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豫(坤下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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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豫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約世道,則聖德之君,以謙臨民,而上下胥悅,約佛化,則道法流行,而人天胥慶,約觀心,則證无相法,受无相之法樂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備,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師以備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訓導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師以防弊端,自證法喜,不可不行化導,故宜建侯以攝受眾生,行師以折伏眾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師,又生善如建侯,滅惡如行師,初得法喜樂者,皆應為之。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順以動,雖豫之德,實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時耳,時必有義,義則必大,何獨豫為然哉,豫則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釋者,惟順以動,故動而恆順,所謂稱性所起之修,全修還在性也,時義豈不大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釋者,作樂,如經所謂梵唄詠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嚴性也,殷薦上帝,即名本源自性為上帝,祖考,謂過去諸佛也。

初六,鳴豫,凶。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夫盛極必衰,樂極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設警策之辭,亦即彖中建侯行師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為豫,自无實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窮乎。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蘇眉山曰,以陰居陰,而處二陰之間,晦之極,靜之至也,以晦觀明,以靜觀動,則凡吉凶禍福之至,如長短黑白陳于吾前,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靜也,不終日,果于動也,是故孔子以為知機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六三亦无實德,上視四以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遲,則有悔矣,夫視人者豈能久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與三與六,皆由我而為豫矣,二五各守其貞,慎勿疑之,不疑,則吾朋益固結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為貞也,但二遠于四,又得其正,故動靜不失其宜,五乘九四之剛,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猶愈于中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淪,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至于冥,時當息矣,勢至于成,必應變矣,因其變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釋者,九四為代佛揚化之人,餘皆法門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證之功,故凶,六二柔順中正,能于介爾心中,徹悟事造理具兩重三千,其理決定不可變易,頓悟頓觀,不俟終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門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嚴師,故雖盱豫,而稍知改悔,但无決斷勇猛之心,故誡以悔遲則必有悔,九四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堅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質不正,反居明師良友之上,可謂病入膏盲,故名貞疾,但以居中,則一點信心猶在,善根不斷,故恆不死,上六柔而得正,處豫之終,未免沈空取證,但本有願力,亦不畢竟入于涅槃,終能迴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龍,故曰何可長也,若約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薩聖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紹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