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迥《周易章句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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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名:《周易章句外編》

作者:程迥(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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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程迥,字可久,初家寧陵之沙隨,後徙餘姚,受經於嘉興聞人茂德,嚴陵喻樗。隆興元年舉進士,官德興縣丞,事迹具宋史儒林傳。

宋史藝文志載,程迥著《古易占法》,《周易外編》二書。

易學網另整理有《周易古占法》。


欽定四庫全書

周易章句外編

宋 程迥 撰

天左旋一日一周天,日月五星右旋期三百六十五度畸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畸。一歲日月相會者十有二,故天有十二次,陰陽中分,所以乾坤皆六爻也。相變而為六十四,發揮而為三百八十四爻,所以當期之日,兼閏而除小月六日。蓍法四營,蓋法四時也。

王弼謂伏羲重易。伊川先生曰:「舜典曰龜筮協從。」則重易尚矣。司馬遷、揚雄謂文王重易者非。伊川先生曰:蓍之德圓而神,猶日月五緯也。卦之德方以知,猶二十八舍也。

王沇之問六虛,介甫曰:位虛而爻實之。

或問三極,迥曰:三才各有不倚於一偏處。

伊川曰:六爻皆用九,故曰見羣龍無首吉。以臨川只在上九一爻為非。

先儒謂:「物理深,義理淺。」玉泉俞先生曰:「物理義理不可作兩般看。」

迥言:「易爻之變建康。」李大諒曰:「易有活法,自此始,如巽之九五變蠱,乃與蠱卦彖相通,先甲先庚是也。先儒言變只在蠱之六五爻也。履六三應上九,然後九五大君以剛健。夬決以決其履也,九五曰夬履,六三曰武入為於大君,此以應言也。睽六五曰厥宗噬膚,舊說皆以九二為宗,而不知九二變噬嗑,此應爻自變也。漸初六曰小子厲有言,舊說皆指九三艮為少男為小子,然初六艮之止體,本不應四,非有乘九三之志,而三乃疑其見乘,故危之以言,謂之小子,非禮法之所在也,實不能相加也。此以應爻之情言之。既濟西鄰雖曰六二,自是九五君爻處之六二之時,不當言九五之君不如六二之臣,故小象以時言之。

紹興中經筵講頤象。

光堯曰:自常人觀之,慎言語所以省禍,節飲食所以省疾。人主則凡自內及外,如言語皆不可不慎。自外及內,如飲食皆不可不節。

葉石林言:易中唯參伍以變,錯綜其數為難知。迥謂:十有八變成六爻,每爻蓋參以變,故通其變則陰陽相錯,遂成天地之文,天地之數,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蓋伍以變綜其數而極之,遂定天下之象,如織婦之用綜,合眾經相間而上下之也。

建陽丘程字憲古,嘗賦詩曰:易理分明在畫中,誰知易道畫難窮。不知畫意空箋註,何異丹青欲畫風。憲古之學傳鄭東卿。迥謂:易起數以定畫,因畫以生辭,因辭以明象,立象以盡意。

繫辭曰:「无咎者善補過也。」又曰:「震无咎者存乎悔。」王弼《略例》乃曰:「罪自己招,无所歸咎,亦曰无咎。」不知何所依據。節六三曰:「不節若則嗟若,无咎。」謂過而不知節,能嗟怨自治,亦得无咎。嗟與戚嗟若之嗟同。《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與出門同人之象同。唯王介甫於此不用王弼《略例》。

玉泉先生曰:泰小人之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漢志》曰:商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必有所傳也。繫辭曰:其衰世之意乎。

迥嘗解坤之六二曰:以敬養其直於內,以義行其方於外。或曰:不若先儒敬立則內自直,義形則外自方。且曰:直方无體可據。對曰:外不方則害內直,義不立則害內敬。敬見於正心,義見於行事。實相為形,未嘗无體也。

井谷射鮒,舊說為蝦蟇子。然古書未有以鮒為蝦蟇子者,今考《爾雅》等書,宜作蚹為蠃,螔蝓。郭璞曰蝸牛,古今注曰陵螺廢井中多有之。莊子注鮒小鰿。顔師古注急就章鰿乃鯽魚。

載鬼一車舊以為鬼神,然易之為象也,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見鬼神載車,豈物之宜哉?今以為鬼方之人,所以疑其為寇,而先張之弧也。本朝獲羌酋曰鬼章,猶以鬼為氏。

恒上六振動以為恒,不恒其德者也。九三以當位之剛,自下應之,爭救之者也。上既不恒,安能容受,故羞辱及其所承,此陳之洩冶。唐高宗時,褚遂良輩也。《語》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巫醫,治疾者也。若九三,自不恒其德,豈待正固而後吝乎。《論語古注》與此說同。

「其形渥」,渥,厚漬也。公餗所以養賢,九四上不得君,既覆養賢之餗,而膏潤於己者,獨厚所以凶也。所與者才弱,不勝其任,故以折足云。是亦九四不勝其任也。

「无祗悔」《中說》薛收問「地祇」,子曰:示之以民,此其義也。《詩序》以鰥為矜,《漢書刑法誌》哀鰥折獄卻以矜為鰥。古書以祇為示,今復以為祇,亦如矜鰥二字,可以互用也。韓康伯曰:祇,大也。古无以祇訓大者,先儒以為祗然皆改本字矣。

迥謂:天地之大德曰生,此天地之心達乎外者也。復其見天地之心,此天地之德蘊於內者也。不必論動靜。

聞人茂德先生謂迥曰:頃在京師見人問張无垢曰:如何天在山中?无垢曰:是洞天也。迥曰:此是戲言。天之氣在山中,所畜者大也。如天地交泰,亦以氣言。

以六居五,以九居二者,為卦一十有六,雖為時不同,其十有五皆吉,謂人君柔中虛已而任剛德之臣,其臣亦以剛中應之,唯常卦則不然,常從所應。漢元帝似之。迥嘗為書以上王刑部,刑部名自勤,字茂徳,分水人。

芮祭酒國器謂:包承小人吉,且曰小人不當有吉。蓋楊文靖公之論也。如王允之於董卓是也。迥曰:包承之事在小人則吉,如婦人吉,女子貞之類。在大人則否而亨。孟軻所以聞王命而不果朝也。此事甚難,非況言君子者所能堪,故以大人處之。上饒公汪先生與玉泉書曰:程可久大不以為然,玉泉易說與迥略同。

井雖以汲井為義,然亦有井田之義。改邑不改井,舊井无禽,勞民勸相是也。舊以禽飲不擇潔,豐鎬之井至深,禽獸安能即之。

天形如雞子,二十八宿布於中規,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大象》曰「天行健」,所以寓重乾之象。大河出西域,經中國,注渤海是也。勢西北高,東南下也。故地勢坤,所以寓重坤之象。

北方之氣至陰之中而陽生焉,《彖》曰習坎重險也,於物為龜為蛇,於方為朔為北,於《太玄》配罔與㝠,所以八純卦中獨冠以習。

《記》曰:「不耕穫,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譽,腐儒之謂也」。皆未見《彖》、《象》、《文言》時為此異論。

迥嘗謂:古人思慮之微,猶不出位。舜命禹治水,故「思天下溺者,猶己溺之」與「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同。《禮》曰:「謀人之國邑,危則亡之。」不在其位者,何以任其責。玉泉先生曰:心之官則思,思則不出其位。凡出其位者,不思者也。

卦爻之辭皆古人已行之事,故曰彰往。蓋以高宗、帝乙、岐山、箕子之事,微見其端。或以岐山箕子事在文王後,乃曰周公作爻辭。若文王之前,聖人有辭,安得不用,況文王者乎。如恒九二,解之初六,萃之九四,大壯之九二,皆未有辭。故《小象》略發其義。

繫辭多古先聖人為易之辭,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之類是也。「子曰」者以別孔子之文。

晁說之作《古易》,彖象別異於卦爻,欲學者不執彖以論卦,不執象以論爻。

迥作《古易考》,曰上篇,曰下篇,曰彖上,曰彖下,曰象上,曰象下,曰文言,曰繫辭上,曰繫辭下,曰說卦,曰序卦,曰雜卦,凡十有二篇。與邵康節百源易次序同。

唐蘇州司戶參軍郭京作《周易舉正》,自言得王韓手寫定本,如曰「即鹿无虞,何以從禽也」,今本脫何字。

學者當本末具舉,小學亦不可廢。《小象》有聲韻,「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下音戸,與詩在南山之下同。「或躍在淵,進无咎也」,咎音咎繇之咎,讀為上聲。「東北喪朋,乃終有慶」,慶音羌。古人文字中多此類,蓋四聲與切響皆借用,不可不知也。「明辨皙也」,與明星晰晰之晰同音制。

卦反對者理亦反,如否泰、既濟未濟,是其章著者也。爻之變者理亦變,一爻變六十四爻,雖初不出初,二不出二,然乘承而有愛惡,應否而有用舍,各隨其時,非一理之能該,故曰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隋煬帝來江都,筮易遇離之賁,乃以離宮為寺,名曰山火,取卦象也。後改曰山光,在揚州北十五里地,名灣頭,其辭曰:「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王觀賦詩曰:「不須談賁卦,興廢古今同。」觀字通叟。

完顔亮入寇會稽,士夫筮之,遇蠱。迥為占之,曰:內卦巽,初六巽於二剛,惟柔巽者能發為剛,故初六利武人之貞,至四則田有獲矣。田有獲者,用武而有功也。外卦艮,上下不相與,以剛上窮。其變隨,隨內震為動為威怒,外兌為毀折。隨自否卦中來,斷乾之首,墜於地下,當殺亮。

玉泉先生為都督,張魏公筮遇蒙之未濟,其伏卦有震用伐鬼方之言,魏公書曰:程君於此學卻是曾留心也衰晚日媿罔功但辦此心一聽之天。

魏公罷都督府俾屬官李侍郎椿,筮之,遇頤之賁,李曰:雖不再用,卻无他慮,以之卦「有終,莫之陵也」。李字壽翁,洺州人。

迥初寓餘姚僧舍,筮之,遇巽,占曰:「有風火之恐,而不及害。」未幾,舍北火發,焚十餘室,至寓舍止。縣取綱維與遺火僧,杖之。其占曰:巽為風,互體離為火,兌為毀折,變震為驚懼,初六為內卦之主,不與離應,故曰不及害。巽為寡髮,重巽二僧之象。反對重兌,兌為決,二僧受杖之象。

李郁光祖曰:易有辭同而旨異,前發而後明,舉此而見彼者多矣。大抵有類於春秋,學者有得於此,則春秋庶幾矣。

荀爽於《說卦》添物象以足卦爻所載者,查元章曰:通論類不須添,不然更多,添亦不盡。

《小象》「又誰咎也」三,其二爻辭有「无咎」,字當如前說〈第十三條〉,獨解之六三曰「自我致戎。又誰咎也」,其爻中不言无咎,雖罪自己招,與王弼略例不同。

《小象》稱「固有之也」者二,言貞固乃有是无咎也。

《說卦》於乾坎艮震四陽卦,為馬者三,獨艮不為馬,以艮止非馬之性。

《說卦》震為長男,於坎艮不列中男少男,有尊嫡之義。

紹興三十一年,沈丞相判明州時,完顔亮入寇,聞有窺海道者。沈以《易林》筮之,遇比之隨,曰:「過時不歸,若悲雄雌。徘徊外國,與叔分離。」亮前此來洛中,留今金主守國,及敵馬飲江,為其下所殺,而今金主代立,所謂與叔分離者乎。然其書於乾之姤曰:「仁政不暴,鳳凰來舍。四時順節,民安其處。」曾不與潛龍之辭合。乾之同人曰:「子號索哺,母行求食。返見空巢,訾我長息。」亦不與見龍之辭合。其泰之豫曰:「東鄰好女,為王妃后。莊公築館,以尊主母。歸於京師,季姜悅喜。」其用事蓋誤也。莊公築館,豈妃后事邪。其文不逮《太玄》遠甚。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王輔嗣作「明忌」,嘗為說曰:居德不一出一入也。上六近君,眾君子決之,當知投鼠忌器之嫌。芮國器曰:《禮運》百姓明君而自治也,其明亦誤作則,蓋八分書石經而明字從目,頗曳其兩旁,歲久剝缺,所以似則字也。不見是而无悶,朱新仲舍人曰:見人所行,不是吾无悶焉,此心潛法也,若為人慟哭流涕,身安能潛,我方潛,而未見人孰非之,此正義中意。

司馬溫公議改科舉法,范忠宣曰:朝廷欲求眾人之長,而元宰先之,似非明夷涖眾之義,不若清心以俟眾論。可者從之,不可者更俟眾賢議之。忠宣公之意,欲用晦以來眾論。

坎在內卦,或曰有水,或曰无水,或曰出泉,或曰雨作,或曰水違行之,類殊不以一義該之,他象皆然,非訓詁之家,言象者所能及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即乾坤見之。繼之者善也,即四德見之。成之者性也,即利貞性情見之。

或曰:易占法中有天地生成數,配律呂圖於易何用。曰:此所以辨六爻圖,乾初始於寅,舊以黃鍾配初九故也。

漢儒引易曰:君子正其始,萬事理,差之毫釐,繆以千里。此緯書《通卦驗》之文也。亦猶先儒引左氏傳為春秋也。近世儒者舉此十六字,附於坤卦文言之中,曹建大不謂,然而黃魯直為大易傳,不知何所本也。

張叔潛知達州,筮之,遇否。張不樂為解之,曰:坤為國土,上承於君,吉占也。但以否,故不召還爾,成資復得劍州又得隨州。

芮公以司業召先筮之,得亢龍有悔之爻,次年卒,為庚寅年。

或人占婚姻,筮之,遇小過,不知其占。再筮之,亦得小過,而占之曰:內卦兼互體為漸,漸女歸吉,外卦互體為歸妹,說以動,所歸妹也。

迥鄉作《古占法》時,有九六七八衍策數,今見於此曰,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約而半之得五千七百六十,是謂中數。老陽爻六千九百一十二,饒一千一百五十二策。老陰爻四千六百有八,乏一千一百五十二策。右列饒乏數,以十乘之,復得二篇之策十也者,自甲至癸,以當日。少陽爻五千三百七十六,乏三百八十四策。少陰爻六千一百四十四,饒三百八十四策。右列饒乏數,以三十乘之,則復得二篇之策三十也者,自朔至晦以當月。

或問:乾坤動靜。曰:乾動而坤靜,有常也。方乾動而直,坤乃順乾而行,故其動闢。及乾化既終,乃靜而專,而坤用事,坤亦靜而翕。

童蒙、童觀,宜作僅。童僕宜如字。

列子曰:一變而七,七變而為九。九者究也,乃復變而為一。迥謂一變為七,其中有六。七變為九,其中有八。九復變而為一,其中具天地之數。然不若只為易,不必偶合他書。

朋盍簪,王弼曰:簪,疾也。陸希聲本作捷,所以訓為疾。晁以道云:古冠服无簪,故迥於豫傳占法中辨之,即弁服之笄也。

武人為於大君,古今訓詁之家,未有能髣髴者。王沇之問介甫曰:議者以為上九為大君,六三應於上九,有用於大君之象。介甫曰:武人以有為,為大君用。舊說以陵武加人慾為大君,尤不近理。蓋六三應上九,則陰柔乘眾剛,故九五大君以剛健夬決六三之履耳。故九五言夬履,六三小象言志剛也者以此。

先儒曰:七八卦數,九六爻數。沈存中筆談曰:卦爻之辭,皆九六,惟連山歸藏以七八占,迥於古占法中辨之矣。然七八之數,必將馴致於六九,謂其无朕,易不能言者,非也。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謂聖人成天地之能也。易有陰陽而道行乎其中,非是元氣中列而為三才也。《漢志》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而《太玄》三,摹以凖三才者宜非是。蓋律數三紀布於十二辰,紀分四辰,初不自太極中分。

蜀人馮時行,字當可,嘗言:易之象在畫,易之道在用。號縉雲先生,其學傳李舜臣,仙井人,字子思,亦有易傳。

元城先生論易曰:今之學者言象數則諱談義理,言義理則恥說象數,若象數可廢,則无易矣。若不說義理,又非通論。

易與太玄皆以道義配禍福,故為聖賢之書。陰陽家獨言禍福,而不配以道義,故為伎術。如李林甫之得君,彼則曰吉。顔魯公以正行乎患難,彼則曰凶。故文中子曰:京房郭璞,古之亂常人也。

邵堯夫曰:誰信畫前元有易,畫之前豈无天地陰陽乎。或曰:畫前有易,其理甚微,不知何故發此語。

近世儒者言,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蓋泰言志在外,否言志在君之意也。此義雖精,而與易象不合。廟堂豈初九之位乎。

迥與南康使君朱秘書論太極曰:一室之小,六合之大,春熙之而溫,秋肅之而涼,晝而明,夜而昏,其體定不隨溫涼昏明之變化也。推之於一身之近,萬物之散殊,亦莫不然。

或問性命。迥聞於師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故乾為君,坤為臣者,命也。盡君道,盡臣道者,性也。其他上下交際皆然。

譙定字天授,涪州人,嘗授易於羌夷中郭載。載告以見乃謂之象,與擬議以成變化之義。郭本蜀人,其學傳自嚴君平。定嘗過武侯廟,觀八陣圖,謂必本於易。嘗見伊川先生於涪,伊川欲與同修易書,後迥伯舅和國許公,薦於朝,授通直即扈從維揚,先是胡原仲,嘗與定游從於京師,劉勉之為作傳。

迥謂:凡乾道資始者,皆有可見之象也。鳴鶴在陰,則擬易而為言者也。藉用白茅,則議易而為動者也。下文七爻乃發明言動變化之義,不必求之於深遠。

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曰:邵康節以易數示吾家伯淳,或謂明道先生道德嚴重,不當輕易字之。迥曰:楊修曰吾家子雲老不解事,強作一書,悔其少作,蓋有來處也。聖如仲尼,門人猶字之。

隨之初九曰:「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此文王之時,二南國君從周召者也。故上六曰:「王用享於西山。」彖曰:「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非文王孰能與於此。

无妄六二《小象》曰「未富也」,蓋本爻以耕穫菑畬為辭,不耕不菑方聽九五倡始,未暇為富也。

《小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家語》記孔子曰:「凡持滿而能久者,未之有也。非道益之謂也,道彌益而身彌損。」

蠱卦「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巽九五爻「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蓋日有十,辰有十二,相錯而為六十,其間之日六,故「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也。其意義則事物之始必飭,其終必蠱。伊川曰:始終惟一,時乃日新。先後甲者,屢提其始而飭蠱也。如商人每稱成湯,周人每稱文武,唐人每稱武德貞觀間,皆此義也。六十之間,庚之日六,「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者,於事物過中則屢施之號令,所以防蠱也。巽九五之爻變蠱,先儒論爻變,只變蠱六五,今乃入蠱之繇辭,其意義特精深,此類不一,蓋於前章論之。

或問:古人罰弗及嗣,書有孥戮之文,何也?迥曰:易謂小懲而大誡,故誡之之辭,可過也。玉泉先生再三稱之,曰不著仁心,安能測知淺深也哉。然先儒謂懲治小罪,而大罪知誡,不以為誡告之辭,當有能辯之者。先是建炎中某公謂玉泉先生曰:圍城中人,大者宜誅三族,小者誅其身,不如是不足以振起衰弱。先生曰:若邂逅令弟在圍城中,公置太夫人於何地?某公愕然,字書曰:誡言警也。則迥說為是。

坤地道也,為均里井之義。

先儒以西鄰禴祭為文王,東鄰殺牛為紂,然文王與紂,非既濟之時。

伯舅和國易傳曰:乾元一陽也,坤元一陰也。迥謂:乾內卦三爻配元,外卦三爻配亨,內卦變配利,外卦變配貞,其四特變通之運如此。

先儒曰:序卦非易之蘊,朱待制新仲嘗謂迥曰:《序卦》非聖人書。唐僧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今序卦亦出於經師可知也。而其間藏反對卦變之義,其《雜卦》之末又出一卦特立之義。

易有无悔,有悔,悔亡,又曰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震无咎者存乎悔。文中子曰:平陳之後,龍德亢而卒不悔,悲夫,乃以龍亢為非有悔為善,以有悔為善,則无悔為不善乎。

張芸叟疑大觀在上之文,且言陸希聲深病爻辭之不類,輒欲去之。歐陽公童子問:王景山儒志亦疑於易文聖人之言,遠如天,固難知也,謂不類非也。

泰小往大來,否大往小來。陽數饒,其體大,陰數乏,其體小。在人則如孟子所謂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玉泉先生屢言君子有天下之私,小人有一己之公,其言本王景山儒志所載也。

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序謂列貴賤者存乎位,下文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其言偶與大有上九爻同,實不相謀。

某公讀迥古易占法曰:兩儀者,乾坤之初畫也。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曰:方其為兩儀四象時,未有乾坤之名。迥曰:春秋公羊傳,當隱公時,公子翬謂威公曰:吾為子曰隱矣。漢紀高祖嘗繇咸陽,蓋皆後來定名稱於前日也。

先儒曰:周以建子為正,夫陽之始十干十二辰之端也。日月初躔為星之紀,而其辰在丑,故商以之為正。夏正建寅,人事之所始也。仲尼取之矣。迥曰:易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也。兌正秋也,則夏正建寅,可知不可但言便於人事。

易者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者也。而辭象變占,皆易中之一體,主於一則用其三。至秦指為卜筮之書,豈秦人以巽言對暴君,俾得不焚,抑所見者然邪。近世郭兼山乃曰:周易古者卜筮之書,是襲秦人之謬也。

伏羲文王孔子之為易,由略以致詳,未嘗有異道也。後世訓詁所得有淺深,或支分派別,乃入於䜟緯壬遁之學耳。故曰,前聖後聖,其歸一揆。

漢東萊費直序焦延壽《易林》曰:易者廣矣大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傋矣。推此言之繇辭,說卦所以為未盡也。故連山歸藏周易皆異辭而共卦,雖三家並行,猶一隅爾。

隱者書曰:无窮妙義盡在畫中,辭外見義方審易道,則觀象識辭可以知變占矣。

杜欽巽於王鳯,以剛巽柔,故小象謂志窮吝也。

伊川先生序易傳門人曰:太漏泄天機,此未得先生之意者也。乾坤示人以易簡,易簡而天下之理得。初未嘗秘,何漏泄之有。

比之初六曰「終來有他吉」,《子夏傳》曰:非應稱他也。《子夏易傳》京房為之箋,先儒疑非卜商也。近世有陋儒用王弼本為之注,鄙淺之甚,亦託云子夏。凡先儒所引《子夏傳》此本皆无之。熙寜中房審權萃訓詁百家,凡稱子夏者,乃取後本贗。

奇數一二三四,策數六七八九,五與十不用,變數九六,卦數七八,陽升而陰降,九六者易數之窮也。

水火字立坎離之畫,古文巛字亦坤畫也,或曰木字離合巽畫。

迥隆興甲申易傳成,筮之,遇巽之恒,淳熙癸卯將為文史,評遇大畜。

未濟之九四,應於初六,患在內也。既濟之九三應上六,患在外也。患在內者如薄伐,獫狁至於太原。患在外者如抵掌於伊吾之北者矣。

莫子齊為會稽校官,忽問迥曰:邵康節云,宋四世而盛,九世而中興,何以知其然?對曰:周公曰,商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於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於不祥。是以聖人為易,必於道德而不必於數,有以是意告上。饒公汪先生者,先生曰,若以此論康節,則待康節亦淺矣。

碩果不食,井渫不食,兩不食字辭同而旨異,前不食字謂陽實碩大不侵,食於眾陰也。後不食字,言君子之才既已修治,而不為時用。前為美,後為恨。

迥謂艮為果蓏,在草曰果蓏,故曰上實而下柔也。舊說木實為果,草實為蓏,為二物,然則與乾為木果者,何以分別也?《說文》曰:在木曰果,在地曰蓏。應邵曰:木實曰果,草實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皆指為二物也。豳詩曰:果臝之實,亦施於宇。則為一物可知。若木之實,豈能延施於宇邪?近世有江楶才孺曰:肉在內,殻在外,有包裹之義者謂之果。核在內,肉在外,有裸露之義者謂之蓏。此由字說中來,皆臆說也。

待製程昌禹建炎三年,守蔡州,屢挫羣盜,敗敵。人初令術士趙井筮,得益之无妄,趙曰吉。俄除鼎澧鎮撫使,時中原甚亂,蔡人盡隨待制渡江,復破楊麼鍾相李合戎等劇盜,蓋利用為依遷國之爻也。見劉瑞祐蔡鼎紀實錄〈初趙井占曰吉,蓋以興利而且无妄,軍必捷。不出三日克在西南。井未能知遷國之義也〉。

京房易積數曰,初為下貞,二為中貞,三為上貞,四為下悔,五為中悔,上為上悔。二三四為互體,三四五為約象,今傳注未有約象之名,唯術家見之。

乾九五下應坤六五,坤六五上應乾九五,如舜湯得臯伊,故臯伊為聖人之耦。

曹建立之以无妄名齋,迥告之曰,无妄有正與匪正,先儒以无妄對有妄者非,若為齋名,於理未安。建玩繹經文,大以為然。久之,建歿,趙成玉為作行狀,晦翁朱先生作墓表,皆曰立之以无妄名齋,豈不果改邪。

繫辭論易,言非夫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孰能與於此哉,似指文王也。內无睿知為之主宰,則視聽接於外者必惑,是以書稱堯舜聰明,故耳目聰明皆聖人極則之德也,其曰古之云者,非見而知之。

都聖與少卿作《周易變體》推廣沈丞相《小傳》,如觀之九五,不言觀我生君子无咎,獨論剝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推象數過當。

孫皓筮並天下,遇同人之頤,三四五變也,以乾變坤,內動而外止,尚廣謂青蓋入洛者如此。

彖言象者三,剝也,鼎也,小過也。然易者象也,无非象也。

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王介甫曰:安土則不擇地而安之。司馬公謂:仁者求諸己不求諸人,安土敦仁則內重而外物輕,乃能自愛。迥曰:君子敦乎仁愛,則使下民安土。彼夫政煩賦重,田萊多荒,民卒流亡者,以君子不用仁愛故也。

解九二曰田獲三狐,劉彝傳曰,狐者性疑而情姦,晝伏夜動,小人之道也。其說若有思致,然未濟彖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蓋謂九二也,則不見情姦之義。

六爻不變,以卦彖占。一爻變,以變占。此諸家言占例之所同也。然巽之九五變入蠱卦,彖履之六三其凶在所應,此非例之所能拘,故古人三人占,許為別說,蓋易變動不居,非一理之能盡也,當因所問而推其義。

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介甫曰:內隱而外顯,今章句曰,指易之書言之,蓋爻象動乎易書之內,吉凶見乎易書之外也。

沙隨卜筮圖

汝有大疑

謀及乃心:

 自忖度。

 不離於道,不害於義,然後筮。

 揚雄曰:不軌不筮。

謀及卿士:

 是皆識古今知道義之人。

 苟可告心,已鮮愧矣。

 苟與我謀,豈以不義處我哉。

謀及庶民:

 彼至愚而神。

 此可告彼皆孚焉。其害道理者鮮矣。

謀及卜筮:

鬼神聰明正直而一焉。吾齋戒不敢䙝,彼所告必不我誣。

周易章句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