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4 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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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蒙卦 山水蒙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六四,困蒙,吝。六五,童蒙,吉。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卦辭  初六  九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上九   彖傳注

【卦名】

今本:蒙 帛書:蒙 歸藏:蒙 上博簡:尨 清華簡: 海昏:蒙

蒙原本是指一種草,也就是菟絲子,但假借為多義,通冡、矇、萌、尨。

《周易》中「蒙」主要做為童蒙的「蒙」,為幼稚無知之義。

蒙與冡、矇、萌

蒙也就是菟絲子,是一種寄生性的草本植物,這種草往往在宿主植株上呈覆蓋狀,因此稱「蒙」,從「冡」即取其「覆蓋」義。

《爾雅》:「蒙,玉女。」「唐,蒙,女蘿。女蘿,菟絲。」《說文》:「蒙,王女也,从艸冡聲。」段注說「王女」是「玉女」之誤。

蒙、唐、唐蒙、玉女、女蘿、菟絲,指的都是同一種植物,這也是蒙的原初意義。

但蒙後來多用以假借「冡」,覆蓋的意思。或者是「矇」字,不明事理、童矇之義。又通「萌」,萌芽、初生。

《說文》:「冡,覆也。从𠔼豕。」段注:「凡蒙覆,僮蒙之字今字皆作蒙,依古當作冡,蒙行而冡廢矣。艸部蒙,艸名也。」

「蒙」字《禮記》及《周禮》中多數作「覆蓋」,即取「冡」的本義,如「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詩經》、《左傳》也有此用法。例如「葛生蒙棘」、「胥臣蒙馬以虎皮」、「與婦人蒙衣乘輦」。

但甲骨文學者對於蒙(冡)字的字源看法相當紛歧,因甲骨文中並無𠔼下有豕的文字,但有𠔼下有隹(),以及𠔼下有虎等字。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將釋為「冡」:

從𠔼從隹。郭沫若謂當是冡字之異。《說文》:「冡,覆也,𠔼豕為蒙。」𠔼隹亦蒙意也。蓋假為雺若霧。(《卜辭通纂》)于省吾從其說,更謂冡為古今字。從佳𠔼聲,某種鳥名,預知將霧,古隹鳥無別,故從隹。(《甲骨文字釋林》)。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釋》,將「」解為「霧」:「為霧之本字,霧為後起字,霧行而廢。」「總之與霧是古今字。甲骨文的字讀作霧,于文義咸符。是以佳為形符,以𠔼為聲符,的形聲字。」于省吾還認為,之所以從佳(同鳥),是因為某種鳥具有預知將霧的能力,因此從隹。

事實上霧與冡字也可互通。《說文》:「霚,地气發,天不應。从雨敄聲。」「雺,籒文省。」段玉裁注曰:「霚今之霧字。《釋天》曰:『地氣發,天不應,曰霧。』霧者俗字。霧一本作霿,非也。《釋名》曰:『霧,冒也。』氣蒙冒覆地之物也。」「《洪範》『曰蒙』古文《尙書》作『曰雺』,徐邈音亡鉤反,《宋世家》作『曰霧』,霧卽霚,霚者雺之小篆。」古冡、霧相通,霧是地氣冒出並覆蓋地面的東西,兼具冒出與覆蓋之意。

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則以)為冡,引胡厚宣看法認為,冡下的豕字應是虎之誤,為古代勇士披戴虎皮做偽裝之意。竊疑,《左傳》「胥臣蒙馬以虎皮」是否和此字有關?

「冡」字的情況讓人想到「臽」(陷),依于省吾的看法,臽字下方的「凵」為「坎」的古字,「臽」與「坎」相通,其甲骨文字有很多變形,但基本上都是下為凵,是用來做為人牲或犧牲之祭的大坑洞,如果祭祀用的是人,坑洞上畫的就是一個人,若用的是狗就畫狗,另外還可能用豬、鹿等等。隨著文字演變,後來只存從人的「臽」字。

牢的甲骨文也有類似的情況,若宀裡畫的是牛就是圈養牛,畫的是羊就是圈養羊。

冡字或許要表達的就是把某某動物覆蓋起來的意思,當然,這個覆蓋或許是有什麼特殊的宗教意義。就如臽是把人或動物推入坑中祭祀用,而牢則是把牛或羊圈養起來準備要拿去做犧牲之用。

但無論如何,「冡」字從從豕有易象上的意義,艮為養為門闕,坎為豕,所以蒙卦就是養豬之象,亦為覆豕之象,也就是「冡」字的形構。

將動物覆蓋起來,或許有不讓人看到,不讓人知道的意思,所以蒙又引申為蒙蔽、蒙騙、欺蒙之義。反過來,人如果因為東西蓋起來就被欺蒙了,代表很容易受騙,且看不到事物的真相,那麼就是蒙昧,也就是蒙卦的卦義了。

至於蒙做童蒙、萌芽的意義,或許是與「萌」字同音的假借。鄭玄:「蒙,幼小之貌,齊人謂萌為蒙也。」此說可為佐證。也可能是冡與霧相通,除覆蓋之外兼取其冒出之義,物之冒出即初生、萌芽。

高亨則認為蒙為矇的假借。

《說文》:「矇,童矇也,一曰不明也。」段注:「此與周易童蒙異,謂目童子如冡覆也。毛公、劉熙、韋昭皆云:有眸子而無見曰矇。」《說文》「童矇」指的是瞳子被蒙蔽,眼睛被遮起來了當然看不見東西,比喻人不明事理。段注強調這與《周易》「童蒙」不同意思。矇指的是人的眼珠子受到冡蔽而無法見物,童蒙(矇)則是年幼無知的意思。當然,矇的引申義與童蒙的蒙也是互通的。

蒙與尨

上博簡卦名作尨,音忙,古音通蒙。《說文》:「尨,犬之多毛者。」段注:「《釋嘼》、《毛傳》皆曰:『尨,狗也。』此渾言之,許就字分別言之也,引申為襍亂之偁。」清華簡做「」,可能是尨字之假借。

尨甲骨文作,象肚子長有長毛的狗。楷書從犬從彡,彡像毛多而長。依段注,此字引申為雜亂的意思。

比對蒙字原意為菟絲子,其生長也是相當雜亂。或許該卦卦義在於表示事物雜亂無章,蔓延而無以掌控之狀。《雜卦傳》則說:「蒙雜而著。」此「蒙」即是取「尨」的字義。

依《說卦》,艮為狗,如果是以上艮取象為狗,那麼下坎可能取象為毛髮或駁雜。既濟六二虞翻注曰:「坎為玄雲,故稱髮。」或可為證。

另有學者認為,尨字與蒙同,因此尨為蒙之假借。

《爾雅》:「蒙,荒,奄也。」《說文》:「荒,蕪也。」「一曰草掩地也。」「奄,覆也,大有餘也。」段注:「荒之言尨也,故為蕪薉。」「荒,奄也,此艸掩地引伸之義也。」「弇,同也,弇,蓋也。古奄弇同用,覆蓋同義。《詩》『皇矣』傳曰『奄大也』,『執競』傳曰『奄同也』。《鄭箋詩》奄皆訓覆,許云『覆也,大有餘也』,二義實相因也。覆乎上者往往大乎下,故字从大。」桂馥《說文解字義證》認為「弇,同也」應作「弇,也」,通冒,為覆蓋的意思。

因此蒙、荒、奄互通。

綜合以上資料,荒即荒蕪,尨雜,雜草淹地之狀,通尨。奄同掩、揜,覆蓋、掩蓋之義,亦通冒。蒙一方面為覆蓋之義,二方面因蒙草覆蓋為雜亂、荒蕪而缺少治理之現象,因此又通荒蕪、尨雜。

【卦義】

幼稚不懂事,昏昧無知,荒蕪而有待開發。

蒙為「啟蒙」的蒙,繼屯卦而來,表示天地初開之後的草昧狀態,在人則比喻小孩幼稚而不懂事的階段,在政為民智未開,在事則象徵荒蕪而有待開發與治理。

《序卦》:「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再加上卦辭講「童蒙」,蒙的意思很清楚,即是矇昧,引申為幼稚而無知。啟蒙,就是啟發蒙昧的人讓他明白事理。就卦序而論,蒙為繼屯而來,並與屯卦為相綜的一對卦。屯為物初生未伸展之狀,而蒙(萌)則是萌芽而初生,幼稚而未壯,於人則是指孩童。屯是初生而難,蒙是年幼而無知無能。即鄭玄所說:「蒙,幼小之貌。齊人謂萌為蒙也。」屯為屯墾,為建立諸侯,君子經綸治理的時候;蒙則是開發荒蕪,啟發民智以養聖功。

卦象為山下出泉,泉是剛從地面冒出的水源,有如初開之民智。但剛從山下冒出的泉水並沒有一個定向,隨處亂流,雜亂無章,因此待君子之開發善導。坎為法為正,上艮養之,因此也是君子養正之象,《彖傳》所說的「蒙以養正,聖功也」。

內水險、外艮止,險而後止。處蒙卦之時,能力不足以應付危險,面對危險而停下。卦辭言「童蒙求我」,若能求教於有智慧、有經驗的長者則是最好的策略。相反的,蹇卦為止於險前,在危險未到之前就已知有危險而停止,一智一愚,形成對比。

得蒙卦,應知自己處事能力有限,不足以擔大任,而能求教於有能力之人。但求問於人應當誠心,避免繁瑣而亂問,所以卦辭說「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同一事若一問再問,不反求諸己心,一味外求,那就是褻瀆,褻瀆則不告,亦有違啟蒙之道。

鄭玄:「弟子初問,則告之以事義。不思其三隅相況,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師而功寡,學者之災也。瀆筮則不復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義而幹事是也。」再而三的反覆問,是「勤師寡功」,孔子說的「學而不思」。

王弼曰:「此一卦,陰爻亦先求陽。夫陰昧而陽明,陰困童蒙,陽能發之。凡不識者求問識者,識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諮於暗。故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也。故六三先唱,則犯於為女。四遠於陽,則困蒙吝;初比於陽,則發蒙也。」陰為蒙昧者,陽為能啟蒙昧者,因此爻的吉凶應當以有沒有得到陽爻的救濟做為判斷。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 《序卦》: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
  • 《雜卦》:蒙雜而著。
  • 《禮記‧表記》:子曰:「無辭不相接也,無禮不相見也,欲民之毋相褻也。《易》曰:『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 帛書《謬和》:今周易曰:蒙,亨。非我求蕫蒙,蕫蒙求我,初筮吉,再參讀,讀則不吉,利貞。以昌之和(?),以為夫設身无方,思慮不察,進很无節,讀焉則不吉矣,而 能享其利者,□□向又治其□□□□可也,而又不然者。夫內之不咎,外之不逆,然能立志於天下, 若此者,成人也。成人也者,世无一夫,剴可強及輿才?故言曰:古之馬及古之鹿,今之馬今之鹿。夫任人□□□□□之失。呂昌曰:若子之言,則易蒙上矣。子曰:何必若此,而不可察也。夫蒙者, 然少未又知也。凡物之少,人之所好也。故曰:蒙,亨。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又知能者,不求无能者,无能者□□□[求又能者]。故[曰]: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吉者,聞其始而知其冬,見其本而知其[末。故] 曰初筮吉, 再參讀,讀則不吉者,反覆問之而讀,讀弗敬。故曰不吉。弗知而好學,身之賴也,故曰利[貞]。 □君子於仁義之道也。雖弗身能,剴能已才!日夜不休,冬身不卷,日日(??)載載,必成而后止。故易曰:蒙,亨。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吉,再三讀,讀則不吉,利貞。此之胃也。

【今解】

蒙昧不懂事,良好的匯聚。不是我去求童蒙之人,而是童蒙不懂事的人來求我。第一次的筮問會告訴你答案,同一件事再有第二次、第三次的筮問,那麼就是褻瀆,褻瀆則不會告訴你答案了。利於貞定。

【字義】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不是我去求童蒙不懂事的人,而是童蒙不懂事的人有事求教於我。古代有事問卜問筮時,是問筮的人去找卜筮先生,而不是卜筮先生去找問卜的人。匪,非也。童,通解以童為兒童,《孫氏周易集解》引《公羊疏》:「人幼稚曰童,未冠之稱。」童也可能是指為奴之罪人。《說文》:「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从䇂,重省聲。」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象頭有曾受鯨刑標誌,是有足械之童奴形。是一幅生動之畫圖。釋童,與後世僮僕之僮通用。」古代有罪的奴隸名為「奴」,男奴叫「童」,女奴叫「妾」。「童蒙」或指被冡覆起來(例如被蓋上頭罩)的童奴,初六談到刑法之執行,因此以童為童奴符合爻辭所談之情境及脈絡。只是《周易》經文所言過於精簡,細節已不可得。童又經常借為「瞳」,如《說文》:「矇,童矇也,一曰不明也。」許慎說的「童矇」即「瞳矇」,眼瞳子被冡覆而看不到的意思,所以又說「一曰不明也」,比喻人不明事理。

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第一次來問筮會詳實以告。但再一次、第三次,一問再問,則是褻瀆,褻瀆就不再告知。《禮記.表記》:「子曰:無辭不相接也,無禮不相見也,欲民之毋相褻也。《易》曰: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鄭注:「瀆之言褻也。」「瀆」或作「黷」,崔憬曰:「瀆,古黷字也。」《說文》:「黷,握持垢也,从黑賣聲。《易》曰:再三黷。」帛書本作「初筮吉,再參即不吉」。吉與告可能因形近而誤,但亦可能「告」當作「吉」,那麼此段意思為初次問筮得此卦為吉,若是第二次或第三次問卦,那麼就是褻瀆,褻瀆就不吉。

:上古問事分卜與筮,卜是取龜鑽鑿之後再燒灼,燒灼之後的裂紋兆象解讀吉凶。筮則是用蓍草演算,算出卦象之後再以卦象來看吉凶。《周易》所使用的即是筮法。筮亦可引申解釋為「問」,鄭玄:「筮問也,瀆褻也。弟子初問,則告之以事,義不思其三隅。相況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師而功寡,學者之災也。瀆筮則不復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義而幹事是也。」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王弼:「山下出泉,未知所適,蒙之象也。果行者,初筮之義也。育德者,養正之功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今解】

啟發蒙昧,宜於用刑罰之官來嚴懲,但也當適時脫去桎梏。若一味以刑罰直往而行,將有恨惜。桎梏為刑具,比喻人之蒙昧。用脫桎梏,比喻人之脫蒙。

另一說則主張當用刑罰。以草昧而民智未開之時,就應當嚴加治理,切忌姑息養奸,宜於使用刑罰作為警戒。如果這時縱容罪犯,任其發展,則未來會有吝。

【字義】

發蒙:發原始的意思是射箭、發射。此處可有兩種解釋。一是明,即啟發的意思。讓人從蒙昧無知變為明白事理。《爾雅. 釋言》:「愷悌,發也。」釋曰:「謂發明而行也。」二,依王弼當解釋作發去、去除。發蒙為去除人的蒙昧,讓童蒙者脫去無知。孔穎達:「明能照闇,故初六以能發去其蒙也。」于省吾則認為「發蒙」當為「法蒙」,並以《象傳》「以正法也」互證。(《易經新證》)此爻爻辭所講為執法之事,蒙為覆為受,「法蒙」即伏法之義。

利用刑人:宜於使用刑罰之官。刑人,用刑之人,執行刑罰的官員。《周禮》掌管一事者稱「人」,如庖人、亨人、膳人。《象傳》說:「利用刑人,以正法也。」以刑罰端正法律。虞翻:「坎為法,初發之正,故正法也。」

用說桎梏:說為「脫」,即除去、脫去。桎梏為刑具,腳鐐和手銬。用說桎梏,有兩種解讀:一、用以脫去刑具,釋放罪犯的意思。前言說「利用刑人」,既然應當使用刑罰,那麼釋放罪犯而不用刑罰,當然就不利,所以說「以往吝」。二、指的是刑人的用刑之道,能夠寬柔為懷,目的是要脫去人之桎梏,而不是要刑罰於人。以往吝的以往,則指嚴刑竣罰。坎為桎梏,爻靜則承陽比應,為刑人而發蒙之象(初為始)。爻動下卦成兌,兌為脫,桎梏脫去之象。虞翻:「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初發成兌,兌為說,坎象毀壞,故曰用說桎梏。」傳統解釋多數認為,桎梏比喻人之蒙昧,用脫桎梏講的是脫去蒙昧,後言「以往吝」講的則是則是刑罰、桎梏不當長期使用。王弼:「蒙發疑明,刑說當也。以往吝,刑不可長也。」程頤:「治蒙之初,威之以刑者,所以說去其昏蒙之桎梏。桎梏謂拘束也,不去其昏蒙之桎梏,則善教无由而入。」

以往吝:吉凶悔吝為易經中常見的斷辭。悔是後悔,有悔改之意,因此傾向於「自凶而趨吉」,介於吉凶之間,但若能悔改則可變為吉。吝則為惋惜,《説文》「吝,恨惜也」。吝亦介於吉凶之間,有「自吉而轉凶」的可能,未至於凶,但若順其發展則可能變為凶。「以往吝」亦可作「以往遴」,遴為「行難」,行走困難。《說文》:「䢯,行難也。从辵㷠聲。《易》曰:以往䢯。」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今解】

包容童蒙,吉。娶媳婦吉,兒子能夠承擔家庭責任。

具有包容及中庸之美德。問婚姻大吉,適於娶媳婦。有能幹的兒子能夠幫助持家。

九二下卦坎中,剛中而應於六五,為蒙卦主爻。蒙卦諸陰爻為有待啟發的童蒙,九二則是啟發童蒙者,童蒙所求教者。剛中而居下,變而成坤,坤地為包容、廣生,因此為動而能有容之象。與六五應,故納婦吉。剛中,故克家。

【字義】

包蒙:包為包容。包蒙,包容他人之蒙昧。初九為發蒙者,以嚴刑峻罰啟發蒙昧。九二包蒙者則是以包容之心對待蒙昧。虞翻以包為「包養」,包蒙為九二一陽包養初、三、四、五等四陰,注曰:「坤為包。應五據初,一與三四同體,包養四陰,故包蒙吉。」「包蒙」或作「彪蒙」,鄭玄:「包當作彪,彪,文也。」彪為虎皮之紋,引申為紋路、文彩。「彪蒙」原義或指以虎皮為覆蓋、偽裝。《說文》:「包,象人褢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按:巳與子古文同。褢同懷。)段注:「妊者孕也。子部曰:孕者褢子也。引伸之為凡外裹之偁,亦作苞,皆假借字。」包原義為象人懷孕的樣子,為今之「胞」的本字。那麼「胞蒙」可解釋為懷孕的意思。因女子會懷孕生子,因此宜納為婦,故納婦吉。

納婦吉,子克家:納婦即取媳婦。《爾雅.釋親》「子之妻為婦」,又曰「弟之妻為婦」。因「納婦吉」後文有「子克家」,因此此處「納婦」應是指為子娶妻。「納婦吉,子克家」言為子娶媳之後,子成家立業,終能承擔家庭責任。另一解釋,女子嫁人之後則為婦。則所納之婦為已婚者,如《左傳》成公二年「莊王欲納夏姬」,夏姬已為人婦,莊王再納之。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今解】

不宜娶妻。因女子見到有錢男人就失身,這女的沒什麼好的。

象曰「行不順也」意指女子行為不端正,所以不要娶女。不順指的是六三乘九二。六三失位,乘九二又與上九相應,為近逆而遠應,女子不安於室。

【字義】

勿用娶女:不宜娶女。因為女子品行不佳,拜金而不自愛。取,同娶。

見金夫,不有躬:言見到有錢的男子就失身。程頤:「女之從人,當由正禮,乃見人之多金,說而從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无所往而利矣。」金即金錢。金夫,有兩種解釋。一、多金、有錢的男人,或指以金錢誘惑女人者。二、剛強,金為剛強之物,金夫為剛強之夫。王弼:「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躬,即身。不有躬,就是失身。高亨對這兩句有另一解釋,並讀為「見金,夫不有躬」,以「金」為「匳金」,即冥紙。「夫不有躬」,夫喪命。意思為,女子剋夫,娶她之後丈夫會被剋死,準備燒冥紙,所以勿用取女。

无攸利:無所利。攸為所,利為宜、好、利益、好處。無攸利即無所好,無所宜,無所利。

六四,困蒙,吝。

  •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今解】

受困於蒙昧,有吝。

四為多懼多凶之位,又互體為坤,四居坤之中,為蒙昧小人為伍而遠君子之象。陽代表光明與君子、大人,是能夠啟發與救濟童蒙者,蒙卦四個陰爻唯獨四與陽爻無所接觸,亦無比應,因此稱「困蒙」。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唯獨六四遠離君子。實,即陽。

六五,童蒙,吉。

  •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今解】

天真之童蒙,吉。

由於能保有赤子之心,純真而自然,雖蒙昧,但吉人自有天相,傻人有傻福。

六五以柔處中,下與九二相應,上承上九,變而上卦成巽,巽為謙遜之象,又居互體坤卦之中,故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處蒙之時,具有柔順中庸而卑下之德性,能夠為兩個陽九所救濟,是童蒙之吉者。

虞翻以艮為童。除蒙卦之外,再如觀初六童觀,大畜六四童牛之牯,皆以艮為童。虞翻:「艮為童蒙,處貴承上,有應於二,動而成巽,故吉也。」

【字義】

童蒙:小孩的無知與幼稚乃為天然,是一種天真無邪。此言問事者的無知有如孩童之天真,是「天然呆」,所謂「傻人有傻福」,因此為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今解】

打擊童蒙,但不宜當盜賊做不義事,宜於抵禦盜賊。

上九已經是蒙卦最後階段,應該走出無知蒙昧,打破童蒙的無知,一切應化為主動。但不能當盜賊去做不義之事,反而應該積極打擊盜賊。又上九為陽剛,因此具有打擊童蒙之力。

【字義】

擊蒙:打擊、擊破蒙昧。有覺醒之意。蒙或作蒙蔽,擊蒙為突破蒙蔽,有揭開真相之義。

不利為寇:告誡過猶不及。擊蒙不能太過,打擊蒙昧以至於過於殘暴,則變成「寇」。「利禦寇」因為師出有名,因此大家同心一意,所以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但禦寇也不應太過,手段不能過於殘暴或以暴制暴,以至於自己也變成盜匪。

【彖傳注】

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解釋經文「蒙亨」。蒙卦之所以亨,因為以亨行,時中。這是以主爻來解釋蒙卦。主爻乃一卦之主,符合亨行、時中描述的只有九二。蒙為乾坤旁通成未濟過程所產生的卦,先是乾三至坤上成履和剝,再由履九五與剝六二交換成睽與蒙,因此蒙卦主爻九二乃是由履九五而來,履九五至剝二成蒙卦就是亨行與時中。荀爽:「此本艮卦也。」是以蒙卦為艮卦九三降二而來。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坎為志,志應指六五應於九二之志。艮為童蒙,我為九二。蒙卦乃童蒙求明之卦,九二為陽為明。

初筮告,以剛中也:筮為以蓍草求問於神明。剛中指的是九二。初次筮問則神明有所告,因為九二剛中陽明,初六與九二比應。

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六三不當位,又乘九二之剛,乃褻瀆之象。瀆蒙,褻瀆蒙道。

蒙以養正,聖功也:解釋經文「利貞」,言蒙卦當養正,乃符合聖人之功。艮卦在外為養,坎為律為正。《彖傳》以「眾正」釋「師貞」。蒙為養正之象,師則是眾正之象。五多功,九二與六五應。

六五以柔處中,下與九二相應,上承上九,變而上卦成巽”此處六五如何能變爻,依據何在,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站長能否明示一下。

就是之前與站長所見略同,認為對爻變還是要慎重。所以在這裡六五變而成巽,是因為「童蒙之吉,順以巽也。」這句話而爻變,還是依據什麼規則可以爻變成巽,故而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對於這個規則,哪裡可變哪裡不可變,恕在下愚鈍還是不大明白。

這與周易占筮法有關,占筮法關乎卦爻辭最早的基礎文字資料如何形成。

當你揲蓍得到的數(由下而上)是878, 867時,在蒙卦第五爻出現了占數六,所以就要以蒙卦的第五爻「六五」來占解。

接著筮史就會以六五這個爻為核心去取八卦卦象。第一個象就是上卦的艮。接著也可能取六五爻變之後的象,就是巽....。如果六或九出現在三、四爻的位置,他可能還會取互體的八卦。但是當你在看六五爻的象時,你不能用六四去爻變。

那么按照站长的解释,显然这里的爻变是因为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故此在这里爻变。也就是站长说的在象传里还是有多处由爻变引起的爻辞。只是不知道的是,这些象传里关于爻变的内在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所有的卦爻都变,而只是这几处?另外,在需卦的解说里“九二變為離,成黃離之中,為元吉,故曰終吉”,这里为何可以爻变为离,而且这里没有象曰来支持这个爻变?这里爻变的依据又是什么?

《繫辭》: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周易每段經文所談的是什麼象,都不一定。

那一字那一句會怎樣取象也不一定。

所以我們必需去探索有那一些象是正確而有意義的。像反對卦的卦象,我的研究認為沒有這種象,就不會去用。但像上下體、爻變、互體,我們都確定是有的。

我們在解經時,就會根據所知的各種原理去做嘗試。就這樣而已。

我們既然已經確定有這個原理,有這個卦象卦理,那麼隨時隨地都可運用在每個卦爻與經文的應用上。

除了這裡,還有需卦,其他任何地方你當然也都可以用。所以重點在於周易有沒有這種象?有的話,你隨時隨地都可用用看。但重點是要用經文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