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543】什麼是「象數易」?

Jack 發表於

 

經常聽到有人把易經分為「義理派」和「象數派」。究竟什麼是義理派?什麼是象數派?

易經本是卜筮之書,最早的《周易》脫離不了占筮的應用。會分義理與象數,是因為時代發展而解釋經文方法的不同而產生。「象數」一辭,也是後世為分別不同的解釋經文方式而產生的。

象數易

漢代易學是以所謂的「象數」為知名的。象指的是卦象,數指的是數理。

「象數」這樣的稱呼大致上是從漢魏開始,如韓康伯註解《繫辭傳》「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夫非忘象者則无以制象,非遺數者无以極數。至精者无籌策而不可亂,至變者體一而无不周,至神者寂然而无不應。斯蓋功用之母,象數所由立,故曰:非至精至變至神,則不得與於斯也。

宋儒開始經常用以指稱漢易的學術風格,例如與朱熹同一時代的朱震在《漢上易傳表》中這麼說:「馬鄭荀虞,各自名家,說雖不同,要之去象數之源猶未遠也。」意思是說,東漢末年至三國時的馬融、鄭玄、荀爽,及虞翻,都各成一家之言,雖然解經見解不同,但距離《周易》的「象數」這個源頭,還不是太遠。

但究竟什麼是象數易?朱伯崑《易學哲學史》引宋儒說法認為,指的是孟喜與京房為代表的官方易學,其特點是以奇偶之數和八卦卦象來講解《周易》,當中還夾雜了卦氣理論和陰陽災異之說。

這個說法個人認為並不貼切,「以奇偶之數和八卦卦象來講解《周易》」較屬於「卦象」式的注解,比較不是孟喜和京房易的特色。孟喜是以卦氣理論而知名,卦氣理論是要以六十四卦來建立一個曆算系統,有名的六日七分說就是卦氣說的一環。而京房則以納甲等方法來推算災異占驗。

黃宗羲《易學象數論》一書的〈四庫提要〉則包羅範圍較廣,但清楚區分出「象」和「數」,這是比較貼切的區分法:

前三卷論河圖、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之原象爲內篇,皆象也。

後三卷論太元、乾鑿度、元苞、潛虚、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爲外篇,皆數也。

〈四庫提要〉談的包括了漢代以後的發展,如果把漢代以後才有的去除掉,那麼應當如此分:

象:河圖、洛書、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

數:太玄、乾鑿度、六壬、太乙、遁甲。

不過,個人認為,具體來看它的內容,這個分法也不夠精確。

雖說象是象,數是數,但象數本是同源,因此實際上象與數經常是很難一分為二。若要分而言之,「象」談的比較是卦象,更具體來說是指八卦卦象。「數」談的比較是數理。若以學術特色來區分,那麼孟喜的卦氣,京房以納甲、納音、月建等推變占驗及陰陽災異預測為內含的易學,理應歸類為數理派。至於太乙、遁甲、六壬等方術,或許也可歸於這類。其餘講卦變、互卦、陰陽,升降一類的,其實都脫離不開以八卦卦象和陰陽爻象來解經的範疇,因此可歸類為卦象一派。這一派今存者以東漢末至三國期間的鄭玄、荀爽、虞翻為代表。

易經與數理

先談《周易》與數理之間的關係及發展。

《左傳》僖公十五年記載,晉惠公兵敗被俘虜而留在秦國,回想到當年他父親晉獻公想把伯姬嫁到秦國,問了一卦,得到歸妹之睽,史蘇占解這卦的結果說:「不吉。」預測中似乎也談到了晉惠公會兵敗被俘一事,所以惠公就抱怨,都是他父親不聽史蘇的解卦結果,硬是把他大姐嫁給了秦穆公,才會害他今天兵敗。當時韓簡隨侍在一旁,聽不下去,就說:

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韓簡說的「龜,象也;筮,數也」,就是以兆坼劣紋的象來定義龜卜,以數理的推算來定義《周易》所用的占筮法。我們現在常講的「定數」、「劫數」,都是基於「筮數也」的觀念發展而來,認為命運是可以從數理的推算來得知。當代考古研究也已經證實,《周易》的卦象並不是一開始就是由陰陽符號,而是以數字符號來組成卦象,陰陽是從數字的奇與偶演變而來。而筮法的成卦法中,更是透過籌策的演算而得卦,即所謂的揲蓍法。揲蓍結果是由六、七、八、九等數字組成卦象,而不是陰與陽。

這種以數理講論易經最典型的,例如《繫辭傳》中的〈大衍章〉: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大衍章〉所言主要在成卦法的程序和原理解釋,無關乎經文。而後世之數理派最經典的,例如以河圖、洛書來註解易經者,喜愛搭配圖書之中的一至九或一至十的數字來附會卦象,這是所謂的「圖書學派」,圖書就是河圖和洛書的簡稱。京房則配以五行納甲來推算災異,讓易經成為占驗的工具。但這一類易學,實屬「易外別傳」,多數與經文沒什麼直接關聯,而只是以易卦來借題發揮。但就如大衍揲蓍法之與經文無關一樣,這的確也是易學的一環,無法排除在易學領域之外。

至於四庫提要所說的六壬、太乙、遁甲,所謂的「三式」,傳統分類上較不屬易學領域,屬於「方術」或「方伎」(方技)範疇。數理派其實多數有著很濃厚的陰陽家色彩,其理論也常與曆法及天文有所關聯。因此,演變出這些方術乃是學術性格之必然。京房易依其特色來說,其實也有濃厚的方術色採。除卻推變占驗的迷信色彩之後,數理派往往保存相當多的古代天文與曆算等科學知識,就這方面來說,這多少也算是古代式的科學,但並不等同於這些數術都是科學的。

清華簡《筮法》則讓當代對於占筮法中的「數理」有新的認識。這是一種和《周易》完全不一樣的占筮法。《周易》的成卦法中,只使用到六、七、八、九等四個筮數。而清華簡則用到了四、五、六、七、八、九共六個筮數。在占解上,清華簡《筮法》分卦象和爻象。卦象就是八卦的卦象。卦象的呈現以六與七兩個數字符為主,所以六與七類似於後來的陰陽符號。爻象則是直皆以數字來取象,例如八為風,為水,為言,為飛鳥,為瘇脹,為魚。五為天,為日,為貴人,為兵,為血,為車。九為大獸,為木,為備戒,為首,為足,為蛇,為曲。四為地,為圓,為耳,為環,為腫,為雪,為露,為霰。至於六與七,只作為呈現卦象之用,所以不取爻象。

清華簡的占筮法可能是一種比《周易》更古老而原始的占筮法,除了方法較為醇樸而內在原理較為簡單之外,仍然保留了上古以數字來占解的方法。這種方法在《周易》裡雖然還有殘存的痕跡,但基本上已經失傳。例如《周易》中的龍象,就是九之數,和清華簡的九為大獸、為蛇是共通的,帛書易傳中的一段記載也證實了這個數字爻象的存在:「鍵也者,八卦之長也。九也者,六肴之大也。 為九之狀,浮首兆下,蛇身僂曲,亓為龍類也。」(按:鍵為乾。肴通爻。亓通其。)而清華簡中的八為魚,用來驗證《周易》的魚象也是較傳統以巽為魚更貼切。至於《周易》以六、九為占,更是數字占的鐵證。

卦象派

再談以八卦卦象來解經或用於占筮的這個傳統。

卦象與經文之間的關聯,從《左傳》和《國語》所存的一些卦例就可看出,古代筮史在註解易經或以《周易》解卦,全都是以八卦卦象為靈感的。而這也成為漢易當中解經的一股主流,即使後來王弼所開出的所謂「義理派」,在解經時仍然不敢否定《周易》經文與象之間的關係,對於卦象仍然多少還是有所採用,只不過他大力鼓吹,為了「得意」,必需把「象」給「忘」掉,這是有名的「得意忘象」之說。

在《周易》的十翼當中,《說卦傳》保存了許多古代的八卦卦象,而《繫辭傳》、《彖傳》與《象傳》也可見許多以八卦卦象在註解《周易》經文的體例,至漢易中以卦象來註解經文者更是不勝枚舉,但所存典籍卻相當稀少,這當中保存最多者當屬唐朝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收錄了漢魏以後三十幾家的註解,當中更保存了很多《說卦傳》中所沒有的八卦卦象,這也是李鼎祚自序中所說的「補康成之逸象」,康成指的是鄭康成,即鄭玄。

王弼之後,一直到宋明,義理派盛行,但周易中八卦卦象之存在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因此易學家多數兼取義理和象數的方法,只是會因個別學術風格而在比例輕重的取捨上有所不同。基本上,很難一刀兩斷說那一位易學家是絕對的義理派,那一位又是絕對的象數派。畢竟,義理、象數之分,只是一個學術方法或風格的大致區別,並非真有一個學派叫義理派,一個學派叫象數派。

但大致而言,宋明之後的易學還是義理派之意味較濃,對於八卦卦象較少深入研究,多是在註解經文時「點到為止」,這類易學家雖然也用象數,但很難用「象數派」來指稱。而像朱熹,雖然在《啟蒙》中還附有很多屬於數學的內容,但基本上從他對於《周易》的註解來說,鮮少使用到這些數學,反而是義理派意味較濃。但從這樣的處理方式可看出,朱熹只把這些數理當做易學的周邊知識,也可見數理派在易學中的「易外別傳」特色。(參考李光地《周易折中》後所附的《啟蒙附論》。)

↓ 朱熹《啟蒙》裡有大量的數理內容,但完全是以「易外別傳」的方式來處理,並未混雜到他對《周易》的注解當中。

嚴格來說,只有少數對於象數有深入研究並藉由這些研究來注解易經的,才得以稱為象數派,例如朱震(參考《漢上易傳》)比較重的是卦象。還有一些圖書學派,像是朱元昇(參考《三易備遺》)完全以河圖洛書在講解易經,可歸類為數理。