,然皆宜就揲蓍言之。《本義》謂變通二字上章以天言,此章以人言。蓋上章言闔闢往來,蓍策中所本有之理。此言化裁推行,則聖人筮卦用易之事也。易道无窮。聖人化而裁之為六畫為上下為內外,故謂之變。推而行,推其變而行之也。如乾初變宜潛則潛為通,乾二變宜見則見為通,故謂之通也。事者,業之未成。業者,事之已就。定天下之吉凶以成天下之亹亹,則天下從此立矣。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重出以起下文。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

按《本義》,卦即象也,辭即爻也。此解頗有可疑。竊意天地萬物之形象至多,六十四卦之中陰陽奇偶无所不備,是能極天下之賾也。辭則有彖辭,有爻辭,皆示人以吉凶悔吝。使人曉然知所趨避,是能鼓天下之動也。

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上文變通就揲筮而言,此就用易以行事而言。化卦爻所示之理而得其裁制,存乎人之能變,不可拘也。推卦爻所決之事而善于施行,存乎人之旁通,不可執也。變與通,所謂神明之也。存乎其人,而辭變象占皆不可泥也。此皆因筮得卦之後,用易而見于事者也。至于平居,尤貴體易道于心身,不在書與言之迹。所謂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也。成者,我自成。信者,他人信之。得于心為德,履于自為行。前言變通而措之事業,推易道于民。此言變通而歸之德行,存易道于己也。上文五謂者,聖人作易之用。此六存者,聖人之用夫易也。自章首至此乾坤或幾乎息,言聖人作易。散為六十四卦之爻象,而緼于乾坤之二卦。自形而上者謂之道以下,言聖人用易。散為天下之事業,而要歸于人之德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