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既濟卦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閱讀全文,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文字輸入/校對:鬼鶴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既濟自泰來,豐九四變也。泰兌為澤,九二之四成豐,四已濟險而小者未盡亨。九四之五則小者亨矣。於濟為既,其卦三陰得位,三陽下之大者既濟,小者亦亨。子夏傳曰:陽已下陰,萬物既成,不曰小亨而曰亨小者,大者之濟為亨小者而濟非為己也。禹思天下之溺,猶己溺之,稷思天下之飢,猶己飢之,亨至於小則小大畢亨,故曰既濟亨小。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彖文當曰既濟亨小,小者亨也,脫一字。此以三陽下三陰而言既濟也。以陽下陰非正也,亨之也。剛,君子也;柔,小人也,剛柔不失其正,君子小人各當其位,无犯分躐等之非,守既濟之道也。故曰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此以六爻當位而言既濟也。自泰至賁,二復三變。始於二之四成豐,次四之五成既濟,其終五之上而成賁,濟天下之難,莫若剛。過剛亦不可以濟,失人心也。方濟之初,以柔濟剛,則其柔得中。剛者為用,天下之難有不濟乎?此既濟之初,所以吉,正則吉也,既濟矣。上六變艮成賁,艮,止也,止而不進,不復有為,文飾而已。濟終則極,衰亂復起,終以亂也。蓋其道已窮,故曰初吉終亂。彖曰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終始,時也,治亂者,道之窮通也。晉隋有天下,不旋踵而亂,不知終止則亂之戒也。易傳曰:唯聖人為能通其變於未窮,不使至於極也,堯舜是也。故有終而无亂,此推原卦變以九五一爻言既濟之終始也。在卦氣為十月,故太玄準之以成。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水火相逮而後濟,天地之道以坎離相濟。以日言之,日降則月升;以月言之,日交則月合;以歲言之,寒來則暑往,皆既濟也。坎上離下,既濟矣。然既濟之極,水火將反其初,故既濟之象,未濟藏焉,君子不可不思慮以豫防其患。坤土為思,坎為險,難患也。土防水,防也。在既濟之時,而防險難,豫也。思患而豫防之,則難伏而不作。或曰五動坤變坎成震,體豫而未濟之象毀矣。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三坎為輪,初卦後為尾,初九剛而離體炎上有應,進於上,其志必銳,時既濟矣。動而進不已,必至於咎,故戒之。初動之四成艮,艮為手,曳也。坎輪在水火爻中,火欲上、水欲下,亦曳也。曳其輪,不輕進,尾濡坎水不速。濟止之於初,持重緩進以全其剛,而不至於極,則於既濟之義為得矣。故曰義无咎也。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二坤為輿,三坎為輪,二之五,離變震坤,離為文,震為竹,竹有文蔽,車之前者,茀也。離為婦,婦人乘車不露見,有茀乃可以行。五於既濟之時,安其位,无動而有為之意。二雖有文明中正之德,不得遂其行,婦喪其茀也。五坎為美脊之馬,二五相易,震為作足之馬,逐也。五不下二,二當以中道自守,故戒以勿逐。逐則失其素守而不正。七日得,自二數之至上為五,復自初數之至二。凡七日,以中道也。中道者,天地之所不能違,故坤極生乾,七日必復,而況人乎?易傳曰:自古既濟而能用人者,鮮矣。以唐太宗之用人,猶怠於終,況其下者乎?雖不為上所用,而中正之道无終廢之理。不行於今,必行於異時。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坤為鬼、為方,五坎為險。帝繫有鬼方氏,鬼方,蓋國名。小國於既濟之時,恃險不來,九五離體有戈兵,用九三往伐之。坤為年,自四數之,歷三爻。三之上成巽,巽為入,入其險也。上之三成坤,順也。既入其險,鬼方來順,三年克之也。克難,亂也。九三剛正君子也,上六之三,柔而不正,小人也。高宗中興之賢君,伐鬼方氏之小國,歷時之久,至於三年而後克之,其力亦憊矣,況用小人乎?坎為勞,重坎,憊也。小人非貪慾不為其禍,至於殘民肆慾,遂喪其邦,故戒以小人勿用。爻言勿用小人,象曰憊者,聖人慮後世勤兵於遠,託高宗久伐以濟其欲,勞民動眾,三年克之。雖高宗行之亦憊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四坎,水也,初之四成巽,巽木在水上,舟之象。四未交初,巽毀坎見,舟漏也。四坤為裳,襦裳也。初乾為衣,艮為手,袽塞也。離日在下,終日也。兌為口,戒也。巽為不果,疑也。六四近君而正,明於防患,資初九之賢,彌縫九五之闕,終日相戒,如奉漏舟,不唯自竭。而初九助之,如有裳及衣袽塞其漏,苟可以豫防者,无不為斯能濟乎重險矣。制治保邦之道,患至而後慮之无及,己心有所疑,知禍亂之源,必先事而塞之,乃保既濟之道。故曰終日戒,有所疑也。易傳曰:不言吉者,方免於患也。既濟之時,免患足矣,无復有加矣。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泰震為東,兌為西,三、四,鄰也。兌為刑殺,坤為牛,坎為血,離為夏,震為聲,上為宗廟。九三之五,有長子奉祀,東鄰殺牛,西鄰禴祭之象。殺牛,盛祭也。禴,尚聲,薄祭也。盛不如薄者,時也。二五均有中正之德,然二未濟,有進也。九自五來,二以虛受,故曰實受其福正,吉。陽為大,吉大來也。五既濟,无所進也,盈則當虛,故曰不如西鄰之禴祭也。理无極而不反者,既濟極矣。時已往矣。五以中正守之,能未至於反而已。易傳曰:至於極則雖善處无如之何矣。

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上,既濟之極,以剛處之,猶恐其反,六安其位而不變,必有顛隕陷溺之患。上反三,乾為首,濡於坎水之中,濟而至於水濡其首,危極矣,濟之窮也,其可長乎?巽為長。易傳曰:既濟之終,小人處之,其敗可立而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