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辟惡卦(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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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辟惡卦

〈陽弱陰强,兌澤正西〉 二上三中三下,威德之象。

象曰:眾人愛我,辟除患禍。猛犬不噬,萬事必果。

顏曰:凡事吉,得人助之。行人還,得財物。居家並吉。又曰:陰雖居上,非正位也。羣陽彌盛,能除禍患,眾皆愛之。此卦與前二卦,皆以竊位而居,陽德不虧,修之乃吉,所憂無苦。

何曰:公侯方伯,必得良佐。娶婦必得賢妻,病者瘥,囚繫得出,有人救之。戰鬬勝,孕生男,市賈有利。

陳曰:人道既盛,地道亦盛,如有威之可畏,辟除邪佞。上雖二陰,不能為害,故曰云云。

劉曰:謙光在上,眾所愛也。羣賢輔助,保無害也。

此課陰居上位,而不挾其勢。羣陽在下,剛正無邪。雖猛犬不噬,而反為我辟,除患禍也。占事得眾助,有成功也。

 詩曰:

 一龍吐水正當春,草木沾濡盡發新。

 喜得老人親語我,窮途從此始通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