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得志卦(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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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得志卦

〈純陽有位,乾天西北〉 一上三中一下,自足之象。

象曰:顯然得志,與時相值。財求足用,不乏驅使。

顏曰:志願既得,物又足用,復有驅使。又曰:純陽用事,得志之象也。處心在公,財用周足。韓子曰:文王伐崇,至黃竹之墟,革襪繫解,顧左右皆賢,無可使者,因自結之。此君子賢人秉至公之道也。

何曰:仕宦祿豐,遠行者至,病自瘥,囚得出,孕生男,市賈有利,所求大獲。

陳曰:三陽在中,人道全盛,而上下無破之象也,故曰云云。

劉曰:龍德正中,大得時也。上下協從,足以有為也。

此課盛陽,處於中位,得志得時,而上下少陽同心與之,何患財不足用,而驅使之乏哉。占者得之,無求不遂,大吉之課也。

 詩曰:

 運與時相值,雲龍風虎從。

 秉公名器任,聲達帝王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