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辭傳註解】繫上第四章 易與天地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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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帛書】

易與天地順,故能𡓭論天下之道。卬以觀于天文,顢以觀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觀始反冬,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斿魂為變,故知鬼神之精壯。

與天[地]相校故不回。知周乎萬物,道齊乎天下,故不過;方行不遺,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地厚乎仁,故能既。

犯回天地之化而不過,曲萬物而不遺,達諸晝夜之道而知,古神无方,易无體。 

【今譯】

易道之大,足以和天地齊準,因此能夠終成與治理天地之道。仰視天空以觀察天文,俯看大地以詳察地理,因此知道幽暗與光明的緣故。推源到事物的初始,返回到終結結果,所以就知道生死的理論。精與氣會聚成物體,游離的魂魄發散而成變化,所以就能夠知道鬼神的情狀。

聖人的德行與天地相似,所以不會有任何的違離。智慧周遍於萬物,而大道濟渡於天下,所以不會有過錯。權宜應變而旁行,但不會因此而偏離正道。樂天知命,所以不會有憂慮。安定於土地而敦厚於仁心,所以能愛人。

模範周遍於天地造化而無有過錯,無微不至地成就萬物而不會有任何遺漏。通達晝夜消息之道而有智慧。所以至神沒有方所,易道無有形體。

【解讀】

朱子《本義》:「此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

本章在讚揚易道的通變與偉大,以及聖人如何藉以窮理、盡性,以至命。

易經的卦爻,本就在擬象天地宇宙的陰陽變化,因此其內含的道理可與天地齊準,通於幽明、死生、鬼神。朱子並以「窮理」、「盡性」與「至命」之事詮釋此章內容。

【注釋】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易道之大,足以和天地齊準,因此能夠終成與治理天地之道。

《繫辭》首章開宗明義就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易經》旨在擬準天地之道,故立乾坤,乾為天,坤為地。

朱熹:「此窮理之事。」後兩節朱子又分別解釋為「盡性」與「至命」之事。

準:平齊、平等之義。《說文》:「平也。」京房:「準,等也。」虞翻:「準,同也。」

彌綸:終成與治理。《爾雅》:「彌,終也。」荀爽:「彌,終也。」朱子取彌補義,引申為聯合。朱熹:「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經綸,使有條理,引申為治理。《禮記.緇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屯《大象》:「君子以經綸。」朱熹:「綸,有選擇條理之意。」孔穎達:「綸謂經綸牽引,能補合牽引天地之道。」

天地之道:帛書作「天下之道」,《釋文》:「天下之道一本作天地。」作「天下之道」於文義較為通順。

《孫氏集解》:京房曰:準,等也。彌,遍。綸,知也。《釋文》荀爽:彌,終也。綸,迹也。 鄭康成曰:準,中也,平也。 王肅曰:綸,纏裏也。

虞翻:準,同也。彌,大。綸,絡。謂易在天下,包絡萬物,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故與天地準也。

孔穎達: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準,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本義》:易書卦爻,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準。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有選擇條理之意。

王宗傳:天地之道,即下文所謂一陰一陽是也。是道也,其在天地,則為幽明;寓於始終,則為生死;見於物變,則為鬼神。

《朱子語類》云:凡天地間之物,無非天地之道,故易能彌綸天地之道。彌如封彌之彌,糊合使無縫罅。綸如綸絲之綸,自有條理。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彌而非綸,而空疏無物。綸而非彌,則判然不相干。此二字,見得聖人下字甚密也。

李光地:此下三節,朱子分為窮理、盡性、至命者極確,然須知非有易以後,聖人方用易以窮之盡之至之。易是聖人窮理盡性至命之書,聖人全體易理,故言易窮理盡性至命,即是言聖人也。易與天地準,與天地相似,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此三句當為三節冠首,第二第三節不言易者,蒙第一節文義。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仰視天空以觀察天文,俯看大地以詳察地理,因此知道幽暗與光明的緣故。

一陰一陽之謂道,幽明以及後文的死生、鬼神、晝夜,都是陰陽。《繫辭下》:「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伏羲因仰觀俯察天文地理,而知道了晝夜明暗與陰陽變化的道理,並發明易卦符號,以象徵萬物。

幽明、死生,精氣,魂魄,鬼神都是陰陽的變化,天地的道理。

幽明:幽暗與光明,即陰陽,第二章:「剛柔者晝夜之象也。」

荀爽:謂陰升之陽,則成天之文也。陽降之陰,則成地之理也。 幽謂天上地下不可得覩者也。謂否卦變成未濟也。明,謂天地之間,萬物陳列,著於耳目者,謂泰卦變成既濟也。

《本義》:此窮理之事。以者,聖人以易之書也。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

《朱子語類》:「仰以觀天文,俯以察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注云:『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不知如何?」曰:「晝明夜幽,上明下幽;觀晝夜之運,日月星辰之上下,可見此天文幽明之所以然。南明北幽,高明深幽;觀之南北高深,可見此地理幽明之所以然。」又云:「始終死生,是以循環言;精氣鬼神,是以聚散言,其實不過陰陽兩端而已。」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天文是陽,地理是陰,然各有陰陽。天之晝是陽,夜是陰;日是陽,月是陰。地如高屬陽,下屬陰;平坦屬陽,險阻屬陰;東南屬陽,西北屬陰。幽明便是陰陽。

問:「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以此易書之理仰觀俯察否?」曰:「所以仰以觀天文,俯以察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幽明便是陰陽剛柔。凡許多說話,只是說一箇陰陽。南便是明,北便是幽;日出地上便是明,日入地下便是幽。仰觀俯察,便皆知其故。」

  

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推源到事物的初始,返回到最終結果,所以就知道生死的理論。

《繫辭下》:「《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朱熹:「原者推之於前,反者要之於後。」

《九家易》:陰陽交合,物之始也。陰陽分離,物之終也。合則生,離則死。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矣。交泰時,春也。分離否時,秋也。

  

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精與氣是陰陽的會聚而成物體,游離的魂魄則是陰陽的發散而成變化,所以就能夠知道鬼神的情狀。

《說文》:「魂,陽气也。」「魄,陰神也。」前面談到「死生之說」,此則言鬼神之事。精氣為物是生,游魂為變是死。精氣為神,游魂為鬼。

精氣凝聚而有形體,稱物。人死則魂魄分,魂為陽氣歸於天,魄為陰氣歸於地,是為變。精氣為神,魂魄為鬼。古人相信,精氣是陰陽會聚而成為生物。反之,陰陽離散而游離,則是魂魄。陰為精,重而濁;陽為氣,輕而清。魂為陽,魄為陰,因此人死則魂升天而魄降於地。然而此處只講魂,未講魄。

游魂:或作「遊魂」。朱子:「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漢代京房所創的京房易裡,游魂講的是八宮卦變的一環。八個純卦歷經一世至五世的卦變之後,爻不再往上變,而改為往下變,是為「游魂」,游魂之後,下卦全變則是「歸魂」。以乾宮卦為例,本宮卦乾卦初爻變成姤,為一世卦。二爻再變成遯,為乾宮二世卦。三爻再變成否,為三世卦。四爻再變成觀,為四世卦。五爻再變成剝,為五世卦。上爻不變,降至第四爻再變,成晉,為乾宮遊魂卦。下卦再變,成大有,為歸魂卦。其他宮卦,以此類推。如坤宮卦的遊魂卦為需卦。

《左傳》昭公七年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禮記.郊特牲》:「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祭義〉宰我問「聞鬼神之名」,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淮南子.主術訓》:「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鄭玄:遊魂謂之鬼,物終所歸。精氣謂之神,物生所信也。言木火之神生物東南,金水之鬼終物西北,二者之情,其狀與春夏生物、秋冬終物相似。

鄭玄:精氣,謂七八也。遊魂,謂九六也。七八木火之數也,九六金水之數。木水用事而物生,故曰精氣為物。金水用事而物變,故曰遊魂為變。精氣謂之神,遊魂謂之鬼。木火生物,金水終物。二物變化其情,與天地相似,故無所差違之也。 

韓康伯:精氣煙熅,聚而成物。聚極則散,而遊魂為變也。遊魂,言其遊散也。盡聚散之理,則能知變化之道,无幽而不通也。

虞翻:魂陽物,謂乾神也。變謂坤鬼。乾純粹精,故主為物。乾流坤體,變成萬物,故遊魂為變也。乾神似天,坤鬼似地。聖人與天地合德,鬼神合吉凶,故不違。

孔穎達:「精氣為物」者,謂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遊魂為變」者,物既積聚,極則分散,將散之時,浮遊精魂,去離物形,而為改變,則生變為死,成變為敗,或未死之間,變為異類也。「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者,能窮易理,盡生死變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內外情狀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為,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言聖人以易之理而能然也。

《本義》: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

《日講易經解義》:以易之理究其精與氣之凝聚,而既有知覺,又有運動,則為物;精與氣之消散,而魂升於天,魄降於地,則為變。為物者,自無而有,神之來也,伸也,陰之變而為陽也;為變者,自有而無,鬼之往也,屈也,陽之變而為陰也。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

聖人的德行與天地相似,所以不會有任何的違離。智慧周遍於萬物,而大道濟渡於天下,所以不會有過錯。

不過:同後文「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有二義。孔穎達解釋為不會有過失,過為過失、過差。朱子則說是不過於中,過為超過。

胡炳文:上文言「易與天地準」,此言「與天地相似」。似即準也,知似天,仁似地,有周物之知,而實諸濟物之仁,則其知不過。有行權之知,而本諸守正之仁,則其知不流。至於樂天知命,而知之迹已泯。安土敦仁,而仁之心益著。此其知仁所以與天地相似而不違,盡性之事也。

俞琰:與天地相似者,易似天地,天地似易,彼此相似也。

 

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

權宜應變而旁行,但不會因此而偏離正道。樂天知命,所以不會有憂慮。

「旁行」相對於常道、常理。有時事情無法依照常道而行,因此只能一時權宜,從旁而行,因此韓康伯以「應變」,朱熹以「行權」來註解。但此又有走旁門左道之嫌,且可能反過來以權宜、權變為常道,那麼就偏離正道。偏離正道就是「流」。

韓康伯:應變旁通,而不流淫也。

孔穎達:「旁行而不流」者,言聖人之德,應變旁行,无不被及,而不有流移淫過。若不應變化,非理而動,則為流淫也。

《中庸》子路問強,子曰:「君子和而不流。」朱熹注:流,猶移也。

〈樂記〉:「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鄭注:流,謂淫放也。

朱子《本義》: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

《語類》:旁行而不流,言其道旁行而不流於偏也。

《語類》:旁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此兩句本皆是知之事,蓋不流便是貞也。不流是本,旁行是應。變處無本,則不能應變。能應變而無其本,則流而入變詐矣。細分之,則旁行是知,不流屬仁。其實皆是知之事,對下文安土敦乎仁故能愛一句,專說仁也。

《語類》:「旁行而不流」,曰:「此小變而不失其大常。然前後卻有故字,又相對。此一句突然,易中自時有恁地處,頗難曉。」

《日講易經解義》:若夫事有不可以常理行,時有不可以常法處者,聖人又為之稱其輕重,委曲遷就以處之,不膠於一定之中,是所謂旁行也,旁行則疑其易流。然行權之中,亦天理之所在,自合乎道義之歸,而不流於變詐之術。

 

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安定於土地而敦厚於仁心,所以能愛人。

孔穎達:「安土敦乎仁,故能愛」者,言萬物之性,皆欲安靜於土,敦厚於仁。聖人能行此安土敦仁之化,故能愛養萬物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

模範周遍於天地造化而無有過錯,無微不至地成就萬物而不會有任何遺漏。

朱子:「此聖人至命之事也。」

範圍:範為模範、效法。圍是包圍,周遍。朱熹《本義》:「範,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天地之化无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於中道,所謂裁成者也。」韓康伯:「範圍者,擬範天地,而周備其理也。」《九家易》:「範者,法也。圍者,周也。言乾坤消息,法周天地,而不過於十二辰也。」範圍即以天地造化為範本,使其理其法周遍於萬物。《釋文》:「馬王肅張作犯違。」帛書作「犯回」,回借為違,如前文「與天地相似故不違」帛書作「與天地相校故不回」。

不過:同前文「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有二義。孔穎達解釋為不會有過失,朱子則說是不過於中。

曲成:曲為細微、瑣碎,引申為無微不至。曲成,成就萬物,無微不至。鄭玄:「曲,猶小小之事也。」孔穎達:「屈曲委細,成就萬物,而不有遺棄細小而不成也。」《禮記.中庸》:「其次致曲。」曲為瑣碎、細微。引申之,曲成則有周遍無所不至的意思。

《九家易》:範者,法也。圍者,周也。言乾坤消息,法周天地,而不過於十二辰也。

荀爽:謂二篇之策,曲成萬物,无遺失也。

侯果:言陰陽二氣,委曲成物,不遺微細也。 

《本義》:天地之化无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於中道,所謂裁成者也。

《朱子語類》:範圍天地是極其大而言,曲成萬物是極其小而言。範圍,如大德敦化;曲成,如小德川流。

《日講》:範圍,謂裁成其過。曲成,謂輔相不及。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通達晝夜的陰陽消息之道而有智慧。所以至神沒有方所,易道無有形體。

第二章:「剛柔者晝夜之象也。」晝夜即陰陽剛柔之象,包含了前述的幽明、生死、鬼神。

陰陽不測之謂神,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

韓康伯: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為也。方、體者,皆係於形器者也。神則陰陽不測,易則唯變所適,不可以一方、一體明。

孔穎達:神則寂然虛无,陰陽深遠,不可求測,是无一方可明也。易則隨物改變,應變而往,无一體可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