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戒貪卦(221)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閱讀古書, 2, 3


第二十一:戒貪卦

〈二陰反位,震雷正東〉 二上二中一下,神耗之象。

象曰:埋金藏玉,自言其貴。鬼債不解,神不降福。

顏曰:以陽居下,為陰所困,故曰埋金藏玉。然則自言貴極,神不佑之。病者有鬼,宜急祈禱。官事求人乃濟。

何曰:居官貪財,必致殃咎。雖有財寶,必遭盜賊。病者未痊,行人未歸。囚者難出,田蠶不收。出師不利,為鬼所執,言其凶也。此卦宜改過修德,方免。

陳曰:陽居地位,金玉之資也。與二相應,貪之不已。然天位亦陰,不能為福。天道虧盈,鬼神害盈,故曰云云。

劉曰:埋金藏玉,陽在下也。鬼道上行,福不可假也。此課孤陽抑於二陰之下,不能有為,而二陰在上,又柔懦無立,故無福而有憂也。占者當以貪戒。

 詩曰:

 恃富因忘本,貪過竟失中。

 欺心天弗佑,神道不私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