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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

易學象數論 卷一

詳校官鴻臚寺少卿臣梁景陽

通政使司副使臣莫瞻菉覆勘

總校官編修臣王燕緒

校對官編修臣盧遂

謄錄監生臣李世麟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一

易學象數論 易類

提要

臣等謹案易學象數論六卷

國朝黃宗羲撰。宗羲字太沖,號梨洲,餘姚人,明御史尊素之子也。博學通經,多所著述。

其南雷文案中,當日自序,作是書之旨云,易廣大無所不備,自九流百家偕之以行其說,而易之本意反晦。世儒過視象數,以為絕學,故為所欺。今一一疏通之,知其于本了無干涉,而後反求程傳,亦廓清之一端。又稱王輔嗣注簡當而無浮義,而病朱子添入康節先天之學。爲添一障。蓋易至京房、焦延壽而流爲方術;至陳摶而岐入道家。學者失其初旨。彌推衍而轇轕彌增。

宗羲病其末派之支離,先糾其本原之依託。前三卷論河圖、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之原象爲內篇,皆象也。

後三卷論太元、乾鑿度、元苞、潛虚、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爲外篇,皆數也。

大旨謂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備而象窮矣。後儒之爲僞象者,納甲也,動爻也,卦變也,先天也。四者雜而七者晦矣,故是編崇七象而斥四象。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于古,以辨象學之訛。

又遁甲、太乙、六壬三書,世謂之三式,皆主九宮,以參詳人事,是編以鄭康成之太乙行九宮法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占法,國語伶州鳩之對證六壬,而云後世皆失其傳,以訂數學之失。其持論皆有依據,蓋宗羲究心象數,故一一能洞曉其始末,而得其瑕疵,非但據理空談不能中其要害者比也。

惟本宋薛季宣之說,以河圖爲卽後世圖經,洛書爲卽後世地志,顧命之河圖卽今之黃冊,則未免主持太過,至於矯枉過直。轉使傳陳搏之學者,得據經典而反脣,是其一失。然其宏綱巨目,辨論精詳,與胡渭圖書辨惑,均可謂有功易道者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 紀昀 臣 陸錫熊 臣 孫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