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彖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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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咸 32 恒 33 遯 34 大壯 35 晉 36 明夷
37 家人 38 睽 39 蹇 40 解 41 損 42 益
43 夬 44 姤 45 萃 46 升 47 困 48 井
49 革 50 鼎 51 震 52 艮 53 漸 54 歸妹
55 豐 56 旅 57 巽 58 兌 59 渙 60 節
61 中孚 62 小過 63 既濟 64 未濟    

彖下傳

咸,感也。

【本義】釋卦名義。

【集說】

○ 劉氏牧曰:卦以咸名,而《彖傳》以感釋其義者,聖人之微旨,欲明感物之無心也。

○ 張子曰: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天地乾坤,陰陽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 丘氏富國曰:咸者感也,所以感者心也,無心者不能感,故咸加心而為感。有心於感者,亦不能咸感,故感去心而為咸。咸,皆也,唯無容心於感,然後無所不感,聖人以咸名卦,而《彖》以感釋之,所以互明其旨也。

○ 王氏應麟曰:咸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本義】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義,曰咸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

【程傳】咸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於說為堅愨之意。艮止於下,篤誠相下也,兌說於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於正也。

【集說】

○ 王氏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 馮氏當可曰:柔上剛下,感應相與,所以為亨。止而說,所以利貞。男下女,所以取女吉也。

○ 王氏申子曰:止而說者,謂艮止不動,而意氣自相和說,乃所謂感。不止而動,則是出於作為,非感也,故六爻皆欲其靜。

○ 蔡氏清曰:卦體卦德卦象三段意,皆歸於咸之一字內。而所謂「亨利貞,取女吉」者,義蓋從此而出,故《本義》以通釋卦名卦辭。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本義】極言感通之理。

【程傳】既言男女相感之義,復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集說】

○ 張子曰:能通天下之志者,為能感人心。聖人同乎人而無我,故和平天下,莫盛於感人心。

○ 鄭氏汝諧曰:天地萬物雖異位,其氣則一。聖人億兆雖異勢,其誠則一。觀其所感,而其情可見者,感生於情也。情出於正,然後知感通之理。

○ 張氏清子曰:寂然不動,性也。感而遂通,情也。於其所感而觀之,而天地萬物之情可得而見矣。

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本義】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程傳】恒者長久之義也。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義也。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於四,坤之初下居於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雷風相與,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云相與,乃其常也。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為以巽而動。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順動而已。巽而動,常久之道也。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卦剛柔之爻皆相應。剛柔相應,理之常也。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為恒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咸與恒,皆剛柔相應。咸不著其義,恒則曰剛柔皆應。咸無心,恒有位也。有位而剛柔相應,其理也。無心而剛柔相應,其私也。能識時義之變易,斯可言易矣。

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本義】恒固能亨且无咎矣。然必利於正,乃為久於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常久,亦以正而已矣。

【程傳】恒之道可致亨而无過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於其道。其道,可恒之正道也。不恒其德,與恒於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恒久之道,人能恒於可恒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本義】久於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動靜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靜為主也。

【程傳】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動則終而復始,所以恒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恒矣。唯隨時變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於常也。

【集說】

○ 朱氏震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恒非一定而不變也,隨時變易,其恒不動,故利有攸往。

○ 《朱子語類》云:恒非一定之謂,一定則不能恒矣。體之常。所以為用之變。用之變,乃所以為體之常。

○ 趙氏汝楳曰:所貴於攸往者,謂事雖有終,我行不已。則終者復有始,所以體天地之道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本義】極言恒久之道。

【程傳】此極言常理。日月,陰陽之精氣耳,唯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順天理也。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觀其所恒,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集說】

○ 蘇氏軾曰:非其至情者,久則厭矣。

○ 《朱子語類》云:物各有箇情,有箇人在此。決定是有箇惻隱羞惡是非辭讓之情。性只是箇物事,情卻多般,或起或滅,然而頭面卻只一般,常常恁地,這便是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之義。

○ 龔氏煥曰:利貞久于其道,體常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盡變也。體常而後能盡變,盡變亦所以體常。天地萬物所以常久者,以其能盡變也。

○ 陳氏琛曰:即其恒久之理而觀之,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蓋大氣渾淪充塞,而太極為之綱維主張。氣有參差,而理無不一。故天高地下,萬物散殊,不特其聲色貌象常久如此,而其德性功用,亦亘萬古而不易。少有變易,則為怪異不祥矣。此可見天地萬物之情,皆有恒也。

【案】釋利貞云久於其道,則居所不遷之謂也。釋利有攸往云終則有始,則動靜不窮之謂也。然兩義並行,初不相悖。動靜雖不窮,而所謂居所不遷者,未嘗變也。然則天地之道,恒久不已,與終則有始之義,一而已矣。下文天地日月,即根此意而申明之。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恒久不已也。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者,終則有始也。日月為之體,四時為之用,四時者日月之所為,合之皆天地之道也。聖人久於其道,如日月之得天而久照,化天下而成之,如四時之變化而久成,此恒道之大者也。推而廣之,則凡在天地之間者,其情皆可見。

 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本義】以九五一爻釋亨義。

【程傳】小人道長之時,君子遯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遯藏,所以伸道也,此言處遯之道。自剛當位而應以下,則論時與卦才,尚有可為之理也。雖遯之時,君子處之,未有必遯之義。五以剛陽之德,處中正之位,又下與六二以中正相應,雖陰長之時,如卦之才,尚當隨時消息。苟可以致其力,无不至誠自盡以扶持其道,未必於遯藏而不為,故曰與時行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此釋遯之所以得亨通之義。小人之道方長,君子非遯不通,故曰遯而亨也。

○ 又曰:釋所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艮由九五以剛而當其位,有應於二,非為否亢,遯不否亢,即是相時而動,所以遯而得亨。

○ 郭氏忠孝曰:聖人進退皆道,無入而不自得,雖遯亦亨也。與時行者,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是為遯之義也。

○ 《朱子語類》問:「遯亨遯而亨也」,分明是說能遯便亨,更說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是如何?曰:此其所以遯而亨也,陰方微,為他剛當位而應,所以能知時而遯,是能與時行。不然,便是與時背也。

○ 吳氏曰慎曰:非以剛當位而應為猶可亨,惟其當位而應,能順時而遯,所以亨也。與時行,謂時當遯而遯。

小利貞,浸而長也。

【本義】以下二陰釋小利貞。

【集說】

○ 胡氏瑗曰:君子所以不得大有為於世,而惟小利於貞者,蓋以下之群陰浸長,而小人之黨漸盛也。

○ 朱氏震曰;二陰浸長方之於否,不利君子貞,固有間矣。然不可大貞,利小貞而已。先儒謂居小官,幹小事,其害未甚,我志猶行。蓋遯非疾世避俗,長往不反之謂也。去留遲速,惟時而已。非不忘乎君,不離乎群,消息盈虛,循天而行者,豈能盡遯之時義。

○ 張氏清子曰:二陽為臨,二陰為遯,遯者臨之反對也。臨之《彖》曰「剛浸而長」,遯之《彖》則不曰柔浸而長,而止曰浸而長。

遯之時義大矣哉!

【本義】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程傳】當陰長之時,不可大貞,而尚小利貞者,蓋陰長必以浸漸,未能遽盛,君子尚可小貞其道。所謂小利貞,扶持使未遂亡也。遯者陰之始長,君子知微,故當深戒。而聖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與時行、小利貞之教。聖賢之於天下,雖雖知道之將廢,豈肯坐視其亂而不救?必區區致力於未極之間,強此之衰,艱彼之進,圖其暫安,苟得為之,孔、孟之所屑為也。王允、謝安之於漢、晉是也。若有可變之道,可亨之理,更不假言也,此處遯時之道也。故聖人讚其時義大矣哉!或久或速,其義皆大也。

【集說】

○ 郭氏雍曰:遯之小利貞,睽之小事吉,不知者遂以為小而不思也。故孔子明其大,而後知小利貞、小事吉者,有大用存焉。

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本義】釋卦名義。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

【程傳】所以名大壯者,謂大者壯也。陰為小,陽為大。陽長以盛,是大者壯也。下剛而上動,以乾之至剛而動,故為大壯。為大者壯,與壯之大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剛則不為物欲所橈,故其動也壯,使以血氣而動,安得壯乎?

【案】大者,謂陽也。大者壯,謂四陽盛長也。此句正釋名卦之義。剛以動故壯一句,非正釋卦名,乃推明卦之善以起辭義耳。凡曰故者皆同義。順以說故聚,明以動故豐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本義】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程傳】大者既壯,則利於貞正,正而大者道也。極正大之理,則天地之情可見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學者默識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為一事也。

【集說】

○ 《朱子語類》問:如何見天地之情,曰:正大便見得天地之情。天地只是正大,未嘗有些子邪處。

 

○ 胡氏炳文曰:心未易見,故疑其辭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情則可見矣,故直書之。孟子養氣之論,自此而出。大者壯也,即是其為氣也。至大至剛,大者正也,即是以直養而無害。

晉,進也。

【本義】釋卦名義。

【集說】

○ 俞氏琰曰:晉以日之進言,與升、漸木之進不同。日出地上,其明進而盛。升、漸雖亦有進義,而無明盛之象。

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本義】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程傳】晉,進也,明進而盛也。明出於地,益進而盛,故為晉。所以不謂之進者,進謂前進,不能包明盛之義。明出地上,離在坤上也。坤麗於離,以順麗於大明,順德之臣上附於大明之君也。柔進而上行,凡卦離在上者,柔居君位多云「柔進而上行」:噬嗑、睽、鼎是也。六五以柔居君位,明而順麗,為待下寵遇親密之義,是以為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大明之君,安天下者也。諸侯能附天子之明德,是康民安國之侯也,故謂之康侯,是以享寵錫,而見親禮,晝日之間三接見於天子也。不曰公卿,而曰侯,天子治於上者也,諸侯治於下者也。在下而順附於大明之君,諸侯之象也。

【集說】

○ 崔氏憬曰:雖一卦名晉,而五爻為主,故言「柔進而上行也」。

○ 郭氏雍曰:「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康侯之德也。其德柔順而明,故下能康一國之民,而為之主。上能致王者之寵,而「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 項氏安世曰:三女之卦,獨離柔在上,為得尊位,大中而行之,故謂之上行。巽在六四,例謂之上合上同,兌在上六,例謂之上窮,皆不得為上行也。

○ 王氏申子曰:六十四卦,離上者八,專取六五一爻,以為成卦之主者二:晉、大有也。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晉則曰「柔進而上行」,是專以康侯之晉者,當此一卦之義矣。

○ 吳氏曰慎曰:晉、咸《彖傳》,文意正同。卦象數句,在卦名之下,卦辭之上,是既用以釋卦名,而即以之釋卦辭,故用是以二字接下。

【案】離之德,為麗為明,是明與麗皆離也。順而麗乎大明,蓋以順德為本,而為大明所附麗。則明者離,而麗者亦離矣。若曰以順而附麗於大明,則麗字乃為坤所借用,其義不亦贅乎?火之為物,不能孤行也,必有所附,猶人心之明。不可孤行也,必有所附。離曰「畜牝牛」者,明附於順也。睽、旅之《彖》亦然,皆以說止為主,而明附之也。此文義之誤,不可不正。

明入地中,明夷。

【本義】以卦象釋卦名。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此就二象以釋卦名,此及晉卦,皆《彖》、《象》同辭也。

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本義】以卦德釋卦義。蒙大難,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

【程傳】明入於地,其明滅也,故為明夷。內卦離,離者文明之象。外卦坤,坤者柔順之象。為人內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順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當紂之昏暗,乃明夷之時,而文王內有文明之德,外柔順以事紂,蒙犯大難。而內不失其明聖,而外足以遠禍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

【集說】

○ 王氏申子曰:明夷一卦,大抵主商之未造言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本義】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內難,謂為紂近親,在其國內,如六五之近於上六也。

【程傳】明夷之時,利於處艱戹而不失其貞正,謂能晦藏其明也。不晦其明,則被禍患。不守其正,則非賢明。箕子當紂之時,身處其國內,切近其難,故云內難。然箕子能藏晦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故曰箕子以之。

【集說】

○ 胡氏炳文曰:六五爻辭曰「箕子之明夷利貞」。釋彖,兼文王發之。蓋羑里演易,處之甚從容,可見文王之德。佯狂受辱,處之極艱難,可見箕子之志。然此一時也,文王因而發伏羲之易,箕子因而發大禹之疇。聖賢之於患難,自繫斯文之會,蓋有天意存焉。

○ 俞氏琰曰:大難,謂羑里之囚也。其難關繫天下之大,民命之所寄,故曰大難。內難,謂家難也。其難關係一家之內,宗社之所寄也,箕子為紂之近親,故曰內難。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本義】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

【程傳】彖以卦才而言,陽居五,在外也。陰居二,處內也。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內外之道正,合天地陰陽之大義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釋家人之義,並明女貞之旨。

○ 吳氏曰慎曰:先言女正位乎內,釋利女貞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本義】亦謂二五。

【程傳】家人之道,必有所尊嚴而君長者,謂父母也。雖一家之小,无尊嚴則孝敬衰,无君長則法度廢。有嚴君而後家道正,家者國之則也。

【集說】

○ 王氏申子曰:父道固主乎嚴,母道尤不可以不嚴,猶國有尊嚴之君長也。無尊嚴則孝敬衰,無君長則法度廢。故家人一卦,大要以剛嚴為尚。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本義】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

【程傳】父子,兄弟夫婦各得其道,則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則天下定矣。

【集說】

○ 俞氏琰曰:彖辭舉其端,故但言利女貞。《彖傳》極其全,故兼言男女之正,而又以父子兄弟夫婦推廣而備言之。

○ 林氏希元曰:正家而天下定,猶云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不作正家之效說。

【案】六十四卦,六爻剛柔皆得位者,惟既濟而已。此外則中四爻得位者三卦,家人、蹇、漸也。然家人名義,獨取於風火之卦者,一則風自火出,為風化有原之象。二則蹇、漸之中爻雖得位,而初上不皆陽爻。凡易取類,上爻有父之象。故蠱卦下五爻皆曰父母,至上爻則變其文也。初爻有子之象,故蠱曰有子,觀曰童觀,隨漸曰小子,中孚曰其子,皆指初爻也。二為女正位乎内,母道也。五為男正位乎外,父道也。然必初上皆陽然後父子之象備,又必三陽四陰,各得其位,然後兄弟夫婦粲然於一卦之中矣。《彖傳》先舉二五,始明其為男女之正,繼明其為父母之嚴,以兩爻為卦主也。然後悉推家人以切卦位,既以盡正家之義,又以見家人之象,推配於爻畫者,獨此卦為合也。本義精且當矣。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本義】以卦象釋卦名義。

【程傳】《彖》先釋睽義,次言卦才,終言合睽之道,而贊其時用之大。火之性動而上,澤之性動而下,二物之性違異,故為睽義。中少二女雖同居,其志不同行,亦為睽義。女之少也,同處長則各適其歸,其志異也。言睽者,本同也。本不同,則非睽也。

【案】二女同居之卦多矣,獨於睽革言之者,以其皆非長女也。凡家有長嫡,則有所統率而分定,其不同行不相得,而至於乖異變易者,無長嫡而分不定之故爾。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本義】以卦德卦變卦體釋卦辭。

【程傳】卦才如此,所以小事吉也。兌,說也,離,麗也,又為明。故為說順而附麗於明。凡離在上而《彖》欲見柔居尊者,則曰柔進而上行,晉鼎是也。方睽乖之時,六五以柔居尊位,有說順麗明之善,又得中道而應剛,雖不能合天下之睽,成天下之大事,亦可以小濟,是於小事吉也。五以明而應剛,不能致大吉,何也?曰:五陰柔,雖應二,而睽之時,相與之道未能深固。故二必遇主于巷,五噬膚,則无咎也。天下睽散之時,必君臣剛陽中正,至誠協力,而後能合也。

【集說】

○ 何氏楷曰:易無樂乎柔主也,而獨離居外體者,每稱焉。乾下離上曰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艮下離上曰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離下離上曰離,曰「柔麗乎中正故亨」。震下離上曰噬嗑,曰「柔得中而上行」。坤下離上曰晉,曰「柔進而上行」。兌下離上曰睽,巽下離上曰鼎,皆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坎下離上曰未濟,猶曰「柔得中也」。下卦兌說,上卦柔中,皆以小心行柔道者。《彖》之所謂「小事吉」者此耳。

【案】此彖言卦之善,與鼎略同。鼎曰元亨,而此卦但曰小事吉者,當睽之時故也。凡釋卦名畢,則文義略斷,而特舉卦辭釋之,其與此卦之義相似者,則革卦釋名辭之例,尤為顯著也。今釋卦名而文意不斷,直連釋辭之義而總結之。蓋明乎當睽之時,有此數善,是以小事吉。亦惟因睽之時,故有此數善,而惟小事吉也。凡《彖傳》名辭之義不分者皆此類。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本義】極言其理而贊之。

【程傳】推物理之同,以明睽之時用,乃聖人合睽之道也。見同之為同者,世俗之知也。聖人則明物理之本同,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萬類也。以天地男女萬物明之,天高地下,其體睽也。然陽降陰升,相合而成化育之事則同也。男女異質,睽也,而相求之志則通也。生物萬殊,睽也。然而得天地之和,稟陰陽之氣,則相類也。物雖異而理本同,故天下之大,群生之眾,睽散萬殊,而聖人為能同之,處睽之時,合睽之用。其事至大,故云大矣哉!

【集說】

趙氏汝楳曰:天地不睽,則清濁淆瀆。男女不睽,則外內無別。萬物不睽,則生化雜糅。睽者其體,合者其用。

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

【本義】以卦德釋卦名義而贊其美。

【程傳】蹇,難也。蹇之為難,如乾之為健,若易之為難,則義有未足。蹇有險阻之義,屯亦難也,困亦難也。同為難而義則異。屯者,始難而未得通,困者,力之窮,蹇乃險阻艱難之義,各不同也。險在前也,坎險在前,下止而不得進,故為蹇。見險而能止,以卦才言,處蹇之道也。上險而下止,見險而能止也。犯險而進,則有悔咎,故美其能止為知也。方蹇難之時,唯能止為善。故諸爻除五與二外,皆以往為失,來為得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險而止為蒙,止於外也。見險而能止為智,止於內也。止於外者,阻而不得進也。止於內者,有所見而不妄進也。此蒙與蹇之所以分也。屯與蹇皆訓難,屯者動乎險中,濟難者也。蹇者止乎險中,涉難者也。此屯與蹇之所以分也。

○ 王氏申子曰:冒險而進,豈知者之事,故諸爻皆喜來而惡往。唯二與五不言來往,蓋君臣濟蹇者也。其可見險而遽止乎!其止者,處蹇之事也。其不止者,濟蹇之事也。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本義】以卦變卦體釋卦辭,而贊其時用之大也。

【程傳】蹇之時,利於處平易,西南坤方為順易,東北艮方為險阻。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為利也。五居坎險之中,而謂之平易者,蓋卦本坤,由五往而成坎,故但取往而得中,不取成坎之義也。方蹇而又止危險之地,則蹇益甚矣,故「不利東北,其道窮也」,謂蹇之極也。蹇難之時,非聖賢不能濟天下之蹇,故利於見大人也。大人當位,則成濟蹇之功矣,往而有功也。能濟天下之蹇者,唯大正之道。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諸爻,除初外,餘皆當正位,故為貞正而吉也。初六雖以陰居陽而處下,亦陰之正也,以如此正道正其邦,可以濟於蹇矣。處蹇之時,濟蹇之道,其用至大,故云大矣哉。天下之難豈易平也,非聖賢不能,其用可謂大矣。順時而處,量險而行,從平易之道,由至正之理,乃蹇之時用也。

【集說】

○ 薛氏溫其曰:諸卦皆指內為來,外為往,則此往得中謂五也。蹇解相循,覆視蹇卦則為解。九二得中。則曰「其來復吉,乃得中也」。往者得中,中在外也。來復得中,中在內也。

○ 胡氏炳文曰:坎、睽、蹇皆非順境,夫子以為雖此時亦有可用者,故皆極言贊之。坎、睽釋卦辭後,復從天地人物極言之,以贊其大。蹇則釋卦辭以贊之而已,蓋上文所謂往得中、有功、正邦,即其用之大者也。

【案】《彖傳》於蹇、解言得中者,但取其進退之合宜,不躁動以犯難,為利西南之義耳。諸家必以坤、坎、艮之象求之,猶乎漢儒鑿智之餘也。

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

【本義】以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坎險震動,險以動也,不險則非難,不動則不能出難。動而出於險外,是免乎險難也,故為解。

【集說】

○ 何氏楷曰:以畫觀之,蹇之反。以卦觀之,屯之反。蹇止於險下,不如屯動乎險中。屯動乎險中,又不如解動乎險外也。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本義】以卦變釋卦辭。坤為眾,得眾,謂九四入坤體。得中有功,皆指九二。

【程傳】解難之道,利在廣大平易,以寬易而往濟解,則得眾心之歸也。不云无所往,省文爾。救亂除難,一時之事,未能成治道也。必待難解无所往,然後來復先王之治,乃得中道,謂合宜也。有所為,則夙吉也,早則往而有功,緩則惡滋而害深矣。

【集說】

○ 王氏安石曰:有難則往,所以濟難。難已則來而復,所以保常。濟難以權,保常以中,此所以吉。

○ 郭氏雍曰:「其來復吉乃得中」者,險難既解而來復,乃得中道,所謂獲三狐而得黃矢者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者,如射隼於高墉之上者也。

○ 徐氏幾曰:乃得中,指二也。蓋禍亂已散,則復反於安靜之域,不事煩擾,以靜而吉也。

○ 邱氏富國曰:大抵處時方平者,易緩。除惡不盡者,易滋。聖人於患難方平之際,既不欲人以多事自疲,又不欲人以無事自怠也。

【案】之東北為進前,之西南為退後,然則來復即利西南之義也。而以得眾、得中重釋之者,得眾釋利字之義。言能修內固本,則得人心之歸也。乃字即承此意言之,謂惟其利西南,故必來復乃得中道也。得眾、得中,亦但論義理,似不必牽合卦象。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本義】極言而贊其大也。

【程傳】既明處解之道,復言天地之解,以見解時之大。天地之氣,開散交感而和暢,則成雷雨,雷雨作而萬物皆生發甲坼,天地之功,由解而成,故贊「解之時大矣哉」。王者法天道,行寬宥,施恩惠,養育兆民,至於昆蟲草木,乃順解之時,與天地合德也。

【集說】

○ 王氏弼曰: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否結則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

○ 胡氏炳文曰:解上下體易為屯,動乎險中為屯,動而出乎險之外為解。屯象草穿地而未申,解則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當蹇之未解,必動而免乎險,方可以為解。蹇之既解,則宜安靜而不可久煩擾。故蹇解之時,聖人皆贊其大。

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本義】以卦體釋卦名義。

【程傳】損之所以為損者,以損於下而益於上也。取下以益上,故云其道上行。夫損上而益下則為益,損下而益上則為損,損基本以為高者,豈可謂之益乎?

【集說】

○ 蔡氏清曰:損下益上,利歸於上也,故曰其道上行。下損則上不能獨益矣,圭所以為損也。

○ 林氏希元曰:損下益上,下損則上亦損,故曰其道上行。道者,損之道也。《程傳》小註蒙引俱作利歸於上說,愚謂卦以損下取名,所重不在於利,又難以道為利。

【案】蔡氏林氏兩說,沿襲用之。今思之,於卦義皆未全。蓋說者但主取民財一事耳,豈知如人臣之致身事主,百姓之服役奉公,皆損下益上之事也。必如此,然後上下交而志同,豈非其道上行乎。「上行」與「地道卑而上行」之義同。下能益上,則道上行矣。上能益下,則道大光矣。如此則道字方有意味,而於兩卦諸爻之義亦合。

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本義】此釋卦辭。時,謂當損之時。

【程傳】謂損而以至誠,則有此元吉以下四者,損道之盡善也。夫子特釋「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卦辭簡直,謂當損去浮飾。曰何所用哉?二簋可以享也。厚本損末之謂也。夫子恐後人不達,遂以為文飾當盡去,故詳言之。有本必有末,有實必有文,天下萬事无不然者。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父子主思,必有嚴順之體。君臣主敬,必有承接之儀。禮讓存乎內,待威儀而後行。尊卑有其序,非物采則无別,文之與實,相須而不可缺也。及夫文之勝,末之流遠,本喪實乃當損之時也。故云:曷所用哉,二簋足以薦其誠矣。謂當務實而損飾也。夫子恐人之泥言也,故復明之曰:二簋之質,用之當有時,非其所用而用之,不可也。謂文飾未過而損之,與損之至於過甚則非也。損剛益柔有時,剛為過,柔為不足,損益皆損剛益柔也,必順時而行,不當時而損益之,則非也。或損或益,或盈或虛,唯隨時而已。過者損之,不足者益之;虧者盈之,實者虛之,與時偕行也。

【集說】

○ 徐氏幾曰:卦辭曰「損有孚」,《彖傳》曰「損而有孚」,加以而字,義曉然矣。

○ 張氏清子曰:當其可之謂時,當損而損,時也。不當損而損,則非時。

【案】《程傳》之義,施於賁卦則可。此卦所謂損者,乃謂時當節損。如家則稱貧富之有無,國則視凶豐為豐儉之類耳,故曰「損而有孚」。言時雖不得已而損,而以有孚行之。如祭祀雖不能備品,而以至誠將之也。二簋,喻節損之義。然下云「損剛益柔」者,非以損剛喻二簋也。剛為本,喻孚誠。柔為末,喻儀物。以孚誠之有餘,補儀物之不足。則雖二簋而不嫌於簡矣。此損剛益柔之義。

益,損上益下,民說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本義】以卦體釋卦名義。

【程傳】以卦義與卦才言也。卦之為益,以其損上益下也。損於上而益下,則民說之。无疆,為无窮極也。自上而降己以下下,其道之大光顯也。陽下居初,陰上居四,為自上下下之義。

【集說】

○ 胡氏炳文曰:損,「其道上行」以上兩句皆釋損義。益,「其道大光」以上四句,皆釋益義。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本義】以卦體卦象釋卦辭。

【程傳】五以剛陽中正居尊位,二復以中正應之,是以中正之道益天下,天下受其福慶也。益之為道,於平常无事之際,其益猶小。當艱危險難,則所益至大,故利涉大川也。於濟艱險,乃益道大行之時也。益誤作木,或以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

【集說】

○ 朱氏震曰:「利涉大川」言木者三,益也,渙也,中孚也,皆巽也。

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本義】動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體之義,又以此極言贊益之大。

【程傳】又以二體言,卦才下動而上巽,動而巽也。為益之道,其動巽順於理,則其益日進,廣大无有疆限也。動而不順於理,豈能成大益也。以天地之功,言益道之大,聖人體之以益天下也。天道資始,地道生物,天施地生,化育萬物,各正性命,其益可謂无方矣。方,所也,有方所,則有限量。无方,謂廣大无窮極也。天地之益萬物,豈有窮際乎。 天地之益无窮者,理而已矣。聖人利益天下之道,應時順理與天地合,與時偕行也。

【集說】

○ 顧氏象德曰:既奮發,又沈潛,學所以日新,故日進无疆。天下施,地上行,化所以不已。故其益无方。此皆時之自然者,故曰「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案】動巽取卦德,施生取卦象。風者天施也,故姤有施命之象。雷者地生也,故解有甲坼之象。損之與時偕行者,時當損而損也。益之與時偕行者,時當益而益也。人事也,造化也,非氣候之至,則不能強為益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

【本義】釋卦名義而贊其德。

【程傳】夬為決義,五陽決上之一陰也。健而說,決而和,以二體言卦才也。下健而上說,是健而能說,決而能和,決之至善也。兌說為和。

【集說】

○ 何氏楷曰:君子以天下萬物為一體,如陽德之無所不及,其於小人,未嘗仇視而物畜之也。惟獨恐其剝陽以為世道累,則不容於不去耳,而矜惜之意,未嘗不存,此和意也。

【案】凡釋卦名之後,復有讚語者,皆以起釋辭之端。此言「健而說,決而和」,起「揚于王庭」以下之意也。

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本義】此釋卦辭。柔乘五剛,以卦體言,謂以一小人加於眾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剛長乃終,謂一變即為純乾。

【程傳】柔雖消矣,然居五剛之上,猶為乘陵之象。陰而乘陽,非理之甚,君子勢既足以去之,當顯揚其罪於王朝大庭,使眾知善惡也。盡誠信以命其眾,而知有危懼,則君子之道,乃无虞而光大也。當先自治,不宜專尚剛武。即戎,則所尚乃至窮極矣。夬之時所尚謂剛武也,陽剛雖盛,長猶未終,尚有一陰,更當決去,則君子之道純一而无害之者矣,乃剛長之終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剛克之道,不可常行。若專用威猛,以此即戎,則便為尚力取勝,即是決而不和,其道窮矣。所以惟告自邑不利即戎者,只為所尚乃窮故也。

○ 項氏安世曰:其危乃光與中未光相應,不利即戎與暮夜有戎相應,剛長乃終與終有凶相應。

○ 胡氏炳文曰:復利有攸往,剛長也。夬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小人有一人之未去,猶足為君子之憂,人欲有一分之未盡,猶足為天理之累。必至於純陽為乾,方為剛長乃終也。

○ 吳氏曰慎曰:復利有攸往譬如平地之一簣,故喜其進而曰剛長也。夬利有攸往譬如九仞之尚虧一簣故恐其止而曰剛長乃終也。

姤,遇也,柔遇剛也。

【本義】釋卦名。

【程傳】姤之義,遇也。卦之為姤,以柔遇剛也。一陰方生,始與陽相遇也。

【集說】

○ 趙氏汝楳曰:柔遇剛者,明非剛遇柔也。

○ 林氏希元曰;依《本義》是陽遇陰,依《彖傳》是陰遇陽。《彖傳》乃《本義》以一陰而遇五陽意,蓋《彖傳》是為下文「勿用取女,不可與長」而設也。

【案】柔遇剛者,以柔為主也。如臣之專制,如牝之司晨,得不謂壯乎。故不復釋女壯,而直釋勿用取女之義。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本義】釋卦辭。

【程傳】一陰既生,漸長而盛,陰盛則陽衰矣。取女者,欲長久而成家也,此漸盛之陰,將消勝於陽,不可與之長久也。凡女子小人夷狄,勢苟漸盛,何可與久也。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

【集說】

○ 鄭氏康成曰:一陰承五陽,苟相遇耳,非禮之正。女壯如是,故不可娶。

○ 王氏肅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與長久也。

○ 蘇氏軾曰:姤者所遇而合,無適應之謂也,故其女不可與長。

○ 李氏舜臣曰:以一陰遇五陽,女下於男,有女不正之象,故曰勿用取女。咸所以取女吉者,以男下女,得婚姻正禮故也。若蒙之六三,以陰而先求陽,其行不順,故亦曰勿用取女。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本義】以卦體言。

【程傳】陰始生於下,與陽相遇,天地相遇也。陰陽不相交遇,則萬物不生。天地相遇,則化育庶類。品物咸章,萬物章明也。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義】指九五。

【程傳】以卦才言也,五與二皆以陽剛居中與正,以中正相遇也。君得剛中之臣,臣遇中正之君,君臣以剛陽遇中正,其道可以大行於天下矣。

姤之時義大矣哉!

【本義】幾微之際,聖人所謹。

【程傳】贊姤之時與姤之義至大也。天地不相遇,則萬物不生。君臣不相遇,則政治不興。聖賢不相遇,則道德不亨。事物不相遇,則功用不成。姤之時與義皆甚大也。

【集說】

○ 《朱子語類》問: 姤之時義大矣哉,《本義》云:幾微之際,聖人所謹,與伊川之說不同,何也?曰:上面說「天地相遇」至「天下大行也」,而不好之漸,已生於微矣,故當謹於此。

○ 吳氏曰慎曰:姤為陰遇陽之卦,陰陽有當遇者,如天地相遇,及君臣夫婦之類,是不能相無者。有遇而當制者,如勿用取女,及小人妄念之類,是不容並立者。時義大矣哉,《程傳》重遇字,專以遇之善者言,《本義》重制字,專以遇之不善者言。竊意此語總承上文兩端而言可也。

【案】必如天地之相遇,而後品物咸章也。必如此卦以群剛遇中正之君,然後天下大行也。苟天地之相遇,而有陰邪干於其間,君臣之相遇,而有宵類介乎其側。則在天地為伏陰,在國家為隱慝,而有女壯之象矣。

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本義】以卦德卦體釋卦名義。

【程傳】萃之義聚也。順以說,以卦才言也。上說而下順,為上以說道使民,而順於人心。下說上之政令,而順從於上。既上下順說,又陽剛處中正之位,而下有應助,如此故所聚也。欲天下之萃,才非如是不能也。

【案】「順以說,剛中而應」,亦非正釋卦名,乃就卦德而推原能以聚者,以起釋辭之端也。蓋順以說,是以順道感格,起假廟用牲之意。剛中而應,是有德者居位,而上下應之,起見大人有攸往之意。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本義】釋卦辭。

【程傳】王者萃人心之道,至於建立宗廟,所以致其孝享之誠也。祭祀,人心之所自盡也,故萃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其極也。萃之時,見大人則能亨,蓋聚以正道也。見大人,則其聚以正道,得其正則亨矣。萃不以正,其能亨乎?用大牲,承上有廟之文,以享祀而言,凡事莫不如是。豐聚之時,交於物者當厚,稱其宜也。物聚而力贍,乃可以有為,故利有攸往,皆天理然也。故云順天命也。

【集說】

○ 來氏知德曰:盡志以致其孝,盡物以致其享。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本義】極言其理而贊之。

【程傳】觀萃之理,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也。天地之化育,萬物之生成,凡有者皆聚也。有无動靜終始之理,聚散而已,故觀其所以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集說】

○ 王氏弼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後乃聚,氣合而後乃群。

○ 胡氏炳文曰:咸之情通恒之情,久聚之情一然。其所以感,所以恒,所以聚,則皆有理存焉,如天地聖人之感,感之理也。如日月之得天,聖人之久於道,恒之理也。萃之聚以正,所謂順天命,聚之理也。凡天地萬物之可見者皆此理之可見矣。故《本義》於所感則曰極言感通之理,於所恒則曰極言恒久之道,於所聚亦曰極言其理而贊之。

【案】「順天命」雖系於「用大牲」「利有攸往」之下,然連假廟見大人之意,皆在其中矣。蓋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聖人作而萬物睹」,是乃天地人物之所以聯屬而不散者,實天之命也。咸、恒皆推言造化人事,而後終之以天地萬物之情可見。此卦則天人之義已備,故言「順天命」而遂極贊之。

柔以時升。

【本義】以卦變釋卦名。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升之為義,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釋名升之義。

○ 徐氏幾曰:升晉二卦,皆以柔為主。剛則有躁進之意。

○ 龔氏煥曰:《彖傳》「柔以時升」,似指六五而言,非謂卦變,故下文言剛中而應,亦謂二應五也。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本義】以卦德卦體釋卦辭。

【程傳】以二體言,柔升,謂坤上行也。巽既體卑而就下,坤乃順時而上,升以時也,謂時當升也。柔既上而成升,則下巽而上順,以巽順之道升,可謂時矣。二以剛中之道應於五,五以中順之德應於二,能巽而順,其升以時,是以元亨也。《彖》文誤作大亨,解在大有卦。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程傳】凡升之道,必由大人。升於位則由王公,升於道則由聖賢。用巽順剛中之道以見大人,必遂其升。勿恤,不憂其不遂也。遂其升,則己之福慶,而福慶及物也。南,人之所向。南征,謂前進也。前進則遂其升而得行其志,是以吉也。

【案】柔以時升之義,或主四言,或主五言,或主上體之坤而言。然卦之有六四六五,及坤居上體者多矣,皆得名為升乎?則其說似皆未確。蓋時升者,固以坤居上體,而四五得位言也。然惟巽為下體。故其升也有根。蓋巽乃陰生之始也,陰自下生以極於上,如木之自根而滋生,以至於枝葉繁盛,此謂升之義矣。此卦與无妄反對,无妄者,陽為主於內也,而其究為健。升者,陰為主於內也,而其究為順。无妄之《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明剛德自內以達於外也。升《彖》曰「柔以時升」,明陰道自下以達於上也。然則柔以時升云者,尤當以初六之義為重。故无妄六爻,獨初九曰吉。此卦六爻亦惟初六曰大吉。則二卦之所重者可知矣。其下云,「巽而順,剛中而應」,亦與无妄「動而健,剛中而應」之辭相似,皆連釋名之義以釋元亨也。

困,剛揜也。

【本義】以卦體釋卦名。

【程傳】卦所以為困,以剛為柔所揜蔽也。陷於下而揜於上,所以困也,陷亦揜也。剛陽君子而為陰柔小人所揜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時也。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本義】以卦德卦體釋卦辭。

【程傳】以卦才言處困之道也,下險而上說,為處險而能說。雖在困窮艱險之中,樂天安義,自得其說樂也。時雖困也,處不失義,則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時當困而反亨,身雖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稱。困而能貞,大人所以吉也。蓋其以剛中之道也,五與二是也。非剛中,剛遇困而失其正矣。當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窮也。以說處困,故有尚口之戒。

【集說】

○ 鄭氏汝諧曰:九二陷於中,九四九五為上六所揜,是以為困。以上下卦言之,則合坎兌而成也。坎,難也。兌,說也。困而安於難,則不失其所亨。困而取說於人,尚口乃窮也。

【案】此卦所以為剛揜者,《本義》備矣。蓋諸卦之二五剛中,皆為陰揜者,惟困與節。然以二體言之,則節坎陽居上,兌陰居下,此困所以獨為剛揜也。此義與卦象亦相貫,水在澤上,非澤之所能揜也。水在澤中,則為所揜矣。險以說者,非處險而說也,險有致說之理,以字與而字義不同也。惟險有致說之理,故困有所為亨者。然以小人處之,則困而困耳,不知其所為亨,故不能因困而得亨。因困而得其所亨者,非君子其孰能之。下剛中之大人,即不失所亨之君子也,指二五言。尚口乃窮者,處困之極,務說於人,指上六言。

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

【本義】以卦象釋卦名義。

【集說】

○ 鄭氏康成曰:坎,水也。巽木,桔橰也。桔橰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

○ 荀氏爽曰: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案】釋名之下,又著「井養而不窮也」一句,亦以起釋辭之意。

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本義】以卦體釋卦辭。「无喪无得,往來井井」兩句,意與「不改井」同,故不復出。剛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敗其瓶,所以凶也。

【程傳】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已,取之而不竭,德有常也。邑可改,井不可遷,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剛中之德,其常乃如是。卦之才與義合也。雖使幾至,既未為用,亦與未繘井同。井以濟用為功,水出乃為用,未出則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至用也。羸敗其瓶,則不為用矣,是以凶也。

【集說】

○ 蘇氏軾曰:井,井未嘗有得喪,繘井之為功,羸瓶之為凶,在汲者爾。

○ 晁氏說之曰:或謂《彖》主三陽言。五「寒泉食」,是陽剛居中,邑可改而井不可改也。三「井渫不食」,是未有功也。二「甕敝漏」,是羸其瓶而凶者也。

○ 郭氏雍曰:不言无喪无得,往來井井者,蓋皆係乎剛中之德,聖人舉一以明之耳。

【案】井惟有常。故其體則无喪无得,其用則往來井井。王道惟有常,故其體則久而無弊,其用則廣而及物。故言改邑不改井,足以包下二者。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本義】以卦象釋卦名義,大略與睽相似。然以相違而為睽,相息而為革也。息,滅息也,又為生息之義,滅息而後生息也。

【程傳】澤火相滅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為革。息為止息,又為生息,物止而後有生,故為生義。革之相息,謂止息也。

【集說】

○ 朱氏震曰:兌澤離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兌一也。澤者水所鍾,無水則無澤矣,坎上為雲,下為雨。上為雲者,澤之氣也。下為雨,則澤萬物也。故屯、需之坎為雲,小畜之兌亦為雲。坎為川,大畜之兌亦為川。坎為水,革兌亦為水。坎陽兌陰,陰陽二端,其理則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 《朱子語類》云:革之《象》不曰澤在火上,而曰「澤中有火」,蓋水在火上,則水滅了火,不見得火炎則水涸之義。澤中有火,則二物並在,有相息之象。

○ 李氏舜臣曰:不同行,不過有相離之意,故止於睽。不相得,則不免有相克之事,故至於革。

○ 胡氏炳文曰:既濟水在火上,不曰相息者何也?坎之水,動水也,火不能息之。澤之水,止水也,止水在上而火炎上,故息。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本義】以卦德釋卦辭。

【程傳】事之變革,人心豈能便信?必終日而後孚。在上者於改為之際,當詳告申令,至於已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雖強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終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文明以說,以卦才言革之道也。離為文明,兌為說。文明則理无不盡,事无不察;說則人心和順。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順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貞正。如是,變革得其至當,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則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唯革之至當,則新舊之悔皆亡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彖》未有言悔亡者,唯革言之。革易有悔也,必革而當,其悔乃亡。當字即是貞字,一有不貞,則有不信,有不通,皆不當者也。

【案】「文明以說,大亨以正」兩「以」字,上句重在文明,蓋至明則事理周盡,故以此而順人心,有所更改,則無不宜也。下句重在正,蓋其大亨也,以正行之,則無不順也。凡《彖傳》用「以」字者,文體正倒,皆可互用。如「順以動」,及「動而以順行」,其義一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本義】極言而贊其大。

【程傳】推革之道,極乎天地變易,時運終始也。天地陰陽,推遷變易而成四時,萬物於是生長成終,各得其宜,革而後四時成也。時運既終,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興,受命於天,故易世謂之革命。湯武之王,上順天命,下應人心,順乎天而應乎人也。天道變改,世故遷易,革之至大也,故讚之曰,革之時大矣哉!

【集說】

○ 《朱子語類》云:革是更革之謂,到這裏須盡翻轉,更變一番,所謂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小補之者,謂扶衰救弊,逐些補緝,如錮露家事相似。若是更革,則須徹底從新鑄造一番,非止補其罅漏而已。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本義】以卦體二象釋卦名義,因極其大而言之。享帝貴誠,用犢而已。養賢則饔飧牢禮,當極其盛,故曰大亨。

【程傳】卦之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後有器,卦復用器而為義也。鼎,大器也,重寶也。故其製作形模,法象尤嚴。鼎之名正也,古人訓方,方實正也。以形言,則耳對植於上,足分峙於下。周圓內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後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為鼎,以其象也。以木巽火,以二體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從火,所以亨飪也。鼎之為器,生人所賴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則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聖人,古之聖王,大言其廣。

【集說】

○ 蔡氏淵曰:祭之大者,無出於上帝。賓客之重者,無過於聖賢。

【案】釋名之後,繼以「享帝」「養賢」兩句,指明卦義之所主也,與井「養而不窮也」對觀之,便明。蓋彼主養民,此主享帝養賢。而享帝之實,尤在於養賢也。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本義】以卦象卦變卦體釋卦辭。

【程傳】上既言鼎之用矣,復以卦才言人能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下體巽,為巽順於理,離明而中虛於上,為耳目聰明之象。凡離在上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進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應乎剛,能用剛陽之道也。五居中而又以柔而應剛,為得中道,其才如是,所以能元亨也。

【集說】

○ 單氏渢曰:巽以養下,則達聰而明目者也。柔進而上行,則不為驕亢者也。得中而應剛,則能養聖賢者也。

○ 劉氏曰:得中而應乎剛者,以柔居中,下應九二之剛,乃能用賢也。柔得尊位,卑巽以下賢,是以致元亨。

○ 張氏清子曰:上體離也,離為目,而兼耳言之者,蓋以六五為鼎耳而取也。

震,亨。

【本義】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本義】恐致福,恐懼以致福也。則,法也。

【程傳】震自有亨之義,非由卦才。震來而能恐懼,自脩自慎,則可反致福吉也。笑言啞啞,言自若也。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矣,處震之道也。

【集說】

○ 董氏曰:致福云者,見君子常以危為安也。有則云者,見君子不以忽忘敬也。

○ 李氏過曰:有則,謂君子所履,出處語默,皆有常則,不以恐懼而變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本義】程子以為邇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出,謂繼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誤。

【程傳】雷之震及於百里,遠者驚,邇者懼,言其威遠大也。《彖》文脫「不喪匕鬯」一句,卦辭云「不喪匕鬯」,本謂誠敬之至,威懼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長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長子之義通解之,謂其誠敬能不喪匕鬯,則君出而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也。長子如是,而後可以守世祀承國家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震便自是亨。震來虩虩,是恐懼顧慮,而後便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便也不喪匕鬯。文王語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說長子事。

○ 丘氏富國曰:驚者,卒然遇之而動乎外。懼者,惕然畏之而變於中。

○ 張氏清子曰:出者,即《說卦》「帝出乎震」之謂。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長子」之謂。若舜之烈風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

○ 蔡氏清曰:懼深於驚,遠近之別也。

○ 楊氏啓新曰:乾者自強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動而已矣,而曰懼。惕之為強也,見惕之非惴懾也。懼之為動也,見懼之非驚恐也。

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本義】此釋卦名。艮之義則止也。然行止各有其時,故時止而止,止也;時行而行,亦止也。艮體篤實,故又有光明之義。大畜於艮,亦以輝光言之。

【程傳】艮為止,止之道唯其時,行止動靜不以時,則妄也。不失其時,則順理而合義。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動靜合理義,不失其時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貴乎時,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

【集說】

○ 程子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時行對時止而言,亦止其所也。動靜不失其時,皆止其所也。

○ 張子曰:艮一陽為主於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則明之義也。

○ 《朱子語類》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固非止,然行而不失其理,乃所以為止也。

○ 問艮之象何以為光明。曰:定則明。凡人胸次煩擾,則愈見昏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是也。

【案】釋名之下,先著此四句,亦所以為釋辭之端。時止則止,則,所謂「艮其背不獲其身」也。「時行則行」,則所謂「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本義】此釋卦辭,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體言,內外之卦,陰陽敵應而不相與也。不相與則內不見己,外不見人,而无咎矣。晁氏云: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程傳】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共所,則无可止之理。夫子曰:於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上下敵應,以卦才言也。上下二體以敵相應,无相與之義。陰陽相應,則情通而相與,乃以其敵故不相與也。不相與則相背,為艮其背,止之義也。相背故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則无咎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易背為止,以明背者無見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艮其止,是止其所止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凡應者一陰一陽,二體不敵,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敵,不相交與,故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然八純之卦,皆六爻不應,何獨於此言之?謂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應,與止義相協,故兼取以明之。

○ 蘇氏軾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獲其身」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 《朱子語類》云:「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繼之云「是以不獲其身」,更不再言艮其背也。下句止字,是解艮字,所字是解背字。蓋云止於所當止也,艮其背是止於止。行其庭不見其人,是止於動。故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 又云「艮其背」了,靜時不獲其身,動時不見其人,所以《彖辭傳》中說「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周先生所以說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

○ 項氏安世曰:卦辭為艮其背,傳為艮其止。晁氏說之曰:《傳》亦當為「良其背」。自王弼以前,無艮其止之說。今案:古文背字為北,有訛為止字之理。

○ 胡氏炳文曰:不獲其身以下三句,皆從背說,背則自視不獲其身,行其庭則不見其人。《本義》所謂止而止,行而止,即程子所謂靜亦定,動亦定也。

【案】此是以卦體爻位釋卦辭,以卦體言,陽上陰下,止其所也。以爻位言,陰陽無應,不相與也。艮其背內兼此二義,故其止所者,為不獲其身。不相與者,為不見其人。孔氏所謂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應者,極為得之。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本義】之字疑衍,或是漸字。

【程傳】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它進亦然。

【集說】

○ 郭氏雍曰:《傳》言漸之進,如女之歸則吉,所以明卦辭也。蓋世俗多失漸進之道,獨女歸有漸存焉耳。

○ 毛氏璞曰:易未有一義明兩卦者,晉進也,漸亦進,何也?漸非進,以漸而進耳。

【案】曰「漸之進也」,以別於晉之進,升之進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本義】以卦變釋利貞之意,蓋此卦之變,自渙而來。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皆為得位之正。

【程傳】漸進之時,而陰陽各得正位,進而有功也。四復由上進而得正位,三離下而為上,遂得正位,亦為進得位之義。以正道而進,可以正邦國至於天下也。凡進於事,進於德,進於位,莫不皆當以正也。

【集說】

○ 梁氏寅曰:卦自二至五,陰陽各得正位,此所以進而有功也。進得位,以位言。進以正,以道言。

【案】梁氏之說得之,蓋進得位,以卦位言。進以正,以人事言。在卦為得位者,在人事即是得正也。正邦,亦只是申有功之意。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濟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漸皆曰「以正邦也」。蓋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之意也。

其位剛得中也。

【本義】以卦體言,謂九五。

【程傳】上云「進得位往有功也」,統言陰陽得位,是以進而有功。復云「其位剛得中也」,所謂位者,五以剛陽中正得尊位也。諸爻之得正,亦可謂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集說】

○ 梁氏寅曰:上言進得位,以自二至五四爻言之也。此又言其位剛得中,以九五言之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本義】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程傳】內艮止,外巽順。止為安靜之象,巽為和順之義。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內止靜而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集說】

○ 吳氏曰慎曰:止而巽,終是進。但進以漸,故卦名為漸。若巽而止,則終於止而事壞亂矣,故卦名為蠱。內外先後之辨,不可易也。

【案】剛得中,止而巽,又就中四爻內特舉九五與卦德,申女歸、利貞之義。節卦說以行險,當位中正同。

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

【本義】釋卦名義也。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

【程傳】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歸妹,女歸於男也,故云天地之大義也。男在女上,陰從陽動,故為女歸之象,天地不交,則萬物何從而生?女之歸男,乃生生相續之道。男女交而後有生息,有生息而後其終不窮。前者有終,而後者有始。相續不窮,是人之終始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有男女然後有夫婦,天地之大義也。有夫婦然後有父子,人之終始也。

【案】將言歸妹之凶,而先言其本天地之大義,猶姤言柔遇剛之失,而又推本於天地相遇之正也。由此言之,陰陽原不可以相無,而惟當慎之始,以防其敝者,是易之道也。

說以動,所歸妹也。

【本義】又以卦德言之。

【集說】

○ 鄭氏汝諧曰:長男居上,少女居下,以女下男也。少女說以動,而又先下於男,其所歸者妹,故以征則凶,且无攸利。

【案】卦德說以動,則與咸之止而說者異矣。卦象女先於男,是所欲歸者妹也。又以少女從長男,是所歸者乃妹也。所歸妹一句兼此二意,可見其失於禮,又愆於義也。夫說以動,則徇乎情。所歸妹,則不能止乎禮義。此卦之所以凶乎。《本義》以卦德言之,實則兼卦德卦象在內。

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本義】又以卦體釋卦辭。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

【程傳】以二體釋歸妹之義。男女相感說而動者,少女之事,故以說而動,所歸者妹也。所以征則凶者,以諸爻皆不當位也。所處皆不正,何動而不凶。大率以說而動,安有不失正者,不唯位不當也,又有乘剛之過。三五皆乘剛,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婦有唱隨之禮,此常理也,如恒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唯說是動,則夫婦瀆亂,男牽欲而失其剛,婦狃說而忘其順,如歸妹之乘剛是也。所以凶,无所往而利也。夫陰陽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從欲而流放,不由義理,則淫邪无所不至,傷身敗德,豈人理哉,歸妹之所以凶也。

【集說】

○ 陸氏希聲曰:易以咸、恒為夫婦之道,漸、歸妹為夫婦之義。漸四爻得正,故女歸吉。歸妹四爻失正,故征凶。

○ 吳氏曰慎曰:卦以少女從長男,則非其配偶。說以動,則恣情縱慾。中爻不正,則陰陽皆失其常。三五柔乘剛則不順,宜其凶也。然四者又以說以動為重。

【案】中四爻皆失正位者,除未濟外,惟睽、解及此卦,而家人、睽、漸、歸妹,皆言男女之道者也。家人以得位而正,故睽以失位而乖,漸以得位而吉,故歸妹以失位而凶也,他卦有柔乘剛而義與歸妹不同者,義與卦變。

豐,大也。明以動,故豐。

【本義】以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豐者,盛大之義。離明而震動,明動相資而成豐大也。

【集說】

○ 楊氏簡曰:以明而動,故豐故亨。以昏而動,則反是矣。

【案】明以動故豐,亦非正釋名義,乃推明其所以致豐之故,以起釋辭之端,與壯、萃同。以字與而字不同,而字有兩意,以字只是一意,重在首字。如以剛而動,所以致壯,可見處壯者之必貞也。以順而說,所以致聚,可見處萃者之必順也。以明而動,所以致豐。可見處豐者之必明也。卦爻之義,皆欲其明而防其昏,故《傳》先發此義,以示玩辭之要。

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本義】釋卦辭。

【程傳】王者有四海之廣,兆民之眾,極天下之大也。故豐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當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所有既廣,所治既眾,當憂慮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无所不至,則可勿憂矣。如是,然後能保其豐大。保有豐大,豈小才小知之所能也。

【集說】

○ 吳氏曰慎曰:所以宜日中者,恐日中則昃也。照天下,日中時。昃,日中後。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本義】此又發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

【程傳】既言豐盛之至,復言其難常以為誡也。日中盛極,則當昃昳。月既盈滿,則有虧缺。天地之盈虛,尚與時消息,況人與鬼神乎!盈虛,謂盛衰。消息,謂進退。天地之運,亦隨時進退也。鬼神,謂造化之迹。於萬物盛衰可見其消息也,於豐盛之時而為此誡,欲其守中不至過盛。處豐之道,豈易也哉!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先陳天地,後言人鬼神者,欲以輕譬重,亦先尊後卑也。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文。遂言其昃食,因舉日月以對。然後并陳天地,作文之體也。

○ 《朱子語類》云:豐卦《彖》許多言語,其實只在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數語上,這盛得極,常須謹謹保守得日中時候方得。不然,便是偃仆傾壞了。

○ 問鬼神者造化之迹,然天地盈虛,即是造化之迹矣,而復言鬼神何耶?曰:天地舉全體而言,鬼神指其功用之迹,似有人所為者。

○ 毛氏璞曰:豐,大也,亦盈也。惟有道者明德若不足,未嘗中,故不昃。未嘗盈,故不食。日新則為大,反是則為盈。知日中之宜,則知日昃之可戒。

○ 林氏希元曰:卦辭「勿憂宜日中」,所以然處未之及,此方言之以補卦辭之所未及,故曰發明卦辭外意,言辭外之意也。雖曰辭外之意,然實有此意,但辭不及耳。

【案】林氏之說得之,朱子釋彖辭:爾曰盛極當衰也。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本義】以卦體卦德釋卦辭。

【程傳】六上居五,柔得中乎外也。麗乎上下之剛,順乎剛也。下艮止,上離麗,止而麗於明也。柔順而得在外之中,所止能麗於明,是以小亨。得旅之貞正而吉也。旅困之時,非陽剛中正有助於下,不能致大亨也。所謂得在外之中,中非一揆,旅有旅之中也。止麗於明,則不失時宜,然後得處旅之道。

【集說】

○ 王氏宗傳曰:用剛非旅道也,故莫尚乎用柔。然柔不可過也,故莫尚乎得中。

○ 以六居五,得中位而屬外體,麗乎二剛之間,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

【案】處旅之道,審幾度勢,貴於明也。待人接物,亦貴於明也。然明不可以獨用,故必以止靜為本而明麗焉,與晉、睽之主於順說者同。

旅之時義大矣哉!

【本義】旅之時為難處。

【程傳】天下之事,當隨時各適其宜。而旅為難處,故稱其時義之大。

【集說】

○ 俞氏琰曰:旅之時最難處,旅之義不可不知。蓋其亨雖小,其時義則大。聖人小其亨而大其時義,非大旅也,大其處旅之道也。

○ 錢氏一本曰:難處者,旅之時。難盡者,旅之義,或以旅興,或以旅喪,所關甚大。

重巽以申命。

【本義】釋卦義也,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為申命也。

【程傳】重巽者,上下皆巽也。上順道以出命,下奉命而順從,上下皆順,重巽之象也。又重為重複之義,君子體重巽之義,以申復其命令。申,重復也,丁寧之謂也。

【集說】

○ 石氏介曰:巽者齊也,齊者申之以命令。

○ 朱氏震曰:巽為風,風者天之號令也,故巽為命。內巽者命之始,外巽者申前之命也。重巽之象,施之於申命。先儒謂不違其令,命乃行也。

○ 《朱子語類》問:申字是兩番降命令否?曰:非也,只是丁寧反復說便是申命。巽風也,風之吹物,無處不入,無物不鼓動,詔令之入人,淪膚浹髓,亦如風之動物也。

○ 俞氏琰曰:巽之取象,在天為風,在人君為命。風者天之號令,其入物也,無不至。命者人君之號令,其入人也,亦無不至。

【案】頒發號令以象天之風聲,是已,然須知巽者入也。王者欲知民之休戚,事之利弊,則必清問於下而察之周,告誡於上而行之切,此其所以申命也。蓋始則入民情之隱,而散其不善者,終乃入人心之深,而動其善者。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本義】以卦體釋卦辭。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五。柔,謂初四。

【程傳】以卦才言也。陽剛居巽而得中正,巽順於中正之道也。陽性上,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又上下之柔,皆巽順於剛。其才如是,雖內柔可以小亨也。巽順之道,无往不能入,故利有攸往。巽順雖善道,必知所從。能巽順於陽剛中正之大人則為利,故利見大人也。如五二之陽剛中正,大人也。巽順不於大人,未必不為過也。

【集說】

○ 胡氏瑗曰:利見大有德之人,以果斷而決白之,然後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施之於人,莫有不順之者。如風之及於物,罔有不入者也。

○ 朱氏震曰:剛巽乎中正,則所施當乎人心。是以志行乎上下。柔皆順乎剛,則物無違者。大人者九五,剛巽乎中正者也。

○ 李氏舜臣曰:柔順乎剛,剛巽乎中正者,所以為巽之體也。若徒以一陰潛伏謂之為巽,而不究乎陰畫在二陽之下,有順乎陽剛之象,陽畫在二五之位,有巽乎中正之德,則巽之所以致亨者不可得而見矣。利見大人者,蓋指二五以陽剛之畫處中正之位,而初四二隂出而順從之,乃所以為利也。

○ 項氏安世曰:以卦體言之,重巽以申命是小亨也。以九五言之,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是利有攸往也。以初六六四言之,柔皆順乎剛,是利見大人也。彖辭與旅相類,皆總陳卦義,而用是以二字結之。

○ 趙氏汝楳曰:卦本乾體,一陰下生,剛有巽之之象,剛巽柔,居二五中正之位。柔既已生,皆在二五之下,有順乎剛之象。

○ 何氏楷曰:成卦之主,在初與四,陰始生而陽巽之,二五其最近者也。剛巽乎中正,則不暴急以忤物,故命不下格而志可行。初四各處卦下,柔皆順剛,無有違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義也。

【案】卦義是陰在內而陽入之,非陽在外而陰入之也。陰在內而陽入之者,將以制之也,制之者將以齊之也。剛以中正之德為巽,則能入而制之矣。至於柔皆順剛,則豈有不受其制,而至於不齊者乎?《彖傳》詞義甚明,李氏項氏何氏說皆合經意。

兌,說也。

【本義】釋卦名義。

【集說】

○ 張氏雨若曰:此釋名義類咸,兌者無言之說,以說解兌,兌本為說,特以其說不在言而稱兌耳。

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足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本義】以卦體釋卦辭而極言之。

【程傳】兌之義說也。一陰居二陽之上,陰說於陽而為陽所說也。陽剛居中,中心誠實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為說而能貞也。利貞,說之道宜正也。卦有剛中之德,能貞者也。說而能貞,是以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說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違道以干百姓之譽者,苟說之道,違道不順天,干譽非應人,苟取一時之說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說於民,如天地之施,感於其心而說服无斁,故以之先民,則民心說隨而忘其勞。率之以犯難,則民心說服於義而不恤其死。說道之大,民莫不知勸。勸,謂信之而勉力順從。人君之道,以人心說服為本。故聖人贊其大。

【集說】

○ 王氏弼曰:說而違剛則諂,剛而違說則暴。剛中而柔外,所以說以利貞也。剛中故利貞,柔外故說亨。

○ 劉氏牧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柔外為順,剛中為信,故得順乎天而應乎人。

○ 呂氏祖謙曰:當適意時而說,與處安平時而說,皆未足為難,惟當勞苦患難而說,始見真說。聖人以此先之,故能使之任勞苦而不辭,赴患難而不畏也。

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本義】以卦變釋卦辭。

【程傳】渙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渙之成渙,由九來居二,六上居四也。剛陽之來,則不窮極於下,而處得其中。柔之往,則得正位於外,而上同於五之中。巽順於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當渙而比,其義相通。同五,乃從中也,當渙之時而守其中,則不至於離散,故能亨也。

【集說】

○ 王氏弼曰:二以剛來居內則不窮於險,四以柔得位乎外而與上同。內剛而無險困之難,外順而無違逆之乖。是以亨也。

○ 孔氏穎達曰:此就九二剛德居險,六四得位從上,釋所以能釋險難而致亨通。

○ 馮氏椅曰:以二四往來明卦義,不窮、上同明亨。剛來不窮,即需剛健不陷,義不困窮之象。

○ 林氏希元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四五同德,斯足以濟渙矣,故亨。《本義》已定,《語錄》雖謂未穩而未及更改。

【案】「剛來而不窮」者,固其本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致其用也。固本則保聚有其基,致用則聯屬有其具。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本義】中,謂廟中。

【程傳】「王假有廟」之義,在萃卦詳矣,天下離散之時,王者收合人心,至於有廟,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謂求得其中,攝其心之謂也。中者,心之象。剛來而不窮,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義,皆主於中也。王者拯渙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享帝立廟,民心所歸從也。歸人心之道无大於此,故云。至於有廟,拯渙之道極於此也。

【集說】

○ 何氏楷曰:「王乃在中」者,非在廟中之謂。王者之心,渾然在中。則不薦之孚,直有出於儀文之外者,宜其精神之與祖考相為感格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程傳】治渙之道,當濟於險難。而卦有乘木濟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則有濟渙之功,卦有是義有是象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易以巽言「利涉大川」者三,皆以木言。益曰「木道乃行」,中孚曰「乘木舟虛」,渙曰「乘木有功也」。十三卦「舟楫之利」,獨取諸渙,亦以此也。

【案】王乃在中,謂九五居中,便含至誠感格之意。乘木有功,謂木在水上,便含濟險有具之意。

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

【本義】以卦體釋卦辭。

【程傳】節之道,自有亨義,事有節則能亨也。 又卦之才, 剛柔分處,剛得中而不過,亦所以為節,所以能亨也。

【集說】

○ 趙氏玉泉曰:統觀全體,而剛柔適均,則剛以濟柔,柔以濟剛,一張一弛,惟其稱也。析觀二體,而二五得中,則不失之過,不失之不及。一損一益,惟其宜也。由是以制數度而隆殺皆中,以議德行而進反皆中,此節之所以亨也。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

【本義】又以理言。

【程傳】節至於極而苦,則不可堅固常守,其道已窮極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若以苦節為正,則其道困窮。

○ 吳氏應回曰:中節則和,否則不和。稼穡作甘,以得中央之土也。火炎上則苦,亦以焦枯之極也。剛得中而能節,乃為九五之甘。柔失中而過節,則為上六之苦。故物得中則甘,失中則苦。

○ 俞氏炎曰:凡物過節則苦,味之過正,形之過勞,心之過思,皆謂之苦。節而苦,則非通行之道,故曰其道窮也。

○ 黃氏淳耀曰:合於中,即甘即亨。失其中,即苦即窮。苦與甘反,窮與亨反。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

【本義】又以卦德卦體言之,當位中正,指五。又坎為通。

【程傳】以卦才言也。內兌外坎,說以行險也。人於所說則不知已,遇艱險則思止,方說而止,為節之義。當位以節,五居尊,當位也。在澤上,有節也。當位而以節,主節者也。處得中正,節而能通也。中正則通,過則苦矣。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更就二體及四五當位,重釋行節得亨之義,以明苦節之窮也。

○ 林氏希元曰:九五陽剛居尊,當位以主節於上。而所節者得其中正,是可以通行於天下。

【案】說以行險,先儒說義未明。蓋節有阻塞難行之象,所謂險也。而其所以亨者,則以其有安適之善,而無拘迫之苦,所謂說也。當位以位言,中正以德言。當位則有節天下之權,中正則能通天下之志。此三句,當依孔氏,為總申彖辭之義。說則不苦,而通則不窮矣。蓋上文既以全卦之善言之,此又專主九五及卦德以申之,正與漸卦同例。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本義】極言節道。

【程傳】推言節之道,天地有節,故能成四時,无節則失序也。聖人立制度以為節,故能不傷財害民。人欲之無窮也,苟非節以制度,則侈肆至於傷財害民矣。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天地以氣序為節,使寒暑往來,各以其序,則四時功成也。王者以制度為節,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時,則不傷財,不害民也。

○ 吳氏曰慎曰:革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此曰「天地節而四時成」。限止之謂節,改易之謂革。節淺而革深,節先而革後。四時舉其大者言之,天地之化,刻刻相節,時時相革。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本義】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二柔在內,中虛為誠之象。二剛得上下體之中,中實為孚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說而巽,以二體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說,為上至誠以順巽於下,下有孚以說從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於邦國也。若人不說從,或違拂事理,豈能化天下乎?

【集說】

○ 張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剛外而柔內。雖柔內,非陽則不生,故剛得中而為孚也。

○ 王氏宗傳曰:以成卦觀之,在二體則為中實,在全體則為中虛。蓋中不虛則有所累,有所累,害於信者也。中不實則無所主,無所主則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案】柔在內而剛得中,其義甚精,非柔在內則中不虛矣,非剛得中則中又不實矣。地至虛也,然惟陰中有陽,故受天氣而生物。月至虛也,然惟水陰根陽,故受日光而發照。物之雌牝,受陽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於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髣兮髴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蓋見及此也。

○ 又案:无妄,天德也。天德實,實則虛矣,故曰无妄。言其虛也。中孚地德也,地德虛,虛則實矣,故曰中孚,言其實也。惟无妄之主於虛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無謀望作為之私,反是則有妄矣。惟中孚之主於實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有誠心實德之積,反是則非孚矣。二卦之義,實相表裏。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本義】以卦象言。

【程傳】信能及於豚魚,通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險難,其利如乘木濟用而以虛舟也。舟虛則无沈覆之患,卦虛中,為虛舟之象。

【集說】

○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

○ 鄭氏湘卿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難仁也。誠動金石,言金石難誠也。信及豚魚,言豚魚難信也。

○ 蔡氏清曰:木在澤上,既為乘木之象,外實內虛,又為舟虛之象。

○ 吳氏曰慎曰:豚魚吉,蓋信及豚魚者之吉,非豚魚吉也。故在卦辭不可以「豚魚吉」三字為句,當以「中孚豚魚」為讀。《彖傳》「信及豚魚」,即「中孚豚魚」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本義】信而正,則應乎天矣。

【程傳】中孚而貞,則應乎天矣。天之道,孚貞而已。

【集說】

○ 蘇氏軾曰:天道不容偽。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本義】以卦體釋卦名義與其辭。

【程傳】陽大陰小,陰得位,剛失位而不中,是小者過也,故為小事過。過之小小者與小事有時而當過,過之亦小,故為小過。事固有待過而後能亨者,過之所以能亨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順時矯俗,雖過而通。

○ 朱氏震曰:小過,小者過也。蓋事有失之於偏,矯其失,必待小有所過,然後偏者反於中。謂之過者,比之常理則過也。過反於中,則其用不窮而亨矣,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 王氏宗傳曰:言以過故亨也。天下固有越常救失之事,如《象》所謂過乎恭、過乎哀、過乎儉是也,不有所過,安能亨哉?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案】此釋義,與遯而亨也同。遯非得已之事,然必遯而後亨。小過亦非得已之事,然必過而後亨,故其釋義同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程傳】過而利於貞,謂與時行也。時當過而過,乃非過也,時之宜也,乃所謂正也。

【集說】

○ 蘇氏軾曰:《彖》之所謂利貞,即《象》之所謂過乎恭、儉與哀者,時當然也。

○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過者,時而已,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 蔡氏淵曰:與時行,謂隨小過之時而用其正也。

○ 龔氏煥曰:道貴得中,過非所尚,然隨時之宜,施當其可則過也,乃所以為中也,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與時行而不失其貞,則過非過矣。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本義】以二五言。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本義】以三四言。

【程傳】小過之道,於小事有過則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義。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陰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濟大事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剛陽之才不能濟。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小過之時,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與時合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柔順之人能行小事,柔而得中,是行小中時,故曰小事吉也。剛健之人能行大事,失位不中,是行大不中時,故曰不可大事也。

○ 朱氏震曰:於小事有過而不失其正則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剛得位得中不能濟,失位則無所用其剛,不中則才過乎剛。是以小過之時,不可作大事也。

○ 胡氏炳文曰:矯天下之枉者,以過為正。然剛過而中為大過,柔得中為小過,是則事有當過者,而皆不可外乎中也。

【案】任大事貴剛,取其強毅,可以遺大投艱也。處小事貴柔,取其畏慎,為能矜細勤小也,二者皆因乎時。得中者,適乎時之謂也。此卦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則有行小事適時,而行大事則非其時之象。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本義】以卦體言。

【程傳】有飛鳥之象焉,此一句不類《彖》體。蓋解者之辭誤入《彖》中。中剛外柔,飛鳥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飛鳥為義。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然豈可甚過也。如過恭、過哀、過儉,大過則不可,所以在小過也。所過當如飛鳥之遺音,鳥飛迅疾,聲出而身已過,然豈能相遠也,事之當過者亦如是。身不能甚遠於聲,事不可遠過其常,在得宜耳。不宜上宜下,更就鳥音取宜順之義。過之道,當如飛鳥之遺音,夫聲逆而上則難,順而下則易,故在高則大。山上有雷,所以為過也。過之道,順行則吉,如飛鳥之遺音宜順也。所以過者,為順乎宜也。能順乎宜,所以大吉。

【集說】

○ 王氏弼曰:施過於不順,凶莫大焉。施過於順,過更變而為吉也。

○ 胡氏瑗曰:四陰在外,二陽在內,是內實外虛,故有飛鳥之象也。飛鳥翔空,無所依著,愈上則愈窮,是上則逆也。下附物則身可安,是下則順也。猶君子之人,過行其事以矯世勵俗,必下附人情,亦宜下而不宜上也。

○ 朱氏震曰:上逆也,故不宜上。下順也,故宜下。小過之時,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不可過越已甚,不然必凶也。

○ 俞氏琰曰:遡風而上為逆,隨風而下為順。

○ 方氏時化曰:聖人因此卦有飛鳥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飛鳥有遺音」云,遺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鳥上飛則逆,下飛則順,其大致也。今自謂宜下而不宜上焉,實為二陽諷也。

○ 吳氏曰慎曰:以卦體言,陰乘陽為逆,承陽為順,四陰分居上下,有逆順之象。

【案】四陽居中,則有棟梁之象。四陰居外,則有羽毛之象。君子之任大事,則為天下棟梁。修細行,則為天下羽儀。此二卦取象之意也。然以其陰陽皆過多也,故謂之大過、小過。事固有過以為中者,無嫌於過也。然必過而不失其中,乃歸於無過,故棟則惡其太剛而折。太重而橈,故宜隆於上,不可橈於下也。羽則惡其柔而無立,輕而不戢,故宜就於下,不可颺於上也。大過之《彖》曰「剛過而中」,不橈乎下,斯為剛之中矣。小過之《彖》曰柔得中不宜上宜下,斯為柔之中矣。

既濟,亨,小者亨也。

【本義】濟下疑脫小字。

【集說】

○ 陸氏銓曰:國家當極盛時,縱有好處,都只是尋常事,所以說小者亨。

【案】亨小之義,陸氏說善。既濟之時,自然事事亨通。然特其小者爾。聖人之制治保邦也。制度之立,綱紀之修,以為小,而精神之運,心術之動,以為大。故屯難之時而大亨者,以其動乎險中,不敢安寧也。既濟之時而亨小者,以其已安已治,四達不悖也。《彖》所以言「初吉終亂」者以此,《象》所以言「思患豫防」者亦以此。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本義】以卦體言。

【程傳】既濟之時,大者固已亨矣,唯有小者未亨也。時既濟矣,固宜貞固以守之,卦才剛柔正當其位,當位者其常也。乃正固之義,利於如是之貞也。陰陽各得正位,所以為既濟也。

【集說】

○ 俞氏琰曰:三剛三柔,皆正而位皆當。六十四卦之中,獨此一卦而已,故特贊之也。

初吉,柔得中也。

【本義】指六二。

【程傳】二以柔順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濟之功。二居下體,方濟之初也,而又善處,是以吉也。

【集說】

○ 梁氏寅曰:既濟柔得中在下卦,則初吉而終亂。以文明已過,而坎險繼之也。未濟柔得中在上卦,則始未濟而終亨,以出乎坎險,而正當文明也。

【案】凡易義以剛中為善,而既濟,未濟皆善柔中者。既濟以內卦為主,至外卦則向乎未濟矣。未濟亦以內卦為主,至外卦則向乎既濟矣。亦猶泰之善在二,而否之善在五。

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程傳】天下之事,不進則退,无一定之理。濟之終不進而止矣,无常止也。衰亂至矣,蓋其道已窮極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時極道窮,理當必變也,聖人至此奈何?曰:唯聖人為能通其變於未窮,不使至於極也,堯舜是也,故有終而无亂。

【集說】

○ 侯氏行果曰:由止故物亂而窮也。《乾鑿度》曰:既濟、未濟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 胡氏瑗曰:天下久治,則人苟安,萬務易墜,禍患不警,故持盈守成之道,當須至兢至慎,然後可以久濟。苟止於逸樂,不自省懼,以為終安,亂斯至矣,此聖人深戒之辭。

○ 張氏清子曰:卦曰終亂,而《彖》曰終止則亂,非終之能亂也。於其終而有止心,此亂之所由生也。

○ 俞氏琰曰:人之常情,處無事則止心生,止則怠,怠則有患而不為之防,此所以亂也。當知終止則亂,不止則不亂也。

未濟,亨,柔得中也。

【本義】指六五言。

【程傳】以卦才言也。所以能亨者,以「柔得中」也。五以柔居尊位,居剛而應剛,得柔之中也。剛柔得中,處未濟之時可以亨也。

【集說】

○ 蔡氏淵曰;既濟之後必亂,故主在下卦而亨取二。未濟之後必濟,故主在上卦而亨取五。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程傳】據二而言也。二以剛陽居險中,將濟者也。又上應於五,險非可安之地。五有當從之理,故果於濟如小狐也。既果於濟,故有濡尾之患,未能出於險中也。其進銳者其退速,始雖勇於濟,不能繼續而終之,无所往而利也。雖陰陽不當位,然剛柔皆相應。當未濟而有與,若能重慎,則有可濟之理。二以汔濟,故濡尾也。卦之諸爻皆不得位,故為未濟。《雜卦》云: 「未濟,男之窮也。」謂三陽皆失位也。斯義也,聞之成都隱者。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小狐汔濟,汔字訓幾,與井卦同。既曰幾,便是未出坎中。

○ 郭氏鵬海曰:既濟之吉,以柔得中。未濟之亨,亦以柔得中,則敬慎勝也。既濟之亂以終止,未濟之无攸利以不續終,則克終難也。既濟之貞以剛柔正,未濟之可濟以剛柔應,則交濟之功也。既曰柔得中,而又有不續終之戒,可見濟事无可輕忽之時。既曰不當位,又著剛柔之應,可見得人無不可濟之事。

○ 吳氏曰慎曰:既濟曰終止則亂,此曰无攸利不續終也,蓋事之既濟而生亂,與未濟而無終者,皆一念之怠為之,君子是以貴自強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