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兌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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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下兌上〉

取坎水而塞其下流為兌澤,澤有喜氣洋溢之象。又一陰進乎二陽之上,為氣之舒散乎外者,故近乎說。然說之為道,苟不以正,則流為邪媚,故彖戒以貞,而爻貴夫剛焉。蓋說之易涉於不正者,病在柔外。而說之所以得其正者,實本剛中。三與上為柔外,故能說。二與五為剛中,故能利貞。三以柔居剛,為下兌之主,來而求陽之說,其惡易見,故本爻凶。上以柔居柔,為上兌之主,引而致陽之說,其情難測,故比爻尤不可以不戒。六畫唯初有廓然大公,和而不同之象,為得說之正而已。

按:聖人於三女之卦,多以貞戒之:離曰利亨貞,巽曰利貞,兌曰亨利貞。蓋陰柔之質多病於不正,故皆以正言也。

兌,亨利貞。

此卦上下皆兌,一陰進於二陽之上,非其所望,喜見乎外,故名為兌。卦辭言說當出於正,而不可妄說也。

文王繫兌彖辭曰:卦體剛中而柔外,人誠能以剛中之正說人,則人情無不樂。吾之可親,上感下應,懽忭交通而自亨。夫說固有亨道,非道求說,又在所當戒。故必其所說者一出於天理人心之正,而無邪佞柔媚之私,乃為利也。

按:說有亨道,而必利於貞者,是因其所不足而戒之之辭也。此王道之熙皥所以異於霸者之驩虞歟。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此《彖傳》,是釋兌彖辭,而極言其說道之大也。剛中,指二、五。柔外,指三、上。

孔子釋兌彖辭曰:卦名兌者,以一陰進於二陽之上,喜見乎外,有和說之義,故名兌也。夫說固有亨道矣,而又利貞者,何哉?蓋以卦體二五以剛居中,三上以柔居外。剛中固無不正,而柔外似有不正之嫌,故必其所說者出於義理,而無妄說之私,則所說得其正,乃為利耳。夫其所以利於貞者,推而極之,天人之大,亦總不外此正而已矣。蓋說而既得其正,則上合天理可以順天而不悖,下契人心可以應人而不違。由是,本此說道之正,而率民以趨事,則民皆樂於効力而忘其勞。率民以犯難,則民皆急於向義而忘其死。夫逸與生,人之所好;勞與死,人之所惡。今乃忘其勞,忘其死,豈人之情也哉!不知說以先民,則勞之正所以逸之;說以犯難,則生之所以為仁,殺之亦所以為仁也。豈非說道之大,自能使民勸勉矣哉!

按:說之大者,以其正也。正則民勸,而其說乃大。如大禹之治水八載,周公之東征三年,可為忘勞忘死之驗矣。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此《象傳》,是言君子體兌象而得互相滋益之道也。麗,附麗也。

孔子釋兌象曰:凡天下之不相說者,多由於不相同。兩澤相麗,彼此相資,是雖無情之物,而同氣相求,同類相益,實有相說之義,兌之象也。君子體之,而以朋友講習焉。蓋徒講不習,則中無實得;徒習不講,則開悟無從。於是論說以講之於先,體驗以習之於後,則究其理而所知者益精,踐其事而所能者益固。相說之益,莫有加於此者矣。

按:習者服習其事,而朋友則所以講明其義也。其義既明,至於踐行其事,則非朋友所能用力矣。故曰:「知之匪艱,行之維艱」也。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此一爻是言,說人者當出於正也。

周公繫兌初爻曰:初九以陽居卦下而無應。夫陽剛則不失於柔媚,處下則不失於上求,無應則又不失於私係。是其所說者出乎性情之中正,而於天理無所乖,於人情無所拂,如是則其所說者無偏黨之私,而得其正矣,何吉如之。

孔子釋初象曰:凡說人者,於理未順,則所行不正,而有可疑矣。和兌而得吉者,其所行皆本謙恭以待物,而無偏私之可疑也。使其不正,則有所疑矣,安得為和哉。

按:和之與同有異,初處說體之下,得陽剛之正,是說而不流於邪者,故為和而得吉耳。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此一爻是言,說人之出於誠也。

周公繫兌二爻曰:九二以陽居陰,似不足以取信於人,所行有悔矣。然以其有剛中之德,則所說一本由衷之誠,而非偽為於外者。以孚而說,則上焉得君,下焉得民,内焉順親,外焉信友,孚誠所感,未有不動者也。是雖有可悔之事,而亦不見其為悔矣,故得吉而悔亡也。

孔子釋二象曰:說而不出於孚,則其志不誠矣。所謂孚兌之吉者,由二之孚信,一出於誠實之志,而無少偽妄,所以孚兌而得吉也。

按:二處大臣之位,當兌說之世,乃天下視其所說以為趨向者也。苟非孚信出於剛中之志,鮮不為說媚之所惑矣。

六三,來兌,凶。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此一爻是為阿諛而求說者警也。來兌,謂來就二陽以求說。

周公繫兌三爻曰:六三陰柔而不中正,是說之妄者也。又為兌主,則深於說者矣。夫位居下體,則所說者宜在上,乃上無所應而反來就二陽以求說。初之剛正,二之剛中,三雖求說而不能得其說,欲說人而人不我與,則淪於汚賤而可恥矣,其能免於凶乎?

孔子釋三象曰:三之來兌而凶者,蓋以陰柔不中正,德不足以自守,甘於妄說而人莫之與,所以無往而不凶也。

按:說貴出於正,三以陰柔之質,而說不以正。夫非正而求說,則為邪佞之徒矣。其得凶也,所謂名實交喪者耳,不亦可以為媚悅求容者之大戒乎。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此一爻是言,去邪從正者當決其志於一也。商兌,謂商度所說。

周公繫兌四爻曰:九四上承九五之中正,下比六三之柔邪,將欲說五,則三乃情之所係;將欲說三,則五乃理所當從。君子小人之間,度量而擇所從,未能自定,為商兌未寧之象。當此之時,正天理人欲公私之界,不可不審所從也。幸四質本陽剛,則陰柔原非其類,為能介然守正,疾惡柔邪。是始雖疑,而終則斷也。去邪從正,不亦深可喜乎。

孔子釋四象曰:天下之理,是非不兩立。故好善則疾惡,從正則遠邪,此君子小人之分也。使一牽於柔,則將淪胥而為小人之歸矣。今九四能介然守正而疾邪,則有以保其名位,而不墜其風節,將得君行道,福澤及物,是不但有喜,而實有慶也。

按:大臣處近君之位,貴絶私黨以奉公。使不審所從而輕為親比,則奔走於下而求說者必多倖進之門矣。聖人以介疾有喜言之,正所以開示正道,而隄防其邪心也。然正人之謇諤,雖君子亦憚其過剛。宵小之柔邪,即賢者亦樂其易近。是以尤貴有知人之明,而嚴辨之於早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此一爻是為人君惑於小人者戒也。剝,以陰消陽也,指上六而言。

周公繫兌五爻曰:上六陰柔小人,為說之主,而處說之極,能妄說以剝陽者也。九五陽剛中正,當說時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之小人,狃於所說而相信之,是孚於剝也。夫陰柔小人,内則蠱壞人之心術,外則虧喪人之行業。信非其人,則有危道矣。

孔子釋五象曰:九五孚於剝者,以五剛健中正,而居尊位,自恃可以去小人,謂其不能為吾害也,乃反為小人所惑,受其剝而不自知,非五傷於所恃乎。

按:說之感人,易於相得,不知其感之者,將以剝之也。故以虞帝之聖,而畏巧言令色,豈非說之易入而深可懼乎。聖人以孚剝言之,所以戒輕信之失者切矣。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此一爻是言小人之說不以正也。引,謂引下二陽。

周公繫兌上爻曰:上六以陰柔成說之主,而居說之極,是所務專在於說人也。故引下二陽,相與為說,在人之從不從,固未可必。而彼之性質柔媚,其欲致人昵己者,則如此耳。

孔子釋上象曰:凡說之出於正者,其心必正大而光明。上六引人以為說,是其心之所存,私而不公,邪而不正。其心跡隱晦,而未至於光顯也。若本剛正,剛中以為說,其心迹人得而共見之矣。

按:以動而求陽之說,其惡易見;以靜而誘陽之說,其情難知。此引兌之所以未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