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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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卦 震下坤上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

自坤為復,謂之入。自復為乾,謂之出。疾,病也。

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

坤與初九為七。

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見其意之所向謂之心,見其誠然謂之情。凡物之將亡而復者,非天地之所予者不能也。故陽之消也,五存而不足。及其長也,甫一而有餘。此豈人力也哉?《傳》曰: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其所支,亦不可壞也。違天不祥,必有大咎。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復者變易之際也,聖人居變易之際,靜以待其定,不可以有為也,故以至日閉關明之,下至於商旅不行,上至於后不省方。

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脩身也。

去其所居而復歸,亡其所有而復得,謂之復。必嘗去也而後有歸,必嘗亡也而後有得。无去則无歸,无亡則无得,是故聖人无復。初九未嘗見其有過也,然而始有復矣。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六二,休復,吉。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休,初九也。以陰居陰,不爭之至也,退而休之,使復者得信,謂之休復。

六三,頻復,厲,无咎。

《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以陰居陽,力不得抗,而中不願,故頻於初九之復也。外順而內不平者,危則无咎。頻,蹙也。

六四,中行,獨復。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獨,與初應。

六五,敦復,无悔。

《象》曰: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憂患未至而慮之,則无悔。六五,陰之方盛也;而內自度其終不足以抗初九,故因六四之獨復而附益之,以自託焉。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乘極盛之末而用之不已,不知初九之已復也,謂之迷復。災眚者,在天之罰也1。初九之復,天也。眾莫不予,而己獨迷焉。用之於敵,則災其國;用之於國,則災其身。極盛必衰,驟勝故敗。在其終也,國敗君凶。至於十年而不復者,明其用民之過,而師競之甚也。

1. 在天之罰:《蘇氏易傳》作示天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