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萃卦

Jack 發表於

45. ䷬  萃卦  坤下兌上 萃,聚也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1]。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2],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注】
1 《集解》在「聚以正也」之後多「利貞」二字。
2 各家讀法與解釋不同,此依朱熹《本義》。王弼讀作「若號一握,為笑勿恤」。

歷代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