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第十七:發陽卦
〈孤陽無主,乾天西北〉 一中,生意之象。
象曰:天光覆下,日月發明。萬事營為,有足皆行。
顏曰:一陽發生,故曰天光。人物所生日月*。此卦宜自籌量,不可信他人。
何曰:一陽發生,萬物自合得地。上下無實,未可輕舉。凡事須有實心,得託用事,吉。求財多利,求謀必遂,官事無害,病者自安,行人久後方回,行軍大勝。
陳曰:一為天陽,而居人位。若人之受天之明,命以生也。故曰云云。
劉曰:天光覆下,人道亨也。有足皆行,無幽不明也。
此課一陽居中,日月光明之象。人物之所資以生,求事可望而遲。
詩曰:
攸往有南征,青天日月明。
寒除災已散,名達利還生。
*或作「人物所生,必資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