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象傳】49. 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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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本義】四時之變,革之大者。

【程傳】水火相息為革。革,變也。君子觀變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遷易,以治曆數,明四時之序也。夫變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跡之至著,莫如四時。觀四時而順變革,則與天地合其序矣。

【集說】

○ 虞氏翻曰:曆象,謂日月星辰也。天地革而四時成,故君子以治曆明時也。

○ 《朱子語類》云:治曆明時,非謂曆當改革,蓋四時變革中,便有個治曆明時底道理。

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程傳】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故當以中順自固也。

【集說】

○ 胡氏瑗曰:凡革之道,必須已日,然後可以革之也。民固即日而未孚,可遽革之乎。故但可固守中順,未可大有所為。

○ 鄭氏汝諧曰:居位之下,革之而人未必從。當革之始,遽革而人未必信。固執中順之道,循理而變通可也。自我有為,不可也。於革之初言之,欲其謹於始也。

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程傳】已日而革之,征則吉而无咎者,行則有嘉慶也。謂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處而不行,是无救弊濟世之心,失時而有咎也。

【集說】

○ 俞氏琰曰:未當革而遽往,適以滋弊耳,何嘉之有?必往於已日當革之時,則其行有嘉美之功。行釋征字,嘉釋吉无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本義】言已審。

【程傳】稽之眾論,至於三就,事至當也。又何之矣,乃俗語,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順理時行,非己之私意所欲為也,必得其宜矣。

【集說】

○ 徐氏幾曰:初未可革,二乃革之,三則變革之事成矣。凡事詳審,至再至,三則止矣,又何往焉。

改命之吉,信志也。

【程傳】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誠既至,則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為本,不當不孚則不信,當而不信,猶不可行也,況不當乎。

【集說】

○ 龔氏煥曰:信志,即有孚之謂。革以有孚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則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程傳】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煥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集說】

○ 俞氏琰曰:虎之斑文大而疏朗,革道已成,事理簡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程傳】君子從化遷善,成文彬蔚,章見於外也。中人以上,莫不變革,雖不移之小人,則亦不敢肆其惡。革易其外,以順從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則凶矣。

【集說】

○ 張子曰:以柔為德,不及九五剛中炳明,故但文章蔚縟,能使小人改觀而從也。

○ 呂氏大臨曰:上六與九五,皆革道已成之時。虎之文脩大而有理,豹之文密茂而成斑,其文炳然,如火之照而易辨也。其文蔚然,如草之暢茂而叢聚也。

○ 俞氏琰曰:小人居革之終,幡然嚮道,以順從君,無不心悅而誠服,或者乃謂面革而心不革,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