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發表於 週五, 04/15/2011 - 07:53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重卦第五 陰陽之運,極六月而反,此八卦不得不重也。今每卦之下曰:某下某上,是三畫之卦相配而六也。然麗於數者亦遞升而倍, 故以兩儀乘八卦至四,則其別一十有六,此大衍十有二變得之以四象。乘八卦至五,則其別三十有二,此大衍十有五變得之以八卦。乘八卦至上,則其別六十有四,此大衍十有八變而成卦也。 書籍連結導覽: 重卦第五 ‹ 八卦第四 上一層 變卦第六 ›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